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替罪羊!”纽约华裔大游行声援华警梁彼得(zt)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6:13:48
美国中文网报道:纽约华人社团星期天(26日)举行声援华裔警员梁彼得大游行,上千华裔民众参加。

梁彼得因去年11月巡逻时涉嫌误杀一名非裔青年,被控过失杀人等六项罪名,如果罪成,梁彼得将面临多达15年的监禁。梁彼得表示不认罪。全美近期发生多起类似案件,唯独华裔梁彼得被起诉,也在华人社区引发不满。

本次游行由“亚裔维权大联盟(CAACR)”主办。星期天下午两点,上千华裔民众聚集在布鲁克林区的Cadman Plaza Park。

游行民众举着“不做替罪羊”“意外≠犯罪”“为梁彼得求正义”等字样的中英文标语,以及美国国旗,一路沿布鲁克林桥走到曼哈顿,最后目的地为且士林果广场。

游行民众边走边高呼“支持梁彼得(Support Peter Liang)”"为梁彼得谋正义(Justice for Peter Liang)"等口号。

亚裔维权大联盟当天提供了免费专车接参加游行民众到集合地点。

不仅在纽约,波士顿、费城、新泽西等美东城市也同日举行维权游行。

为同步配合美东地区为声援梁彼得警官的游行集会,美国华裔平等权益协会原计划同样于周日在洛杉矶中心地区举行千人挺梁大游行,但最后关头却遭警方叫停。主办方如今只能寻求择期再游行。


评论
Bslrim发表于 2015-04-27 01:01:00
一说到中国民主问题,民运喷子就都出来展示自己对民主的向往了,到真实的就在身边的梁警官遭到不公待遇,这帮人就没影了,现在明白为什么民运在大陆名声这么差了吧,根本不需要抹黑,事实摆在眼前。
弟兄发表于 2015-04-27 00:49:24
控辩都认定是误杀了争的是量刑
starfish_1发表于 2015-04-27 00:03:27
石油附中啊发表于 2015-04-26 22:58:09
等着看, 有几个id上来分析案情, 最后结论说米国白人没错, 就是这个该判, 别的都不该判。

——————

预测极其精准!
证书编号发表于 2015-04-26 23:55:54
梁警官无罪!
高丽人发表于 2015-04-26 23:49:41
不做替罪羊,好!
LRushBall发表于 2015-04-26 23:34:41
实在看不出他有被冤枉。 他自己失误走火把人打死了,告他的就是过失杀人。确实合情合理。
st.paul发表于 2015-04-26 23:29:50
美国警察受到的训练是需要开枪时食指才进入扳机圈. 这个梁警官进入楼道前拔枪, 食指扣在扳机上, 同时用持枪的手拉门, 以至走火.
yuan222发表于 2015-04-26 23:22:40
不支持。看不到什么替罪羊的根据。美国的法律还是很公正严密的。(当然也是低效的。这是美国法律系统当前的大问题)

实际上,美国黑人高犯罪率的问题是一个大问题。这个问题比警察粗暴执法的问题要严重多了。警察对高犯罪率群体监督多一些很正常。
explorer发表于 2015-04-26 23:06:36
已经接连有两个白人警员被起诉,所谓“替罪羊”的讲法已经不合适了。
石油附中啊发表于 2015-04-26 22:58:09
等着看, 有几个id上来分析案情, 最后结论说米国白人没错, 就是这个该判, 别的都不该判。
刀客行发表于 2015-04-26 22:56:27
支持

不能受欺负
xingxingxi发表于 2015-04-26 22:34:40
支持!
Bluebluesky123发表于 2015-04-26 22:27:01
支持
tellUlater发表于 2015-04-26 22:18:37
要看误把手枪当taser的那个协警怎么判了,如果梁被判15年,而那协警只判5年,我就上街去抗议。如果只是判误杀,判2到5年,我觉得没什么可抗议的。我同学开车在5道口不小心撞死了人,也被关了2年。
吴可发表于 2015-04-26 22:10:44
有人要挑起亚非冲突,这个案子本来就是个事故,何来谋杀?就如开车出了交通事故。美国白人有时很阴损。那个死者家属应该明白这根本就不是谋杀,奥巴马也Tamm的哑巴了,你儿子被人用来当飞镖打击华人,你奶奶的没话了?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5/04/26/4221679.html
美国中文网报道:纽约华人社团星期天(26日)举行声援华裔警员梁彼得大游行,上千华裔民众参加。

梁彼得因去年11月巡逻时涉嫌误杀一名非裔青年,被控过失杀人等六项罪名,如果罪成,梁彼得将面临多达15年的监禁。梁彼得表示不认罪。全美近期发生多起类似案件,唯独华裔梁彼得被起诉,也在华人社区引发不满。

本次游行由“亚裔维权大联盟(CAACR)”主办。星期天下午两点,上千华裔民众聚集在布鲁克林区的Cadman Plaza Park。

游行民众举着“不做替罪羊”“意外≠犯罪”“为梁彼得求正义”等字样的中英文标语,以及美国国旗,一路沿布鲁克林桥走到曼哈顿,最后目的地为且士林果广场。

游行民众边走边高呼“支持梁彼得(Support Peter Liang)”"为梁彼得谋正义(Justice for Peter Liang)"等口号。

亚裔维权大联盟当天提供了免费专车接参加游行民众到集合地点。

不仅在纽约,波士顿、费城、新泽西等美东城市也同日举行维权游行。

为同步配合美东地区为声援梁彼得警官的游行集会,美国华裔平等权益协会原计划同样于周日在洛杉矶中心地区举行千人挺梁大游行,但最后关头却遭警方叫停。主办方如今只能寻求择期再游行。


评论
Bslrim发表于 2015-04-27 01:01:00
一说到中国民主问题,民运喷子就都出来展示自己对民主的向往了,到真实的就在身边的梁警官遭到不公待遇,这帮人就没影了,现在明白为什么民运在大陆名声这么差了吧,根本不需要抹黑,事实摆在眼前。
弟兄发表于 2015-04-27 00:49:24
控辩都认定是误杀了争的是量刑
starfish_1发表于 2015-04-27 00:03:27
石油附中啊发表于 2015-04-26 22:58:09
等着看, 有几个id上来分析案情, 最后结论说米国白人没错, 就是这个该判, 别的都不该判。

——————

预测极其精准!
证书编号发表于 2015-04-26 23:55:54
梁警官无罪!
高丽人发表于 2015-04-26 23:49:41
不做替罪羊,好!
LRushBall发表于 2015-04-26 23:34:41
实在看不出他有被冤枉。 他自己失误走火把人打死了,告他的就是过失杀人。确实合情合理。
st.paul发表于 2015-04-26 23:29:50
美国警察受到的训练是需要开枪时食指才进入扳机圈. 这个梁警官进入楼道前拔枪, 食指扣在扳机上, 同时用持枪的手拉门, 以至走火.
yuan222发表于 2015-04-26 23:22:40
不支持。看不到什么替罪羊的根据。美国的法律还是很公正严密的。(当然也是低效的。这是美国法律系统当前的大问题)

实际上,美国黑人高犯罪率的问题是一个大问题。这个问题比警察粗暴执法的问题要严重多了。警察对高犯罪率群体监督多一些很正常。
explorer发表于 2015-04-26 23:06:36
已经接连有两个白人警员被起诉,所谓“替罪羊”的讲法已经不合适了。
石油附中啊发表于 2015-04-26 22:58:09
等着看, 有几个id上来分析案情, 最后结论说米国白人没错, 就是这个该判, 别的都不该判。
刀客行发表于 2015-04-26 22:56:27
支持

不能受欺负
xingxingxi发表于 2015-04-26 22:34:40
支持!
Bluebluesky123发表于 2015-04-26 22:27:01
支持
tellUlater发表于 2015-04-26 22:18:37
要看误把手枪当taser的那个协警怎么判了,如果梁被判15年,而那协警只判5年,我就上街去抗议。如果只是判误杀,判2到5年,我觉得没什么可抗议的。我同学开车在5道口不小心撞死了人,也被关了2年。
吴可发表于 2015-04-26 22:10:44
有人要挑起亚非冲突,这个案子本来就是个事故,何来谋杀?就如开车出了交通事故。美国白人有时很阴损。那个死者家属应该明白这根本就不是谋杀,奥巴马也Tamm的哑巴了,你儿子被人用来当飞镖打击华人,你奶奶的没话了?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5/04/26/4221679.html
美国黑人为美国贡献了什么?亚裔贡献了什么?
看来美国人也搞类似临时工顶缸的事啊
tomcat650093 发表于 2015-4-27 16:58
美国黑人为美国贡献了什么?亚裔贡献了什么?
华工们修的西部铁路。
海外华人一直就是这种脏活累活的最好嫁祸对象,有点像犹太,又没有犹太集团那样的实权。
黑人就是过来吃饭唱歌玩身体的
黄种人 要团结,多多作行游。
http://ny.usqiaobao.com/kong/2015/04-27/68963.html
不做哑裔 纽约五千华人维权大游行声援梁警官
维权大军。
请拿起你的枪,对抗黑皮。
鹰家真有意思←_←
鹰酱真是有意思的
美国人的事,关我屁事。
黑人也在中国泛滥了,各位可以观察广东黑人。黑人多的国家都被黑人给摧毁,黑人犯罪率高,智力低,巴西,南非都是如此,被黑人把国家从发达国家退化成落后国家,美国底特律也是给黑人搞垮的,黑人可以说是文明社会的摧毁者,专门贡献破坏。
黑人绝对是个问题!
问题不在于罪名是否正确,关键是不公平!白人六枪、七枪打死黑人不被起诉,华人一枪误杀,就要被定罪!选择性执法,这就是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