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炸死了人肯定是TG空军的锅,这肯定跑不掉,但是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7:10:13
RT,炸弹落入境内炸死人这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空军的责任是逃不掉的。
而且,战事连绵一个月,空军或者陆军野战防空是否有重点布防?毕竟算热点地区,地区冲突蔓延是通病。
不过...说要打回去的恐怕也是没有常识。因为你说的打回去是“越境军事行动”,这可不是部队可以私自决定的,不要被美国大片忽悠了。
炸弹落入是部队的锅,至于打不打回去,这跟部队没关系,得看上面的意思,别忘了“党指挥枪”。

首先讨论下发动战争的问题。以美国为例,通常要白宫提案,然后国会表决通过才可以。当然总统有特权可以指挥海军陆战队(独立兵种,而且是美总统唯一可以直接指挥的军事作战力量)发动为期不超过三个月的战争。如果三个月到期扔未结束依然要国会审议是否继续(当然发动战争首先得获得白宫整体的同意,不然搞不好被副总统启动弹劾议程,所以一般及其谨慎)。
至于天朝嘛,了解的就比较少了,只知道发动战争需要人大表决同意,不知习总是否也有可以直接指挥的军事力量?
总之无论如何,无论哪国部队都只有国防,至于越境发动战争,那是各国朝廷的事。
就事论事,责任要分清。
这不是美国大片里一个中校就可以随便发动越境军事行动...RT,炸弹落入境内炸死人这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空军的责任是逃不掉的。
而且,战事连绵一个月,空军或者陆军野战防空是否有重点布防?毕竟算热点地区,地区冲突蔓延是通病。
不过...说要打回去的恐怕也是没有常识。因为你说的打回去是“越境军事行动”,这可不是部队可以私自决定的,不要被美国大片忽悠了。
炸弹落入是部队的锅,至于打不打回去,这跟部队没关系,得看上面的意思,别忘了“党指挥枪”。

首先讨论下发动战争的问题。以美国为例,通常要白宫提案,然后国会表决通过才可以。当然总统有特权可以指挥海军陆战队(独立兵种,而且是美总统唯一可以直接指挥的军事作战力量)发动为期不超过三个月的战争。如果三个月到期扔未结束依然要国会审议是否继续(当然发动战争首先得获得白宫整体的同意,不然搞不好被副总统启动弹劾议程,所以一般及其谨慎)。
至于天朝嘛,了解的就比较少了,只知道发动战争需要人大表决同意,不知习总是否也有可以直接指挥的军事力量?
总之无论如何,无论哪国部队都只有国防,至于越境发动战争,那是各国朝廷的事。
就事论事,责任要分清。
这不是美国大片里一个中校就可以随便发动越境军事行动...
经常能看到军报党八股文章,吹嘘TG飞官驱逐美日强国战机于边境之外,为啥对缅甸轰炸边境这事做的这么烂。
国家主席只有宣布进入战争状态的权利。要经过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表决。
经常能看到军报党八股文章,吹嘘TG飞官驱逐美日强国战机于边境之外,为啥对缅甸轰炸边境这事做的这么烂。
那样可以升官发财,布防云南又升不了官。
jl788 发表于 2015-3-15 09:36
经常能看到军报党八股文章,吹嘘TG飞官驱逐美日强国战机于边境之外,为啥对缅甸轰炸边境这事做的这么烂。
那是贴着国境线飞的,靠近国境线的叫伴飞...这是国防,国境线外是公海。这次要打回去是要越境,两个概念
具体如何应对,如何保持国际形象,国家威慑力,可以看政府后续手段。
但是,堂堂五常之一,口口声声复兴的大国的军事力量,在一个边境战乱热点地区,在有他国武装越境先例的情况下如缺乏防范是怎么都说不过去的。
如果不是自编自导的苦肉计(为了随后的军事介入造势),那这比当年被炸使馆更丢脸。
我们拭目以待
被偷东西后,打伤小偷是要被判刑的!
没逻辑的罗辑 发表于 2015-3-15 09:46
被偷东西后,打伤小偷是要被判刑的!
这是杀人放火的匪徒好不???
受害者家属应该起诉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