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十周年——一张“与虎谋皮”的和平邀请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7:56:13
名词解释
与虎谋皮:同老虎商量,要剥下它的皮。比喻跟所谋求的对象有利害冲突,决不能成功。后多指跟恶人商量,要他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定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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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通过人大 成为法律 如今已十个年头了


时间不算短 可以回顾一下了

这部法虽然叫反分裂国家法  但是主要内容是针对台湾岛的

虽然名字很硬气  反分裂国家法   有人甚至说他是一部给“武统”做法律依据的法

不过我看来 完全不是这样  这部法律大部分篇幅和主旨都是说的加强两岸交流、邀请台湾当局参加和平谈判、实现和平统一的,

《反分裂国家法》的主旨是和平统一    该法第6,7条都是讲和平统一的  不过这完全是一厢情愿的  也是在与虎谋皮   要和平统一就要台湾当局放弃其“核心”的利益   这是台湾当局不可能接受的

十年了   《反分裂国家法》期待的和平谈判仍然没有进展  这是一定的  因为和平统一 没有任何好处 相反要放弃其根本利益  台湾当局也没有半点兴趣  

所以我觉得 这部分法律名字 名不副实  如果内容不修改  那就要改名字  应该叫《和平统一法》这才能贴切这部法律的内容


《反分裂国家法》如果说跟武统有关的就是最后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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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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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可以看做跟武统有关  来看这条  好像是在设置武统的条件  但是仔细一看 经不起推敲和琢磨

这条仔细一看就很有意思:  “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

看这句的意思 是不是说台湾目前并没有被“从中国分裂出去”? 既不是独立的国家 也不没有从中国分裂出去  说明法律制定者对台湾的现状是满意的 是可以接受的  现在台湾岛没有从中国分裂出去的

大陆对台湾当局 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是承认的其存在的某种合理性的  只要保持现状  大陆是可以接受的 和平统一不过是进一步的要求  如果不能实现 保持形状也是认可的 接受的

至于那句“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更是毫无操作性和实际衡量的标准  就算有具体的标准 《反分裂国家法》也没有写出来  所以 还是等于无法操作


而且关于武统最重要的一点  时间表  期限也是没有的  就是说  只要保持现状  我永远都不回武力相向  

不过这也是正常的  因为这部法律根本就跟武统没有多少关系  本质就是一部《和平统一法》  有关武统的条目 不过是无条件  无标准 无法操作的软绵绵的“硬话”

《反分裂国家法》这张“与虎谋皮”的和平邀请函 十年来 没有见到什么成效

加上马英九在台湾岛的执政失败透顶  地方选举国民党惨败  接下来恐怕不会乐观   和平统一看来也是渐行渐远

和平邀请函不修订  看来也只能变成一张无力的空文  也许这就是大陆想要达到目的   武统从来都不是第一选项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不过台湾这座城 不知道什么时候攻了  

名词解释
与虎谋皮:同老虎商量,要剥下它的皮。比喻跟所谋求的对象有利害冲突,决不能成功。后多指跟恶人商量,要他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定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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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通过人大 成为法律 如今已十个年头了


时间不算短 可以回顾一下了

这部法虽然叫反分裂国家法  但是主要内容是针对台湾岛的

虽然名字很硬气  反分裂国家法   有人甚至说他是一部给“武统”做法律依据的法

不过我看来 完全不是这样  这部法律大部分篇幅和主旨都是说的加强两岸交流、邀请台湾当局参加和平谈判、实现和平统一的,

《反分裂国家法》的主旨是和平统一    该法第6,7条都是讲和平统一的  不过这完全是一厢情愿的  也是在与虎谋皮   要和平统一就要台湾当局放弃其“核心”的利益   这是台湾当局不可能接受的

十年了   《反分裂国家法》期待的和平谈判仍然没有进展  这是一定的  因为和平统一 没有任何好处 相反要放弃其根本利益  台湾当局也没有半点兴趣  

所以我觉得 这部分法律名字 名不副实  如果内容不修改  那就要改名字  应该叫《和平统一法》这才能贴切这部法律的内容


《反分裂国家法》如果说跟武统有关的就是最后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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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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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可以看做跟武统有关  来看这条  好像是在设置武统的条件  但是仔细一看 经不起推敲和琢磨

这条仔细一看就很有意思:  “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

看这句的意思 是不是说台湾目前并没有被“从中国分裂出去”? 既不是独立的国家 也不没有从中国分裂出去  说明法律制定者对台湾的现状是满意的 是可以接受的  现在台湾岛没有从中国分裂出去的

大陆对台湾当局 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是承认的其存在的某种合理性的  只要保持现状  大陆是可以接受的 和平统一不过是进一步的要求  如果不能实现 保持形状也是认可的 接受的

至于那句“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更是毫无操作性和实际衡量的标准  就算有具体的标准 《反分裂国家法》也没有写出来  所以 还是等于无法操作


而且关于武统最重要的一点  时间表  期限也是没有的  就是说  只要保持现状  我永远都不回武力相向  

不过这也是正常的  因为这部法律根本就跟武统没有多少关系  本质就是一部《和平统一法》  有关武统的条目 不过是无条件  无标准 无法操作的软绵绵的“硬话”

《反分裂国家法》这张“与虎谋皮”的和平邀请函 十年来 没有见到什么成效

加上马英九在台湾岛的执政失败透顶  地方选举国民党惨败  接下来恐怕不会乐观   和平统一看来也是渐行渐远

和平邀请函不修订  看来也只能变成一张无力的空文  也许这就是大陆想要达到目的   武统从来都不是第一选项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不过台湾这座城 不知道什么时候攻了  

其实,统一台湾的最后一步很可能不是大陆对台湾的强迫,而是大陆和美国的交易~
这个法律也就是个权宜性的工具。。。
有没有效果总要试过才知道吧
胡扯,说的太具体不是把自己的手脚绑住了吗,别忘了本企业对条款有最终解释权。
就是要台湾岛而已,绿毛龟们死绝正合中国最大利益。鬼岛错不在它和中国有多少联系,而是错在它挡住了进出西太的通道,就是这样怎么了?所以还是那句话留岛不留人,绿毛龟们自求多福吧,楼主赶紧回家挖地洞吧
难道几乎所有人都忘记了中华民国和九二共识?不理解这两点,根本看不懂大陆的两岸政策
真龙之世 发表于 2015-2-17 10:49
其实,统一台湾的最后一步很可能不是大陆对台湾的强迫,而是大陆和美国的交易~
这个法律也就是个权宜性的 ...
交易就要筹码  有吗
Miyoun 发表于 2015-2-17 11:07
交易就要筹码  有吗
总会找到合适的筹码的
楼主是法盲!反分裂国家分裂法既然是一部法律,条款当然要从法理出发,需要法律的严谨性!而楼主所说什么对现在的事实独立可以接受?楼主难道不知台湾当局是承认92共识,在宪法上是规定了台湾是中华民国的领土吗?这在法律上来讲并没有突破独立的界限!何况'在当今社会,你说你独立了,你就能独立?当今社会要独立需要国家社会主要国家承认!比如巴勒斯坦,比如伊斯兰国!敢问当今社会有哪些国家承认了台湾是一个独立国家?有一个是国际上的主要国家?这也算事实独立?那只能说和你有同样思想的台湾人在政治上幼稚到可笑!
冷思 发表于 2015-2-17 10:51
有没有效果总要试过才知道吧
那看你的“效果”  是什么了  

如果是武力统一  那就别指望《反分裂国家法》了

如果是和平统一  那就别指望《反分裂国家法》了

如果是维持现状  那还不错  至少十年了 还是维持现状的
lbgsmgy 发表于 2015-2-17 10:57
胡扯,说的太具体不是把自己的手脚绑住了吗,别忘了本企业对条款有最终解释权。
所以说 跟武统关系不大  有关武统内容说了等于白说  因为没有条件 没有措施  也没有时间表 没有操作性 没有衡量   该法本质还是要和平统一  
龙霜 发表于 2015-2-17 11:02
难道几乎所有人都忘记了中华民国和九二共识?不理解这两点,根本看不懂大陆的两岸政策

“中华民国”  新中国是不承认的   你承认?  
真龙之世 发表于 2015-2-17 11:08
总会找到合适的筹码的
希望能找到
maddnna 发表于 2015-2-17 11:08
楼主是法盲!反分裂国家分裂法既然是一部法律,条款当然要从法理出发,需要法律的严谨性!而楼主所说什么对 ...
原来还有人承认“中华民国”   呵呵  谁那么大的胆子  
“中华民国”  新中国是不承认的   你承认?
请去查阅中国对于一中各表的回复!请去查阅92共识的内容!不要徒增笑话
“中华民国”  新中国是不承认的   你承认?
请去查阅中国对于一中各表的回复!请去查阅92共识的内容!不要徒增笑话
maddnna 发表于 2015-2-17 11:15
请去查阅中国对于一中各表的回复!请去查阅92共识的内容!不要徒增笑话
你才徒增笑话  把九二共识 等同于 承认“中华民国”
所有的法律,在你没有触犯的时候都是废纸一张,纸面上哪怕写着“死刑,立即执行”对普通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只有你触犯了法律之后你才能深刻体会到那些白纸黑字到底意味着什么。
填坑专用 发表于 2015-2-17 11:17
所有的法律,在你没有触犯的时候都是废纸一张,纸面上哪怕写着“死刑,立即执行”对普通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
一张没有操作性 没有具体条款 的法律  想触犯 也不容易
有些人希望“和统”,有些人鼓吹“武统”,其实两者在具体实施上并没有太大区别,都有一个关键节点,那就是:把台湾逼入死角!这个时候,是“和”是“武”,决定权不在大陆,而大陆能做的,只是帮助台湾分析清楚“和”与“武”各自的利弊。

如果不把台湾逼入死角,什么“和统”什么“武统”全是扯蛋。
maddnna 发表于 2015-2-17 11:15
请去查阅中国对于一中各表的回复!请去查阅92共识的内容!不要徒增笑话
“一中各表”是在台湾岛的国民党的提法   新中国官方从未赞同其提法和内容
Miyoun 发表于 2015-2-17 11:19
一张没有操作性 没有具体条款 的法律  想触犯 也不容易
台湾想触碰反分裂国家法很简答:宣布独立就行了。
这容易,你让台湾修宪改国号试试不就知道了

填坑专用 发表于 2015-2-17 11:23
台湾想触碰反分裂国家法很简答:宣布独立就行了。


如果台湾不敢呢   是不是由此永远维持国家分裂  那《反分裂国家法》意义何在  就是维持现状吗?
填坑专用 发表于 2015-2-17 11:23
台湾想触碰反分裂国家法很简答:宣布独立就行了。


如果台湾不敢呢   是不是由此永远维持国家分裂  那《反分裂国家法》意义何在  就是维持现状吗?
longs 发表于 2015-2-17 11:21
有些人希望“和统”,有些人鼓吹“武统”,其实两者在具体实施上并没有太大区别,都有一个关键节点,那就是 ...
不错 不过《反分裂国家法》根本就没有逼
snowbrother 发表于 2015-2-17 11:23
这容易,你让台湾修宪改国号试试不就知道了
如果台湾不敢呢   是不是由此永远维持国家分裂  那《反分裂国家法》意义何在  就是维持现状吗?
所以说 跟武统关系不大  有关武统内容说了等于白说  因为没有条件 没有措施  也没有时间表 没有操作性 没 ...
你说的是法律条件下的武统,我说的是政治条件下的。只要政治条件成熟了,法律算个屌啊。
如果台湾不敢呢   是不是由此永远维持国家分裂  那《反分裂国家法》意义何在  就是维持现状吗?
线阶段就是维持现状       改变现状有2条件                   1  能确保自南海到印度洋的海洋通道    2  发展6艘左右的航母
龙霜 发表于 2015-2-17 11:02
难道几乎所有人都忘记了中华民国和九二共识?不理解这两点,根本看不懂大陆的两岸政策
所谓的九二共识,说穿了就是“一中各表,自说自话”,彼此都留最后一点面子,对内部有个忽悠的理由维持现状
我觉得不把你说的那些规定死了,才好施展拳脚。
Miyoun 发表于 2015-2-17 11:24
如果台湾不敢呢   是不是由此永远维持国家分裂  那《反分裂国家法》意义何在  就是维持现状吗?
那个法出来基本就是应急的,拿这个吓唬陈水扁不要把公投玩得太过,事实上也没唬住人家,公投还是搞了。也没见如何,官方还用“37%反对公投内容”作为台独不得人心的证据,那还有38%赞成公投内容的算是什么证据呢。
Miyoun 发表于 2015-2-17 11:24
如果台湾不敢呢   是不是由此永远维持国家分裂
台湾不敢搞实质独立,那反分裂国家法自然就是废纸一张。

大陆何时采取行动实现统一,不是由反分裂国家法决定的,这个法是大陆给台湾画的红线,不是给自己画的,说直白点:反分裂国家法是一个被动技能,触发条件是无论任何时候台湾搞实质独立。

至于台湾不宣布独立国家是不是就永远维持分裂,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前面有网友已经回答过你了,我不知道你是没看见,还是装作没看见。三个条件满足任何一个大陆就会动武,第三个条件就是“和平统一无法实现”,至于如何判断这一点,其实也就是类似“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这样的条款,就是看大陆的实力发展到什么状况,大陆要是明天就有美国这样的军力,后天就敢直接打上台湾岛。大陆要是明天就像苏联那样崩盘了,永远也就上不了台湾岛。

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代价,和平统一是最好的方式,代价最小,武统是要付出代价的,而用什么样的实力去武统代价又不一样,96年那时要是打,估计是惨胜,20年过去了,现在打估计是大胜,再等10年打,说不定就是完胜。至于到底何时打,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绝不可能永远分裂。

说实话,我真心希望台湾赶紧宣布独立,因为在我看来和平统一也有很大弊端,香港就是例子。
本来要的就是维持现状,没听过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不统一才有利于两岸利益集团捞钱,我敢说国台办无一处级以上干部希望统一。
如果台湾不敢呢   是不是由此永远维持国家分裂  那《反分裂国家法》意义何在  就是维持现状吗?
这很简单,需要时可以释法,比如划个时间线,超过后,你懂的。
名不正则言不顺则事不成。且这法也是诸多准备工作之一,更重要的还是经济,军事
楼主真是够无聊的,前面一个帖子被众人骂,现在又开一个帖子。
作为一个台湾人,你对所谓中华民国的宪法应该很清楚吧,那不是清清楚楚的一中宪法吗,虽然我知道你们台湾人经常把法律不当一回事,可是我们大陆人和全世界其它文明世界的人一样,法律就是法律,不要拿你们无法无天的野蛮地方的观点来看世界。
所谓要试一试红线,要试一试反分裂法是不是有效果,很简单,修宪把一中宪法改了就行了,或者更简单,把中华民国改成台湾国不就得了。
前面已经跟你说了,要理解大陆政府的行为,去看看左传里的郑伯克段于鄢。
Miyoun 发表于 2015-2-17 11:19
一张没有操作性 没有具体条款 的法律  想触犯 也不容易
没必要定的太具体,到时候是枪毙,还是注射,还是凌迟,看大陆的心情
现在这种状况就叫不独不统,你自己的宪法都规定自己是“中国”你独立了?你建国了?宪法中中华民国可不是指台湾!宪法的意义需要我教你?如果真要独立就要国际社会承认,不然你自己说你是个国家你就是个国家?那我今天召集一大批人,宣布成立“傻逼国”领土范围就是台湾省,那也能说我这建国了?不要自欺欺人,幼稚下去,美国不松开,你们那些台独份子敢碰独立的红线?贻笑大方!
一句话       嘴巴不能让台湾回归        同样嘴巴也不能让台湾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