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湾省政权问题的一些需要解决的疑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0:51:04
这个问题是关于台湾最早正式行政的问题,也同时涉及现在所谓台湾客家人性质的问题,当然也是个人家庭历史的问题了。
首先从郑芝龙本人的历史记载问题看

郑芝龙是明朝末年以东南沿海、台湾及日本等地为基地活跃舞台的海商兼海盗(随朝廷政策的变化身份随变),以其经营的武装海商集团著称,发迹于日本平户,为明郑势力的滥觞。郑芝龙在离开日本到台湾建立新的根据地,不仅建立了一支实力强大的私人海军,而且效仿明朝在台湾设官建置,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割据政权。明政府无力剿灭郑芝龙便转而招安,1628年,郑芝龙受到明廷招抚,官至都督同知。
从这个资料显示郑芝龙在1628年就已经成为明朝政府的正式官员,而且有自己的行政管辖区域。

颜思齐与郑芝龙既有同乡之谊,彼此又均为豪杰之士,意气相投。颜思齐好结交朋友,他还结交了当时往来日本做贸易的船主杨天生等人,相处甚笃。在一次饮酒微酣时,颜思齐叹气道:“人生如朝露耳,若不能扬眉吐气,虚度岁月,羞作肮脏丈夫!”于是大家商量要干一番大事。这时颜思齐俨然已是流亡日本的闽人领袖,大家都愿归附,所以当时的28人拜盟兄弟,推颜为盟主。盟兄弟中郑芝龙最小,但颜思齐看他“才略过人”,对他特别器重。他们密谋于天启四年(1624)八月十五日起事,推翻德川幕府,但事机泄漏,被幕府发现,幸好郑芝龙的岳父及时通知,他们不得已只好率众分乘13艘船逃离日本,经商议决定到台湾落足并建立基地。船行了几天几夜,到达台湾,他们在北港上岸,定居下来,开始了对台湾的早期开发。
颜思齐等一行到达台湾后,在诸罗山一带建筑山寨,安抚原住民,并分派部下耕种渔猎。漳州、泉州的“无业之民”3000余人也陆续闻风而来。这时郑芝龙的父辛已去世,他的几个兄弟和堂兄弟也从家乡赶来,势力逐渐扩大。颜思齐将部下分为十寨,郑芝龙为其中寨主之一。由于来台人数日益增多,他们不久就组成了一支强大的海上队伍。过去来台湾的,以商贩为多,此后则留居者增多,所以后人的记载上说,台湾之有中国居民自颜郑始。他们除组织耕猎,还率众到海上劫掠或贸易。但他们对原住民却多给以安抚。一年之后,即天启五年(1625),颜思齐在打猎时染上伤寒病,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他召集郑芝龙等人告诉他们说:“不佞与公等共事二载,本期建立功业,扬中国声名。今壮志未遂,中道夭折,公等其继起。”颜思齐死后葬在台湾诸罗(今嘉义市)三界埔山。
颜思齐死后,郑芝龙代替他成为首领。他进一步树旗招兵,势力更加强大。天启六年(1626),福建大旱,郑芝龙截劫粮船以救济灾民,饥民多来相投,兵源益盛,当时他已拥有数百艘船只。由于他禁止焚掠奸淫,勒迫富人助饷,颇得人心。当时有人说他:“礼贤下士,劫富而施贫,来者不拒,而去者不追”,“一人作贼,一家自喜无恙;一姓从贼,一方可保无虞。族属亲故,击楫相访”,“偶或上岸,则附近戚里牵羊载酒,束帛承筐,惟恐后也。真耳目未经之奇文,古今旷见之元凶。”所以他能屡败官军,纵横沿海,并通市琉球朝鲜南海诸国。在这样的情况下,沿海大批的破产农民纷纷加入,他的队伍迅速扩大到3万余人,其中一部分人可能移民台湾本上,成为开发台湾的生力军。
郑芝龙占据台湾,以此为根据地,设立佐谋、督造、主饷、监守、先锋等官职,对当地居民实行管理。同时,“置苏杭两京珍玩,兴贩琉球、朝鲜、真腊、占城诸国,掠潮、惠、肇、福、汀、漳、台、绍之间”,在海峡两岸进行大规模的走私贸易活动。不仅如此,他为了进一步壮大势力,召集部下说:“夫人惰则弱,众合则强。今台湾庶事略备,势可自守,宜为进取之计。”亲自带船十艘向金门、厦门进发。他们所向披靡,明政府无可奈何,于是有招抚之议。在明政府的苛刻条件下,郑芝龙率众扬长而去。此后一两年内,郑芝龙又与明官军多次交手,屡战屡胜。而明政府则屡战屡败,无奈中又想起了“招抚”的法宝。崇祯元年(1628),郑芝龙接受了“招抚”,明政府授他以“海防游击”的官职。而郑芝龙的条件是船只武器和部众仍归他统领,在行动上仍保持很大的独立性。其实,郑芝龙降明有自己的目的,他并不是出于什么建立功名、光宗耀祖的目的,而是为了商业上的利益,为了名正言顺地进行并控制海上贸易。在就招抚期间他既未领过明政府的军饷,也从未听从明朝的调动,只不过是双方相互利用达成默契而已。明政府想利用郑氏集团的力量平定东南沿海的海盗骚扰,而郑芝龙也想借助明政府的力量,消灭刘六、刘七等众多的海上竞争对手,达到垄断海上贸易的目的。这时的明政府早已是政治腐败,军队软弱,毫无作战能力,明王朝东南沿海的海防,只能倚重于这位“威名震于南海”的“海盗”了。而郑芝龙降明后,也屡屡战败闽粤海盗,击败荷兰人的入侵,由此明政府升任他为都督。郑芝龙俨然成为“海上之王”,航行在海上的船只,只有悬挂了郑氏的令旗,方能航行。
郑芝龙经略台湾可以说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尤其是他奖励移民垦殖,意义最为重大。中国一向是一个多灾荒的国家,在郑芝龙受抚之前,1626年他已招来不少闽南饥民渡台开垦。受抚之后,1630年福建旱灾更为严重,“谷价腾涌,斗米百钱,饥殍载道,死亡横野”,出现了大批的无业游民,社会动荡不安。郑芝龙向福建巡抚熊文灿建议,据募饥民到台湾去垦荒,每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用海船载他们到台湾进行垦殖。熊文灿听从了郑芝龙的建议,于是郑芝龙就组织了几万福建灾民到了台湾。从此以后,大陆人民移民台湾开垦荒地的就更多了。这次大批灾民移民台湾的举动,有极重要的意义。首先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有计划、大规模的向台湾移民,以前则均为私人的活动。对于大陆汉人在台湾的基础的奠定,裨益自必不小。其次是中国政府仍认定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虽然荷兰人已侵入多年,但台湾仍属于中国。因为尽管荷兰人当时在台湾,但台湾真正的占领者是郑芝龙。郑芝龙没有驱逐荷兰人的原因是希望能从商业上得到互惠。当时郑芝龙拥有船舰1000余只,势力极其强大,荷兰人与他几次交锋都以失败而告终。
郑芝龙归抚之后,台湾理所应当地归并入明政府管辖,这才有这次大规模的移民之举。以后郑芝龙授官,衣锦荣归,生活趋于豪华,对于台湾似渐不重视。加之清兵入关,国事大变,1646年,郑芝龙不听其子郑成功的苦苦相劝,执意降清,致使父子关系破灭,郑芝龙随之北上京城。不仅他个人从此和台湾的关系断绝,明政府无力顾及台湾,清廷一时不了解台湾的地位,台湾方真正为荷兰人全部占据。而郑芝龙于1661年被清廷斩杀。
在台湾历史上,郑芝龙不仅是大规模有组织地移民台湾的第一人,而且也是把大陆封建经济和生产关系推行到台湾的第一人,所以说郑芝龙对台湾的开发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在郑芝龙运送大批灾民赴台垦荒这一大事发生之后,大陆人民前往台湾开荒的,便络绎不绝,为台湾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人力,成为台湾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从这个资料来看,1628年郑芝龙成为明朝政府的官员,台湾地区也就是明朝的行政区域,最高行政长官也就是郑芝龙了,而且郑芝龙还明确了台湾的各级行政区域划分,关键问题是福建最早的成批量的汉族移民就是郑芝龙以官方组织在1630年组织的。


问题出在这里,下面是荷兰人侵略台湾的记载
荷兰在17世纪继西班牙之后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国家。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八月,荷将韦麻郎率军舰两艘偷袭澎湖,伐木作舍,拟长久占领。明朝总兵施德政令都司沈有容率兵面责,荷方理屈,于十一月退出澎湖。
天启二年(1622)五月,荷兰舰队再次侵占澎湖。
四年二月,巡抚南居益派总兵俞咨皋、守备王梦熊等收复澎湖,擒荷将高文律。荷兰殖民者强占澎湖的阴谋未能得逞,于同年八月转而侵占中国台湾岛西南部,先在大员建台湾城(荷人称热兰遮城),后又在赤嵌地区建赤嵌城(荷人称普罗文查城)等城堡,做为军事侵略统治据点,并使用武力镇压高山族,烧毁村社。
崇祯十五年(1642),荷军又打败于天启六年侵占台湾北部鸡笼(基隆)淡水的西班牙殖民者,夺占了台湾的西南部和北部。荷兰在台湾对汉族、高山等族人民施行残酷的殖民统治和剥削。在政治上通过任命汉族和高山族"长老"进行统治;在经济上将台湾土地全部占为己有,向台湾人民强收高额地租,每甲田(约合十一亩)年收租为上田十八石,中田十五石六斗,下田十二石二斗,还征收各种苛捐杂税;在文化教育上派遣基督教传教士向台湾人民灌输宗教思想,创办学校,推行奴化教育。
荷兰的殖民统治,遭到广大台湾人民的多次反抗,其中以清顺治九年(1652)郭怀一起义规模最大,这次起义因为叛徒的出卖很快失败,郭怀一在作战中牺牲,副指挥龙官等9000多人被杀.
十八年(1661)四月,民族英雄郑成功率军在台湾登陆,在当地人民的支持下,经过九个多月的战斗,于翌年二月一日迫使荷兰侵台长官揆一投降,将其全部赶出,结束了荷兰在台湾的三十八年的殖民统治。荷兰最后以失败告终。
这里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荷兰人在1622年就侵占了台湾部分地域,但是只是占领了极个别地区,在两年后的1624年郑芝龙又掌控了台湾部分地区的管理,并在1628年正式成为明朝政府的行政区域,而非地方自治区域。但是在1628年到1642年间台湾的情况有些不明。



通过以上三份资料,感觉有些问题无法解决
1 1628年台湾在行政上已经属于明朝政府,荷兰人的热兰遮城和赤嵌城直相当于类似1949年后的澳门和香港这样的殖民地性质,但是到1642年荷兰人又怎么全部侵占台湾的?
2 1628年到1642年荷兰完全从明朝政府手中侵占台湾的性质类似于1931年的东北被日军侵占性质?还是应该属于什么性质?这应该是对主权国家的行政区域的武装入侵吧?
3 1630年开始从福建迁移客家人是不是应该算是今天台湾省客家人最早的起源?从而可以说现在的台湾省客家人就是中国政府从福建地区官方迁移的人口,是政府行为?
如果这三个疑问得到确认,是不是最终结论就是:
当前台湾省所谓自称本省人,本来就是政府官方迁移,类似于新中国的新疆建设兵团性质,而不是自由行为,那他们的台独根基本来就是占不住脚的。特别是岩里政男本人就是三姓就是四姓家奴——先是明朝和清朝都封的延平王、海澄公的郑氏家族家奴,又后来是倭国天皇的家奴,然后是蒋家父子的家奴,还是希拉里老公的家奴。
郑成功收复台湾的行为,从另一个角度讲,完全是旅行自己的职责范围,作为郑芝龙政府职务的继任者,收复自己职务管辖内的行政区域,首先就是纠正前任的失误,做到现任应该做。


这个问题是关于台湾最早正式行政的问题,也同时涉及现在所谓台湾客家人性质的问题,当然也是个人家庭历史的问题了。
首先从郑芝龙本人的历史记载问题看

郑芝龙是明朝末年以东南沿海、台湾及日本等地为基地活跃舞台的海商兼海盗(随朝廷政策的变化身份随变),以其经营的武装海商集团著称,发迹于日本平户,为明郑势力的滥觞。郑芝龙在离开日本到台湾建立新的根据地,不仅建立了一支实力强大的私人海军,而且效仿明朝在台湾设官建置,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割据政权。明政府无力剿灭郑芝龙便转而招安,1628年,郑芝龙受到明廷招抚,官至都督同知。
从这个资料显示郑芝龙在1628年就已经成为明朝政府的正式官员,而且有自己的行政管辖区域。

颜思齐与郑芝龙既有同乡之谊,彼此又均为豪杰之士,意气相投。颜思齐好结交朋友,他还结交了当时往来日本做贸易的船主杨天生等人,相处甚笃。在一次饮酒微酣时,颜思齐叹气道:“人生如朝露耳,若不能扬眉吐气,虚度岁月,羞作肮脏丈夫!”于是大家商量要干一番大事。这时颜思齐俨然已是流亡日本的闽人领袖,大家都愿归附,所以当时的28人拜盟兄弟,推颜为盟主。盟兄弟中郑芝龙最小,但颜思齐看他“才略过人”,对他特别器重。他们密谋于天启四年(1624)八月十五日起事,推翻德川幕府,但事机泄漏,被幕府发现,幸好郑芝龙的岳父及时通知,他们不得已只好率众分乘13艘船逃离日本,经商议决定到台湾落足并建立基地。船行了几天几夜,到达台湾,他们在北港上岸,定居下来,开始了对台湾的早期开发。
颜思齐等一行到达台湾后,在诸罗山一带建筑山寨,安抚原住民,并分派部下耕种渔猎。漳州、泉州的“无业之民”3000余人也陆续闻风而来。这时郑芝龙的父辛已去世,他的几个兄弟和堂兄弟也从家乡赶来,势力逐渐扩大。颜思齐将部下分为十寨,郑芝龙为其中寨主之一。由于来台人数日益增多,他们不久就组成了一支强大的海上队伍。过去来台湾的,以商贩为多,此后则留居者增多,所以后人的记载上说,台湾之有中国居民自颜郑始。他们除组织耕猎,还率众到海上劫掠或贸易。但他们对原住民却多给以安抚。一年之后,即天启五年(1625),颜思齐在打猎时染上伤寒病,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他召集郑芝龙等人告诉他们说:“不佞与公等共事二载,本期建立功业,扬中国声名。今壮志未遂,中道夭折,公等其继起。”颜思齐死后葬在台湾诸罗(今嘉义市)三界埔山。
颜思齐死后,郑芝龙代替他成为首领。他进一步树旗招兵,势力更加强大。天启六年(1626),福建大旱,郑芝龙截劫粮船以救济灾民,饥民多来相投,兵源益盛,当时他已拥有数百艘船只。由于他禁止焚掠奸淫,勒迫富人助饷,颇得人心。当时有人说他:“礼贤下士,劫富而施贫,来者不拒,而去者不追”,“一人作贼,一家自喜无恙;一姓从贼,一方可保无虞。族属亲故,击楫相访”,“偶或上岸,则附近戚里牵羊载酒,束帛承筐,惟恐后也。真耳目未经之奇文,古今旷见之元凶。”所以他能屡败官军,纵横沿海,并通市琉球朝鲜南海诸国。在这样的情况下,沿海大批的破产农民纷纷加入,他的队伍迅速扩大到3万余人,其中一部分人可能移民台湾本上,成为开发台湾的生力军。
郑芝龙占据台湾,以此为根据地,设立佐谋、督造、主饷、监守、先锋等官职,对当地居民实行管理。同时,“置苏杭两京珍玩,兴贩琉球、朝鲜、真腊、占城诸国,掠潮、惠、肇、福、汀、漳、台、绍之间”,在海峡两岸进行大规模的走私贸易活动。不仅如此,他为了进一步壮大势力,召集部下说:“夫人惰则弱,众合则强。今台湾庶事略备,势可自守,宜为进取之计。”亲自带船十艘向金门、厦门进发。他们所向披靡,明政府无可奈何,于是有招抚之议。在明政府的苛刻条件下,郑芝龙率众扬长而去。此后一两年内,郑芝龙又与明官军多次交手,屡战屡胜。而明政府则屡战屡败,无奈中又想起了“招抚”的法宝。崇祯元年(1628),郑芝龙接受了“招抚”,明政府授他以“海防游击”的官职。而郑芝龙的条件是船只武器和部众仍归他统领,在行动上仍保持很大的独立性。其实,郑芝龙降明有自己的目的,他并不是出于什么建立功名、光宗耀祖的目的,而是为了商业上的利益,为了名正言顺地进行并控制海上贸易。在就招抚期间他既未领过明政府的军饷,也从未听从明朝的调动,只不过是双方相互利用达成默契而已。明政府想利用郑氏集团的力量平定东南沿海的海盗骚扰,而郑芝龙也想借助明政府的力量,消灭刘六、刘七等众多的海上竞争对手,达到垄断海上贸易的目的。这时的明政府早已是政治腐败,军队软弱,毫无作战能力,明王朝东南沿海的海防,只能倚重于这位“威名震于南海”的“海盗”了。而郑芝龙降明后,也屡屡战败闽粤海盗,击败荷兰人的入侵,由此明政府升任他为都督。郑芝龙俨然成为“海上之王”,航行在海上的船只,只有悬挂了郑氏的令旗,方能航行。
郑芝龙经略台湾可以说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尤其是他奖励移民垦殖,意义最为重大。中国一向是一个多灾荒的国家,在郑芝龙受抚之前,1626年他已招来不少闽南饥民渡台开垦。受抚之后,1630年福建旱灾更为严重,“谷价腾涌,斗米百钱,饥殍载道,死亡横野”,出现了大批的无业游民,社会动荡不安。郑芝龙向福建巡抚熊文灿建议,据募饥民到台湾去垦荒,每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用海船载他们到台湾进行垦殖。熊文灿听从了郑芝龙的建议,于是郑芝龙就组织了几万福建灾民到了台湾。从此以后,大陆人民移民台湾开垦荒地的就更多了。这次大批灾民移民台湾的举动,有极重要的意义。首先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有计划、大规模的向台湾移民,以前则均为私人的活动。对于大陆汉人在台湾的基础的奠定,裨益自必不小。其次是中国政府仍认定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虽然荷兰人已侵入多年,但台湾仍属于中国。因为尽管荷兰人当时在台湾,但台湾真正的占领者是郑芝龙。郑芝龙没有驱逐荷兰人的原因是希望能从商业上得到互惠。当时郑芝龙拥有船舰1000余只,势力极其强大,荷兰人与他几次交锋都以失败而告终。
郑芝龙归抚之后,台湾理所应当地归并入明政府管辖,这才有这次大规模的移民之举。以后郑芝龙授官,衣锦荣归,生活趋于豪华,对于台湾似渐不重视。加之清兵入关,国事大变,1646年,郑芝龙不听其子郑成功的苦苦相劝,执意降清,致使父子关系破灭,郑芝龙随之北上京城。不仅他个人从此和台湾的关系断绝,明政府无力顾及台湾,清廷一时不了解台湾的地位,台湾方真正为荷兰人全部占据。而郑芝龙于1661年被清廷斩杀。
在台湾历史上,郑芝龙不仅是大规模有组织地移民台湾的第一人,而且也是把大陆封建经济和生产关系推行到台湾的第一人,所以说郑芝龙对台湾的开发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在郑芝龙运送大批灾民赴台垦荒这一大事发生之后,大陆人民前往台湾开荒的,便络绎不绝,为台湾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人力,成为台湾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从这个资料来看,1628年郑芝龙成为明朝政府的官员,台湾地区也就是明朝的行政区域,最高行政长官也就是郑芝龙了,而且郑芝龙还明确了台湾的各级行政区域划分,关键问题是福建最早的成批量的汉族移民就是郑芝龙以官方组织在1630年组织的。


问题出在这里,下面是荷兰人侵略台湾的记载
荷兰在17世纪继西班牙之后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国家。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八月,荷将韦麻郎率军舰两艘偷袭澎湖,伐木作舍,拟长久占领。明朝总兵施德政令都司沈有容率兵面责,荷方理屈,于十一月退出澎湖。
天启二年(1622)五月,荷兰舰队再次侵占澎湖。
四年二月,巡抚南居益派总兵俞咨皋、守备王梦熊等收复澎湖,擒荷将高文律。荷兰殖民者强占澎湖的阴谋未能得逞,于同年八月转而侵占中国台湾岛西南部,先在大员建台湾城(荷人称热兰遮城),后又在赤嵌地区建赤嵌城(荷人称普罗文查城)等城堡,做为军事侵略统治据点,并使用武力镇压高山族,烧毁村社。
崇祯十五年(1642),荷军又打败于天启六年侵占台湾北部鸡笼(基隆)淡水的西班牙殖民者,夺占了台湾的西南部和北部。荷兰在台湾对汉族、高山等族人民施行残酷的殖民统治和剥削。在政治上通过任命汉族和高山族"长老"进行统治;在经济上将台湾土地全部占为己有,向台湾人民强收高额地租,每甲田(约合十一亩)年收租为上田十八石,中田十五石六斗,下田十二石二斗,还征收各种苛捐杂税;在文化教育上派遣基督教传教士向台湾人民灌输宗教思想,创办学校,推行奴化教育。
荷兰的殖民统治,遭到广大台湾人民的多次反抗,其中以清顺治九年(1652)郭怀一起义规模最大,这次起义因为叛徒的出卖很快失败,郭怀一在作战中牺牲,副指挥龙官等9000多人被杀.
十八年(1661)四月,民族英雄郑成功率军在台湾登陆,在当地人民的支持下,经过九个多月的战斗,于翌年二月一日迫使荷兰侵台长官揆一投降,将其全部赶出,结束了荷兰在台湾的三十八年的殖民统治。荷兰最后以失败告终。
这里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荷兰人在1622年就侵占了台湾部分地域,但是只是占领了极个别地区,在两年后的1624年郑芝龙又掌控了台湾部分地区的管理,并在1628年正式成为明朝政府的行政区域,而非地方自治区域。但是在1628年到1642年间台湾的情况有些不明。



通过以上三份资料,感觉有些问题无法解决
1 1628年台湾在行政上已经属于明朝政府,荷兰人的热兰遮城和赤嵌城直相当于类似1949年后的澳门和香港这样的殖民地性质,但是到1642年荷兰人又怎么全部侵占台湾的?
2 1628年到1642年荷兰完全从明朝政府手中侵占台湾的性质类似于1931年的东北被日军侵占性质?还是应该属于什么性质?这应该是对主权国家的行政区域的武装入侵吧?
3 1630年开始从福建迁移客家人是不是应该算是今天台湾省客家人最早的起源?从而可以说现在的台湾省客家人就是中国政府从福建地区官方迁移的人口,是政府行为?
如果这三个疑问得到确认,是不是最终结论就是:
当前台湾省所谓自称本省人,本来就是政府官方迁移,类似于新中国的新疆建设兵团性质,而不是自由行为,那他们的台独根基本来就是占不住脚的。特别是岩里政男本人就是三姓就是四姓家奴——先是明朝和清朝都封的延平王、海澄公的郑氏家族家奴,又后来是倭国天皇的家奴,然后是蒋家父子的家奴,还是希拉里老公的家奴。
郑成功收复台湾的行为,从另一个角度讲,完全是旅行自己的职责范围,作为郑芝龙政府职务的继任者,收复自己职务管辖内的行政区域,首先就是纠正前任的失误,做到现任应该做。


你这些历史问题找 沈听雪 解答。
关注一下,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