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曾母暗沙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11:11
刚才没事儿看看世界地图,突然发现如果以曾母暗沙为兔子领土最南端的话,以此为基点再向南划十二海里的专属经济区,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宣布马来西亚东部自古以来就是兔子领土了?刚才没事儿看看世界地图,突然发现如果以曾母暗沙为兔子领土最南端的话,以此为基点再向南划十二海里的专属经济区,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宣布马来西亚东部自古以来就是兔子领土了?
你确定看过地图?
楼主这是个啥意思?
这种情况请看地球仪,不要看地图。
没看大妈已经挑起话题了么,沙巴不是兔子的,既然已经挑起,兔子就应该说道说道了!
两边划领海,刚好一边12海里
常年水下20米,怎么能当国土。
第三帝国国防军1 发表于 2015-12-3 13:54
常年水下20米,怎么能当国土。
貌似小学就学了,我国的最南端是曾母暗沙
貌似小学就学了,我国的最南端是曾母暗沙
实际曾母暗沙每年都在海底20米,我们的主权宣示牌都在海底。

怎么看着像Ps的。
经济区重叠可以谈判解决

既然说了是我们的,就是我们的,其他不是我们的,我们就不说。
法理上曾母暗沙不能算领土,也没有12海里领海,不过那有什么关系呢,拳头够硬的话,我就说那是岛,你能怎样?
那块被马来人种了棵棕榈树的小沙洲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要划十二海里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理论上必须是岛屿(礁石沙洲都不行),所以理论上只能从南沙最南的岛屿南威岛开始划,向南划两百海里到不了曾母暗沙。当然这些都是理论,实际就是另一回事了。
这个暗礁像一个钉子一样,即使你不承认也是钉子,像苏星岩礁一样。
挑起这个话题的,最好拿皮尺先去量一下地方地理参数再来论战嘛。
貌似小学就学了,我国的最南端是曾母暗沙
这个事情也蛮扯淡的,据我不太严谨的记忆,清朝还是民国,曾母暗沙就作为领土了,土共只是继承,可是扯淡的海洋法公约定义框架下,曾母暗沙就不能是国土了,问题是我们定义的国土早于海洋法公约。

所以海洋法公约扯淡。
第三帝国国防军1 发表于 2015-12-3 13:54
常年水下20米,怎么能当国土。
浇点混凝土不就水上20米了,这点工程量还能难倒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