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包子想少付2元遭拒 找人砸场捅死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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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吃包子想少付2元遭拒 找人砸场捅死老板娘



2014-12-31 10:39:18 来源: 中新网移动版 

12月29日晚上7点左右,合肥宁国路菜市场附近一家南京汤包店内,一对年轻夫妻吃完饭后,因少给了2块钱,与店老板发生争执。离开时,年轻丈夫扬言:“你给我等着。”令人想不到的是,当晚9点多,一辆故意遮挡了号牌的轿车,停在汤包店外。两名男子下车后不由分说,将汤包店打砸一通。混乱中,一名男子用一把匕首刺进了老板娘时女士的腹部。因伤势严重,50岁的老板娘经抢救无效身亡。

>>>争执为2元餐费,男子出言威胁

汤包店老板高先生向记者介绍,当晚7点左右,店里食客稀稀落落,最后只剩下了一对年轻夫妻。 “他们要了一笼包子,两碗辣糊汤,一共八块钱。快吃完时,男的要再加一碗辣糊汤。我告诉他卖光了,于是他就起来买单。”高先生说。

买单时,男子只掏出了6块钱。“他嘴里还说,没有辣糊汤了,就给你这么多!”高老板无奈言道,“我们是小本生意,差个一毛、两毛就算了,可差2块钱怎么能不给?”于是,高先生上前扯住男子胳膊。

随后,两人发生争吵。其间,高先生用拳头打了对方一下,年轻男子则用脚踹了他一下。眼看争执无果,年轻男子扔下手中的6块钱。“他嘴里嘟囔着爱要不要,我看闹成这样,也就放开手去捡钱了。”高先生说,没想到男子走出店门时回头放言:“你给我等着。”

>>>祸起50岁老板娘,被陌生人捅死

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人意料。高先生说,当晚9点多,他和老婆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休息。突然,路边停下一辆轿车,车门一开,两名年轻男子向汤包店冲来。一人拿着钢棍,一人拿着匕首。

“他们上来就踹我们炉子、门。我跟老婆、儿子,还有两名店员甚至都没反应过来。”高先生说,一名男子被他老婆时女士拦住。在推倒老板娘后,这名男子向停在路边的轿车跑去。

“我们赶紧追上去,一直追了几十米都没追上。”高先生说,轿车是银灰色的,当他想记下车牌号时却发现,已被人故意遮挡了。高先生等人急忙回身扶起倒在地上的老板娘,发现她已经昏迷不醒。

众人立即拨打120,将时女士送往省立医院救治。接诊医生发现,时女士腹部右下方有一处很深的刀伤。经医院2个多小时抢救,时女士终因伤势过重,于昨日凌晨去世。

>>>回访警戒线旁边,老板跪地痛哭

昨日上午9点多,记者来到现场时,辖区警方拉起的警戒线还没撤掉。汤包店卷闸门关着。门外边,蒸炉上的蒸笼被打翻在地,烟囱留下了被钢棍敲击的痕迹。

隔壁羊肉汤老板告诉记者,老板娘和丈夫在这里开店已有八年。夫妻俩很恩爱,对人也很好。“尤其是老板娘,一直在店里忙前忙后。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被人捅死)。”

站在店门外,高先生一脸迷茫。“谁知道他们那么狠,为了2块钱的事,竟拿刀捅人。”没多久,高先生的亲属纷纷赶到。抑制不住悲伤的高先生,扑通一声跪倒在一位长者面前,失声痛哭。

>>>抓捕连夜走访调查,嫌犯全落网

事发后,辖区刑侦部门立即介入调查。经过连夜对周边监控进行调取,分头走访,警方于昨日下午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初步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据警方介绍,之前与汤包店老板因两块钱发生争执的男子,就在附近一家娱乐场所上班。因被汤包店老板拉扯,该男子心怀不满,离开时放言威胁,并电话召集了他的三个朋友,让他们晚些时候开车来“教训教训他们(指汤包店老板一家)”。

在打砸汤包店时,其中一名男子在与老板娘时女士纠缠中,用匕首刺向她,导致时女士伤重身亡。目前,警方正在对该案作进一步审讯。(据新安晚报)

本文来源:中新网移动版

http://j.news.163.com/docs/99/20 ... ml#jnewsindexguess1男子吃包子想少付2元遭拒 找人砸场捅死老板娘



2014-12-31 10:39:18 来源: 中新网移动版 

12月29日晚上7点左右,合肥宁国路菜市场附近一家南京汤包店内,一对年轻夫妻吃完饭后,因少给了2块钱,与店老板发生争执。离开时,年轻丈夫扬言:“你给我等着。”令人想不到的是,当晚9点多,一辆故意遮挡了号牌的轿车,停在汤包店外。两名男子下车后不由分说,将汤包店打砸一通。混乱中,一名男子用一把匕首刺进了老板娘时女士的腹部。因伤势严重,50岁的老板娘经抢救无效身亡。

>>>争执为2元餐费,男子出言威胁

汤包店老板高先生向记者介绍,当晚7点左右,店里食客稀稀落落,最后只剩下了一对年轻夫妻。 “他们要了一笼包子,两碗辣糊汤,一共八块钱。快吃完时,男的要再加一碗辣糊汤。我告诉他卖光了,于是他就起来买单。”高先生说。

买单时,男子只掏出了6块钱。“他嘴里还说,没有辣糊汤了,就给你这么多!”高老板无奈言道,“我们是小本生意,差个一毛、两毛就算了,可差2块钱怎么能不给?”于是,高先生上前扯住男子胳膊。

随后,两人发生争吵。其间,高先生用拳头打了对方一下,年轻男子则用脚踹了他一下。眼看争执无果,年轻男子扔下手中的6块钱。“他嘴里嘟囔着爱要不要,我看闹成这样,也就放开手去捡钱了。”高先生说,没想到男子走出店门时回头放言:“你给我等着。”

>>>祸起50岁老板娘,被陌生人捅死

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人意料。高先生说,当晚9点多,他和老婆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休息。突然,路边停下一辆轿车,车门一开,两名年轻男子向汤包店冲来。一人拿着钢棍,一人拿着匕首。

“他们上来就踹我们炉子、门。我跟老婆、儿子,还有两名店员甚至都没反应过来。”高先生说,一名男子被他老婆时女士拦住。在推倒老板娘后,这名男子向停在路边的轿车跑去。

“我们赶紧追上去,一直追了几十米都没追上。”高先生说,轿车是银灰色的,当他想记下车牌号时却发现,已被人故意遮挡了。高先生等人急忙回身扶起倒在地上的老板娘,发现她已经昏迷不醒。

众人立即拨打120,将时女士送往省立医院救治。接诊医生发现,时女士腹部右下方有一处很深的刀伤。经医院2个多小时抢救,时女士终因伤势过重,于昨日凌晨去世。

>>>回访警戒线旁边,老板跪地痛哭

昨日上午9点多,记者来到现场时,辖区警方拉起的警戒线还没撤掉。汤包店卷闸门关着。门外边,蒸炉上的蒸笼被打翻在地,烟囱留下了被钢棍敲击的痕迹。

隔壁羊肉汤老板告诉记者,老板娘和丈夫在这里开店已有八年。夫妻俩很恩爱,对人也很好。“尤其是老板娘,一直在店里忙前忙后。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被人捅死)。”

站在店门外,高先生一脸迷茫。“谁知道他们那么狠,为了2块钱的事,竟拿刀捅人。”没多久,高先生的亲属纷纷赶到。抑制不住悲伤的高先生,扑通一声跪倒在一位长者面前,失声痛哭。

>>>抓捕连夜走访调查,嫌犯全落网

事发后,辖区刑侦部门立即介入调查。经过连夜对周边监控进行调取,分头走访,警方于昨日下午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初步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据警方介绍,之前与汤包店老板因两块钱发生争执的男子,就在附近一家娱乐场所上班。因被汤包店老板拉扯,该男子心怀不满,离开时放言威胁,并电话召集了他的三个朋友,让他们晚些时候开车来“教训教训他们(指汤包店老板一家)”。

在打砸汤包店时,其中一名男子在与老板娘时女士纠缠中,用匕首刺向她,导致时女士伤重身亡。目前,警方正在对该案作进一步审讯。(据新安晚报)

本文来源:中新网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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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吃饱了撑的,这回四个人都跑不了,最起码要有个死缓吧。
一群傻逼玩意儿。
这要闹啥样啊,估计是一时意气惹的祸。小年轻火气大
为了2块钱?这得多脑残?
为了2块钱?这得多脑残?
当年我们那有为了2块钱把一家9口都灭门的。很多时候人就是为了争口面子,铸成自己都意想不到大错。
以前有个脑残偷了枪,为了5块钱把出租车司机毙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附近娱乐场所上班。。。不就是KTV看场子的小混混嘛。俗称黑社会。。吼吼
黑社会太嚣张了
把羊吃光了,剩下的狼等着饿死吧。
dinghl1 发表于 2015-1-1 15:20
附近娱乐场所上班。。。不就是KTV看场子的小混混嘛。俗称黑社会。。吼吼
有时候真感觉这帮小混混确实是智商低。。 智商不低能跑去当小混混? 智商不低能为了2块钱把自己也搭进去?
差两块钱。这黑社会混的是有多惨
这种杂碎必须清理
军模两可 发表于 2015-1-1 18:32
差两块钱。这黑社会混的是有多惨
两个人吃八块夜宵--还欠两块.
蛊惑仔还不如民工,不如从良去,还有好日子过.
军模两可 发表于 2015-1-1 18:32
差两块钱。这黑社会混的是有多惨
你以为小混混会有钱?小混混那个不是有多少花多少的货色。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5-1-1 19:28
两个人吃八块夜宵--还欠两块.
蛊惑仔还不如民工,不如从良去,还有好日子过.
肯老老实实自己打工挣钱的谁会去当小混混?
一群傻逼玩意儿。
娱乐场所上班……能有啥好人,说不定五毒俱全。
longjump 发表于 2015-1-1 21:56
肯老老实实自己打工挣钱的谁会去当小混混?
有混得那么霉的黑社会........
还好意思让人为两块钱出头扫场,羞也羞死了!
军模两可 发表于 2015-1-1 18:32
差两块钱。这黑社会混的是有多惨
入不敷出呗,就算月收入2万又怎样?
卧槽,合肥的事儿
所以是小弟,不是哥呗。
小弟在警察面前提劲倒靶的大有人在,先教育,再招哥来。学学如何做人。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5-1-2 10:32
有混得那么霉的黑社会........
还好意思让人为两块钱出头扫场,羞也羞死了!
唉,中午吃了个20的盒饭。。。。。咋办?
可以打10次了耶
“禍起老闆娘”???作者會說中國話麼???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南京汤包店都开合肥去了,和合肥菜不是一个路数啊
伟大的猪头大侠 发表于 2015-1-2 15:26
唉,中午吃了个20的盒饭。。。。。咋办?
可以打10次了耶
打10次,就是话题主角的层次.......
就一次过打完,高级十倍!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5-1-2 17:18
打10次,就是话题主角的层次.......
就一次过打完,高级十倍!
"现已加入肯德基豪华午餐,点了有饮料送哦"


如果法院认定为伤害致死罪,是判不了死刑的。本案不一定能认定故意杀人罪。

如果法院认定为伤害致死罪,是判不了死刑的。本案不一定能认定故意杀人罪。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5-1-2 10:32
有混得那么霉的黑社会........
还好意思让人为两块钱出头扫场,羞也羞死了!
最底层的小混混当然就这德性了···
死刑无疑。这种人不要原谅。
人这个东西说不来,当年为了几句话就想把老婆全家灭门…唉,千万别让老婆看见了。
打靶算了,都是些什么人渣
Lohengrin 发表于 2015-1-2 16:34
“禍起老闆娘”???作者會說中國話麼???
看文章结尾那句
“在打砸汤包店时,其中一名男子在与老板娘时女士纠缠中,用匕首刺向她”
这么一句话 总觉得是在替杀人者开脱 想把故意伤害给搞成无心之错.....
其实这记者也是二百五 直接找个好律师来个“疑罪从无”多好....... 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五零零 发表于 2014-12-31 22:41
为了2块钱?这得多脑残?
面子问题大于天,嗯。
00923 发表于 2014-12-31 22:33
这要闹啥样啊,估计是一时意气惹的祸。小年轻火气大
是一时意气吗,我怎么觉得像是团伙犯罪?而且肯定不止一次这么干了。搞不好还是黑社会。
金池长老 发表于 2015-1-2 18:00
如果法院认定为伤害致死罪,是判不了死刑的。本案不一定能认定故意杀人罪。
  小混混嘛,当然死定了。又不是某“前政协委员”何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