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声再起,人大研究废除嫖宿幼女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51:53


“去年以来,实践中嫖宿幼女罪已基本不再使用,全国人大将研究废除嫖宿幼女罪”,全国人大代表、长期聚焦于取消嫖宿幼女罪的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3月2日对南都记者表示,全国人大法工委在答复她的建议中称,“将在有关刑法修改工作中认真研究废除嫖宿幼女罪”。
2010年至2013年嫖宿幼女罪150件255人
2010年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孙晓梅首次提交了“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建议。去年,孙晓梅又提交了“关于将取消‘嫖宿幼女罪’列入《刑法》修正案(九)的建议。”

http://m.baidu.com/news?fr=mohome&ssid=0&uid=&pu=sz%401320_1003%2Cta%40iphone_2_4.4_1_9.9&bd_page_type=1#page/chosen/http%3A%2F%2F3g.k.sohu.com%2Ft%2Fn39297390/%E5%91%BC%E5%A3%B0%E5%86%8D%E8%B5%B7!%E4%BA%BA%E5%A4%A7%E5%B0%86%E7%A0%94%E7%A9%B6%E5%BA%9F%E9%99%A4%E5%AB%96%E5%AE%BF%E5%B9%BC%E5%A5%B3%E7%BD%AA/%E5%8D%97%E6%96%B9%E9%83%BD%E5%B8%82%E6%8A%A5/1425332668000/6171170220725431498

“去年以来,实践中嫖宿幼女罪已基本不再使用,全国人大将研究废除嫖宿幼女罪”,全国人大代表、长期聚焦于取消嫖宿幼女罪的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3月2日对南都记者表示,全国人大法工委在答复她的建议中称,“将在有关刑法修改工作中认真研究废除嫖宿幼女罪”。
2010年至2013年嫖宿幼女罪150件255人
2010年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孙晓梅首次提交了“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建议。去年,孙晓梅又提交了“关于将取消‘嫖宿幼女罪’列入《刑法》修正案(九)的建议。”

http://m.baidu.com/news?fr=mohome&ssid=0&uid=&pu=sz%401320_1003%2Cta%40iphone_2_4.4_1_9.9&bd_page_type=1#page/chosen/http%3A%2F%2F3g.k.sohu.com%2Ft%2Fn39297390/%E5%91%BC%E5%A3%B0%E5%86%8D%E8%B5%B7!%E4%BA%BA%E5%A4%A7%E5%B0%86%E7%A0%94%E7%A9%B6%E5%BA%9F%E9%99%A4%E5%AB%96%E5%AE%BF%E5%B9%BC%E5%A5%B3%E7%BD%AA/%E5%8D%97%E6%96%B9%E9%83%BD%E5%B8%82%E6%8A%A5/1425332668000/6171170220725431498
因为犯事的少就要取消。
这个名目就是国家耻辱!
这个恶法喊了多少年了还没取消掉?是行政能力过于低下,还是受到了来自某些群体的阻力?
antiTCM 发表于 2015-3-3 08:59
这个恶法喊了多少年了还没取消掉?是行政能力过于低下,还是受到了来自某些群体的阻力?
超大就有一帮“法学专家”一直怒斥取消呼声是法盲乱法、大逆不道。

在这些“法律人”眼中,法律是他们垄断的东西,是决不容其他人染指的。立法、执法、司法都只能由他们这些“内行”说了算,其他人只能守法,如有半点不解即是法盲,若再有些许微词,则更是暴民了。
out慢 发表于 2015-3-3 09:09
超大就有一帮“法学专家”一直怒斥取消呼声是法盲乱法、大逆不道。

在这些“法律人”眼中,法 ...
好多都不是法律人吧,只是屁股坐得不一样的公知而已,从天朝干什么都是错的转到了天朝干什么都是对的而已,没有本质的区别。
antiTCM 发表于 2015-3-3 09:23
好多都不是法律人吧,只是屁股坐得不一样的公知而已,从天朝干什么都是错的转到了天朝干什么都是对的而已 ...
他们中很多人自称法官、律师

他们可不说天朝干什么都是对的,只说自己干什么都是对的。
他们最喜欢翻具体法条,但偏偏拒绝看前面的总则。
至于大大讲的依法治国什么的,更是放气!司法要独立、要监督,党和政府哪有资格对法律人指手画脚?
这东西可不少吧…每天都在发生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如果废除,那中介老鸨之类的怎么定罪?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废除这个,恢复强奸幼女罪?如果这样,举双手赞成
out慢 发表于 2015-3-3 09:30
他们中很多人自称法官、律师

他们可不说天朝干什么都是对的,只说自己干什么都是对的。
外行领导内行还有道理了,你怎么不去医院对大夫的医疗行为指手画脚。
ar234 发表于 2015-3-3 11:26
废除这个,恢复强奸幼女罪?如果这样,举双手赞成
强奸幼女本来就是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如果强奸幼女直接是十年以上,比普通强奸判的狠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