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在动物园被黑熊咬断右臂续:家属索赔4万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41:07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02/07/c_127468658.htm


 9岁男孩被熊咬掉胳膊。

  经过55天的治疗,被黑熊咬断右臂的小乐(化名)出院,转入康复训练。昨日,小乐的父母来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以平顶山市动物园没有尽到入园游客的安全保障义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其赔偿小乐出院后的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等40574.4元,法院已受理此案。

  昨日上午,记者在湛河区法院见到了小乐及其父母。小乐父母说,孩子住院期间花费的7.8万元都是平顶山市动物园支付,出院后续安装假肢等费用还很大,虽经与平顶山市动物园协商,但未能达成赔偿协议,他们只能请求法院判决。

  小乐的代理律师何国华告诉记者,因小乐属右上肢高位截肢,将影响今后的工作和生活,诉讼中请求判令平顶山市动物园赔偿小乐出院后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住宿费40574.4元,对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出院后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待小乐经过残疾鉴定后再提出。

  昨日上午,湛河区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5-02/07/c_1274686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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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7 20:54 上传


 9岁男孩被熊咬掉胳膊。

  经过55天的治疗,被黑熊咬断右臂的小乐(化名)出院,转入康复训练。昨日,小乐的父母来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以平顶山市动物园没有尽到入园游客的安全保障义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其赔偿小乐出院后的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等40574.4元,法院已受理此案。

  昨日上午,记者在湛河区法院见到了小乐及其父母。小乐父母说,孩子住院期间花费的7.8万元都是平顶山市动物园支付,出院后续安装假肢等费用还很大,虽经与平顶山市动物园协商,但未能达成赔偿协议,他们只能请求法院判决。

  小乐的代理律师何国华告诉记者,因小乐属右上肢高位截肢,将影响今后的工作和生活,诉讼中请求判令平顶山市动物园赔偿小乐出院后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住宿费40574.4元,对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出院后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待小乐经过残疾鉴定后再提出。

  昨日上午,湛河区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动物园无过错,这一分钱都不应该赔偿。除非被咬的家庭经济困难,那么动物园愿意出于人道的角度给予补助,或者法官酌情判一点共同承担费用。
说真的,这个真要少了。如果动物园真有责任的话,赔偿得是七位数还差不多。
早在90年代,有个小孩被高压电击伤截肢,赔偿数额就是上百万,因为假肢太贵了。随着孩子成长,还得更新,好大一笔钱哪。
说真的,这个真要少了。如果动物园真有责任的话,赔偿得是七位数还差不多。
早在90年代,有个小孩被高压电 ...
高压电击伤,那是设备维护不力导致的,自然要赔。但是这个被熊咬的,不是熊跑出来导致的吧?
alsars 发表于 2015-2-7 22:00
高压电击伤,那是设备维护不力导致的,自然要赔。但是这个被熊咬的,不是熊跑出来导致的吧?
请看清我写的“如果”二字
我只可惜这个小孩,这辈子都被改变了
这辈子算是毁了
我还记得原新闻呢,小孩爬进外围栏杆里去逗熊。自作孽不可活
我还记得原新闻呢,小孩爬进外围栏杆里去逗熊。自作孽不可活
偶觉得乃会被拍~
我觉得这个事情如果不是486那个啥社会的愿因,1分钱都不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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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觉得乃会被拍~
拍就拍呗   
beancurd 发表于 2015-2-7 23:46
我还记得原新闻呢,小孩爬进外围栏杆里去逗熊。自作孽不可活
动物园还是有责任的,他围栏怎么能让小孩爬进去
现在公共场所处处为难。不论什么事情只要在自己的地盘上出事,总得担点责任啊。
拍就拍呗
我也觉得不该赔
肯定是动物园的责任,谁叫他没在栏杆里面埋上地雷。
XQZWY790 发表于 2015-2-8 09:17
动物园还是有责任的,他围栏怎么能让小孩爬进去
翻栏杆还有理了
beancurd 发表于 2015-2-7 23:46
我还记得原新闻呢,小孩爬进外围栏杆里去逗熊。自作孽不可活
并且还是在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翻的围栏。。。。  更有意思的,旁边有人帮着报警救人了,这小孩的父亲到场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个帮忙报警的人给打了一顿!!!! 这一家子真是奇葩~~~
走为上 发表于 2015-2-8 11:29
翻栏杆还有理了
这没办法,责任是双方的,1家长监护不力,2动物园保护措施不力。
其实呢,记得美国有个案例特逗
说是一个妇女在商场被一个小孩撞闪了腰,然后告商场赔偿一大笔
可是那孩子居然是她自己的······
9岁的孩子,肯定知道翻栏杆是错误的,而且是危险的。
sgfj12345 发表于 2015-2-8 09:25
现在公共场所处处为难。不论什么事情只要在自己的地盘上出事,总得担点责任啊。
谁让咱国家“悲天悯人”的公知多
zmxorhhx 发表于 2015-2-8 11:39
并且还是在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翻的围栏。。。。  更有意思的,旁边有人帮着报警救人了,这小孩的父亲到场的 ...
这样的话动物园责任就很小了,怪不得才开口要4万
XQZWY790 发表于 2015-2-8 15:27
这没办法,责任是双方的,1家长监护不力,2动物园保护措施不力。
讲不讲理,翻栏杆喂熊怪动物园,翻栏杆跳楼是不是还要怪业主啊
菜鸟来袭 发表于 2015-2-8 09:28
我也觉得不该赔
不是说在美国,下雪天你没及时扫雪,路人在你家门口滑到摔伤就可以起诉你吗,这应该是趋势了。
咋不去找光头强的那个公司去赔呢?
走为上 发表于 2015-2-8 19:43
讲不讲理,翻栏杆喂熊怪动物园,翻栏杆跳楼是不是还要怪业主啊
在这方面公家对个人就是弱势一方啊
动物园已经安装了必要的防护设备,已经尽到了必要的义务。有防护设备,就意思让人不要轻举妄动,还要强行翻围栏过去那就是no zuo no die了,动物园并无过错。
侵权责任包括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原则。中国民法讲解和谐,俗话和稀泥,一般法院判决的话,处于相对强势的一方(如单位对个人、富人对穷人)即使没有过错,也会判决基于公平原则,应给予适当补偿啥的。


 男孩黑熊笼前喂食被咬伤

  昨日上午,记者找到了目击者赵女士。据她介 绍,受伤男孩是和姥爷一起来到动物园的,在翻过护栏给黑熊喂食物时,突然被黑熊咬住了右胳膊。听到男孩的惨叫,游人们赶忙大喊管理员。还有人找来棍子驱赶 黑熊,但由于棍子太细,没起作用;还有的人试图用食物分散黑熊的注意力让它松口,但也没有成功。

  事发时,现场没有动物园的管理员。“管理员赶到时,男孩的胳膊应该已经被咬掉。那场面太血腥啦!我吓得直打颤不敢近前看。”赵女士说,约十几分钟后,看到有人从喂食黑熊的地方,将男孩的断臂从笼内抢了出来。
  昨日上午11时50分,记者冒雨来到平顶山市河滨公园动物园内,看到该动物园仍在开放。负责守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带领记者进入了动物园,来到了关黑熊的笼子前。虽然是周末,但动物园内游人稀少。被雨水冲刷后,笼子外面的地上已经看不到血迹。那头站起来有一人多高、重达100公斤的“肇事”大黑熊,被关在了最里面的熊舍内,隔着几层防护栏,只见它在里面走来走去。

  记者注意到,在关黑熊的铁笼子前,还有一道一米多高的铁栏杆,铁栏杆距离铁笼子还有一两米的距离。根据目击者的说法,小乐就是翻越了这道铁栏杆,来到关黑熊的铁笼子前的。

  关黑熊的笼子,每根钢筋之间的间隙有四五厘米,外面被一层锈迹斑斑的钢丝网覆盖,一些地方已经出现破损。在一排12间熊舍,记者看到在每个笼子上都悬挂有写着“危险动物,禁止翻越护栏”等内容的警示标语。
 黑熊笼舍又被新加了一层防护网

  记者还注意到,除在黑熊笼子外已有的两层防护设施外,还有一层防护网,明显是新加装的。对此,陪同记者的工作人员说,平时游客总抱怨防护网加得太多,根本看不清黑熊的样子,这次发生黑熊咬人事件后,动物园马上决定再加装一层防护网。“毕竟游客的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该工作人员说。
 家长看法 孩子被熊咬伤,是因园方安防管理不到位

  昨日下午,小乐的小姨张女士向记者透露,事发后,她专门问过小乐,小乐称是从钢管防护栏的空隙处过去的,他刚一接近黑熊笼舍,就被从缝隙中伸出的熊嘴给咬住了。孩子受伤住院后,公园方面的负责人连面都没露一下,只是垫付了5000元的住院费。动物园的管理方应该负责游人起码的人身安全,不足10岁的孩子独自去动物园看凶猛的黑熊,被咬时身边竟没有一个人。

  张女士说:“事情发生后,孩子的父母精神几近崩溃,孩子的父亲抱着孩子的断臂整整哭了一晚上。以前平顶山市河滨公园动物园内就已经发生过类似的黑熊伤人事件,但动物园并未重视起来,导致这次又发生黑熊咬人事件。正是因为动物园内的安全防护措施太简陋,熊舍防护网破损才导致黑熊伸出嘴巴咬伤人。”随后,张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事发现场有目击人员拍摄的黑熊笼舍外防护网破损的照片。

  园方说法 孩子翻越护栏将手伸进笼子里才会被咬伤

  对此,河滨公园主管动物园的谢副主任认为,动物园的安全措施一向做得很好,防护栏和警示语到处都是。孩子是自己翻越护栏,将手伸进笼子里给黑熊喂食,才会被黑熊咬伤。

  至于用了20分钟左右才将黑熊制服取出被黑熊咬掉的手臂,谢副主任则表示,当时黑熊见血后正处于兴奋状态,即便是跟黑熊熟悉的饲养员也不敢贸然进入,后来还是动物园管理人员从后面给黑熊喂食的地方将咬断的手臂取出。他们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往医院,并交齐了医药费用。她觉得现在给孩子治病最关键。

  律师这样说 园方该否担责需看其是否尽到管理职责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河南恪信律师事务所葛瑞律师。

  葛瑞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管理人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据此规定,如果园方在醒目位置已经张贴禁止喂食的通告,或能证明其已经向游客告知不许喂食,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游客喂食,那么园方是无需承担侵权责任的。否则,园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曾经的黑熊伤人事件

  12岁女孩喂熊被咬伤手指

  2005年9月18日下午,平顶山市区12岁的女孩王某到河滨公园里的动物园游玩。王某手持玉米棒翻越护栏喂黑熊时,右手食指和无名指被黑熊咬伤。后王某到医院进行医治,共花费医疗费1010.5元。王某的家人与河滨公园就王某的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诉至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要求河滨公园赔偿3500元。

  当时的判决受伤女孩负全责,动物园不用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虽系未成年人,但已年满12周岁,有了自身的判断能力,在动物园观看动物时,应该认识到黑熊是凶猛动物,会伤及人身安全,且公园在铁丝护栏上,已用警示标牌写上“猛兽凶猛、请勿靠近”的标语,以提示游人注意,尽到了告知的义务。王某因好奇心驱使,翻越护栏去给黑熊喂食造成伤害,完全是自身原因所致,被告河滨公园并无过错。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故王某要求动物园进行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判决书送达后,王某家人不服,提起上诉后法院维持了原判。


 男孩黑熊笼前喂食被咬伤

  昨日上午,记者找到了目击者赵女士。据她介 绍,受伤男孩是和姥爷一起来到动物园的,在翻过护栏给黑熊喂食物时,突然被黑熊咬住了右胳膊。听到男孩的惨叫,游人们赶忙大喊管理员。还有人找来棍子驱赶 黑熊,但由于棍子太细,没起作用;还有的人试图用食物分散黑熊的注意力让它松口,但也没有成功。

  事发时,现场没有动物园的管理员。“管理员赶到时,男孩的胳膊应该已经被咬掉。那场面太血腥啦!我吓得直打颤不敢近前看。”赵女士说,约十几分钟后,看到有人从喂食黑熊的地方,将男孩的断臂从笼内抢了出来。
  昨日上午11时50分,记者冒雨来到平顶山市河滨公园动物园内,看到该动物园仍在开放。负责守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带领记者进入了动物园,来到了关黑熊的笼子前。虽然是周末,但动物园内游人稀少。被雨水冲刷后,笼子外面的地上已经看不到血迹。那头站起来有一人多高、重达100公斤的“肇事”大黑熊,被关在了最里面的熊舍内,隔着几层防护栏,只见它在里面走来走去。

  记者注意到,在关黑熊的铁笼子前,还有一道一米多高的铁栏杆,铁栏杆距离铁笼子还有一两米的距离。根据目击者的说法,小乐就是翻越了这道铁栏杆,来到关黑熊的铁笼子前的。

  关黑熊的笼子,每根钢筋之间的间隙有四五厘米,外面被一层锈迹斑斑的钢丝网覆盖,一些地方已经出现破损。在一排12间熊舍,记者看到在每个笼子上都悬挂有写着“危险动物,禁止翻越护栏”等内容的警示标语。
 黑熊笼舍又被新加了一层防护网

  记者还注意到,除在黑熊笼子外已有的两层防护设施外,还有一层防护网,明显是新加装的。对此,陪同记者的工作人员说,平时游客总抱怨防护网加得太多,根本看不清黑熊的样子,这次发生黑熊咬人事件后,动物园马上决定再加装一层防护网。“毕竟游客的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该工作人员说。
 家长看法 孩子被熊咬伤,是因园方安防管理不到位

  昨日下午,小乐的小姨张女士向记者透露,事发后,她专门问过小乐,小乐称是从钢管防护栏的空隙处过去的,他刚一接近黑熊笼舍,就被从缝隙中伸出的熊嘴给咬住了。孩子受伤住院后,公园方面的负责人连面都没露一下,只是垫付了5000元的住院费。动物园的管理方应该负责游人起码的人身安全,不足10岁的孩子独自去动物园看凶猛的黑熊,被咬时身边竟没有一个人。

  张女士说:“事情发生后,孩子的父母精神几近崩溃,孩子的父亲抱着孩子的断臂整整哭了一晚上。以前平顶山市河滨公园动物园内就已经发生过类似的黑熊伤人事件,但动物园并未重视起来,导致这次又发生黑熊咬人事件。正是因为动物园内的安全防护措施太简陋,熊舍防护网破损才导致黑熊伸出嘴巴咬伤人。”随后,张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事发现场有目击人员拍摄的黑熊笼舍外防护网破损的照片。

  园方说法 孩子翻越护栏将手伸进笼子里才会被咬伤

  对此,河滨公园主管动物园的谢副主任认为,动物园的安全措施一向做得很好,防护栏和警示语到处都是。孩子是自己翻越护栏,将手伸进笼子里给黑熊喂食,才会被黑熊咬伤。

  至于用了20分钟左右才将黑熊制服取出被黑熊咬掉的手臂,谢副主任则表示,当时黑熊见血后正处于兴奋状态,即便是跟黑熊熟悉的饲养员也不敢贸然进入,后来还是动物园管理人员从后面给黑熊喂食的地方将咬断的手臂取出。他们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往医院,并交齐了医药费用。她觉得现在给孩子治病最关键。

  律师这样说 园方该否担责需看其是否尽到管理职责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河南恪信律师事务所葛瑞律师。

  葛瑞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管理人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据此规定,如果园方在醒目位置已经张贴禁止喂食的通告,或能证明其已经向游客告知不许喂食,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游客喂食,那么园方是无需承担侵权责任的。否则,园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曾经的黑熊伤人事件

  12岁女孩喂熊被咬伤手指

  2005年9月18日下午,平顶山市区12岁的女孩王某到河滨公园里的动物园游玩。王某手持玉米棒翻越护栏喂黑熊时,右手食指和无名指被黑熊咬伤。后王某到医院进行医治,共花费医疗费1010.5元。王某的家人与河滨公园就王某的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诉至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要求河滨公园赔偿3500元。

  当时的判决受伤女孩负全责,动物园不用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虽系未成年人,但已年满12周岁,有了自身的判断能力,在动物园观看动物时,应该认识到黑熊是凶猛动物,会伤及人身安全,且公园在铁丝护栏上,已用警示标牌写上“猛兽凶猛、请勿靠近”的标语,以提示游人注意,尽到了告知的义务。王某因好奇心驱使,翻越护栏去给黑熊喂食造成伤害,完全是自身原因所致,被告河滨公园并无过错。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故王某要求动物园进行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判决书送达后,王某家人不服,提起上诉后法院维持了原判。
dreamboy85 发表于 2015-2-9 09:38
动物园已经安装了必要的防护设备,已经尽到了必要的义务。有防护设备,就意思让人不要轻举妄动,还要强行翻 ...
正是因为政府 法院 公安老是喜欢和稀泥。才导致当前社会民粹化。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的尊严不可侵犯?
换我是公园首先应该起诉其监护人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另外起诉其游客擅自饲喂动物。
毛病都是惯出来的。可怜人必定有可恶可恨之处。
老是和稀泥,这事以后就少不了
逸仙润之丘比尼 发表于 2015-2-8 00:52
偶觉得乃会被拍~
被拍也改变不了孩子监护人疏于监护的责任!如果我是法官,这事情顶多各打五十大板!判园方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责任!但是家长的责任也不能缺!如果园方可以在责任外考虑孩子的将来给孩子一定的生活补助金,法院应该给与调解!
家长二,孩子也二,动物园无责任
2015-2-9 19:58 上传


请问如果翻越过程这样的如果发生意外或者交通肇事,交通肇事车辆和道路市政部门是不是需要承担责任?
asdyjx 发表于 2015-2-8 19:50
不是说在美国,下雪天你没及时扫雪,路人在你家门口滑到摔伤就可以起诉你吗,这应该是趋势了。
门口没扫当然是有责任了,如果小孩翻人家屋顶摔伤还要怪房东没扫屋顶的雪吗
XQZWY790 发表于 2015-2-9 08:35
在这方面公家对个人就是弱势一方啊
不讲道理和稀泥,代价就是继续有人掉以轻心重蹈覆辙
并且还是在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翻的围栏。。。。  更有意思的,旁边有人帮着报警救人了,这小孩的父亲到场的 ...
他打人干嘛?
T-54坦克 发表于 2015-2-10 06:58
他打人干嘛?
http://www.qlwb.com.cn/2014/1019/228696.shtml?jdfwkey=cquob
据说是“因为情绪激动,无法控制自己,打了好心帮忙的报警者。”。。。。。
http://www.qlwb.com.cn/2014/1019/228696.shtml?jdfwkey=cquob
据说是“因为情绪激动,无法控制自己, ...
要我肯定找人再打他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