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驻华使馆车辆擦撞北京女司机致其受伤 事后扬长而去警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4:06:24


(北京综合讯)一部美国驻华使馆的车辆上周三晚在北京与一部小客车发生擦撞,遭擦撞的中国女车主表示,说对方不愿交涉并欲强行离开,过程中造成她严重受伤。

综合澎湃新闻、《环球时报》等报道,北京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北京交警”昨天凌晨通报,8日当晚6时零2分,北京交管部门接获通报,一辆使馆牌照的小客车在朝阳区东三环辅路三元东桥下,与一部自小客车发生擦撞,交管部门正依法调查处理中。

此前,自称是车主的中国网民“@我是陈琳”10日晚在微博上贴出上述使馆车辆的车牌照片,并称她当时试图与对方交涉,对方却欲强行离开,她想阻止对方,结果被“拽出数十米(公尺)扑倒在车流中,严重受伤,对方却扬长而去”。

陈琳也说,警方当时说,恐怕对方有外交豁免权,奈何不了他。

美国驻华使馆昨天也就上述事件回应说,该使馆正在跟有关部门联系,事件正在按照正常程序处理。

这起事件因为涉及外交豁免权,引起热议。

《环球时报》昨天引述不具名的外交领域学者说,外交人员如果犯罪,驻在国一般不会对其进行处置,而是协助将其引渡回国,接受法律制裁。不过,这不意味着外交人员可以在驻在国随意违法犯罪。

该学者说:“以我以前的驻外经验,在国外如果有违章,照样需要通过使馆统一缴纳罚款。”

此外,如涉及到人身伤害,需要通过外事渠道与使馆交涉,一些医疗费用也要由美国使馆承担。

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朱锋则指出,外交豁免权一般而言只限于刑事领域,在民事纠纷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一定需要承担。

http://m.zaobao.com/zbcom-primenews/story/628294

(北京综合讯)一部美国驻华使馆的车辆上周三晚在北京与一部小客车发生擦撞,遭擦撞的中国女车主表示,说对方不愿交涉并欲强行离开,过程中造成她严重受伤。

综合澎湃新闻、《环球时报》等报道,北京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北京交警”昨天凌晨通报,8日当晚6时零2分,北京交管部门接获通报,一辆使馆牌照的小客车在朝阳区东三环辅路三元东桥下,与一部自小客车发生擦撞,交管部门正依法调查处理中。

此前,自称是车主的中国网民“@我是陈琳”10日晚在微博上贴出上述使馆车辆的车牌照片,并称她当时试图与对方交涉,对方却欲强行离开,她想阻止对方,结果被“拽出数十米(公尺)扑倒在车流中,严重受伤,对方却扬长而去”。

陈琳也说,警方当时说,恐怕对方有外交豁免权,奈何不了他。

美国驻华使馆昨天也就上述事件回应说,该使馆正在跟有关部门联系,事件正在按照正常程序处理。

这起事件因为涉及外交豁免权,引起热议。

《环球时报》昨天引述不具名的外交领域学者说,外交人员如果犯罪,驻在国一般不会对其进行处置,而是协助将其引渡回国,接受法律制裁。不过,这不意味着外交人员可以在驻在国随意违法犯罪。

该学者说:“以我以前的驻外经验,在国外如果有违章,照样需要通过使馆统一缴纳罚款。”

此外,如涉及到人身伤害,需要通过外事渠道与使馆交涉,一些医疗费用也要由美国使馆承担。

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朱锋则指出,外交豁免权一般而言只限于刑事领域,在民事纠纷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一定需要承担。

http://m.zaobao.com/zbcom-primenews/story/628294
再有豁免权那也得先扣了再豁免。跪舔,继续跪舔。
这个事,其实帝都交警完全可以先拿了人扣了车再计较什么外交豁免权的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里面是有相关的条款的

这个当事交警自己的问题而已
掏出CQ步枪突突了你狗日的
转移注意视线,让大家不关注深圳警察事件。
学学美国警察追到中国驻休斯敦领事馆拷走副领事的案例
肇事者昨天就已经飞美国了。
不过钱怎么都是得赔的
驻华使馆里也不是人人都有外交豁免权的,得查清楚肇事逃逸的嫌犯究竟有没有豁免权,满街的高清探头该发挥点作用了

江-紫-桉 发表于 2016-6-13 15:48
驻华使馆里也不是人人都有外交豁免权的,得查清楚肇事逃逸的嫌犯究竟有没有豁免权,满街的高清探头该发挥点 ...


肇事者 是副武官的 老婆
有没有豁免权不重要,因为人已经走了。走之前也见过面 道歉并表示赔偿。
被撞的女的应该也不会在追究了,如果钱赔到位的话
江-紫-桉 发表于 2016-6-13 15:48
驻华使馆里也不是人人都有外交豁免权的,得查清楚肇事逃逸的嫌犯究竟有没有豁免权,满街的高清探头该发挥点 ...


肇事者 是副武官的 老婆
有没有豁免权不重要,因为人已经走了。走之前也见过面 道歉并表示赔偿。
被撞的女的应该也不会在追究了,如果钱赔到位的话
itaskol 发表于 2016-6-13 15:52
肇事者 是副武官的 老婆
有没有豁免权不重要,因为人已经走了
那就是普通的肇事逃逸-畏罪潜逃流程了,缺席审判+照会要求引渡,即便没有引渡条约也得恶心丫一把,扣一顶“犯罪分子的庇护天堂”帽子上去

江-紫-桉 发表于 2016-6-13 16:07
那就是普通的肇事逃逸-畏罪潜逃流程了,缺席审判+照会要求引渡,即便没有引渡条约也得恶心丫一把,扣一顶 ...


这个女的也是先去和她在交警队 见过面 ,下午再走的
应该是和被撞的一方沟通好了。该赔赔。

而且肇事逃逸本身 也不一定 触犯刑法。 没有所谓“罪”

江-紫-桉 发表于 2016-6-13 16:07
那就是普通的肇事逃逸-畏罪潜逃流程了,缺席审判+照会要求引渡,即便没有引渡条约也得恶心丫一把,扣一顶 ...


这个女的也是先去和她在交警队 见过面 ,下午再走的
应该是和被撞的一方沟通好了。该赔赔。

而且肇事逃逸本身 也不一定 触犯刑法。 没有所谓“罪”
执法真的是一脑子浆糊
itaskol 发表于 2016-6-13 16:11
这个女的也是先去和她在交警队 见过面 ,下午再走的
应该是和被撞的一方沟通好了。
居然私了……“拽出数十米(公尺)扑倒在车流中,严重受伤”这应该算故意伤害罪了吧,也能私了??!!!……

江-紫-桉 发表于 2016-6-13 16:22
居然私了……“拽出数十米(公尺)扑倒在车流中,严重受伤”这应该算故意伤害罪了吧,也能私了??!!! ...


她说严重受伤就一定是真正意义上的严重受伤么。
就算是受伤比较严重,她本人愿意的话 也是可以不“追究”啊

其实被撞的车主的反应,
使馆工作人员的老婆 行为都挺正常。(美国外交人员一向霸道 也不奇怪。 但钱我相信他赔没问题)

就是 所谓交警 说的 外交豁免权 奈何不得之类的话 ,听着蛋疼





江-紫-桉 发表于 2016-6-13 16:22
居然私了……“拽出数十米(公尺)扑倒在车流中,严重受伤”这应该算故意伤害罪了吧,也能私了??!!! ...


她说严重受伤就一定是真正意义上的严重受伤么。
就算是受伤比较严重,她本人愿意的话 也是可以不“追究”啊

其实被撞的车主的反应,
使馆工作人员的老婆 行为都挺正常。(美国外交人员一向霸道 也不奇怪。 但钱我相信他赔没问题)

就是 所谓交警 说的 外交豁免权 奈何不得之类的话 ,听着蛋疼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
第十二条 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者拘留。中国有关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外交代表的人身自由和尊严受到侵犯。
...
第十四条 外交代表享有刑事管辖豁免。
外交代表享有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的诉讼;
(二)外交代表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公务范围以外的职业或者商业活动的诉讼。
外交代表免受强制执行,但对前款所列情况,强制执行对其人身和寓所不构成侵犯的,不在此限。
外交代表没有以证人身份作证的义务。
。。。
第二十条 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不是中国公民,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且不是在中国永久居留的,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但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仅限于执行公务的行为。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到任后半年内运进的安家物品享有第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免税的特权。
使馆服务人员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且不是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其执行公务的行为享有豁免,其受雇所得报酬免纳所得税。其到任后半年内运进的安家物品享有第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免税的特权。
使馆人员的私人服务员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且不是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其受雇所得的报酬免纳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十二条 领事官员人身不受侵犯。中国有关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领事官员的人身自由和尊严受到侵犯。

  领事官员不受逮捕或者拘留,但有严重犯罪情形,依照法定程序予以逮捕或者拘留的不在此限。领事官员不受监禁,但为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不在此限。

第十四条 领事官员和领馆行政技术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享有司法和行政管辖豁免。领事官员执行职务以外的行为的管辖豁免,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条约、协定或者根据对等原则办理。

  领事官员和领馆行政技术人员享有的司法管辖豁免不适用于下列各项民事诉讼:

  (一)涉及未明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所订的契约的诉讼;

  (二)涉及在中国境内的私有不动产的诉讼,但以派遣国代表身份所拥有的为领馆使用的不动产不在此限;

  (三)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的诉讼;

  (四)因车辆、船舶或者航空器在中国境内造成的事故涉及损害赔偿的诉讼
第二十一条 与领事官员、领馆行政技术人员、领馆服务人员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分别享有领事官员、领馆行政技术人员、领馆服务人员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所享有的特权与豁免,但身为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除外。

   第二十二条 领事官员如果是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仅就其执行职务的行为,享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领馆行政技术人员或者领馆服务人员如果是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除没有义务就其执行职务所涉及事项作证外,不享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私人服务人员不享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江-紫-桉 发表于 2016-6-13 15:48
驻华使馆里也不是人人都有外交豁免权的,得查清楚肇事逃逸的嫌犯究竟有没有豁免权,满街的高清探头该发挥点 ...
第二十条 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不是中国公民,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五)“外交代表”是指使馆馆长或者使馆外交人员;
朝鲜外交官酒驾逆行撞死两名中国人,又如何。
专家的回答有明显错误!

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十四条 外交代表享有刑事管辖豁免。
外交代表享有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的诉讼;
(二)外交代表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公务范围以外的职业或者商业活动的诉讼。
外交代表免受强制执行,但对前款所列情况,强制执行对其人身和寓所不构成侵犯的,不在此限。
外交代表没有以证人身份作证的义务。

第二十条 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不是中国公民,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武官的妻子明显有外交豁免权!如果是领事馆的就没有了

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十四条 领事官员和领馆行政技术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享有司法和行政管辖豁免。领事官员执行职务以外的行为的管辖豁免,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条约、协定或者根据对等原则办理。

  领事官员和领馆行政技术人员享有的司法管辖豁免不适用于下列各项民事诉讼:

  (一)涉及未明示以派遣国代表身份所订的契约的诉讼;

  (二)涉及在中国境内的私有不动产的诉讼,但以派遣国代表身份所拥有的为领馆使用的不动产不在此限;

  (三)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的诉讼;

  (四)因车辆、船舶或者航空器在中国境内造成的事故涉及损害赔偿的诉讼。
itaskol 发表于 2016-6-13 16:26
她说严重受伤就一定是真正意义上的严重受伤么。
就是受伤比较严重,她本人愿意的话 也是可以私了啊。
...
报道里没有伤情鉴定……只是“拖拽”这俩字,问题就应该算很严重了
江-紫-桉 发表于 2016-6-13 16:40
报道里没有伤情鉴定……只是“拖拽”这俩字,问题就应该算很严重了
到底谁拽谁呢?是自己要上去拉住车不放还是对方拽着她跑? 要知道这是外交车牌,性质完全不一样。放到60年代,不论这女的 有理没理都不会有好果子吃了!
江-紫-桉 发表于 2016-6-13 16:40
报道里没有伤情鉴定……只是“拖拽”这俩字,问题就应该算很严重了
就算是很严重也没法刑责她啊。
碰到这种事情,也只能从如何从她和美使馆多搞些赔偿上入手。
美使馆又不是普通单位 很难讹。
表态不追究 你多赔些呗。

提起民事诉讼告美使馆的人 多麻烦啊
天行者A 发表于 2016-6-13 16:48
到底谁拽谁呢?是自己要上去拉住车不放还是对方拽着她跑? 要知道这是外交车牌,性质完全不一样。放到60 ...
放60年代啊 总理会喊一声 外交无小事, 派专人去慰问 武官老婆 一家
美帝的警察可以抓中国外交官,中国却不敢
当事交警遇到这种事情也没辙啊,得请示上级,已经脱离了他的范围了
发动机爱好者 发表于 2016-6-13 17:00
美帝的警察可以抓中国外交官,中国却不敢

那是美国外交官和 警察都蛮横,蛮横惯了 就敢去中国领事馆抓人。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但别人蛮横 我们就得一样蛮横么,我们可是礼仪之邦啊
美帝的警察可以抓中国外交官,中国却不敢
美帝大使馆有海军陆战队把守的,警察的战斗力估计不敢冲进去。
lizhouhui 发表于 2016-6-13 15:31
转移注意视线,让大家不关注深圳警察事件。
你觉得深圳警察还要关心什么?警察除了嘴碎一点,没有太大错误。除非制度上有更加规范的操作细则出来。有看点的还是北京警察那个事情
想起了那个拽宝马车门头撞地死去的交警
发动机爱好者 发表于 2016-6-13 17:00
美帝的警察可以抓中国外交官,中国却不敢
啊!求详情,谢谢!
中国人民警察在中国一掉要保护外国人。才算称职。
天行者A 发表于 2016-6-13 17:43
你觉得深圳警察还要关心什么?警察除了嘴碎一点,没有太大错误。除非制度上有更加规范的操作细则出来。有 ...
太好了,看来你需要被带回派出所。
落雨悠禅 发表于 2016-6-14 08:30
中国人民警察在中国一掉要保护外国人。才算称职。
行了吧,他们连中国人都不保护,只保护领导。
qq08241 发表于 2016-6-13 17:21
当事交警遇到这种事情也没辙啊,得请示上级,已经脱离了他的范围了
其实有个细节,交警赶到的时候对方还在不在现场?这个貌似没人提。
lizhouhui 发表于 2016-6-14 10:10
太好了,看来你需要被带回派出所。
放心,遇到这种情况我根本不会上车,直接110找督察到现场处理。无需废话
洋大人的怒火,公安局能承受?

自己的外交官给拷了,多大熊猫啊
放心,遇到这种情况我根本不会上车,直接110找督察到现场处理。无需废话
不上车?那就是抗拒执法了,按坛上警察及其支持者的说法就是警察可以使用暴力手段对付你了。
这个受伤,应该是她下来拦车造成的吧。
实在看不下去了,上面几个张嘴就骂的。看清楚了对方车辆已强行离开现场。警察到哪去现场控制。
没听说使馆驾驶员也有豁免权的,难道是外交官亲自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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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ity 发表于 2016-6-13 17:34
美帝大使馆有海军陆战队把守的,警察的战斗力估计不敢冲进去。
身披swat黑皮的特警都冲不进去?平时不是挺牛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