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一次提请审议26部法律 人大常委称太仓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8:13:43
 为让简政放权于法有据,国务院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6部法律修正案,涉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价格改革等事项。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此次审议仓促。

  此次修法涉及行政审批项目、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价格改革等三大类事项,将修改26部法律的70多个条款。

  “一次性审议通过不严肃,也不慎重”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提到,这些条款涉及国务院去年7月、10月和今年2月三次公布的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以及去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价格改革方案相关事项。

  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也“打包”审议过一揽子法律修正案,但从来没有像这次这么多。昨天审议中,委员纷纷表示审不过来,而相关事项又紧贴民生,十分重要,一次性审议通过不严肃,也不慎重,建议分类“打包”审议,充分论证后再付表决。

  朱静芝委员审议指出“包大了一点,时间紧了一点,我们消化得仓促了一点”。“能否避免这样匆匆忙忙地,好像大家过一下手就可以了”,傅莹委员认为,这关系到对人大程序的尊重,对代表审议资格的尊重。

  “昨天才拿到(议案),根本没有时间仔细看,我认为这样无法保证审议质量”,王明雯委员提到,“价格改革以后对社会各方面、对老百姓有哪些影响,我们不是很清楚,也很难发表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慎重起见,此次会议暂不付表决,相当数量委员持相同意见。

  修福金委员指出,通过一上午审议就把26部法律修正案通过,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来的科学立法要求,改革步伐需快,但也要注意质量。

  赵少华委员也认为修法要慎重,不可草率,并要给常委会参会人员详尽的说明。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晓初指出,国务院审议每一项行政审批调整时,行政审批主管部门会提出一个很详细的说明,但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的只有简单条款,没有进一步解释说明。

  “涉及公众利益的问题,最好能单独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提到,香港立法也有打包,但如果是政策的改革对不同部门或对不同法律有不同影响,通常不可以一次性打包。她认为,简政放权是好事,但要先考虑对不同法律、不同部门运作的影响,然后决定什么修改要打包,什么要分开去做。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则担心法律将滞后于改革,认为在立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打包”修改很有必要。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光烈提出,为不给改革“挡路”,可先表决意见比较一致的条款。

  对此,沈春耀委员建议,将26个修正草案分别形成若干决定草案,根据新修改实施的立法法进行单独表决。吕薇委员认为,药品、养老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问题,最好能单独表决。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50,20150422499713934.html为让简政放权于法有据,国务院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6部法律修正案,涉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价格改革等事项。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此次审议仓促。

  此次修法涉及行政审批项目、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价格改革等三大类事项,将修改26部法律的70多个条款。

  “一次性审议通过不严肃,也不慎重”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提到,这些条款涉及国务院去年7月、10月和今年2月三次公布的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以及去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价格改革方案相关事项。

  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也“打包”审议过一揽子法律修正案,但从来没有像这次这么多。昨天审议中,委员纷纷表示审不过来,而相关事项又紧贴民生,十分重要,一次性审议通过不严肃,也不慎重,建议分类“打包”审议,充分论证后再付表决。

  朱静芝委员审议指出“包大了一点,时间紧了一点,我们消化得仓促了一点”。“能否避免这样匆匆忙忙地,好像大家过一下手就可以了”,傅莹委员认为,这关系到对人大程序的尊重,对代表审议资格的尊重。

  “昨天才拿到(议案),根本没有时间仔细看,我认为这样无法保证审议质量”,王明雯委员提到,“价格改革以后对社会各方面、对老百姓有哪些影响,我们不是很清楚,也很难发表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慎重起见,此次会议暂不付表决,相当数量委员持相同意见。

  修福金委员指出,通过一上午审议就把26部法律修正案通过,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来的科学立法要求,改革步伐需快,但也要注意质量。

  赵少华委员也认为修法要慎重,不可草率,并要给常委会参会人员详尽的说明。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晓初指出,国务院审议每一项行政审批调整时,行政审批主管部门会提出一个很详细的说明,但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的只有简单条款,没有进一步解释说明。

  “涉及公众利益的问题,最好能单独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提到,香港立法也有打包,但如果是政策的改革对不同部门或对不同法律有不同影响,通常不可以一次性打包。她认为,简政放权是好事,但要先考虑对不同法律、不同部门运作的影响,然后决定什么修改要打包,什么要分开去做。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则担心法律将滞后于改革,认为在立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打包”修改很有必要。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光烈提出,为不给改革“挡路”,可先表决意见比较一致的条款。

  对此,沈春耀委员建议,将26个修正草案分别形成若干决定草案,根据新修改实施的立法法进行单独表决。吕薇委员认为,药品、养老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问题,最好能单独表决。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50,20150422499713934.html
为什么必须一上午??
shehuizhuyi80 发表于 2015-4-22 19:07
为什么必须一上午??
因为不自信
因为不自信

国务院反坑人大
这是怕通不过吧。
难得见人大起作用
难得见人大起作用
因为人大经常充当橡皮图章,通常全是赞成赞成同意同意。
修福金委员指出,通过一上午审议就把26部法律修正案通过,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来的科学立法要求,改革步伐需快,但也要注意质量。
说实在的,1上午,认真看,连看都不一定能看完,更别说通过
人大是那一年开始变成羊头的
。。。上层博弈?
真有点胡闹的意思了
立法本就应该是人大的事儿,国务院这是起啥哄呢?
真有点胡闹的意思了
立法本就应该是人大的事儿,国务院这是起啥哄呢?
试图用行政权取代立法权
这个,是要造反么。
首辅大人催促加快审批进度,马上就有人说内阁做事太急。
试图用行政权取代立法权
很奇怪的是全国人大期间不着急,才过去一个月就急的跟火烧眉毛似的
简直是拿立法当玩笑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在不早臭大街了吗
饱食而乱喷 发表于 2015-4-22 21:29
试图用行政权取代立法权
本想走个形式就过
平均9.23分钟审议一部,呵呵
本想走个形式就过
这新闻报出来就很奇怪,也就欺李中堂威权不够,否则就算行政部门突然袭击夹私货也不会报道(委员长是谁来着?)
如果是今上的提案报道就是另一副嘴脸了——神马法律小组为了民生加班加点审核议案,行政立法部门密切配合高效率凸显社会主义优越性
饱食而乱喷 发表于 2015-4-22 22:28
这新闻报出来就很奇怪,也就欺李中堂威权不够,否则就算行政部门突然袭击夹私货也不会报道(委员长是谁来 ...
首先,国务院如此打包立法,本身就证明依法治国还是停留在胡扯蛋的阶段
其次,你说的对,一般即便如此,也不会报道,是有蹊跷
这也是宣传口管吧!挑拨老大老二关系?
O马超飞燕O 发表于 2015-4-22 21:27
真有点胡闹的意思了
立法本就应该是人大的事儿,国务院这是起啥哄呢?
立法权是同意还是不同意的决定权,制定法律规则的事情要是人大来做,那还不乱套了。
shehuizhuyi80 发表于 2015-4-22 19:07
为什么必须一上午??
橡皮图章还想咋地
whykkk 发表于 2015-4-22 22:14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在不早臭大街了吗
人家有鼻炎,不怕
whykkk 发表于 2015-4-22 22:14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在不早臭大街了吗
是谁给你这种错觉?人大是中国立国之本。
为什么要这样做,是怕人大不批准么?为什么?


人大有没通过的吗?好笑,盖个橡皮图章有啥仓促的。

人大有没通过的吗?好笑,盖个橡皮图章有啥仓促的。
人大多是退居二线的老干部。
老干部们还是倾向于挑点问题。给年轻干部看看,本老爷还有“老虎皮”。

有些法规审议时间很久,就是老干部要“深入实际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