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都不会少了嘴炮。关键是看领导能不能顶得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7:15:38
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日高雄市两名15岁的吴姓、陈姓少女无证驾驶摩托车,且没戴安全帽,路遇警方拦查后快速逃离被车撞上,酿成1死1伤的惨剧,引起社会热议。  5日下午,两名少女在高雄中山路、青年路口闯红灯,被新兴警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警察发现。见对方要求停车接受盘查,两少女疑因害怕而往小巷里逃窜,因车速过快,撞上一辆行驶中的轿车。骑车的吴姓少女伤势稳定,但后座的陈姓少女伤势过重,家属同意放弃急救。警方6日将施姓轿车驾驶员和吴姓少女依过失致死罪嫌送办。
少女被车撞上的瞬间

  警方调取路口监控画面,强调从车祸发生到警用车出现约间隔5秒,估计少女的摩托车和警车约有五六十米远,事故的主要原因并非警车紧追导致。高雄市警局长陈家钦也现身五福二路派出所,力挺基层民警。
  对此,新北市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国在脸书发文表示,“小妹妹,你的死是你们自己选择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台北市信义警分局长吴敬田也留言力挺。

  施富国6日写道,一直以来,长官总三令五申要他们遇到单纯违规情况不要追车,事后报告就好,请问长官和负责司法诉讼的检察官、法官、律师们,以及喜欢在谈话节目耍嘴皮子的名嘴们,“哪位能告诉我单纯违规跟有犯罪事实的区别呢?犯罪嫌疑人脸上没有写字啊!还有,你们以为我们就只是单纯想开他罚单而已吗?”
  施富国说,在警校上课学到“见警就逃、非奸即盗”,所以追车不只是因为对方违规,更是因为怀疑对方是犯罪嫌疑人。警察在街头巡逻查获的案件中,保守估计有超过半数是嫌疑人违规,巡警盘查的过程当然会遇到嫌犯抵抗,就会衍生追车甚至街头搏斗,那些人不会乖乖束手就擒。
  “在台湾,最不缺的就是嘴炮人了。”施富国认为,为何要求警察不追车,而非要求违规违法的人接受警察盘查呢?假如只一味顾虑违规违法的人权,就不需要警察和法律了。“小妹妹,你的死是你们自己选择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错之有?”


  施富国发文力挺警察!
  这篇文章短短3天就吸引近2万人点赞,近1000人分享,许多网友力挺。“以后叫名嘴、检察官、法官去抓犯人,警察取缔举发违规就好”、“依法行政,不然要法律干嘛?支持警方!”;台北市信义警分局长吴敬田也留言说,“支持警察执法,社会才能安定祥和。”
  新兴警分局副分局长林玉昆表示:“追与不追可能要看当时状况,有些案子难就难在说还没有盘查之前,还没有了解之前,我们如何去判断他只是单纯的违规还是有违法?实在有困难。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E0MTc4Mg==&mid=209223985&idx=1&sn=733a3f73660ee681259309ca285693d3&scene=2&srcid=0910H7sl8zv48t9aWdgT8RGd&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d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日高雄市两名15岁的吴姓、陈姓少女无证驾驶摩托车,且没戴安全帽,路遇警方拦查后快速逃离被车撞上,酿成1死1伤的惨剧,引起社会热议。  5日下午,两名少女在高雄中山路、青年路口闯红灯,被新兴警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警察发现。见对方要求停车接受盘查,两少女疑因害怕而往小巷里逃窜,因车速过快,撞上一辆行驶中的轿车。骑车的吴姓少女伤势稳定,但后座的陈姓少女伤势过重,家属同意放弃急救。警方6日将施姓轿车驾驶员和吴姓少女依过失致死罪嫌送办。
少女被车撞上的瞬间

  警方调取路口监控画面,强调从车祸发生到警用车出现约间隔5秒,估计少女的摩托车和警车约有五六十米远,事故的主要原因并非警车紧追导致。高雄市警局长陈家钦也现身五福二路派出所,力挺基层民警。
  对此,新北市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国在脸书发文表示,“小妹妹,你的死是你们自己选择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台北市信义警分局长吴敬田也留言力挺。

  施富国6日写道,一直以来,长官总三令五申要他们遇到单纯违规情况不要追车,事后报告就好,请问长官和负责司法诉讼的检察官、法官、律师们,以及喜欢在谈话节目耍嘴皮子的名嘴们,“哪位能告诉我单纯违规跟有犯罪事实的区别呢?犯罪嫌疑人脸上没有写字啊!还有,你们以为我们就只是单纯想开他罚单而已吗?”
  施富国说,在警校上课学到“见警就逃、非奸即盗”,所以追车不只是因为对方违规,更是因为怀疑对方是犯罪嫌疑人。警察在街头巡逻查获的案件中,保守估计有超过半数是嫌疑人违规,巡警盘查的过程当然会遇到嫌犯抵抗,就会衍生追车甚至街头搏斗,那些人不会乖乖束手就擒。
  “在台湾,最不缺的就是嘴炮人了。”施富国认为,为何要求警察不追车,而非要求违规违法的人接受警察盘查呢?假如只一味顾虑违规违法的人权,就不需要警察和法律了。“小妹妹,你的死是你们自己选择的,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遗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错之有?”


  施富国发文力挺警察!
  这篇文章短短3天就吸引近2万人点赞,近1000人分享,许多网友力挺。“以后叫名嘴、检察官、法官去抓犯人,警察取缔举发违规就好”、“依法行政,不然要法律干嘛?支持警方!”;台北市信义警分局长吴敬田也留言说,“支持警察执法,社会才能安定祥和。”
  新兴警分局副分局长林玉昆表示:“追与不追可能要看当时状况,有些案子难就难在说还没有盘查之前,还没有了解之前,我们如何去判断他只是单纯的违规还是有违法?实在有困难。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E0MTc4Mg==&mid=209223985&idx=1&sn=733a3f73660ee681259309ca285693d3&scene=2&srcid=0910H7sl8zv48t9aWdgT8RGd&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d
“以后叫名嘴、检察官、法官去抓犯人,警察取缔举发违规就好”
还是国军好啊,在大陆当官的敢这么说吗?哪一次不是“卖队友、卖基层”的?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5-9-10 13:48
“以后叫名嘴、检察官、法官去抓犯人,警察取缔举发违规就好”
推荐你去看,张国立的我这一辈子。好像是这样。混了这么久。还不会汤事
dwxgg 发表于 2015-9-10 13:54
还是国军好啊,在大陆当官的敢这么说吗?哪一次不是“卖队友、卖基层”的?
这就叫做枉法媚众
为国军点赞,做领导就是要有担当
保住位子最关键
我看也是因为台湾的舆论环境影响,才使得警方应对经验比较丰富吧,毕竟那里的舆论压力比大陆大多了。
说中文的地方都一个鸟样....台湾一些案子,上级卖基层卖的也是不要不要的....
“在台湾,最不缺的就是嘴炮人了。”

哪里都不缺嘴跑。
施姓轿车驾驶员为何也以过失致死罪嫌送办?
首先公众应该有权利质疑,媒体也应该有责任监督,这是台湾政体推崇的“民主宪政”嘛,别到真用的时候又变味了。 至于警察是不是应该追车,这得看每个案子的具体情况了。 一是规定应该尽量详细,然后尽量公开,这样公众和媒体就能了解警察遵循的是什么原则,这才能真正的监督警察有没有按照自己制订的标准去做。 监督不等于代替,执法权应该是警察来控制的,执法的正确与否可以监督。 如果执法没有威信,把强制力变成了调解,制订的政策是不是能落实还得看领导的态度,最后公众还不知道怎么监督,连标准都不清楚,监督也是瞎指挥,那当然就是一锅粥了。。。
双趴 发表于 2015-9-10 12:11
施姓轿车驾驶员为何也以过失致死罪嫌送办?
我也想不出来轿车司机哪儿有毛病,也许是超速了,警察觉得你应该能刹住车但因为超速没法停止,所以撞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