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驻宁波某部常被渔船占航道 演训诸多不便(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4:35:21
海军驻宁波某部常被渔船占航道 演训诸多不便(图)


2015年02月04日  来源:中国国防报 




图为宁波市国防公交民兵专线启动仪式现场。本报特约记者 赵继承 摄
  法与时转则治 ——浙江宁波市依法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纪事
  率先在全国组建海军预备役部队;依托行业系统优势,探索经济动员联盟新模式,组建一批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和物资储备基地;搭乘民营经济迅猛发展的“高铁”,在112家民营企业设立了武装部……
  融合发展的喜人局面,让浙江省宁波军分区政委朱宝定深有感触:“军民融合发展关联军地、涉及面广、利益驱动大,必须用完善配套和管用长效的法规制度作支撑,才确保融合发展有序运行。”
  ■以法治眼光审视难题——
  融合发展告别感情推动模式
  “协调,主要还是协调。”谈及自己在国动委综合办10多年的工作经历,鄞州区人武部原政委卢善听感触颇深。他说,凡涉及国防动员、党管武装、企业武装等方面的工作,几乎都要到地方相关部门“跑动双腿协调,多方联络感情”才能办成。
  一年,军分区组织民船动员演练,按预定方案需征集40多艘渔船,然而只有少数船只到点到位,影响了演练效果。究其原因,是因为没有相应的法规,动员捕捞船只参加演练,渔民不买账。
  掰指一数,需要靠“感情推动”的事情不止这些。军分区党委“一班人”强烈意识到,随着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集约化、精细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
  为此,他们认真学习借鉴“法治中国”“法治浙江”建设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组织军地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挖掘军民融合发展中蕴藏的法治资源和潜力优势,并梳理出国防动员、党管武装、民兵训练、军事设施保护等方面的法规需求。
  随后,军分区与地方党委、政府、人大多方磋商、研究探讨,陆续出台宁波市《国动委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贯彻〈民用运力动员条例〉实施办法》等涵盖参战支前、物资征用、城市防空、科技信息和运力动员的一批法规性文件。
  有了法规制度作保障,难题迎刃而解。近年来,全市2800多家民营企业组建民兵队伍,100多家民营企业成立武装部,并在商贸中心区组建了各具特色的楼宇民兵分队……
  ■以法治方式厘清权责——
  融合发展走出单方请求格局
  宁波是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也是驻军大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两趟列车在加速行驶时难免会擦出矛盾——
  海军某部进出码头航道经常有渔船占道和停泊,给部队执行演训战备任务带来诸多不便。每到渔船运输繁忙的夏秋季,部队都要给地方相关部门致电致函,请求加强港口附近渔船管控……
  回顾前些年解决问题的历程,军分区党委“一班人”不禁反思: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是军地双赢的事,怎么变成了部队剃头挑子“一头热”?
  着眼走出这种困局,宁波军地围绕融合发展权责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凡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中需地方政府履行的职责、需相关部门配合的事项、需当地群众参与的活动,都从法规制度层面明确军地双方权责。
  他们从搞好顶层设计做起,构建军地党委主导、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并将推动融合发展情况纳入党管武装和部队党委班子考核,做到以考督责。他们专门组织人员,深入驻军单位、县(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征求意见,先后制订出台《专职民兵教练员聘用和管理办法》《基层专职人武干部管理使用意见》等12部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对单位、个人在融合发展中肩负的职责、履行的义务,进行了明确。
  权责一清,活力无穷。为彻底解决渔船挤占航道问题,宁波军地联合出台了《军地平安军港创建实施办法》,成立军警民联合巡逻队常态巡查执法,军用航道从此畅通无阻。
  ■以法治权威明确标准——
  融合发展跳出分散粗放层次
  2014年10月下旬,一场战时国防动员行动演练,有力彰显宁波军民融合发展由分散粗放向聚合精细提升演进的成果。
  从形成动员决心,到向2个动员中心、4家高新企业下达指令,到末端展开行动,时间从过去的半天时间缩短为现在的3小时。
  宁波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资源丰富、潜力巨大,但因配置分散、整合不够,没有形成集约优势,影响了国防潜力向作战实力转化的效益。
  如何尽快实现融合发展由分散粗放向聚合精细的跃升?他们着眼国防动员平时、急时、战时“三时一体”要求,针对标准不清、细则不明、效益不高等问题,制订出台《国防动员战时行动要则》,重新构建国防动员战时指挥体系,使军地联合组织战时国防动员行动更加顺畅。同时,跟进完善国民经济动员模式,规范4个国家级、8个省级动员中心和67个战备物资储备基地建设,打造出了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点线结网的“动员联盟”。
  宁波拥有民营企业8万多家,民用船舶、电子信息、光电器材、海洋生物等技术在全国具有领先优势,有些企业技术优势和产品,可直接为战斗力建设发展服务。
  以往融合发展停留在“大框框”层面,部队与企业近在咫尺,却无缘牵手联姻发展。针对这一实际,他们用“法”明确融合标准,先后出台《民营企业拥军细则》《民营企业科技拥军实施意见》等文件,逐步构建起以部队需求为牵引、以党政机关为主导、以民营企业为骨干的社会化拥军新模式。
  截至目前,宁波已有1100多家民营企业与驻军部队签订“双拥共建协议书”,确定了通信指挥、炊事保障、装备减震、新型防弹衣等30多项攻关课题。
  面对这一项项硕果,军分区司令员秦景号激动地说:“有了法治作支撑,宁波军民融合发展正朝资源高效聚合、精细调配的更高层次迈进。”(何军毅 本报特约记者 罗正然 赵继承)
  以法治思维推进深度融合
  ■浙江省宁波市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刘 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这是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之后又一重大战略部署。宁波地处改革开放一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双拥工作。特别是在实践中,我们把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早在2006年,宁波市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建设法治浙江这一战略构想,作出了建设法治宁波的决策,并出台40多个地方性政策法规,努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化、制度化、长效化。
  “法与时转则治”。当前,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进入转型期,更加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共圆中国梦强军梦。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确立法治思维。军民融合发展是双向互动的,仅靠单方推动、感情推动、行政推动是难以持久的。只有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把“法”作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从法规制度层面明确军地双方的权责和义务,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才能行稳而致远。特别是在市场化条件下,我们更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积极探索军地人才共育、资源共享、设施共建、科技共研的新途径,最大限度实现军事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互动共促。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坚持以法定规。解决制约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种种问题,需要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要加强专门法规立法,及时把一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包括国防动员战时行动要则、民营企业拥军细则、平安军港创建实施办法等上升为地方法规,确保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各项工作在法规框架下依法有序开展。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军民融合发展关联军地、涉及各方,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来保障。要构建军地党委主导、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及时研究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要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对落实不力的人和事,亮灯警示、举牌问责,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http://www.chinanews.com/mil/2015/02-04/7032965.shtml海军驻宁波某部常被渔船占航道 演训诸多不便(图)


2015年02月04日  来源:中国国防报 




图为宁波市国防公交民兵专线启动仪式现场。本报特约记者 赵继承 摄  法与时转则治 ——浙江宁波市依法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纪事  率先在全国组建海军预备役部队;依托行业系统优势,探索经济动员联盟新模式,组建一批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和物资储备基地;搭乘民营经济迅猛发展的“高铁”,在112家民营企业设立了武装部……  融合发展的喜人局面,让浙江省宁波军分区政委朱宝定深有感触:“军民融合发展关联军地、涉及面广、利益驱动大,必须用完善配套和管用长效的法规制度作支撑,才确保融合发展有序运行。”  ■以法治眼光审视难题——  融合发展告别感情推动模式  “协调,主要还是协调。”谈及自己在国动委综合办10多年的工作经历,鄞州区人武部原政委卢善听感触颇深。他说,凡涉及国防动员、党管武装、企业武装等方面的工作,几乎都要到地方相关部门“跑动双腿协调,多方联络感情”才能办成。  一年,军分区组织民船动员演练,按预定方案需征集40多艘渔船,然而只有少数船只到点到位,影响了演练效果。究其原因,是因为没有相应的法规,动员捕捞船只参加演练,渔民不买账。  掰指一数,需要靠“感情推动”的事情不止这些。军分区党委“一班人”强烈意识到,随着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集约化、精细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  为此,他们认真学习借鉴“法治中国”“法治浙江”建设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组织军地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挖掘军民融合发展中蕴藏的法治资源和潜力优势,并梳理出国防动员、党管武装、民兵训练、军事设施保护等方面的法规需求。  随后,军分区与地方党委、政府、人大多方磋商、研究探讨,陆续出台宁波市《国动委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贯彻〈民用运力动员条例〉实施办法》等涵盖参战支前、物资征用、城市防空、科技信息和运力动员的一批法规性文件。  有了法规制度作保障,难题迎刃而解。近年来,全市2800多家民营企业组建民兵队伍,100多家民营企业成立武装部,并在商贸中心区组建了各具特色的楼宇民兵分队……  ■以法治方式厘清权责——  融合发展走出单方请求格局  宁波是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也是驻军大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两趟列车在加速行驶时难免会擦出矛盾——  海军某部进出码头航道经常有渔船占道和停泊,给部队执行演训战备任务带来诸多不便。每到渔船运输繁忙的夏秋季,部队都要给地方相关部门致电致函,请求加强港口附近渔船管控……  回顾前些年解决问题的历程,军分区党委“一班人”不禁反思: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是军地双赢的事,怎么变成了部队剃头挑子“一头热”?  着眼走出这种困局,宁波军地围绕融合发展权责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凡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中需地方政府履行的职责、需相关部门配合的事项、需当地群众参与的活动,都从法规制度层面明确军地双方权责。  他们从搞好顶层设计做起,构建军地党委主导、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并将推动融合发展情况纳入党管武装和部队党委班子考核,做到以考督责。他们专门组织人员,深入驻军单位、县(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征求意见,先后制订出台《专职民兵教练员聘用和管理办法》《基层专职人武干部管理使用意见》等12部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对单位、个人在融合发展中肩负的职责、履行的义务,进行了明确。  权责一清,活力无穷。为彻底解决渔船挤占航道问题,宁波军地联合出台了《军地平安军港创建实施办法》,成立军警民联合巡逻队常态巡查执法,军用航道从此畅通无阻。  ■以法治权威明确标准——  融合发展跳出分散粗放层次  2014年10月下旬,一场战时国防动员行动演练,有力彰显宁波军民融合发展由分散粗放向聚合精细提升演进的成果。  从形成动员决心,到向2个动员中心、4家高新企业下达指令,到末端展开行动,时间从过去的半天时间缩短为现在的3小时。  宁波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资源丰富、潜力巨大,但因配置分散、整合不够,没有形成集约优势,影响了国防潜力向作战实力转化的效益。  如何尽快实现融合发展由分散粗放向聚合精细的跃升?他们着眼国防动员平时、急时、战时“三时一体”要求,针对标准不清、细则不明、效益不高等问题,制订出台《国防动员战时行动要则》,重新构建国防动员战时指挥体系,使军地联合组织战时国防动员行动更加顺畅。同时,跟进完善国民经济动员模式,规范4个国家级、8个省级动员中心和67个战备物资储备基地建设,打造出了以线串点、以点带面、点线结网的“动员联盟”。  宁波拥有民营企业8万多家,民用船舶、电子信息、光电器材、海洋生物等技术在全国具有领先优势,有些企业技术优势和产品,可直接为战斗力建设发展服务。  以往融合发展停留在“大框框”层面,部队与企业近在咫尺,却无缘牵手联姻发展。针对这一实际,他们用“法”明确融合标准,先后出台《民营企业拥军细则》《民营企业科技拥军实施意见》等文件,逐步构建起以部队需求为牵引、以党政机关为主导、以民营企业为骨干的社会化拥军新模式。  截至目前,宁波已有1100多家民营企业与驻军部队签订“双拥共建协议书”,确定了通信指挥、炊事保障、装备减震、新型防弹衣等30多项攻关课题。  面对这一项项硕果,军分区司令员秦景号激动地说:“有了法治作支撑,宁波军民融合发展正朝资源高效聚合、精细调配的更高层次迈进。”(何军毅 本报特约记者 罗正然 赵继承)  以法治思维推进深度融合  ■浙江省宁波市委书记、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刘 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这是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之后又一重大战略部署。宁波地处改革开放一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双拥工作。特别是在实践中,我们把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早在2006年,宁波市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建设法治浙江这一战略构想,作出了建设法治宁波的决策,并出台40多个地方性政策法规,努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化、制度化、长效化。  “法与时转则治”。当前,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进入转型期,更加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共圆中国梦强军梦。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确立法治思维。军民融合发展是双向互动的,仅靠单方推动、感情推动、行政推动是难以持久的。只有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把“法”作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从法规制度层面明确军地双方的权责和义务,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才能行稳而致远。特别是在市场化条件下,我们更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积极探索军地人才共育、资源共享、设施共建、科技共研的新途径,最大限度实现军事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互动共促。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坚持以法定规。解决制约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种种问题,需要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要加强专门法规立法,及时把一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包括国防动员战时行动要则、民营企业拥军细则、平安军港创建实施办法等上升为地方法规,确保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各项工作在法规框架下依法有序开展。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军民融合发展关联军地、涉及各方,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来保障。要构建军地党委主导、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及时研究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要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对落实不力的人和事,亮灯警示、举牌问责,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http://www.chinanews.com/mil/2015/02-04/7032965.shtml
马屁文章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