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1.2万买柯基犬 带到厂里玩被工人打死吃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31:34
http://news.sohu.com/20160220/n437983240.shtml

360截图20160221074747185.jpg

王先生在利国镇开有一家钢铁厂,前几日,他女儿带柯基犬到厂里玩耍,突然失踪。王先生重金寻狗得知,狗已经被工人打死吃掉。目前,工人张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取保候审。
  
2月14日,一则寻狗启事在利国一家钢铁厂引起轩然大波。寻狗启事写道:本人于2月13日晚丢失爱犬柯基一只,心情急切,望好心人看到给予联系,酬谢8000元,提供有效线索者,酬谢1000元。
  
老板的狗丢了,还重金悬赏,工人们炸开了锅。很快,王先生就接到一名工人电话称,2月13日晚,他在厕所看到住在某宿舍的张某,在公厕打死一只狗,并带回宿舍。狗的模样和寻狗启事上的狗很像,而且张某打狗时间与王先生丢狗时间很近。王先生挂断电话后立刻来到张某宿舍,看到地上都是狗毛,还有一把带着狗毛的刀。王先生将住在该宿舍的三名工人带到派出所。
  
经审讯,三人很快交代,他们已经把狗煮熟吃掉了。打死狗并带回宿舍的张某说,那晚,他在公厕内发现一只小狗,以为是条野狗,就用厕所内的木棍将狗打死后带回宿舍,同室的两人帮他将狗剃毛、剥皮。第二日,三人将狗煮熟吃掉。
  
王先生说,这条柯基犬是他去年5月在福建买的送给女儿、女婿的。当时小狗只有30天大,他花了1.2万元。这条柯基犬的父母均有血统证明,长大后的柯基犬升值空间也很大。2月16日,王先生所买柯基犬的犬父、犬母的血统证明被寄送到派出所。王先生说,他将柯基犬送给女儿、女婿后,他们也非常疼惜这只小狗,每日都悉心照顾。
  
“我们以为是条野狗,真没想到这么名贵。”张某说,他和其他两名工人想赔偿老板,但老板不接受。王先生说,长大的柯基犬已经价值好几万元,但他和家人是痛惜小狗的生命,所以他们对三名工人的行为非常愤怒,不会和解,只希望办案民警依法处理。
  
利国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张某因涉嫌盗窃,被铜山区公安局取保候审。而其余两名工人,已经被王先生开除。
http://news.sohu.com/20160220/n437983240.shtml

360截图20160221074747185.jpg

王先生在利国镇开有一家钢铁厂,前几日,他女儿带柯基犬到厂里玩耍,突然失踪。王先生重金寻狗得知,狗已经被工人打死吃掉。目前,工人张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取保候审。
  
2月14日,一则寻狗启事在利国一家钢铁厂引起轩然大波。寻狗启事写道:本人于2月13日晚丢失爱犬柯基一只,心情急切,望好心人看到给予联系,酬谢8000元,提供有效线索者,酬谢1000元。
  
老板的狗丢了,还重金悬赏,工人们炸开了锅。很快,王先生就接到一名工人电话称,2月13日晚,他在厕所看到住在某宿舍的张某,在公厕打死一只狗,并带回宿舍。狗的模样和寻狗启事上的狗很像,而且张某打狗时间与王先生丢狗时间很近。王先生挂断电话后立刻来到张某宿舍,看到地上都是狗毛,还有一把带着狗毛的刀。王先生将住在该宿舍的三名工人带到派出所。
  
经审讯,三人很快交代,他们已经把狗煮熟吃掉了。打死狗并带回宿舍的张某说,那晚,他在公厕内发现一只小狗,以为是条野狗,就用厕所内的木棍将狗打死后带回宿舍,同室的两人帮他将狗剃毛、剥皮。第二日,三人将狗煮熟吃掉。
  
王先生说,这条柯基犬是他去年5月在福建买的送给女儿、女婿的。当时小狗只有30天大,他花了1.2万元。这条柯基犬的父母均有血统证明,长大后的柯基犬升值空间也很大。2月16日,王先生所买柯基犬的犬父、犬母的血统证明被寄送到派出所。王先生说,他将柯基犬送给女儿、女婿后,他们也非常疼惜这只小狗,每日都悉心照顾。
  
“我们以为是条野狗,真没想到这么名贵。”张某说,他和其他两名工人想赔偿老板,但老板不接受。王先生说,长大的柯基犬已经价值好几万元,但他和家人是痛惜小狗的生命,所以他们对三名工人的行为非常愤怒,不会和解,只希望办案民警依法处理。
  
利国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张某因涉嫌盗窃,被铜山区公安局取保候审。而其余两名工人,已经被王先生开除。
人不如狗啊……找律师,看狗有证没,是否能带到工厂,是否危害公共安全了
吃老板的狗 没好下场,在旧社会  这家人 将终身为奴
要老板证明这个狗是他的狗
小短腿,跑不快,还肉嘟嘟。
人不如狗啊……找律师,看狗有证没,是否能带到工厂,是否危害公共安全了
国人素质太低下了。

也可以说国人两极分化太严重了,精英阶层的小孩亲情书画样样精通,眼界见识也广博。

穷人家的小孩向猪一样养,见识及其狭窄,连柯基犬多名贵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这狗拉市场都能卖好几千
  我以前的老板,工厂养有土狗和狼狗,狼狗和土狗杂交生出个小个子的狼狗,长不大的,送给朋友的小孩,喜欢得要命,
既然工人愿意赔偿,老板还要告,那就找律师,这逼养狗肯定有漏洞
工会干什么去了!
肥嘟嘟的,估计肉不错。

很久以前应邀吃狗肉,老得嚼不动。从此对狗没有好感。
yuppppp 发表于 2016-2-21 19:23
肥嘟嘟的,估计肉不错。

很久以前应邀吃狗肉,老得嚼不动。从此对狗没有好感。
英国女王家里养的就是这种
瓦肯奥巴马 发表于 2016-2-21 09:21
国人素质太低下了。

也可以说国人两极分化太严重了,精英阶层的小孩亲情书画样样精通,眼界见识也广博 ...
中国初等教育就是为了高等教育而存在的。说白了你读小学中学就是为了读大学。
问题是大部分还是读不了大学的,为这些人并没有提供合适的义务教育。
说白了大部分人需要的并不是高深的知识,而是知道城市里面是不能随地大小便的,地铁里面是不能吃有味道的东西的,而普通铁路是可以吃方便面的。。。这些常识。
看到没有主人牵着的狗就以为是野狗可以随便吃?那你在大街上看到没有人的车是不是就可以开回家啊?本来就是工人不对,被抓和开除也是咎由自取与工人老板的身份无关。
7226603 发表于 2016-2-21 08:21
吃老板的狗 没好下场,在旧社会  这家人 将终身为奴
这跟谁的狗没关系,偷狗就是偷盗,偷盗就该受罚,拿工人所谓的弱势身份说事玩悲情有意思吗。
蒙古国海军政委 发表于 2016-2-21 20:22
这跟谁的狗没关系,偷狗就是偷盗,偷盗就该受罚,拿工人所谓的弱势身份说事玩悲情有意思吗。
那晚,他在公厕内发现一只小狗,以为是条野狗,就用厕所内的木棍将狗打死后带回宿舍,


老板家 住在公厕里面?盗窃
工人打扫清理 流浪狗 本是为社会消除  安全隐患,却要把厕所狗 摆在道德司法 高地  怕怕
狗办狗证了吗?能证明这狗的主人是老板吗?没有?那你们嚎个啥?
ifsean 发表于 2016-2-21 09:45
既然工人愿意赔偿,老板还要告,那就找律师,这逼养狗肯定有漏洞
不过说真的,以为是野狗,直接杀了,还吃狗肉,
说明这工人干习惯了
野狗也不能随便杀啊
何况这种怎么看都不可能看出来时野狗的。

总之双方都不是东西,狗咬狗屎最确切的形容词
蒙古国海军政委 发表于 2016-2-21 20:18
看到没有主人牵着的狗就以为是野狗可以随便吃?那你在大街上看到没有人的车是不是就可以开回家啊?本来就是 ...
被开除什么的事活该,
但是人家愿意赔偿了,非要究着不放,也就是不能抵命,
要能抵命的话,估计得抵命,这个不是为富不仁是什么?

既然这么名贵,做标志了吗?
为什么不看牢?
1万多块钱路就可以乱跑了?

就缺那么一口肉吗?想吃的话去买呀,看见无主的狗和猫就偷去吃了,那街上看见一个单身女的岂不是可以背回去当老婆用啦?
蒙古国海军政委 发表于 2016-2-21 20:22
这跟谁的狗没关系,偷狗就是偷盗,偷盗就该受罚,拿工人所谓的弱势身份说事玩悲情有意思吗。
人家是偷吗?
要是主人家门口一条狗看门得,主人在吃饭,狗被抓了,叫做偷还可以。
人家周围都没看到主人,
认为是野狗,也可以勉强说的通吧?
7226603 发表于 2016-2-22 11:56
老板家 住在公厕里面?盗窃
是得,关键是晚上,而且没人看,估计也没有链条啊,名牌啊,之类得标识。
金池长老 发表于 2016-2-22 16:41
就缺那么一口肉吗?想吃的话去买呀,看见无主的狗和猫就偷去吃了,那街上看见一个单身女的岂不是可以背回去 ...
确实有路上看到单身女得强奸得事发生啊,
夜跑教师被奸杀的新闻看过吧?

虽然老板是为富不仁,但是工人也确实素质不大好
居然这种素质啊
就缺那么一口肉吗?想吃的话去买呀,看见无主的狗和猫就偷去吃了,那街上看见一个单身女的岂不是可以背回去 ...
人是人,狗不是人,是物品,没有身份标志的狗,就是没有写名字的一块肉,活的而已,可以视为无主物。占有无主物,可以视为不当得利,而不能视为盗窃。

而且,从文中来看,声明为狗主人一方需要1 证明这条狗就是他的狗。2 证明这条狗是那条宠物狗。3 证明这条狗是名贵狗而不是食用狗。
养了条柯基犬就让它晚上乱跑到公厕?这不就是养了条看门的草狗么,被人吃掉怪谁,自己养着都不上心。
这个工厂是私营企业,老板在自己的工厂院内带狗来玩,这个不算公共场合,至于厕所时工厂的宿舍区厕所也不是外面的公共厕所,狗被偷了杀吃肉,偷狗人确实触犯了刑法,这与是不是为富不仁不挨边吧?就如同自己家的爱犬被人偷了吃掉各位是什么情绪?不也得喊打喊杀的!
工厂 有 开放式工厂也有封闭式工厂  野狗流浪狗 乱串是常态  工人品质不高 顺手牵羊的习惯固然不好
这个工厂是私营企业,老板在自己的工厂院内带狗来玩,这个不算公共场合,至于厕所时工厂的宿舍区厕所也不是 ...
狗是物品,没有人的身份,所以,我觉得按照不当得利来处理比较好,可以判决食用者按照市场狗肉的价格,按重量赔偿给老板
r626 发表于 2016-2-23 19:20
狗是物品,没有人的身份,所以,我觉得按照不当得利来处理比较好,可以判决食用者按照市场狗肉的价格,按 ...
兄弟,不能这么认定的,狗有主人那就是盗窃,因为狗是别人的财产,偷狗按照价格、数量可以分别以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定罪的!
r626 发表于 2016-2-23 19:20
狗是物品,没有人的身份,所以,我觉得按照不当得利来处理比较好,可以判决食用者按照市场狗肉的价格,按 ...
人家是能拿出来狗的血统证明的,你还这样说就是强词夺理了。恐怕你是不懂这种纯种的狗的价值了。你的理论就相当于偷了别人王羲之的真迹,一把火烧了,然后说按照废纸的价格赔偿失主是一个道理。
人家是能拿出来狗的血统证明的,你还这样说就是强词夺理了。恐怕你是不懂这种纯种的狗的价值了。你的理论 ...
对,声明的狗所有人是拿出了血统证明,但是没办法证明这个文件就是属于这条狗的,这个证据缺乏可信度。你看,两件事,第一,这条狗是他的狗。第二,这条狗是他说的那条狗。这两点很难有有力证据的
兄弟,不能这么认定的,狗有主人那就是盗窃,因为狗是别人的财产,偷狗按照价格、数量可以分别以治安案件 ...
大哥,我的理解是这样类比的,工厂的厕所是一个私有的公共场所,可以类比为财务公司的厕所,工厂的厕所捡到的狗,可以类比为财务公司的厕所里捡到的一张粉色的纸。

某人在财务公司的厕所捡到一张粉色的纸,据为己有,并作为支付凭证买了电话卡,这种情况下,属于不当得利,而不是盗窃,为什么呢,因为如果要定性为盗窃,需要更完整的证据链,需要证明那张纸是钞票,证明那张纸不是假币,证明那张纸是属于财务公司的。

同理类比这个案例。

这个案例和许霆案的区别在于,这个案例的当事人,没有“直接的”侵犯“财产”的“故意”。直接的,财产的,故意的,意味着当事人明知是声明者的财产实行侵害,因为当事人是“吃掉”了狗,而不是“卖掉了”,因此,从客观角度来看,当事人在杀死这只狗的时候,他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食用,而不是为了获得这个财产。

对于当事人来说,做这件事情有没有得到不当利益,有,因为他食用了这个肉类,但是他有没有侵犯这个财产的主观故意呢?没有。

因此,这个案例可以视为不当得利而不能视为,盗窃
大哥,我的理解是这样类比的,工厂的厕所是一个私有的公共场所,可以类比为财务公司的厕所,工厂的厕所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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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恨偷狗的,这种狗一看就不会是流浪狗,这狗丢的当晚就被宰了吃了,这说明狗当时的外表明眼人一见就知道这是有主人的。再说柯基小短腿,外表跟肉狗有明显区别,工人偷狗吃这事儿明显主观故意。
r626 发表于 2016-2-23 22:37
大哥,我的理解是这样类比的,工厂的厕所是一个私有的公共场所,可以类比为财务公司的厕所,工厂的厕所捡 ...
兄弟如果按照你这个说法那么农村偷狗的这些团伙都是无罪的,显然不是这么回事,这条狗属于工厂老板的私人财产,几个工人在未证实狗属于他人财产还是流浪狗的情况下以占有为目的打死了狗并吃了肉,这就是侵犯厂长的财产权,此外案件发生地并非公众场合,而是属于半封闭的企业,这比农村大道上乱跑的狗更加具有归属性,而农村偷狗的团伙对农村街上乱跑的狗实施射杀拉走属于盗窃行为,按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罚,怎么到了这个案子就变了味道?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6-2-23 23:40
兄弟如果按照你这个说法那么农村偷狗的这些团伙都是无罪的,显然不是这么回事,这条狗属于工厂老板的私人 ...


工厂老板 在工厂内养宠物狗 是对工人情感最大的伤害  由于工人有可能对于 工厂的餐饮不满  导致开小灶的后果估计不足在一个社会风气不佳 工人待遇查 的普遍大环境下  促使工人素质发生扭曲不可抗拒的冲动 猎杀了肉狗  工厂 恶意散养宠物狗 并 管理不善 诱导了工人 发生猎狗食的现象  工厂老板 安保责任人有 不可推卸的责任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6-2-23 23:40
兄弟如果按照你这个说法那么农村偷狗的这些团伙都是无罪的,显然不是这么回事,这条狗属于工厂老板的私人 ...


工厂老板 在工厂内养宠物狗 是对工人情感最大的伤害  由于工人有可能对于 工厂的餐饮不满  导致开小灶的后果估计不足在一个社会风气不佳 工人待遇查 的普遍大环境下  促使工人素质发生扭曲不可抗拒的冲动 猎杀了肉狗  工厂 恶意散养宠物狗 并 管理不善 诱导了工人 发生猎狗食的现象  工厂老板 安保责任人有 不可推卸的责任  
兄弟如果按照你这个说法那么农村偷狗的这些团伙都是无罪的,显然不是这么回事,这条狗属于工厂老板的私人 ...
你好,请看回复如下


兄弟如果按照你这个说法那么农村偷狗的这些团伙都是无罪的,显然不是这么回事,


这条狗属于工厂老板的私人财产,几个工人在未证实狗属于他人财产还是流浪狗的情况下以占有为目的打死了狗并吃了肉,这就是侵犯厂长的财产权,

(以上同意)

此外案件发生地并非公众场合,(此处不同意,私有企业的场所,是私有的公共场所,行为规范要首先符合公共场所的公共性。)而是属于半封闭的企业,这比农村大道上乱跑的狗更加具有归属性,而农村偷狗的团伙对农村街上乱跑的狗实施射杀拉走属于盗窃行为,按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罚,怎么到了这个案子就变了味道?

(这里回答盗狗团伙和打死吃肉的区别,盗狗团伙偷窃出售牟利,代表了这种行为的直接的主观恶意,这种直接主观恶意,意味着持续的通过不当的手段侵犯他人财产税,并获得持续的利益,这是我对盗狗团伙的盗窃性质的理解,类比为进入他人的果园,得到大部分苹果,并运走出售牟利。而把不经意遇到的狗打死吃掉,这种行为是一种侵权,是取得了不当的利益,这个侵权到吃掉为止,并不存在将来的,持续的,依靠这个来获得利益的性质,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这个是不当得利,而不是盗窃)

而且,盗窃是一种严重的罪名,不当得利是一种不严重的罪名,定罪为盗窃,需要严谨得多的证据链,不当得利的证据要求要轻得多,从案例来看,如果按照盗窃起诉,需要证明“1他的狗是他的狗”“2那只狗是他的那只狗”,这两个关键证据已经灭失,没办法把那只狗拉回来滴血认亲,在这个情况下,起诉盗窃,会使得出现这个情况,就是不能确认被盗物品。

然而按照不当得利就不同,不当得利,意味着不需要确定不当的利益“从哪里来”,只需要确定不当的利益“去了哪里”,结合这个案例,只要当事人“吃掉了”狗,不当得利即刻发生。

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这个案例是不当得利,而不是盗窃
r626 发表于 2016-2-24 09:27
你好,请看回复如下
盗窃的核心是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可不是看偷了东西是为了吃还是为了卖钱!这几位工人打死人家的狗为了吃肉就是以占有人家财物为目的。

私营工厂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指的公共场所。
拖鞋哥 发表于 2016-2-24 00:21
工厂老板 在工厂内养宠物狗 是对工人情感最大的伤害  由于工人有可能对于 工厂的餐饮不满  导致开小灶 ...
拖鞋,你的这个观点既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客观道理,纯粹是一种对贫富差距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