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命案必破是正确的!否则中国必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13:13
现在很多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哪天某人自己被杀也希望警方不了了之?命案必破是一种态度,不然更多罪犯逍遥法外了。

如果命案必破导致1%的冤假错案,而不坚持命案必破导致50%的罪犯逍遥法外。那么我们就要坚持命案必破!

冤假错案无法100%杜绝避免,只能尽量减少,不能拿个案来代替整体。如果不坚持命案必破,那么社会就等着乱吧。黑社会和强权杀普通老百姓,如杀鸡杀狗,到公安局报案,回复三个字:破不了。最终导致好黑社会猖獗,官匪勾结猖獗。

其实,现代社会,只要是深挖,还真没有破不了的案子。所谓破不了,就是没及时积极采取行动。

所谓"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如果为了不冤枉一个好人,而放过成千上万的坏人,然后再让这成千上万的坏人再去祸害成千上万的好人。这就是愚蠢!

不能因为出现几个冤假错案,就否定命案必破!现在很多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哪天某人自己被杀也希望警方不了了之?命案必破是一种态度,不然更多罪犯逍遥法外了。

如果命案必破导致1%的冤假错案,而不坚持命案必破导致50%的罪犯逍遥法外。那么我们就要坚持命案必破!

冤假错案无法100%杜绝避免,只能尽量减少,不能拿个案来代替整体。如果不坚持命案必破,那么社会就等着乱吧。黑社会和强权杀普通老百姓,如杀鸡杀狗,到公安局报案,回复三个字:破不了。最终导致好黑社会猖獗,官匪勾结猖獗。

其实,现代社会,只要是深挖,还真没有破不了的案子。所谓破不了,就是没及时积极采取行动。

所谓"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如果为了不冤枉一个好人,而放过成千上万的坏人,然后再让这成千上万的坏人再去祸害成千上万的好人。这就是愚蠢!

不能因为出现几个冤假错案,就否定命案必破!
民主 自由 正义 公平是人民最大的呼声。剩下的都是扯淡!
这是一种态度,应该支持。
没出命案必破之前,也没见黑社会杀人如割草..
命案必破只能是一种口号,破不了的时候,难道抓人来凑数?
gdwmcy 发表于 2015-1-14 09:21
没出命案必破之前,也没见黑社会杀人如割草..
命案必破只能是一种口号,破不了的时候,难道抓人来凑数?
就是,这是不民主和法制的体现,一种权利暴政而已。这不是一个现代国家应有的现象。你看看人家日本韩国香港新加坡 绝逼没有这些狗屁倒灶的宣誓。
哪个国家有命案必破了?其它国家都乱了?
命案必破又没有期限,也不一定非要抓到真凶嘛。
绝对化的东西都是种口号而已,不管你怎么努力,总有破不了的案子,强调这个客观事实,老百姓也不会怪谁,杀人的也不会有恃无恐,毕竟破不了的还是个小概率事件
好多人思考问题的时候总是喜欢非黑即白非白即黑,殊不知世界还是有许许多多种颜色的
强调命案必破,就一定能够侦破所有的命案么,那悬案这个词是不是要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不强调命案必破,就意味着不了了之,这是哪里来的逻辑?
不强调命案必破,就导致50%的罪犯逍遥法外?这又是如何得来的数据?
冤假错案无法100%避免,要做的当然是尽可能的去避免
案件无法100%的侦破,要知道当然也是尽可能的去侦破
而不是空喊口号
不冤枉一个好人,是放过一个坏人,作了一件坏事。冤枉一个好人,同样也放过一个坏人,作了两件坏事。两害相遇取其轻。

而非放过成千上万的坏人,那是命案不破。这里说是必破。理论上一定有暂时破不了的,硬抓一个是枉法误判。蒋介石才宁杀三千不放过一个。

执行起来不高深,只要重物质证据,单凭口供不定罪即可。口供是必要的,不说什么也查不了,所以必须说,但不是说了就真有罪,得核实吧。至于说错了核实没有,那人家就是无罪的,只能算前期倒霉。
关键是,以前很多案子不是破不了,而是资源上不投入。
公安机关的资源同样是有限的,命案必破,最关键的是把生命权放在首位,可以保证资源投入。
这是向不同案件投入资源是的一个分配原则。
在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是选择小偷小摸的案子破不了,还是选择命案破不了?
或者,直接残酷和赤裸裸的说,就纯从我们普通人的利益来说,有这个口号会增加被冤枉的的风险,没这个口号会增加被k掉的风险,哪个更值得一些?
我认为有这个口号利益更大。因为被冤枉的风险还是可救济的,毕竟现在判个死刑不容易,就算刑讯逼供,到高院那一关还有的翻。
而被k掉的风险不可救济,挂了就是挂了。
因此从利益出发,选择支持。
必然后果就是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
客观的说,在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刑侦力量必然会舍弃一部分案子,比如小偷小摸。
在任何一个限定的时空,力量必然是相对于实际不足的。
这恐怕是任何国家都难免的。
那就有个丢什么保什么的问题。
命案必破,就把这个丢落在其他案子上了,而命案排在第一优先。它关键是个资源分配指导。
如果没有这个压着,可能警方会丢下命案,先处理为外国人找自行车,那对普通人的利益,是个极大的伤害。
其实,说,命案第一,命案优先,更准确些。但是这样子作为宣传口号有歧义啊。
我们这的公安局长就因为瞒报命案受处分了。
不是实事求是而是空泛的放炮和扩大反对面,是历史上各种悲剧的源头。因为个别的冤案不是惩处当事人,建立有效监督机制而是反对破命案的重要性,命案必破是口号,但是纠枉过正也是在一定情况下需要的。
关键是,以前很多案子不是破不了,而是资源上不投入。
公安机关的资源同样是有限的,命案必破,最关键的是 ...
终于有个明白人!换句话说,为什么国民党时期黑社会那么猖獗,为什么美国大多数街区一到晚上就变成黑社会天下。关键就在于执法力度,和破案力度。只要力度有,治安必定稳定。

试问,谁愿意生活在治安不好的社会。
客观的说,在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刑侦力量必然会舍弃一部分案子,比如小偷小摸。
在任何一个限定的时空 ...
可惜的是这么明显的道理,大多数人视而不见,或者装作看不见。只会假仁假义的去同情冤假错案。
就是个口号 资源有限的时候 当然要向重案倾斜   大家也不用怪丢了自行车没人真去查

没有哪种案子是一定能破的  考核要看长期指标
民主 自由 正义 公平是人民最大的呼声。剩下的都是扯淡!
人都被杀了,还呼声什么?!怎么呼声?!鬼哭吗?

民主自由正义公平,这种空洞的口号,是要靠现实一步一步践行的。坚持命案必破,就是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的生命权。一切权利都以生存为基础。
没出命案必破之前,也没见黑社会杀人如割草..
命案必破只能是一种口号,破不了的时候,难道抓人来凑数?
那要是明明能破,而不去破呢?
这是一种态度,应该支持。
前提是不得冤枉一个无辜的人。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1-14 17:00
前提是不得冤枉一个无辜的人。
表明一种态度需要什么前提?您在搞笑吗?
难道曾经冤枉了人就不能提“命案必破”吗?
田天 发表于 2015-1-14 10:06
必然后果就是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
那是你的“必然”。
命案必破只是个态度?
表明一种态度需要什么前提?您在搞笑吗?
难道曾经冤枉了人就不能提“命案必破”吗?
呵呵,那就不要表明态度,以免食言。
命案必破这说法本身就是违背客观规律的。
凡是赞同楼主的到命案破不了的时候要拿出点牺牲精神。
peachtime 发表于 2015-1-14 10:08
客观的说,在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刑侦力量必然会舍弃一部分案子,比如小偷小摸。
在任何一个限定的时空 ...
同意你的观点。
疑案从无改为疑案不杀是否合适?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1-14 17:09
呵呵,那就不要表明态度,以免食言。
态度不是军令状,何来“食言”?
态度不是军令状,何来“食言”?
说出的话做不到,不是食言是什么?
疑案从无改为疑案不杀是否合适?
你替被冤的坐牢?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1-14 17:15
说出的话做不到,不是食言是什么?
表明一种态度,敢情阁下不明白啥叫“态度”?
命案必破这说法本身就是违背客观规律的。
命案必破本身建立在极端利己的前提下。

表面上公义,实际就是为了保自己安全不惜牺牲别人。
只能尽量破不能真全破,除非有月光宝盒,像罗生门就不能保证现有手段破案。
表明一种态度,敢情阁下不明白啥叫“态度”?
你的态度是乱夸海口?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1-14 17:20
你的态度是乱夸海口?
看来您还是不明白表明一种重视的态度和经办人员立军令状的区别。
自己慢慢体会吧。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1-14 17:16
你替被冤的坐牢?
错关错放错杀。相对来说错关的成本最小,还可以用监狱管理制度和错案赔偿机制来兜底
命案必破作为一种态度一种决心还是可以的,作为考核标准那就呵呵了。

甲午辛未辛丑 发表于 2015-1-14 16:11
那要是明明能破,而不去破呢?


不要凭空去假设,
你就是用一大堆的假设来证明你的论点是正确的,
从头到尾,没有一个确凿的证据,
先是假设哪天自已被杀,然后警方不全力去破?
那我假设一下,哪天某人被杀,然后说你是凶手?你认为可以不?

然后又假设命案必破会导致1%的冤假错案,不坚持命案必破会导致50%的罪犯逍遥法外?
又是一个凭空捏造的数字,故意夸大数字及比率!

最后再来一个假设,现代社会,只要深挖,没有破不了的案子,说得自已好象真的很懂似的?你是资深刑警,刑警当了多少年,你破了多少个案子?
你知道指纹能留在什么类型的物体上吗?你知道指纹在各种物体上能保留多长时间么?你知道指纹在各种不同湿度条件下的存活差异吗?你知道城市的摄像头一般工作清晰度是多少么?你知道要清晰的认清楚一个人要需要多少像素一画面?你知道摄像头在复杂气象条件下的辩识度吗?你知道一般摄像头能看多远?你知道晚上红外摄像头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参数吗?你知道患抑郁症的官员都是自杀的吗?
空口白话,张嘴就来!
甲午辛未辛丑 发表于 2015-1-14 16:11
那要是明明能破,而不去破呢?


不要凭空去假设,
你就是用一大堆的假设来证明你的论点是正确的,
从头到尾,没有一个确凿的证据,
先是假设哪天自已被杀,然后警方不全力去破?
那我假设一下,哪天某人被杀,然后说你是凶手?你认为可以不?

然后又假设命案必破会导致1%的冤假错案,不坚持命案必破会导致50%的罪犯逍遥法外?
又是一个凭空捏造的数字,故意夸大数字及比率!

最后再来一个假设,现代社会,只要深挖,没有破不了的案子,说得自已好象真的很懂似的?你是资深刑警,刑警当了多少年,你破了多少个案子?
你知道指纹能留在什么类型的物体上吗?你知道指纹在各种物体上能保留多长时间么?你知道指纹在各种不同湿度条件下的存活差异吗?你知道城市的摄像头一般工作清晰度是多少么?你知道要清晰的认清楚一个人要需要多少像素一画面?你知道摄像头在复杂气象条件下的辩识度吗?你知道一般摄像头能看多远?你知道晚上红外摄像头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参数吗?你知道患抑郁症的官员都是自杀的吗?
空口白话,张嘴就来!
看来您还是不明白表明一种重视的态度和经办人员立军令状的区别。
自己慢慢体会吧。
有什么态度也不能乱夸海口、乱打保票。

让经办人立军令状等于让经办人员办案不力时逼着他们走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