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油田重组遭遇“井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36:15
http://news.phoenixtv.com/phoenixtv/83885040617914368/20050901/624603.shtml
文、图/记者  邓飞

       8月8日,香港媒体报道,陕北油田民营投资者、维权代表冯秉先在武汉被“诱捕”。一周后的15日,冯秉先的家人收到陕西靖边县公安局发出的逮捕通知书。

       两个月前,民营投资者代理律师朱久虎和7名涉油业主相继被刑事拘留。

       陕北油田案(以下简称“陕油案”)持续扩大,引发海内外人士新一轮的关注。

       “陕油案”进入公众视野已有两年。2003年,陕北延安、榆林两市15县政府将由一千多家民营石油企业开发、面积达1080平方公里的油田强行收归国有,触发陕北6万多名涉油业主的不满和抗争。2004年,业主们开始了漫长的诉讼维权,起诉对象为省、市、县三级政府。

       陕西方面对收井行动可能引发的“后遗症”并非全无察觉。2003年初,陕西省经贸委在向中央有关部委提交的一份报告中提醒,对民营油井收购重组,必然造成各种矛盾激化,局势将难以控制。这一预判似乎得到验证,但置身“陷阱”的却是预言者本身。

禁令下达后的反弹

      7月14日清晨,靖边县城,52岁的杨春贵和家人正忙着搬家。

      “欠了一屁股债”,杨春贵苦笑着对《凤凰周刊》说,搬家是为了在原地上修建楼房,最终卖掉还债。

       杨春贵是1999年开始投资参与油田开采的。陕北油田民间投资开发始于1994年。

       陕北地区地质特殊,油井呈蜂窝状,彼此不连通,陕北人称之为“井井有油、井井不流”。大规模开采的方案在这一特殊的地质面前似毫无用武之地。1980年代末,时任国务委员的康世恩提出了陕北地方参与石油开采的新思路,主张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把在当地的油田资源交给地方,并对外承包经营。康的看法得到当时国务院主要领导的支持,于是陕北有油各县相继成立国营钻采公司投入开发。

       1994年4月13日,中石油和陕西省政府签订协议,“划出1080平方公里委托地方各县开采”。其时,陕北地方各县钻采公司大都严重亏损,1994年靖边县钻采公司亏损高达4000万元。陕北地方政府转而寻求民间资本投资开发石油资源。

       [B]在“谁投资谁受益”的诱惑下,全国各地投资者纷至沓来。地方政府给投资者办理了可以直接从事石油开采的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投资者与县政府签订《合作开发石油资源合同书》,合作年限8年、10年、15年不等。[/B]

       灵活、独立的民间开采进展迅速。因为并非“开井即能见油”,投资者同时也承担着不小的风险。杨春贵说,他的第一口井不能出油,亏损80余万元,直到第二口油井才开始获益。

        但杨春贵们的欣喜并没维持多久。1999年12月,国家经贸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1239号文件,打破了业主们靠油井发家致富的梦想。

       [B]据介绍,该文件要求陕西省政府会同中石油集团,协调将民营油井通过收购、兼并、资产入股等办法,并入陕西省延长石油工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最终争取整体进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还强调,“陕北各县政府必须坚决停止和纠正允许投资商参与石油开采活动的做法”。[/B]

       不过,1239号文件下发后,当地政府并未执行,相反增强了招商引资力度,仅靖边一县就新批石油区块600多平方公里。一些业主回忆,绝大部分业主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参与石油开采的。

地方政府与中石油的博弈

       1239号文件的下发,显然为中石油在陕北油区博弈中的一次胜利。大陆知名维权人士、法学博士许志永在其撰写的《陕北民营石油案调查》一文中称,此前,中石油不断指责民间采油存在诸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土炼油、技术落后等严重问题,引来中央对陕北油区的关注。

       民营投资者、维权代表冯秉先称,1239号文件确曾指出民间采油初始阶段出现的混乱,但[B]该文件的出台,更多是因民企产生的巨大效益,让中石油对陕北这块先前并不看好的“低渗透油田”产生“觊觎之心”。[/B]2005年5月27日,陕北民营石油企业行政侵权救助策略研讨会在北京召开,逃亡在外的冯秉先委托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郭海燕宣读了他含有上述内容的发言。

       冯秉先引证说,民企参与油井开发不到10年,陕北石油年产量增长到600万吨,是1990年地方国营开采时的15倍;主产油县80%的财政收入也来自民企石油业。

           民营开采商们认为,整顿演变成了“陕北地方政府和中石油争夺民营油井的争夺战[B]”。随着1999年油价高涨,特别是当中石油勘探发现陕甘宁盆地油气储藏量为190亿吨,陕北将成为仅次于大庆、胜利油田的第三大油气生产区后,地方政府与中石油加快了争夺“黑色黄金”的脚步。[/B]

       2002年8月11日,陕西省政府向国家经贸委报送《关于以延长油矿为主体重组整顿陕北地方石油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反对中石油介入,提议以陕西省政府管辖的延长油矿为主整合陕北石油资源,组建区域性股份石油企业集团。

       陕西摆出来的一个理由是,陕北是支持执政党取得政权的革命老区,应当利益倾斜。

       几乎同时,中石油也向国家经贸委上书称,陕北地方石油企业不能走省内重组路子。中石油指责说,“陕北地方石油乱开滥采的根源,主要是由于陕北各市、县政府违法行政造成。”

       中石油表明了自己的强硬立场—他们建议将陕西15个县的钻采公司全部剥离出来,归中石油所有,并将1239号文件发布后逆风投入开发的油井资产一律没收。

       针对中石油的意见,2003年1月,陕西省再次向国家经贸委提出关于陕北地区石油企业重组整顿意见的报告,直言“陕北地区出现的石油资源矛盾不是体制问题,而是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中石油利用国家资源管理机构变更和自身有利条件,抢先登记了陕北地区绝大部分石油资源,造成一方面中石油占据资源大量闲置,另一方面延长油矿资源严重短缺。”而陕北地区偏远贫瘠,政府财政压力巨大,陕西实不甘拱手让出油田资源。

        至此,在中石油与地方政府的博弈中,第三方民营投资者已铁定出局。其实,早在2002年10月,当陕西省政府开始整顿联营单位和个人开采石油行为时,民营投资者的退出便已启幕。http://news.phoenixtv.com/phoenixtv/83885040617914368/20050901/624603.shtml
文、图/记者  邓飞

       8月8日,香港媒体报道,陕北油田民营投资者、维权代表冯秉先在武汉被“诱捕”。一周后的15日,冯秉先的家人收到陕西靖边县公安局发出的逮捕通知书。

       两个月前,民营投资者代理律师朱久虎和7名涉油业主相继被刑事拘留。

       陕北油田案(以下简称“陕油案”)持续扩大,引发海内外人士新一轮的关注。

       “陕油案”进入公众视野已有两年。2003年,陕北延安、榆林两市15县政府将由一千多家民营石油企业开发、面积达1080平方公里的油田强行收归国有,触发陕北6万多名涉油业主的不满和抗争。2004年,业主们开始了漫长的诉讼维权,起诉对象为省、市、县三级政府。

       陕西方面对收井行动可能引发的“后遗症”并非全无察觉。2003年初,陕西省经贸委在向中央有关部委提交的一份报告中提醒,对民营油井收购重组,必然造成各种矛盾激化,局势将难以控制。这一预判似乎得到验证,但置身“陷阱”的却是预言者本身。

禁令下达后的反弹

      7月14日清晨,靖边县城,52岁的杨春贵和家人正忙着搬家。

      “欠了一屁股债”,杨春贵苦笑着对《凤凰周刊》说,搬家是为了在原地上修建楼房,最终卖掉还债。

       杨春贵是1999年开始投资参与油田开采的。陕北油田民间投资开发始于1994年。

       陕北地区地质特殊,油井呈蜂窝状,彼此不连通,陕北人称之为“井井有油、井井不流”。大规模开采的方案在这一特殊的地质面前似毫无用武之地。1980年代末,时任国务委员的康世恩提出了陕北地方参与石油开采的新思路,主张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把在当地的油田资源交给地方,并对外承包经营。康的看法得到当时国务院主要领导的支持,于是陕北有油各县相继成立国营钻采公司投入开发。

       1994年4月13日,中石油和陕西省政府签订协议,“划出1080平方公里委托地方各县开采”。其时,陕北地方各县钻采公司大都严重亏损,1994年靖边县钻采公司亏损高达4000万元。陕北地方政府转而寻求民间资本投资开发石油资源。

       [B]在“谁投资谁受益”的诱惑下,全国各地投资者纷至沓来。地方政府给投资者办理了可以直接从事石油开采的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投资者与县政府签订《合作开发石油资源合同书》,合作年限8年、10年、15年不等。[/B]

       灵活、独立的民间开采进展迅速。因为并非“开井即能见油”,投资者同时也承担着不小的风险。杨春贵说,他的第一口井不能出油,亏损80余万元,直到第二口油井才开始获益。

        但杨春贵们的欣喜并没维持多久。1999年12月,国家经贸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1239号文件,打破了业主们靠油井发家致富的梦想。

       [B]据介绍,该文件要求陕西省政府会同中石油集团,协调将民营油井通过收购、兼并、资产入股等办法,并入陕西省延长石油工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最终争取整体进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还强调,“陕北各县政府必须坚决停止和纠正允许投资商参与石油开采活动的做法”。[/B]

       不过,1239号文件下发后,当地政府并未执行,相反增强了招商引资力度,仅靖边一县就新批石油区块600多平方公里。一些业主回忆,绝大部分业主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参与石油开采的。

地方政府与中石油的博弈

       1239号文件的下发,显然为中石油在陕北油区博弈中的一次胜利。大陆知名维权人士、法学博士许志永在其撰写的《陕北民营石油案调查》一文中称,此前,中石油不断指责民间采油存在诸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土炼油、技术落后等严重问题,引来中央对陕北油区的关注。

       民营投资者、维权代表冯秉先称,1239号文件确曾指出民间采油初始阶段出现的混乱,但[B]该文件的出台,更多是因民企产生的巨大效益,让中石油对陕北这块先前并不看好的“低渗透油田”产生“觊觎之心”。[/B]2005年5月27日,陕北民营石油企业行政侵权救助策略研讨会在北京召开,逃亡在外的冯秉先委托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郭海燕宣读了他含有上述内容的发言。

       冯秉先引证说,民企参与油井开发不到10年,陕北石油年产量增长到600万吨,是1990年地方国营开采时的15倍;主产油县80%的财政收入也来自民企石油业。

           民营开采商们认为,整顿演变成了“陕北地方政府和中石油争夺民营油井的争夺战[B]”。随着1999年油价高涨,特别是当中石油勘探发现陕甘宁盆地油气储藏量为190亿吨,陕北将成为仅次于大庆、胜利油田的第三大油气生产区后,地方政府与中石油加快了争夺“黑色黄金”的脚步。[/B]

       2002年8月11日,陕西省政府向国家经贸委报送《关于以延长油矿为主体重组整顿陕北地方石油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反对中石油介入,提议以陕西省政府管辖的延长油矿为主整合陕北石油资源,组建区域性股份石油企业集团。

       陕西摆出来的一个理由是,陕北是支持执政党取得政权的革命老区,应当利益倾斜。

       几乎同时,中石油也向国家经贸委上书称,陕北地方石油企业不能走省内重组路子。中石油指责说,“陕北地方石油乱开滥采的根源,主要是由于陕北各市、县政府违法行政造成。”

       中石油表明了自己的强硬立场—他们建议将陕西15个县的钻采公司全部剥离出来,归中石油所有,并将1239号文件发布后逆风投入开发的油井资产一律没收。

       针对中石油的意见,2003年1月,陕西省再次向国家经贸委提出关于陕北地区石油企业重组整顿意见的报告,直言“陕北地区出现的石油资源矛盾不是体制问题,而是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中石油利用国家资源管理机构变更和自身有利条件,抢先登记了陕北地区绝大部分石油资源,造成一方面中石油占据资源大量闲置,另一方面延长油矿资源严重短缺。”而陕北地区偏远贫瘠,政府财政压力巨大,陕西实不甘拱手让出油田资源。

        至此,在中石油与地方政府的博弈中,第三方民营投资者已铁定出局。其实,早在2002年10月,当陕西省政府开始整顿联营单位和个人开采石油行为时,民营投资者的退出便已启幕。
“收井”运动与“息讼罢争”

    在2003年之前,中石油和陕北地方政府都在全力争取中央部委的支持。但到2003年初,事态发生起微妙的变化。中石油在继续向陕西省施压的同时,其下属长庆局开始单独与一些民营石油企业谈判收购。

    知情人透露,眼见中石油“率先动手”,陕西方面也紧急行动起来。省政府石油整顿办公室下发指令,要求榆林市政府于2003年5月前彻底收回所有民营油井,陕西省2市15县政府的强行“收井”行动由此开始。

[B]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全国政协委员保育钧分析说,陕西省政府迫于中石油的强大压力,迅速改变态度,是想抢在中石油之前,把民间投资的油井收归地方政府所有。[/B]

     陕西省政府发出“收井”信号后,榆林市政府紧接着下发榆政发(2003)55号文件,要求各产油县政府“先接管后清算”,“一步到位,将原投资者彻底退出”,“所有公、检、法、司切实肩负起维权护法的职责,为收回工作保驾护航”。为保证在期限内彻底收回油井,各级政府纷纷采取了强硬手段。

[B]    安塞县业主马成功说,政府组织公捕公审大会,将一些不肯顺从的业主游街示众。[/B]

    杨春贵所在的靖边县政府也不甘落后。2003年5月,靖边县政府5名副县级领导立下“回收不彻底,摘去乌纱帽”的军令状,带领从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等其它部门抽调的1600名公务员,进驻民营油井。

    与此同时,陕北油区1000多家民企、6万多名涉油业主的抗争相应升级。2003年3月到7月,上千民营石油投资者数十次来到省、市、县政府请愿,并到西安、北京上访。

    涉油业主的持续抗争引起学界关注。保育均、茅于轼等学者三度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批示要兼顾涉油业主的合法利益。陕西省政府召开紧急会议,放弃原来“坚持无偿收回原则”,变为“给与适当补偿”。

[B]    但业主们驳斥说,补偿由政府单方估价,不足油井价值的20%。而且强逼业主领取补偿。[/B]

    靖边县青阳岔镇最大涉油业主之一的高喜军告诉《凤凰周刊》,他因不服强行接管被通缉抓捕,交纳3000元钱后,才获取保候审。高喜军说他有8个油井,得到[B]40多万元补偿,“而油井设备至少可卖200多万元”。[/B]

    业主们的上访并未取得实效。在北京法学界人士的帮助下,他们转而开始寻求法律帮助。

     但是,业主们再次受阻。《榆林市市长办公会议(第17次)纪要》规定,“特别是公检法司……在清理整顿期间不得受理和支持影响、阻碍油井资产归并重组的一切诉讼和上访。”

    2004年10月,“巩固油井回收成果”,靖边县启动了“息讼罢争”工作,靖边县委书记亲任县石油行业清理整顿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相关工作组也随之成立,“实行包抓责任制,带队深入油区乡镇,细心教育群众走出误区,拒绝参与非法组织的任何活动。”靖边县涉油乡镇也成立了由乡镇领导带队的工作组。

    “而在工作组眼里,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处于非法状态。”杨春贵说,他们商量维权事宜,被视为“非法集会”;筹集律师办案费用,被视为“非法集资”;要求和政府进行对话,被视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就像妇女被强暴了,还告不得状,喊不得痛。”

被改变的油区

[B]    2005年1月12日,《中国青年报》曝光靖边县无视中纪委和中组部相关规定,共有50余名官员在钻采公司兼职,其中一副县长兼任公司经理,一名县纪委副书记担任副经理,这些官员按月在钻采公司领取“津贴”。[/B]

    涉油业主指责说,他们的油井被收归县钻采公司后,“寻租”现象频出:有的盗卖原油、材料;有的利用所谓的修井,虚开发票报账捞钱;有的多报吨数、少装材料谋利;有的通过成倍加价获取暴利……

    在小河乡靠河的一个油井旁,记者发现一根原本埋藏着的污水管直接通到了河流。“整条河流被污染,没有人管。”青阳岔总关口村村民说,[B]民营业主经营时,环保局天天来查,“现在成为政府油井,反而来得少了。”[/B]由于河流被严重污染,村民们不得不去买矿泉水喝。

    青阳岔镇一条长约两公里的街道,一度是民营投资者的栖身之所,店铺林立,车水马龙,被称为陕北的“小香港”,但现在人去楼空,清冷寂寥。

    涉油业主毛有军介绍说,该镇95%以上的农户都参加了油井投资,“四五十户农家,每户出资一两万元合资打一口井,一口井就好像一个合作社。”油井被收后,背负巨额债务的农民们,靠外出打工和政府退耕还林的微薄补偿过活;还有一部分人则白天睡觉,晚上去偷油,转手卖给收集散油的油贩子。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卷入这个不能见光的行业。

预言中的“陷阱”

    涉油业主们最终把希望投向陕西省高级法院。2005年5月,他们先后两次向陕西省高级法院递交行政诉状,状告陕西省政府、榆林市政府、靖边、定边县政府,但均被省高院拒绝受理。省高院给出两条理由:一是政府行为为抽象行政行为;二是政府正在处理该案件。

     政府“态度强硬”。榆林市警方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为名,相继逮捕了冯孝元、仝宗瑞、张万兴、王志军、袁佩祥、任光明等诉讼代表。5月26日凌晨,靖边县警方则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集会”为名,对陕北石油民企的诉讼代理律师朱久虎实施刑事拘捕。

    朱久虎的律师高智晟告诉记者,7月中旬,榆林市方面就释放朱久虎与其达成初步意向。7月21日,榆林市公安局负责人又约见高智晟,表示将在13天内放人。但朱久虎至今仍未获释。

    8月初,靖边县公安局又抓捕逃亡在外的冯秉先。

    榆林市和靖边县相关部门拒绝《凤凰周刊》采访。7月14日,靖边县政府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在开展清理整顿石油开采秩序的五年多时间当中,省、市、县三级政府是完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要求进行的,是完全合法的。

    知情者透露说,国土资源部6月10日复函,对榆林市的石油清理整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复函》指出:“开展陕北地区石油开采秩序清理整顿,是以矿产资源法、刑法和国务院配套法规为依据,是合法的。今后开展治理整顿工作仍要坚持上述原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指出,陕北油田的资源重组有其深刻的现实背景,当今,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使能源安全战略成为国家的头等大事,从中央到地方,对能源进行战略重组已是必然。[B]陕北民企在油田开发中因无序竞争所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技术落后等问题是需要正视的,也是重组中必须予以解决的。然而,辩证地看,陕北石油民企的“星火燎原”,与1990年代相关政策的混乱不无关联,要破解陕油案难题需要耐心,需要成本,更需要转变观念,民营油井并非国有资产,不是一收了之可为之的,而通过强制手段来化解矛盾则是极其危险的。[/B]

    [B]大陆知名学者党治国警告说,尽管业主们普遍认为此事的处理“是地方上错了,不是共产党的错”,但不少人对地方政府的深刻怨恨显而易见,官民矛盾正在不断积累。2005年2月,党治国新著《陕北民企调查》经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该书记载了发生于陕北油田的种种冲突,但此书在陕西被禁止发行。[/B]

    其实,陕西省政府对收井“后遗症”并非毫无预判。有知情人告诉记者,2003年1月,陕西省经贸委在向国家经贸委提交的一份报告中声称,“中石油收购重组,必然造成各种矛盾激化,极可能在陕北引起一场社会动乱,局势将难以控制,势必影响全省乃至全国的政治社会稳定。”

    [B]现实是,陕西方面似乎掉进了自己的预言中,且愈陷愈深。知情人透露,目前,涉油业主上访不断,陕北地方政府花费巨大,仍难以控制。8月15、16两日,靖边、横山、绥远和安塞等县又有多名业主进京投书。[/B]

来源:凤凰周刊2005年第25期 总第194期
大家似乎对陕北石油所引发的一系列现象有所关注
故在这里转帖一篇相应的文章为大家提供参考
事实证明,陕北石油的问题绝不是简单的几条"油耗子"
其背后是国家对民营资本地位,保护的承诺是否足以体现宪法精神,以及国家在面对自己经济利益与大众利益时的取舍问题

因此,任何企图将该问题一刀切的看法都是不适合的
嘿.嘿.恐怕是一部分人的利益使然吧
[B]以下是引用[I]saga90117[/I]在2005-9-1 19:58:00的发言:[/B][BR]嘿.嘿.恐怕是一部分人的利益使然吧
就是就是[em08][em08][em08][em08]
很明显是的
起先觉得没有价值就交给民影资本
现在看见效益就要将人家一脚踢开
而且手段是如此的露骨,吃相是如此的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