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警察这种做法算渎职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14:58
朋友家做生意有些债务纠纷,债主(高利贷)在朋友家人出门期间撬锁进房,住了进去。
朋友回家发现情况后打110报警,警察到现场后了解情况后丢下“你们自己把事弄清楚”这句话后就走了。
这套房产在朋友名下,请问坛子里的警察朋友和知晓相关法律的朋友说下,这种情况如何解决(放高利贷的至今仍住在其家,并阻止朋友家人进门)?110的做法是否恰当?朋友家做生意有些债务纠纷,债主(高利贷)在朋友家人出门期间撬锁进房,住了进去。
朋友回家发现情况后打110报警,警察到现场后了解情况后丢下“你们自己把事弄清楚”这句话后就走了。
这套房产在朋友名下,请问坛子里的警察朋友和知晓相关法律的朋友说下,这种情况如何解决(放高利贷的至今仍住在其家,并阻止朋友家人进门)?110的做法是否恰当?
光看行为貌似非法侵入,但说得太粗,都没说到点子上,没法判断。
例如,这债务和这房产有无关系?
要看双方怎么说,听一方的不够。
光看行为貌似非法侵入,但说得太粗,都没说到点子上,没法判断。
例如,这债务和这房产有无关系?
要看双 ...

谢星大回复,补充下
朋友父亲做生意借的高利贷,对方是放债的
因为债务纠纷对方已经闹到法院,房产被冻结,但这案子还未判决
超级碎果器 发表于 2015-2-25 01:11
谢星大回复,补充下
朋友父亲做生意借的高利贷,对方是放债的
因为债务纠纷对方已经闹到法院,房产被 ...
高不高利贷和警察没关系,等法院去认定。
谁晓得当初借贷的时候,他们有没有把房产约定押给对方啊。都闹法院把房产保全了,对方估计还是有些由头的。
警察个人手艺有高低,但我也不能代替接触第一手资料的警察下断定。
等法院处理喽,就这大致背景情况,不管现场警察处理得对还是错,渎职——说不到那么严重。
警察不能插手经济纠纷。就是涉及了债务问题的纠纷,只要不要太过分,没有伤人死人绑人,警察没法管
经济纠纷,只要不涉及诈骗和人身伤害,警察不会插手,即使报警了警察到现场处置也是叫双方协商解决,或寻求司法裁定。


嗯,在这边的话绝对的渎职了,而且比乱开枪还要糟糕。 米国警察乱开枪经常是判断正确(应该使用武力),但手段错误(过度使用武力),对入室抢劫的不予处理,这是判断都全错了。 米国法律对公民的住家给予特别高的地位,绝大多数的州都有城堡法则的法律(包括“社会主义”的地方如加州),非法侵入住宅(而且抢的东西还就是这个宅)可以不用警告,不必退让,直接开枪击毙的。 都闯家里来了还能往哪儿退呢,再退就退别人家去了呵呵。 开枪的前提是有生命威胁,法律认为闯入住宅的行为本身就是危害生命了。 而且刑事上判无罪了,民事也一律免责。 这是老百姓可以自己干的事情,找警察更是天经地义(比如老百姓自己没枪的/反枪的/其他什么理由不想或者没有能力自己自卫的),所以在这边警察基本上不可能不管的。。。

至于说债务纠纷警察的确是不会管,但就算欠的债本身跟这房子有直接关系(房子是抵押品),债权人也无权自行决定并采取行动收回房子抵债,必须等法院判决。 除了房子以外的抵押品可以自己收回(最常见的是汽车),每个州的法律都允许债主自行拿回抵押的汽车,如果买主default了(停止付款或者付款迟到)。 所以收房叫foreclosure,收车(或者其他物件)叫repossession,简称repo,不一样的。 Repo可以债主自己干,但法律有很多限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扰民(disturbing the peace,破坏和平?不知道怎么翻译好呵呵)。 首先任何使用暴力/武力的repo一律非法。 你的车停在马路上,债主可以直接开走或拖走。 但如果你出来抗议,说不许把我的车拿走,他们再开走或者拖走就是扰民,就是非法。 如果你的车在车库里,或者在有栅栏围起来的院里,他们撬门或者翻篱笆进来也是扰民,repo也作废。 这些情况就必须走法庭的路了。。。

嗯,在这边的话绝对的渎职了,而且比乱开枪还要糟糕。 米国警察乱开枪经常是判断正确(应该使用武力),但手段错误(过度使用武力),对入室抢劫的不予处理,这是判断都全错了。 米国法律对公民的住家给予特别高的地位,绝大多数的州都有城堡法则的法律(包括“社会主义”的地方如加州),非法侵入住宅(而且抢的东西还就是这个宅)可以不用警告,不必退让,直接开枪击毙的。 都闯家里来了还能往哪儿退呢,再退就退别人家去了呵呵。 开枪的前提是有生命威胁,法律认为闯入住宅的行为本身就是危害生命了。 而且刑事上判无罪了,民事也一律免责。 这是老百姓可以自己干的事情,找警察更是天经地义(比如老百姓自己没枪的/反枪的/其他什么理由不想或者没有能力自己自卫的),所以在这边警察基本上不可能不管的。。。

至于说债务纠纷警察的确是不会管,但就算欠的债本身跟这房子有直接关系(房子是抵押品),债权人也无权自行决定并采取行动收回房子抵债,必须等法院判决。 除了房子以外的抵押品可以自己收回(最常见的是汽车),每个州的法律都允许债主自行拿回抵押的汽车,如果买主default了(停止付款或者付款迟到)。 所以收房叫foreclosure,收车(或者其他物件)叫repossession,简称repo,不一样的。 Repo可以债主自己干,但法律有很多限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扰民(disturbing the peace,破坏和平?不知道怎么翻译好呵呵)。 首先任何使用暴力/武力的repo一律非法。 你的车停在马路上,债主可以直接开走或拖走。 但如果你出来抗议,说不许把我的车拿走,他们再开走或者拖走就是扰民,就是非法。 如果你的车在车库里,或者在有栅栏围起来的院里,他们撬门或者翻篱笆进来也是扰民,repo也作废。 这些情况就必须走法庭的路了。。。
嗯,在这边的话绝对的渎职了,而且比乱开枪还要糟糕。 米国警察乱开枪经常是判断正确(应该使用武力),但 ...
双筒大……
谢了,五味杂陈
双筒 发表于 2015-2-25 04:22
嗯,在这边的话绝对的渎职了,而且比乱开枪还要糟糕。 米国警察乱开枪经常是判断正确(应该使用武力),但 ...
电视台前段时间播放过探索频道的《飞机回收达人》,讲的就是“repossession”。
bjkk 发表于 2015-2-24 20:18
电视台前段时间播放过探索频道的《飞机回收达人》,讲的就是“repossession”。
娱乐节目里演的,很多是虚构的,比如跟车主吵架,然后强行把车拖走什么的,生活中也这么干,repo公司很快就会倒闭的呵呵。。。
双筒 发表于 2015-2-25 09:41
娱乐节目里演的,很多是虚构的,比如跟车主吵架,然后强行把车拖走什么的,生活中也这么干,repo公司很快 ...
多亏仁兄解释,否则会信以为真。
经济纠纷,协商调解为主,我们不能介入。
原来你欠我钱我就可以撬开你家门住进去啊,嗯 经济纠纷
天朝大部分警察或者法律就是和稀泥、两头压,赶紧把事情平息了就算了,包括电视上那些法律类节目也是,和谐为主,事实为辅
进去先把他宰了然后报警说入室抢劫伤人不就行了。
白金之星 发表于 2015-2-25 23:21
进去先把他宰了然后报警说入室抢劫伤人不就行了。
。。。。。。。万一留了破绽你岂不是要家破人亡

oxak47 发表于 2015-2-26 00:11
。。。。。。。万一留了破绽你岂不是要家破人亡


咳,我就这么一说。

其实我也想知道,如果遇到讨债上门这种个沾手的玩意,人家把锁一换就是不让你进门你怎么办?

报警警察管不了。
自行解决人家就是不出来。

强行破门进屋gank人家顺势而上说你伤人。

早先北京城郊农村拆迁就出过类似的事。
开发商占地给农民补偿的额度农民不认可。

新楼落成后被这些拆迁的农民直接找满意的户型和楼层强行搬进去了,弄得真正买房的房主无家可归十分凄惨,这事貌似拖了很久。




oxak47 发表于 2015-2-26 00:11
。。。。。。。万一留了破绽你岂不是要家破人亡


咳,我就这么一说。

其实我也想知道,如果遇到讨债上门这种个沾手的玩意,人家把锁一换就是不让你进门你怎么办?

报警警察管不了。
自行解决人家就是不出来。

强行破门进屋gank人家顺势而上说你伤人。

早先北京城郊农村拆迁就出过类似的事。
开发商占地给农民补偿的额度农民不认可。

新楼落成后被这些拆迁的农民直接找满意的户型和楼层强行搬进去了,弄得真正买房的房主无家可归十分凄惨,这事貌似拖了很久。



叫几个朋友给他们扔出去不行吗?扔的时候录像或者把警察叫来作证,你不赶人是吧,那自己赶。
咳,我就这么一说。

其实我也想知道,如果遇到讨债上门这种个沾手的玩意,人家把锁一换就是不让你进 ...
唉,你们只看经济纠纷,不看之前说的这房产和债务有无关系,不是所有经济纠纷都有理由这么做。如果双方约定房产押给对方,这就是个扯皮的事儿。到底房产算谁的?你说房产证上原业主的名儿,债权人拿借贷合同出来,辩解因为你拒不履行约定造成的表象。本质到底算谁的,公安没能力认定,这板子就打不下去。
强行讨债论罪,往往不以抢劫论,以非拘、伤害另处,就这个思路。公安没法认定这财产怎么算,只能考虑更明显的无争议客体。
现在城市讨债都有出主意,往法律空子里钻,很含糊,要一刀切也容易,改法,学老美,只认外沿。但前提是,你民事司法救济得畅通,堵死条路要给人家正常的路走,我还遇见过法官闹经济纠纷的一一我们连民法典都没有,天天在通则里摩擦摩擦。
叫几个朋友给他们扔出去不行吗?扔的时候录像或者把警察叫来作证,你不赶人是吧,那自己赶。
警察只会说:不要打架。
巴不得打凶点,处理人身伤害比较好办。
咳,我就这么一说。

其实我也想知道,如果遇到讨债上门这种个沾手的玩意,人家把锁一换就是不让你进 ...
想想何种情况法院会将此套房产先行保全一一以粗糙了解,一般是官司中要用上的。
想想何种情况法院会将此套房产先行保全一一以粗糙了解,一般是官司中要用上的。
我的疑问在于,不是应该由法院判决来决定归属么?在未判决之前这套房子还属于朋友家么?
如果双方私下协议就能决定房产归属,那还打官司干嘛?
唉,你们只看经济纠纷,不看之前说的这房产和债务有无关系,不是所有经济纠纷都有理由这么做。如果双方约 ...
我觉得这事虽然法院冻结了房子,但不是还没判下来呢么,应该维护当前房主的合法居住权利驱逐放贷的。

假设包工头欠工人工资,工人就直接去工头家抢劫,也是不合法的。

有争议应该走法律程序,而不是自行报复解决,不然还要法律干嘛,大家自己各显神通算了。
我的疑问在于,不是应该由法院判决来决定归属么?在未判决之前这套房子还属于朋友家么?
如果双方私下协 ...
如果双方私下协议无效,干嘛要有协议这东西存在?
我觉得这事虽然法院冻结了房子,但不是还没判下来呢么,应该维护当前房主的合法居住权利驱逐放贷的。

...
唉唉唉,说了,你举的民工比喻,一般不以抢劫论处。
人家犯罪是两件、三件论,我们是四件论。有些现实扣上四件论,就别扭。
这种情况,当前房主合不合法公安认定不了,人家倒过来说也可能。公安只能维持介入时的现实状态、逼免进入暴力冲突。
非法?不是所有非法都可以管。中国很多法律是笨法,只告诉大家,不能如何,没说违反了,谁有权如何。。。。
感觉都没说到点子上,借钱是借钱的事儿,你现在报警应该处理的是非法侵入的问题。这两个是独立的两件案子。你现在报警就要求警察将对方请出去,这和你欠不欠对方的债务无直接关系。
如果双方私下协议无效,干嘛要有协议这东西存在?
就算有私下协议,也要走过户程序
以前我是觉得咱们警察不人性化,经过这贴我是觉得太人性化了
天朝警察的行事,我也算是见识过.
打110几次,就是不来....
"警察不介入经济纠纷嘛!"
"现在报警的原因是打斗呀..."
"打斗的起因是甚么?"
"经济纠纷..."
"都说警察不介入经济纠纷啦,自己解决吧...."
.............
"打完了."
还是要等了20分钟,警局就在路口.
嘿嘿.....
还是法律的问题
星星解释得很到位。之前我也处理过类似的案子,讨债的守在债务人家门外,人家开门倒垃圾,几个人强行一窝蜂冲进去,乱翻乱窜的,还冲进人家大闺女正在洗澡的卫生间。最后,这几个人以《治安处罚法》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政拘留了。
超级碎果器 发表于 2015-2-26 07:36
我的疑问在于,不是应该由法院判决来决定归属么?在未判决之前这套房子还属于朋友家么?
如果双方私下协 ...
保全只是一种冻结。

把房产冻结住,然后法院才有时间去审判,决定房屋归属。保全行为本身不会改变房屋所有权。
liuau 发表于 2015-2-26 11:10
感觉都没说到点子上,借钱是借钱的事儿,你现在报警应该处理的是非法侵入的问题。这两个是独立的两件案子。 ...
NONONO。

非法侵入的前提是确认谁是房主。如果对于房主有争议,你怎么确认非法侵入。

甲说乙冲到自己家里来,乙却说双方约定用房子抵债,自己才是房屋的所有人,现在这是我的房子,凭什么不能住。

警察又不管房屋所有权认定,也不知道房子应该是谁的。于是就只能维持现状,让去法院解决。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5-2-26 12:58
天朝警察的行事,我也算是见识过.
打110几次,就是不来....
"警察不介入经济纠纷嘛!"
那是打得不厉害。。。。。。轻伤以上就好解决啦。

换特区,打得不厉害也警察处置的,你们有“轻罪”。
吹点风 发表于 2015-2-26 13:37
星星解释得很到位。之前我也处理过类似的案子,讨债的守在债务人家门外,人家开门倒垃圾,几个人强行一窝蜂 ...
还冲进人家大闺女正在洗澡的卫生间
===========================
在我看来,这个才是能够通过审批的恶劣情节
超级碎果器 发表于 2015-2-26 12:19
就算有私下协议,也要走过户程序
以前我是觉得咱们警察不人性化,经过这贴我是觉得太人性化了
人家会认为,无法过户的原因也是原有人拒不履行协议——这也是显尔易见的。
都在违法。
因为国家正常司法救济没做到位,自然不好意思叫警察来最后一刀切——问题是出在体制上的,私权保护不够有力。
NONONO。

非法侵入的前提是确认谁是房主。如果对于房主有争议,你怎么确认非法侵入。

屋主的确认是以产权证明为依据的。不是嘴说的。在法院未宣判以前房屋的产权并未发生转移。所以不存在争议。
屋主的确认是以产权证明为依据的。不是嘴说的。在法院未宣判以前房屋的产权并未发生转移。所以不存在争议 ...
房屋的所有和占有是可以分开,产权登记表明所有权,但是他人依然可以合法占有房屋,例如租赁,抵债也可以成为合法占有的原因。
还是存在争议的。
      一、这件事不能以单纯的“警察渎职”或“不作为”处理,否则太过轻率,不利于事情的妥善解决。
    二、事情的关键就在于所谓的债务纠纷,但是否属于债务纠纷并不是当事人双方说了算,关键还是到法院进行定义。
    三、尽管一方当事人撬门进入另一方当事人家中的做法值得商榷,但其行为的本身是不妥的。所以如果可能,房主应当与警察一同到场劝对方出来,但如果对方赖着不走,警察可以依法强制对其进行拘留及罚款。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2-26 16:52
那是打得不厉害。。。。。。轻伤以上就好解决啦。

换特区,打得不厉害也警察处置的,你们有“轻罪”。
特区警队值日官的胆子小嘛....
不派人到现场看看,谁敢乱猜打得是轻是重.



wangpeng0207 发表于 2015-2-26 15:47
NONONO。

非法侵入的前提是确认谁是房主。如果对于房主有争议,你怎么确认非法侵入。
房子抵押了,接收就不必经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