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主任被控受贿4万元 案发后主动退缴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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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主任被控受贿4万元 案发后主动退缴400万元

2015年01月21日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居委会主任被控受贿4万元 案发后主动退缴400万元
  南方日报讯   东莞长安镇一居委会主任被控受贿4万元,案发后主动退缴400万元。日前,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邓某森自2005年5月至2010年12月任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2005年至2007年间,莫某发(另作处理)承包建设新安社区垃圾中转站等多个工程项目。为得到邓某森在工程建设和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的关照,莫某发先后于2007年、2008年春节期间各送给邓某森现金2万元,共计4万元。邓某森收受上述款项后,用于个人开支。案发后,邓某森向侦查机关退缴人民币400万元。

  法院认为,邓某森在为莫某发谋取利益的过程中虽涉及财政补贴款的处分,该行为不具有代表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内容,从整体上讲仍属社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故公诉机关指控邓某森犯受贿罪的罪名不当,法院纠正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东莞市司法局对邓某森进行社会调查,并了解到,邓某森工作稳定,家庭关系和睦,具有稳定住所,在社区无不良表现,邓的家属和社区均愿意对邓进行监督。

  鉴于邓某森在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并退缴违法所得,法院决定对其依法适用缓刑。遂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邓某森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暂扣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人民币400万元,其中4万元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由暂扣机关直接上缴国库,余下396万元由暂扣机关依法处理。(记者/范琛)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5/0121/c42510-26421955.html居委会主任被控受贿4万元 案发后主动退缴400万元

2015年01月21日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居委会主任被控受贿4万元 案发后主动退缴400万元
  南方日报讯   东莞长安镇一居委会主任被控受贿4万元,案发后主动退缴400万元。日前,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邓某森自2005年5月至2010年12月任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2005年至2007年间,莫某发(另作处理)承包建设新安社区垃圾中转站等多个工程项目。为得到邓某森在工程建设和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的关照,莫某发先后于2007年、2008年春节期间各送给邓某森现金2万元,共计4万元。邓某森收受上述款项后,用于个人开支。案发后,邓某森向侦查机关退缴人民币400万元。

  法院认为,邓某森在为莫某发谋取利益的过程中虽涉及财政补贴款的处分,该行为不具有代表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内容,从整体上讲仍属社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故公诉机关指控邓某森犯受贿罪的罪名不当,法院纠正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东莞市司法局对邓某森进行社会调查,并了解到,邓某森工作稳定,家庭关系和睦,具有稳定住所,在社区无不良表现,邓的家属和社区均愿意对邓进行监督。

  鉴于邓某森在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并退缴违法所得,法院决定对其依法适用缓刑。遂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邓某森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暂扣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人民币400万元,其中4万元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由暂扣机关直接上缴国库,余下396万元由暂扣机关依法处理。(记者/范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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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主任 有如此大的油水 不得了
  求舆论引导 求加强信心呐
哎,居委会主任都有这么多贿赂,怪不得都去抢着当公务员
无利不起早 抢着去`当“公仆”不都为这个吗
哎,居委会主任都有这么多贿赂,怪不得都去抢着当公务员
居委会是群众组织,居委会主任不是公务员。来自: Android客户端
Tg在城市最基层的官僚机构是街道,居委会是群众组织,不要一张嘴就是官员公务员,有点常识好不?这件事与其说公务员太贪,不如说广东人太有钱,我们这熟人一个电话就能办的事那边也会几万几万的送。
这也属于基层公务员吧,一百年不涨工资也行啊
再穷不能穷干部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再穷不能穷干部
你是不知道东莞长安有多富
1月15日上午9时30分,宿松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宿松县程岭乡程岭村村干部贪污一案。宿松县各乡镇村干部近200余人现场旁听。宿松县法院还通过新浪微博现场直播了庭审过程。
受审的5名被告人分别是该县程岭乡程岭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唐某、会计李某、计生专干姚某、副主任江某甲、副书记江某乙。2007年至2010年,唐某等人在协助程岭乡人民政府从事涉农补贴登记、申报的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共同商议在本人及亲朋好友名下虚增补贴面积,套取国家涉农补贴资金。多年来,5名被告人多次虚报小麦、早稻、中稻、晚稻等种植面积,骗取国家种子补贴和综合补贴资金30多万元。除部分资金入账做村级收入和在账外做村级支出外,余款被5人占有并私分。
庭审中,公诉人指出,本案5人作为村干部,没有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没有坚定理想信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事实骗取国家财物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希望在座的村干部能引以为戒,“身”入基层,“心”入群众。在做最后陈述时,5名被告人均表示忏悔。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宿松法院将择日宣判。
看吧,国家级贫困县的村委会,一锅端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主任还真不是公务员,事业编制也不是。
尼米兹 发表于 2015-1-22 12:11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主任还真不是公务员,事业编制也不是。
他们领工资吗?如果真的领工资,莫不是辖区居民凑的钱?
尼米兹 发表于 2015-1-22 12:11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主任还真不是公务员,事业编制也不是。
虽然不是公务员,但他们也是吃皇粮的。更是以执行党及上级政策为办事准则的。
而且人员由上级指定参选并被当选的。自行参选者被打压中。
尼米兹 发表于 2015-1-22 12:11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主任还真不是公务员,事业编制也不是。
居委会吃皇粮,人员组成么,大家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