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袭警视频出来后的奇谈怪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03:45
很多人说目前出来的视频是不完整的,所以这不是事实云云。

我的回答是:且不说把你想象的完整视频出来浪费多少时间,也不说哪怕完整视频出来又怎么可能变成另外一回事。
就问这个所谓的不完整视频还不足以证明袭警吗?
对于这个事实还否定的人:我只想说:一个弱者跑你家门口,阻止你进屋,拿你的孩子丢过来砸你,抢夺你的自卫武器打你。而警察负责在旁边苦口婆心的劝告。因为对方是一个没有钱买房子的弱者,而你是一个强者。迟到你被打死,警察叹息到:我没有看到完整的前因后果,打死人的现状只是整个历史的一个节点而已所以,完整的视频没出来前我不能做出任何判断。而且杀人者是弱者,被杀者是强者。这是弱者的呼声。我们为他们的反抗吼一声:弱者的反抗!很多人说目前出来的视频是不完整的,所以这不是事实云云。

我的回答是:且不说把你想象的完整视频出来浪费多少时间,也不说哪怕完整视频出来又怎么可能变成另外一回事。
就问这个所谓的不完整视频还不足以证明袭警吗?
对于这个事实还否定的人:我只想说:一个弱者跑你家门口,阻止你进屋,拿你的孩子丢过来砸你,抢夺你的自卫武器打你。而警察负责在旁边苦口婆心的劝告。因为对方是一个没有钱买房子的弱者,而你是一个强者。迟到你被打死,警察叹息到:我没有看到完整的前因后果,打死人的现状只是整个历史的一个节点而已所以,完整的视频没出来前我不能做出任何判断。而且杀人者是弱者,被杀者是强者。这是弱者的呼声。我们为他们的反抗吼一声:弱者的反抗!


不完整的视频就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不听警告,打警察,扔孩子,推老娘,这些事实已经明明白白。有些人其实就是嘴硬而已,非要给徐找一个自己臆想的正当理由。还有人喜欢秀智商,非要说徐是“抱起孩子”,是在“保护孩子”。

不完整的视频就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不听警告,打警察,扔孩子,推老娘,这些事实已经明明白白。有些人其实就是嘴硬而已,非要给徐找一个自己臆想的正当理由。还有人喜欢秀智商,非要说徐是“抱起孩子”,是在“保护孩子”。
b-bear
1,摔孩子,摔伤了没有?摔成轻伤以上(比如肋骨骨折),可以入刑,否则就只能依照治安管理法给予行政处罚。
2,打**,打伤了没有?打成轻伤以上,可以按故意伤害罪处罚,没打成轻伤以上,可以按妨碍公务罪处罚,以上两罪的法定刑是多少,你可以查一下,不超过三年。这还没说死者有精神病的情况,要是有精神病,那就是无罪了。

1. 嫌疑人把孩子摔出去之后,警j察大喝一声:“住手,等一下,我们需要鉴定”。打电话招来一帮人,立刻现场鉴定。办事很有效率,当场鉴定结果不构成轻伤,警J察无奈的对嫌疑人说:“没办法,我们无权处罚你,要不您再摔一次……”。
2. 嫌疑人抢过警棍,砸了警J察一棍,警J察大喝一声:“住手,等一下,我们需要鉴定”。鉴定的人还在现场,再次鉴定,哇靠,居然还是不构成轻伤。警J察无奈的对嫌疑人说:“没办法,我们无权处罚你,要不您老受累,再砸我一棍……”。
3. 嫌疑人狠狠地又砸了警J察,这下终于鉴定出轻伤以上了,警J察正准备把嫌疑人铐走。嫌疑人大喝一声:“住手,等一下,我们需要鉴定”。警J察问:“鉴定啥?”嫌疑人:“我得鉴定精神病,如果我有精神病,你不能拘留我”。警J察一口鲜血喷出,猝卒,临终前留下遗言:“珍惜生命,万事子孙不许当警J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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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丁香园某天才网友对此主题的讨论回复。
其实吧... 执法过度是有的... 这事老美天天上演.. 没啥 只要杀的不是黑人 基本没什么大风波... 哪像中国... 袭警了还得当孙子  正常执法了还得被骂不人性...

在尼玛中国就是 你讲法律他说人性  你说人性了 他说你不作为 你作为了 他又说你执法过度   官媒的水平还是不高
mornsmile
1 是否有法律条文规定,当事警察认为袭警即可当场击毙?(我真不知道)
2 我国法律是否有“袭警”一罪?(我真不知道)
3 对于警察本身的违法暴力行为,哪怕是致命的,也不能反抗。否则便是袭警?(题外话:前两天长沙岳麓被警察暴打的哥俩看来真的很走运,快被打死了也没还手)
4 袭警(的罪名)由当事警察、警局或CCTV即可认定?
5 经过CCTV剪辑处理后的视频能作为死者袭警的证据吗? 现场有6、7个摄像头,原始监控视频一出,管教世人封嘴。何不提供?
根据CCTV的视频,我不否认表观上死者有反抗警察暴力行为的行为。若非要揪住这一点说死者袭警,我不能反驳。但是问题在于,死者的反抗行为在性质、强度以及在整个事件中的序贯性上能否warrant当场剥夺其生命?
还有,如果警察被允许认为袭警即可当场击毙,岂不是等同于拥有杀人执照?
这里的多数人都在强调**执法的权力不容挑战,却鲜有人谈论(公)权力的边界。
另外,“袭警”的概念应该是舶来品。那些支持袭警便应当场击毙的人,大概是米国或者香港警匪片看多了。

1,袭警未必当场击毙。但当时警察已经穷尽他能做到的一切,开抢就是必然的选择。
2,警察是否违法需要别人去选择。警察违法你也可以选择逃跑,而不是公然袭警。就事论事,这个被击毙的人是主动挑衅袭警,这已经足够多的证据了。
3,任何警察都有权自行认定袭警,并且就此做出必要反应。当然,事后仍需要全面调查认定。但你不能由此否定警察有临机决断权力!包括其临机决断的杀人权利。
4,如果警察面对袭警不能做出必要的暴力措施,如何保护警察?警察当然拥有杀人执照,否则就不能警察!当然,警察杀任何人都需要事后全面调查来判断对错。但不能由此否定警察的临机决断的杀人执照权利!你可以说他做错了,但你不能否定他拥有合法杀人权利!
就事论事而言,该警察开枪击毙这犯罪嫌疑人是合理的。
5,事实很明确,很显然,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警察的执法权利及权威被挑战。
iloveice
车票能说明什么?如果上方,他会傻到买直接去北京的票?
死者到底是什么情况,你就定性为“嫌疑人‘’了?
既然没有完整的视频资料还原当时情况,有没有可能是敬茶的某些言行存在不当?
我们可以认为执法处理得当,但要经得起质疑,既然舆论哗然,也有出示令人信服证据的义务吧。
世间万物都是联系的,就事论事这句话在两口子吵架是可以用用,在社会问题上就不客观了吧

1,车票不能佐证。请问又有什么可以认定他要上访?他上访又有什么理由袭警?

2,你们总在假设不存在完整视频。如果有完整视频------凯迪已经有人说这视频是在横店拍摄的。反正不管你怎么做,我们已经认定警察做错了,嗯,错了,一定错了。

3,警察任何不当言行,他也无权袭警。一个拿自己女儿投掷的人,一个推自己母亲来打警察的人,你还在假想他在反抗警察?警察都躲到警亭去了,他还有攻击行为,这是自卫?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发布的一篇文章,《清楚你的权利,当你被警察拦住时该做什么》,这个ACLU大多数时候都跟执法部门唱反调,换句话说是有些人口中的“公知组织”。文章里面提到了许多原则:
“不要和警察争吵。”
“面对警察要十分注意你的话语、行动、肢体语言和情绪。”
“把你的手放在警察能看到的地方。”
“不要跑,不要去碰触警察。”
mornsmile
1 如果这是中国公民自由联盟发布的建议那就太棒了

2 该文是否认可警官具有杀人执照?

3 我们讨论的其实是两个问题,你认为公权不可抵抗,抵抗者死不足惜;我认为公权不必是杀器,应遵循最小损害的原则。

本次事件另一个问题在于:警查机关和宣传机关充当了法官的角色,而检查机关的角色缺如。


1,中国现在有多少人真正懂得自由民主?美国人说这段话的含义是:请尊重执法者的权威,请遵守执法者的指令,如果违背执法者的指令,你遭受的都是合法的暴力。也就是说,警察就是有杀人执照。

2,执法者当然应该遵循最小损害原则。这个损害最小原则就是:在保障执法者安全和执法顺利的前提下,使用尽可能最小损害的暴力来执法。但前提是保证执法者安全,前提是保证执法顺利。

3,在说一遍,警察执法是有当机临断使用暴力的权力。而且这种当机临断决策是不能假设执法者是超人,而应该假设执法者是普通人的前提下。所谓检察机关缺失是什么意思?

就目前事件而言,执法者所做是符合上述原则的。
mornsmile
1 如果你根据CCTV的视频得出结论“该警官已经穷尽他能做到的一切,开抢就是必然的选择”,我只有呵呵。

2 如果你根据CCTV的视频得出结论“击毙的人是主动挑衅袭警”,我只有呵呵。

3 根据米国警匪片的剧情,逃跑也属于拒捕,也是可以被突突的。都是拒捕,你为何认为逃跑者可以不被突突,而抵抗者要被突突?

4 我并不否定警官临机决断的权力,我只是不知道的是这个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根据我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浅薄了解,这个权力显然不是杀人执照。兲朝法律授权警官可以动用武器,但没有授予其神马“合法杀人”的权力。当然,如果你把邦德007的剧本作为依据,我无话可说。

5 对于第5点,还是加一个限定语吧“梦教授认为,.......”

6 梦教授你能把“权力”与“权利”捋清楚吗?

1,警察已经空手、警械都使用过,而且警械都被夺走了,这个还不是穷尽所有手段,那如何算穷尽一切可能的手段?

2,被击毙者不是主动挑衅的话,你根据什么认为不是?

3,拒捕逃跑的特定情形下也可以开枪:比如逃跑本身危及其他人,逃跑者极度危险比如有重型武器等情形下也可以开枪。

4,允许开枪就是允许杀人。
这楼里又有生物过来秀了!
微博里还有人口口声声说先是一群警察群殴他,然后让一个警察在监控下演戏最后打死他……真是佩服他们的想象力啊
还有人把安检员说成是协警,眼神果然犀利
还以为医生才会碰上疯子,这次警察也碰上了,开枪好,多打死几个疯子,法律的威严才能确立起来,别跟刑法第163条一样成了摆设。
1,中国现在有多少人真正懂得自由民主?美国人说这段话的含义是:请尊重执法者的权威,请遵守执法者的 ...
那时都是用无数次实践换来的,中国也只有真正严格执法局才能确立法律的威严。
微博里还有人口口声声说先是一群警察群殴他,然后让一个警察在监控下演戏最后打死他……真是佩服他们的想象 ...
那只能说视频里替身演员真多 一个个跟克隆出来似的。别说微博了 就超大这某些个玩意儿揪住警察开枪不放 非要让警察鸣枪警告后才能射击,人家警察说了已经口头警告了而且嫌犯已经距离枪只有一米很危险 警告射击会跳弹伤人。这帮玩意儿还嚷嚷警察应该算好不跳弹的角度再警告射击 。真当警察是闪电侠呢
1,袭警未必当场击毙。但当时警察已经穷尽他能做到的一切,开抢就是必然的选择。
2,警察是否违法需要别 ...
题外话:前两天长沙岳麓被警察暴打的哥俩看来真的很走运,快被打死了也没还手

虽然过了点 但是他并不冤
他们口径都是统一的。。
当时警察也不知道他摔的是自己的小孩。开枪是没有问题的。
中美两国的警察互相看到对方的行为和思维逻辑都会感到不可思议
警察确实拥有合法杀人执照。羡慕嫉妒恨?你也可以报名呀。不过那种水平,能过公务员考试笔试部分都够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