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懂:湖北大冶一官员与境外间谍勾联 被开除党籍降为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25:03
http://www.chinadaily.com.cn/micro-reading/china/2015-05-01/content_13633417.html
楚天金报讯 大冶市纪委监察局昨日通报,大冶市一干部向境外间谍提供资料,被开除党籍、撤职、降级。
  通报显示,2013年7月,大冶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周秀华受境外间谍人员勾联,向间谍人员提供信访、维稳资料,并收取活动经费1000元。
  周秀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政治纪律,按有关规定开除其党籍,并给予行政撤职处分,职务由副主任科员降为办事员。 (记者赵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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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勾结境外间谍居然饭碗还在居然不用上军事法庭?http://www.chinadaily.com.cn/micro-reading/china/2015-05-01/content_13633417.html
楚天金报讯 大冶市纪委监察局昨日通报,大冶市一干部向境外间谍提供资料,被开除党籍、撤职、降级。
  通报显示,2013年7月,大冶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周秀华受境外间谍人员勾联,向间谍人员提供信访、维稳资料,并收取活动经费1000元。
  周秀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政治纪律,按有关规定开除其党籍,并给予行政撤职处分,职务由副主任科员降为办事员。 (记者赵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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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勾结境外间谍居然饭碗还在居然不用上军事法庭?
不是军人上军事法庭,犹如你把男人推进产房
情节不是非常严重吧。不过这个人的政治生命已经终结,这辈子在体制内无法取得寸进
这处理的有点轻啊
应该就是违反保密规定的过失,
副主任科員本來級別就不高,這個處罰很輕啊
vsan 发表于 2015-5-1 14:00
这处理的有点轻啊
确实太轻,不管他提供的信息有多重要,这种行为本身是叛国行为,都该严惩,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不能混一起
是不是出卖的不是重大机密吧
副主任科員本來級別就不高,這個處罰很輕啊
应移送司法机关
都收取间谍的活动经费了,还不关进去?
应该就是违反保密规定的过失,

不会这么简单,都已经有金钱交易了。数额虽然小,但性质已经变了。应该是发现及时没造成重大损失吧。
犯事的这个人绝对是拎不清的那种人。我觉得幸好事发的早,再搞搞没准就得进局子甚至喂花生米了。对他个人来说是万幸,虽然体制内没发展了,离开体制一样有广阔的空间。
关键要看这些材料的密级。如果这些材料不是国家设定的秘密文件,一般不会构成犯罪。
vsan 发表于 2015-5-1 14:00
这处理的有点轻啊
我怀疑更可能是证据不确凿,不好查,只是怀疑很大,本着疑人不用的原则,降成办事员
这是主观上有意识犯罪,不管客观造成何种结果,居然还能留用?滑稽
不会这么简单,都已经有金钱交易了。数额虽然小,但性质已经变了。应该是发现及时没造成重大损失吧。
...
这个金额,也应该不是故意出卖情报吧,否则也难以理解
信访、维稳资料
一千块钱?也就发发负面新闻罢了,造谣都比一千块钱多。
不了解案情不好随便评论,关键在于是主观故意还是被骗上当而自己不知情,前者叛国罪,后者泄密罪,性质不可同日而语。
康师傅还泄露情报呢
机器人74号 发表于 2015-5-1 14:25
我怀疑更可能是证据不确凿,不好查,只是怀疑很大,本着疑人不用的原则,降成办事员
怎么可能。开除党籍本身就要建立在事实确凿的基础上,要不然处罚无依据。之所以处罚不重,可能是因为材料本身不那么重要,可能证据不足以在法律上 构成犯罪。但与外国间谍进行交易的行为已经足够开除党籍。
终于明白前几年的那些网络热点风波是怎么被公知挖掘出来的
信访这样信息难道不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吗
又不是军人上什么时候军事法庭。
终于明白前几年的那些网络热点风波是怎么被公知挖掘出来的
Gz 真恶心,没他们揪住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不放,社会该有多和谐啊
提供信访、维稳资料,并收取活动经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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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看说明的吗?又不是出卖什么国家机密!
收取活动费1000元

这倒霉孩子,干啥都比这赚得多啊......
这么处理只有一个前提:事先并不知道对方是间谍人员。你比如你把某些不太重要的东西告诉了你在美国留学的弟弟,可并不知道这个弟弟已然投敌,就是这个处理结果。
应该是密级不够,另外属于非故意出卖,就是不知道对方是境外势力的。其实这种人很多的,一些体制内的由于社会地位较高,但缺乏关注,会跟一些记者或学者什么的联系较多,从而出卖一些情报,不过较多出卖的是政治内幕啊,体制内的八卦啊,估计他自己也没意识到吧。
1000块,这什么智商
安装信息公开法,这哥们提供的资料应该是对外公开的吧?不然,不会是行政处理,而应该是刑事处理了!
资料不是涉密的呗。
都收取间谍的活动经费了,还不关进去?
说穿了就是轮子买点信访材料以后好喷土鳖,跟间谍没关系,也不是啥机密,这货蠢在居然还收了一千块。
是没看懂,别人拍几张照片都6、7、8年了
这个人应该是轮子或者同情者
第一,不是军人。所以不上军事法庭。第二,不是泄密。所以没有追究法律责任。
这么处理只有一个前提:事先并不知道对方是间谍人员。你比如你把某些不太重要的东西告诉了你在美国留学的弟 ...
前几天刚判的高某泄密案,把党内文件发给德国明镜周刊,就判了六年徒刑
不够立案标准,行政处理。
1000块? 不如上超大说几句来的快。。。
凤凰竹 发表于 2015-5-1 14:10
应该就是违反保密规定的过失,
收了人家的钱,就不叫过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