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开一帖子,且议转帖和警察黑之间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8:08:19
刚才在帖子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 ... &extra=page%3D1
中,各位和我有比较相反的观点和见解。
首先屡一下过程,手机上网,客户端推送一条新闻,发现确实属于那种比较热的话题。也确实会有料。就是新闻性的那种料,文章来源是新浪。
然后我就把文章转贴在本论坛,然后就如http://lt.cjdby.net/forum.php?mo ... &extra=page%3D1帖子中所见,被真警察或者不是警察的一些id喷,我这里用喷感觉并不过分,因为回复基本论点就是这事断章取义,这事选择性选取,这是警察黑的一贯做法论调啥的这种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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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从新浪这种比网易客观多的,在网民心中基本还算是中立的门户网站原文转贴并且转贴内容对于某些警察来说,认为是负面新闻的东西是否代表转贴者是警察黑?
问题2争议是转贴者是否尽到了足够的注意义务,防止这是谣言的扩散?
问题3一个相对客观的门户网站的新闻被转贴还需要转贴者在第一时间不要转贴,而要找遍网站和全网?
问题4门户网站新浪发表此文章是否属于造谣?文章的内容到底有人关心吗?看过吗?看过来怎么说?
问题5某网民转帖和警察相关新闻并且有所谓的正面也有所谓的负面,但是负面明显多,是否代表此网民是警察黑?如何定义警察黑?
刚才在帖子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 ... &extra=page%3D1
中,各位和我有比较相反的观点和见解。
首先屡一下过程,手机上网,客户端推送一条新闻,发现确实属于那种比较热的话题。也确实会有料。就是新闻性的那种料,文章来源是新浪。
然后我就把文章转贴在本论坛,然后就如http://lt.cjdby.net/forum.php?mo ... &extra=page%3D1帖子中所见,被真警察或者不是警察的一些id喷,我这里用喷感觉并不过分,因为回复基本论点就是这事断章取义,这事选择性选取,这是警察黑的一贯做法论调啥的这种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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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从新浪这种比网易客观多的,在网民心中基本还算是中立的门户网站原文转贴并且转贴内容对于某些警察来说,认为是负面新闻的东西是否代表转贴者是警察黑?
问题2争议是转贴者是否尽到了足够的注意义务,防止这是谣言的扩散?
问题3一个相对客观的门户网站的新闻被转贴还需要转贴者在第一时间不要转贴,而要找遍网站和全网?
问题4门户网站新浪发表此文章是否属于造谣?文章的内容到底有人关心吗?看过吗?看过来怎么说?
问题5某网民转帖和警察相关新闻并且有所谓的正面也有所谓的负面,但是负面明显多,是否代表此网民是警察黑?如何定义警察黑?
黑不黑每个人自己心里最清楚。从客观公正的角度讲,那些夸张的情节不清楚的都不该随便转,在转发时更不能断章取义甚至有意歪曲。
其实最重要的是,如果发现所转内容与事实有出入必须立即声明更正。在明知有误的情况下坚持不更正,不是黑是什么?
为了方便,把转帖的文章复制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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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那拉 于 2015-12-24 15:45 编辑


http://news.sina.cn/2015-12-24/d ... 459.d.html?from=wap
[cp]【山东16岁男孩死在派出所 家属门口烧纸】23日下午,记者接到市民投诉热线称,一名16岁男孩被临沂北园路派出所殴打致死。北园路派出所一工作人员表示,确有一男孩死亡,但死因暂时不便与外公布。据悉,父母是突然接到火葬场电话,才被告知儿子死亡。#16岁男孩死在派出所#[/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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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转帖的新浪的原文,我转帖时一个字没动没加。
我们好奇分析一下,这篇文章是否有可以被认为是黑警察的东西,是否违背了新闻报道的原则。虽然我们大家都不是专家,探讨吧
新闻内容分析如下:
记者接到热线电话,市民称16岁男孩被派出所警察打死。然后记者给派出所打电话,派出所回复却是有个16岁男孩死了,但是死因不方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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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篇记者的文章加了他自己的东西吗?没加吧,有人会说,必须等调查清楚,到底怎么死的才能报道的,那么是什么时间能调查清楚?媒体有无权利在第一时间公布当时双方的观点和证据?如果没有,依据是什么?如果有,那么很正常的一片报道怎么导致一个转帖本文章的网民被称为断章取义,警察黑呢?
辽海秋风起 发表于 2015-12-27 12:32
黑不黑每个人自己心里最清楚。从客观公正的角度讲,那些夸张的情节不清楚的都不该随便转,在转发时更不能断 ...
在论坛发帖子后得知有其他说法,后已经在第一时间百度并且转贴复制在转帖9楼。
在转发时更不能断章取义甚至有意歪曲。======================
这句话是说我吗?请大家伙分析一下啊。我转帖加了一个字?还是半个字?
这次舆论的报道有错误必须承认,但不能因此否定舆论监督的群众监督的作用。
另外人的趋利避害是本能,对监督天然感到反感也是本能,特别是在我国这种政府官僚制度下,例如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云南巧家冤案以及其他几个案例在本版块基本被选择性无视已是最真实的表现。
夸张的情节不清楚的都不该随便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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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按照这个标准,那么请问还有可以转帖的新闻吗?
这次舆论的报道有错误必须承认,但不能因此否定舆论监督的群众监督的作用。
另外人的趋利避害是本能,对监 ...
没人否认舆论监督的作用,你也是经常上网的人,现在的记者媒体和舆论是什么情况又不是不清楚?有几个记者媒体真的是为了监督为了公平正义?谁又来监督记者和媒体?现在的记者媒体胡说八道,断章取义,错误引导,又受到什么惩罚了?舆论监督不过是一个幌子而已。
警察由于是和百姓直接接触的专政机关,警群关系总体来说是负面的,这就要求警察系统的公共关系部门比较强力。
大环境就这样

什么黑呀白的


混口饭吃,不随便抢别人饭吃就行了

回帖的有几个认真考虑了的


你转的帖本来是犯忌讳的事

你能指望他们客观


超大一句话天天看得到的


屁股决定脑袋


还是做看客强点


楼上兄弟有点悲观,这个吧,人还是要乐观,即使目前警察这个群体没有达到让老百姓满意,但是也要看目前这几年确实有变化,虽然变化的东西是制度方面变得多,执法者本身变化得慢,但是也是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