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街头真马撞宝马 司机负全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12:34

9月22日,南昌市红谷滩上演一场奇葩交通事故——真马撞宝马。据介绍,当时马主人牵着马出来,遇到一辆拐弯的宝马车,车辆鸣喇叭惊吓了马,马蹄把车踢出了一个凹痕。图片来源:江南都市报官微
http://news.163.com/photoview/00 ... #p=B46PM1EI00AP0001
9月22日,南昌市红谷滩上演一场奇葩交通事故——真马撞宝马。据介绍,当时马主人牵着马出来,遇到一辆拐弯的宝马车,车辆鸣喇叭惊吓了马,马蹄把车踢出了一个凹痕。图片来源:江南都市报官微
http://news.163.com/photoview/00 ... #p=B46PM1EI00AP0001

宝马车主称动物是不能上马路的,马主人则反驳马路就是马走的,他和马走的是人行道。

据交警介绍,按照《交通法》规定,机动车在驾驶时,拐弯应该避让直行,并且南昌市区是不允许鸣喇叭的。因此,此次事故由宝马车驾驶员负全责。

图为被真马踢了的宝马。

图为被真马踢了的宝马。

图为被真马踢了的宝马。
好马啊………………
马主人则反驳马路就是马走的,他和马走的是人行道

不管司机是不是违章,这马主人说话就是扯淡。
南昌市区不让鸣笛,那南昌市区可以蹓马咯?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5-9-23 15:23
不管司机是不是违章,这马主人说话就是扯淡。
南昌市区不让鸣笛,那南昌市区可以蹓马咯?
机动车与人与动物与非机动车(电动车其实也是机动的车)之间有事故,优先由机动车享受全责/主责已经是惯例和交警的思维定式。
机动车与人与动物与非机动车(电动车其实也是机动的车)之间有事故,优先由机动车享受全责/主责已经是惯 ...
司机现在是弱势群体啊
马匹也可以上街?现在有钱人开始喜欢在大街上骑马了,我这边也有,还跑闹市区去,站在马路中间拍照,何其吊。
马是交通工具,不能简单视为动物
法律上,马确实可以上路。。。因为路就是给马用的。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5-9-23 18:51
司机现在是弱势群体啊
这几年开车出去,见了谁都当孙子,心存敬畏不敢造次。无论是公交车、出租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行人、摊贩、宠物、土方车、搅拌车、扫地车、平板车、集装箱车……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5-9-23 15:23
不管司机是不是违章,这马主人说话就是扯淡。
南昌市区不让鸣笛,那南昌市区可以蹓马咯?
起码人家说的听起来有道理,对吧
人行道遛马也没有法律法规禁止吧
所以,真不知道你生的哪门子气
起码人家说的听起来有道理,对吧
人行道遛马也没有法律法规禁止吧
所以,真不知道你生的哪门子气
看来您是认同马路就是供马通行的路这个观点了。依您的意思,道交法可以改称马路交通安全法了。
机动车道。。。以后别叫马路了。。。
作为交通工具的吗应该缴纳车船使用税
r626 发表于 2015-9-24 13:06
作为交通工具的吗应该缴纳车船使用税
非常赞同 ,否则就应该 对马 按 非机动车 无牌无证 非法上路 处罚  造成的交通事故 负全责,若危险驾驶【奔跑】可以按 危害公共安全 就地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