第二代民族政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7:54:01
第二代民族政策是胡鞍钢以及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戎提出来的民族政策思路,倡导推行淡化族群意识和56个民族的观念,强化中华民族的身份意识和身份认同,推进中华民族一体化和国家认同的政策。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指导思想是效仿美国的民族大熔炉模式,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封闭地生活在一块自己认为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

政策


第二代民族政策倡议从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加强国家认同:

1、政治上推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平等的向每个民族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2、经济上促进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流,推进各族公民混居杂居。

3、文化上坚决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对每个民族进行文化改造,推行双语教学,防止宗教极端主义。促使人人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国民,以工作为天职,培养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

   


学界解读



潘志平(新疆大学“天山学者”特聘教授):我们的政策目标应该是让公民逐渐与其民族身份脱钩。优惠照顾总是一定时间和一定阶段的政策,不能永远万岁。也就是通过一定时期的特殊政策,扶助处于相对劣势的少数民族,达到各民族、各地区人民的共同发展。其趋势应是缩小优惠照顾的尺度而不是扩大尺度,高考分数线现在是优惠一百分,然后是七八十分,五六十分,逐渐缩小到少数民族自强自立而不再需要优惠照顾,那才是真正的成功。国外也有对处于劣势群体的照顾。美国自1961年实行的“扶持行动”,就是这样的制度安排。它针对处于劣势的种族族裔,如非洲裔、拉丁美洲裔等。与我们不同的是,不是对这些族裔身份登记自动安排,而是必须自己申报,申报者必须承认是处于“劣势”,这是美国政治家们的智慧。在美国那样的竞争社会,凡有点能力的是不会甘心自认处于“劣势”而被另眼相看[1]  

吴楚克(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由于移植苏联做法并不完全适应中国国情,我国一部分民族政策逐步偏离政府初衷。首先是把确认民族身份和享受民族优惠“绑定”的做法。其次,把民族问题与政治问题划等号,自我束缚。第三,人为地把一个民族的文化特征当作唯一的“民族性”,民族文化的“经济化”甚至“商业化”演绎成民族符号而强化了与汉族的“区别”,这是对民族平等的真正伤害。当每一个少数民族都在想方设法固定、创造自己的“族源特征和文化传承”时,将必然导致“趋异”而不是趋同。[1]  

马戎(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新疆“7·5”事件后,国内理论界有人主张废弃“中华民族”,把民族定义为56个民族。我的观点恰好相反,必须坚持“中华民族”,而56个民族改称“族群”,使它与民族独立和民族自决分开。中国在21世纪可能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国家分裂。按照民族自决权理论,任何一个民族都有独立的权利。而在我们的身旁,苏联这艘巨轮已经解体,民族自决理论就是导致其解体的腐蚀剂。这一腐蚀剂注入并流淌在甲板的各个结合部,在人们不知不觉间降低了船体的整体稳固性,使大船无法经受起巨大的风浪和暗礁的撞击。在21世纪,解体的苏联应当一直是中国的“前船之鉴”。[1]  

由于只依据少数民族人口达到30%这个指标就建立自治单位,忽略占人口比例高达70%的世居汉族的民族感情,仅仅只是大力宣传所在地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使得很多地方汉民对自治州县的建立非常抵触,民族自尊心受挫。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使得不少少数民族民众有了“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的错误观点。实际上民族区域自治仅仅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少数民族的自身权力,依据的只是人口比例30%这个指标,实际上几乎各个自治州县都有更多的世居汉民族人口,而不是所谓自己认为的历史归属,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建立是因为50年代时当地朝鲜族人口比例非常大,但是朝鲜族是移民民族,1949年之前中国只有朝鲜人移民而没有朝鲜族,历史上半岛居民也从来没有控制过延边,历史归属无从谈起。而广西壮族自治区汉族人口更是高达63.82%,壮族人口占31.39%。人口比例汉人是绝对多数,但是因为落实少数民族自治权利而建立了自治区和壮族之外的各个其他民族自治州县,并无不妥。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张海洋认为第二代民族政策不肯正视民族文化多样性和民族认同意识,把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国民当成敌对势力,是撕毁和废除国家宪法条文。[2]  

李维汉的前秘书、中央统战部原研究室主任黄铸撰文指出第二代民族政策急于实现民族融合和由此提出的一套政策是不可取。因为按照马列主义,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最后是民族消亡。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政策和其他一系列特殊政策,少数民族地区得到超越发展,充分享有中国先发规定的各项权益。据《中国民族统计年鉴》载,从1952年到2005年,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合计财政收支差额达2000多亿元,都要靠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给补。[3]  但是也有些民族自治州县出现了靠吃“救济粮”过活的不好现象。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郝时远指出第二代民族政策违反宪法规定的各民族“真正的平等”。[4]  

   


官方新闻评价



“我国现行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成效显著的,我们必须坚定地坚持下去,并不断加以完善,绝对不能轻易搞什么“第二代”,另起炉灶。民族问题是关系我们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又是十分敏感的问题,必须慎之又慎,搞不好就可能引起民族动乱,并给外部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以可乘之机。那将造成我们国家的大灾难,千万不可玩火。[5]  ”

   


第一代民族政策



前苏联的民族大拼盘模式被称为第一代民族政策,又称为民族区域自治。[6]  它源自列宁提出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是摆脱资产阶级的民族纷争,防止工人被民族文化分化,[7]  防止无产阶级被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教唆互相残杀的根本制度。因此列宁指出“凡是国内居民生活习惯或民族成分不同的区域,都应当享有广泛的自主和和自治,其机构则用普遍、平等、秘密的投票方式来建立”。[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共同纲领》中规定了“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并由当时党内主管民族工作的李维汉起草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这个纲要的内容载入了1954年的新中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从此成为基本民族政策和基本政治制度。国家领导人乌兰夫、阿沛·阿旺晋美领导并完成了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并于1984年与第四部宪法一同颁布实施。此外,还有行政法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了自治条例139件,单行条例777件,根据本地实际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和补充规定75件,13个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省都先后制定了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或意见,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137个自治条例、510个单行条例、75个变通和补充规定。民族自治地区占国土总面积的64%,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1173个民族乡。[9]  

前苏联的模式在中央财力下降使得中央无力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地区和民族均衡发展,导致地区之间和民族之间的经济差距进一步扩大;地区和民族之间经济差距的扩大又导致了中央财力的下降,富裕地区不愿多交税,不愿意援助经济落后地区,不愿意背“经济包袱”,而贫困地区又认为中央不公平,认为自己遭受着发达地区对能源和原材料的廉价剥削,导致地区与民族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也不断激化,最终国家陷入分裂。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 ... QvjG_4X5Cfdv4Jzf7Vq第二代民族政策是胡鞍钢以及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马戎提出来的民族政策思路,倡导推行淡化族群意识和56个民族的观念,强化中华民族的身份意识和身份认同,推进中华民族一体化和国家认同的政策。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指导思想是效仿美国的民族大熔炉模式,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封闭地生活在一块自己认为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

政策


第二代民族政策倡议从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加强国家认同:

1、政治上推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平等的向每个民族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2、经济上促进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流,推进各族公民混居杂居。

3、文化上坚决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对每个民族进行文化改造,推行双语教学,防止宗教极端主义。促使人人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国民,以工作为天职,培养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

   


学界解读



潘志平(新疆大学“天山学者”特聘教授):我们的政策目标应该是让公民逐渐与其民族身份脱钩。优惠照顾总是一定时间和一定阶段的政策,不能永远万岁。也就是通过一定时期的特殊政策,扶助处于相对劣势的少数民族,达到各民族、各地区人民的共同发展。其趋势应是缩小优惠照顾的尺度而不是扩大尺度,高考分数线现在是优惠一百分,然后是七八十分,五六十分,逐渐缩小到少数民族自强自立而不再需要优惠照顾,那才是真正的成功。国外也有对处于劣势群体的照顾。美国自1961年实行的“扶持行动”,就是这样的制度安排。它针对处于劣势的种族族裔,如非洲裔、拉丁美洲裔等。与我们不同的是,不是对这些族裔身份登记自动安排,而是必须自己申报,申报者必须承认是处于“劣势”,这是美国政治家们的智慧。在美国那样的竞争社会,凡有点能力的是不会甘心自认处于“劣势”而被另眼相看[1]  

吴楚克(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由于移植苏联做法并不完全适应中国国情,我国一部分民族政策逐步偏离政府初衷。首先是把确认民族身份和享受民族优惠“绑定”的做法。其次,把民族问题与政治问题划等号,自我束缚。第三,人为地把一个民族的文化特征当作唯一的“民族性”,民族文化的“经济化”甚至“商业化”演绎成民族符号而强化了与汉族的“区别”,这是对民族平等的真正伤害。当每一个少数民族都在想方设法固定、创造自己的“族源特征和文化传承”时,将必然导致“趋异”而不是趋同。[1]  

马戎(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新疆“7·5”事件后,国内理论界有人主张废弃“中华民族”,把民族定义为56个民族。我的观点恰好相反,必须坚持“中华民族”,而56个民族改称“族群”,使它与民族独立和民族自决分开。中国在21世纪可能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国家分裂。按照民族自决权理论,任何一个民族都有独立的权利。而在我们的身旁,苏联这艘巨轮已经解体,民族自决理论就是导致其解体的腐蚀剂。这一腐蚀剂注入并流淌在甲板的各个结合部,在人们不知不觉间降低了船体的整体稳固性,使大船无法经受起巨大的风浪和暗礁的撞击。在21世纪,解体的苏联应当一直是中国的“前船之鉴”。[1]  

由于只依据少数民族人口达到30%这个指标就建立自治单位,忽略占人口比例高达70%的世居汉族的民族感情,仅仅只是大力宣传所在地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使得很多地方汉民对自治州县的建立非常抵触,民族自尊心受挫。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使得不少少数民族民众有了“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的错误观点。实际上民族区域自治仅仅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少数民族的自身权力,依据的只是人口比例30%这个指标,实际上几乎各个自治州县都有更多的世居汉民族人口,而不是所谓自己认为的历史归属,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建立是因为50年代时当地朝鲜族人口比例非常大,但是朝鲜族是移民民族,1949年之前中国只有朝鲜人移民而没有朝鲜族,历史上半岛居民也从来没有控制过延边,历史归属无从谈起。而广西壮族自治区汉族人口更是高达63.82%,壮族人口占31.39%。人口比例汉人是绝对多数,但是因为落实少数民族自治权利而建立了自治区和壮族之外的各个其他民族自治州县,并无不妥。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张海洋认为第二代民族政策不肯正视民族文化多样性和民族认同意识,把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国民当成敌对势力,是撕毁和废除国家宪法条文。[2]  

李维汉的前秘书、中央统战部原研究室主任黄铸撰文指出第二代民族政策急于实现民族融合和由此提出的一套政策是不可取。因为按照马列主义,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最后是民族消亡。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政策和其他一系列特殊政策,少数民族地区得到超越发展,充分享有中国先发规定的各项权益。据《中国民族统计年鉴》载,从1952年到2005年,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合计财政收支差额达2000多亿元,都要靠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给补。[3]  但是也有些民族自治州县出现了靠吃“救济粮”过活的不好现象。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郝时远指出第二代民族政策违反宪法规定的各民族“真正的平等”。[4]  

   


官方新闻评价



“我国现行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成效显著的,我们必须坚定地坚持下去,并不断加以完善,绝对不能轻易搞什么“第二代”,另起炉灶。民族问题是关系我们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又是十分敏感的问题,必须慎之又慎,搞不好就可能引起民族动乱,并给外部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以可乘之机。那将造成我们国家的大灾难,千万不可玩火。[5]  ”

   


第一代民族政策



前苏联的民族大拼盘模式被称为第一代民族政策,又称为民族区域自治。[6]  它源自列宁提出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是摆脱资产阶级的民族纷争,防止工人被民族文化分化,[7]  防止无产阶级被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教唆互相残杀的根本制度。因此列宁指出“凡是国内居民生活习惯或民族成分不同的区域,都应当享有广泛的自主和和自治,其机构则用普遍、平等、秘密的投票方式来建立”。[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共同纲领》中规定了“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并由当时党内主管民族工作的李维汉起草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这个纲要的内容载入了1954年的新中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从此成为基本民族政策和基本政治制度。国家领导人乌兰夫、阿沛·阿旺晋美领导并完成了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并于1984年与第四部宪法一同颁布实施。此外,还有行政法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了自治条例139件,单行条例777件,根据本地实际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和补充规定75件,13个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省都先后制定了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或意见,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137个自治条例、510个单行条例、75个变通和补充规定。民族自治地区占国土总面积的64%,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1173个民族乡。[9]  

前苏联的模式在中央财力下降使得中央无力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地区和民族均衡发展,导致地区之间和民族之间的经济差距进一步扩大;地区和民族之间经济差距的扩大又导致了中央财力的下降,富裕地区不愿多交税,不愿意援助经济落后地区,不愿意背“经济包袱”,而贫困地区又认为中央不公平,认为自己遭受着发达地区对能源和原材料的廉价剥削,导致地区与民族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也不断激化,最终国家陷入分裂。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 ... QvjG_4X5Cfdv4Jzf7Vq
官方新闻评价


“我国现行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成效显著的,我们必须坚定地坚持下去,并不断加以完善,绝对不能轻易搞什么“第二代”,另起炉灶。民族问题是关系我们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又是十分敏感的问题,必须慎之又慎,搞不好就可能引起民族动乱,并给外部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以可乘之机。那将造成我们国家的大灾难,千万不可玩火。[5]  ”

   
吓人布丁-------
为什么大家认为汉人不会闹分好家
接下来就是强的愈强,弱的愈弱。

呵呵呵族群。  汉族就不存在了。其他依然会强化。
kkui 发表于 2016-3-3 11:45
为什么大家认为汉人不会闹分好家
前有穿青族,后有百越族(香港),平埔族(台湾)。

我琢磨着,输血论,混血论,文化认同论真的把我们分成七个板块。
接下来就是强的愈强,弱的愈弱。

呵呵呵族群。  汉族就不存在了。其他依然会强化。
以前我会赞成,但现在不会了。汉人的宗族己经没了,可清真寺己经40000了,照他们的设想搞,汉人被人同化真的不是梦
这个和南斯拉夫的南斯拉夫族有毛线的区别?

客观的东西,偏偏不按着自然规律,乱搞,以为自己口头上说说,现实就会改变。现实是什么,意识强的人会愈强,人家的民族史观早就被夯实起来不断强化,弱者愈弱,香港的汉人,台湾的汉人,他们没有民族史观的,只知道中国人,华人,有深刻的意识到中国人≠汉族人么?

其结果,不过是让汉族更加虚化,有YSL信仰个各族被强化的更厉害。
前有穿青族,后有百越族(香港),平埔族(台湾)。

我琢磨着,输血论,混血论,文化认同论真 ...
那挺好,我们也就成少民了
中国不止是汉人的,大家最好一样多,这样就没有少数民族乐
  民族区域自治本来就是假的,书记都是大汉的,
至少现阶段来看,民族问题间接处理好于明着干,对各少数民族分别制定政策好于对所有少数民族采取同样政策。对于宗教势力关键在于反向渗透,而不是隔离免疫(原因在于宗教问题的区域性明显)。最早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教育,即使用强制力手段也要在下一代的意识形态中打下世俗化和国民化的思想。
处理好民族政策的问题,先把圣母们除掉。
编辑掉    哈哈
一代,二代 多是打压汉人,分裂中国!
kkui 发表于 2016-3-3 12:43
中国不止是汉人的,大家最好一样多,这样就没有少数民族乐
取消身份证上的民族一栏,然后淡化各种特权,超待遇,这样才不会有纷争与歧视
独孤一人 发表于 2016-3-3 12:36
以前我会赞成,但现在不会了。汉人的宗族己经没了,可清真寺己经40000了,照他们的设想搞,汉人被人同化 ...
这些砖家私货超多,嘴巴上说着融合,事实上是搞着分裂。

虚化我们,强化个体。
以前某些人嘲笑东南亚那些华人二等公民时...别忘了人家是少数民族被欺负还只能说能力不够~
看看国内占了92%的汉人列为四等汉也不知道该说啥了~还看到国内的翻墙叫人去反抗革命

环氧乙烷 发表于 2016-3-3 10:53
官方新闻评价




强化民族区分完全就是五胡乱华分裂的节奏,肉食者为了自己的龙椅搞分而治之之术,到头就搞成民族罪人,历史罪人
环氧乙烷 发表于 2016-3-3 10:53
官方新闻评价




强化民族区分完全就是五胡乱华分裂的节奏,肉食者为了自己的龙椅搞分而治之之术,到头就搞成民族罪人,历史罪人
现在最担心有宗教信仰那部分人,尤其是伊斯兰教徒!像滚雪球一样规模越来越大!而且不允许异端存在。
极左渣渣 发表于 2016-3-3 13:53
现在最担心有宗教信仰那部分人,尤其是伊斯兰教徒!像滚雪球一样规模越来越大!而且不允许异端存在。
清真寺养猪不是属于极左错误么?
清真寺养猪不是属于极左错误么?
谁说那是极左错误?极端还需极端治,尤其对这个教!
清真寺养猪不是属于极左错误么?
比起三武灭佛真是太轻了
意识形态领域你不去占领,别人就占领,回教已经开始干涉国法。
kkui 发表于 2016-3-3 12:39
那挺好,我们也就成少民了
无关少不少数的问题,事实被YSL控制的问题,可知沙鸟地不信教者都要死
信了也不一定活的成,这个教本质伤就闹腾,内部闹腾的更加厉害
我去年买了个表
kkui 发表于 2016-3-3 12:43
中国不止是汉人的,大家最好一样多,这样就没有少数民族乐
妄想把占中国总人口九成以上的汉族人给若化成五十六分之一?做你的梦去吧!
zmic777 发表于 2016-3-3 12:47
民族区域自治本来就是假的,书记都是大汉的,
但那些少民真把自治区当成他们自己的地盘了。新疆的牌匾维文在国语汉语上面,这不正常
wdsy81 发表于 2016-3-3 13:34
强化民族区分完全就是五胡乱华分裂的节奏,肉食者为了自己的龙椅搞分而治之之术,到头就搞成民族罪人, ...
汉民族主义者和赵家人不可能真正是一条心的。当下相互利用罢了
环氧乙烷 发表于 2016-3-3 10:53
官方新闻评价
哎,第二代民族政策是正确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被执行啊!!!
kkui 发表于 2016-3-3 12:43
中国不止是汉人的,大家最好一样多,这样就没有少数民族乐
大家都是中华民族,还分谁多谁少干嘛,有病么?
天策府属 发表于 2016-3-3 12:53
至少现阶段来看,民族问题间接处理好于明着干,对各少数民族分别制定政策好于对所有少数民族采取同样政策。 ...
没错,早做比晚做好。

这件事情,要慢慢的开始推行。

闹事的,跳出来的,都是不安定份子,及早处理掉。
gwgzok 发表于 2016-3-3 14:09
比起三武灭佛真是太轻了

佛教道教为什么这么乖,因为这是血换来的,他们知道禁区在哪里!!!

领导人千万不要被 政治正确 所局限啊!!!!!!
南方八省游击队 发表于 2016-3-3 15:59
汉民族主义者和赵家人不可能真正是一条心的。当下相互利用罢了
汉族的胸怀比大海还要宽阔,能够接纳少民成为完全平等的一份子,这份包容举世罕见,还要怎样?
民族问题没有宗教问题大,特别是那个龌龊的不让通婚,不让流动,不让改教的那个
独孤一人 发表于 2016-3-3 12:36
以前我会赞成,但现在不会了。汉人的宗族己经没了,可清真寺己经40000了,照他们的设想搞,汉人被人同化 ...
汉人的希望在南方,你可以网上查查,回族在闽南的习俗,有回族请和尚请道士做法的。
古大叔9世 发表于 2016-3-3 16:15
哎,第二代民族政策是正确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被执行啊!!!

呵呵你知道那个马戎怎么说中华民族的么?
他开门见山的说那是汉文化,中华民族是抗战的时候形成的概念(打教科书的脸)。把少数民族和中华民族故意隔离开。
带着很多私货的。他所说的中华民族,肯定和你构想的不一样。

没有民族史观了,没有民族意识了,那就很难理解民族这个事物是怎么一回事。
只有主体民族才是共产党的基本盘
K小熊 发表于 2016-3-3 16:51
呵呵你知道那个马戎怎么说中华民族的么?
他开门见山的说那是汉文化,中华民族是抗战的时候形成的概念 ...
学者和教科书观点不一致,很正常,有私货,可能吧,但这不是关键,关键是看符不符合发展潮流,能不能为我所用。

就我个人认为,中华民族这个概念的真正成熟,确实是在抗战前后形成的。清末民初也只是五族共和,并没有中华民族这个正式的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