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起源探秘——这种陋俗最初产生于爱美——基于贫富偏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6:22:26
  缠足是极可恶的陋习,在女子幼年时,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起来,使脚弓弯曲,脚形又小又尖,形似蹄子,美称“三寸金莲”。更可恶的是这种陋习的影响极大,在明、清代,如不把脚缠小,女子很难找到好婆家。
  在谈缠脚时,应该把可以容忍的、合理的缠脚和病态的,无法容忍的畸形缠脚分开。所谓合理的缠脚,只是为了美或其它原因,把脚缠得瘦一点,就好像现代不少人减肥似的。而病态的缠脚则需从幼年时改变脚骨的生长,变得畸形。我们所反对的是后者,但后者则是由前者发展演变而来。

  一,宋朝尚没有女性缠脚到畸形的证据

  在谈论这个问题时,不能以为只要历史文献上有‘小脚’二字,就代表那时有缠脚到畸形现象。如果赞美纤瘦的脚,称之谓‘小脚’,和称赞女性手好看,称为‘小手’类似,也就是说,不论是正常的脚或畸形的脚都可能被称为‘小脚’。
  也不能因为有关于缠脚或裹脚字样,就可证明是缠畸形小脚。在古代,袜子是用布缝成的,如果为省事,用一块布把脚裹上起袜子的作用是正常的。我小时就亲眼看到过一位男同学用一块约二尺见方的布裹在脚上代替袜子,外穿球鞋去运动。
  较早的关于缠脚的记载是南唐李后主李煜时的宫嫔窅娘以帛绕脚跳舞,很得李煜喜爱。可能的解释是窅娘在脚部所缠绕的帛只是一种装饰,并没有改变脚形状,或者因她的脚稍宽,不美,用布帛绕脚只可能让脚看起来瘦,好看一些而已。窅娘当时已成年,不可能再畸形的缠脚。
  为什么她的脚可能宽肥,有可能她在幼年时是整日光脚的,不但脚可能宽肥,甚至五个脚趾都有可能分开长。为什么她会这样?有可能是南唐所占据区域的少数族女子,也可能是南方非常贫穷家庭出身的女子。如是在船上长大,更可能如是。
  还有人以宋词中的妇女婀娜多姿,来证明宋代妇女缠脚,岂不荒唐?难道不缠脚就不能婀娜多姿?
  苏东坡有《菩萨蛮》一词,和女子脚小有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能是中国诗词史上专咏妇女足小的美的第一首词。但这并不是描写后来那种畸形小脚,愁一不小心袜子会随风飞去,应是拿脚纤瘦开玩笑,而不是咏脚被缠成马蹄状的那种病态。站时间长了,脚背发困是正常的,也可能是为了清瘦缠脚的结果,不能作为已经缠脚至畸形的证据。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脚清瘦一些当然不能看作脚美的普遍标准,但以其为美也并无错处。

  二,缠脚可能和北方人的审美观有关

  有种说法认为,缠脚是由北方带到南方来的。这有道理,但不全面。对于土生土长的古代南方人,特别是一些少数族,他们可能习惯于一年到头赤脚,会习惯宽肥的脚,不会认为不美,就和黑人不会认为长的黑为丑一样。而北方人因为寒冷,不能成年赤脚,一般说来,脚长的宽肥可能性较小,特别是那些不是生长在穷到无钱置鞋的家庭的孩子。这样,从北方人观点看,脚长的宽肥,甚至脚趾有些分开,有些怪异,看来不美。深受中原文化影响的南方的富足的汉族,也会有同样的观念。为了迎合这些人物,南方有着宽肥脚的女子的家族就不得不让年幼女子的脚长得清瘦一些,缠脚就是方法之一。所以,缠脚习俗最初产生应和北方人的审美观有关,不是不可能。
  这样可以解释为什么对南方开发较为成功的宋代,特别是南宋,全国文化中心转至南方,对缠脚的记录开始增多。不过那时的缠脚应该只是把看起来不美的变得美一些,应属可以容忍的缠脚范畴,和后来病态缠脚不同。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也就是说和正常脚比较接近。

  三,宋朝的缠脚总体上说仍是可容忍的

  怎么区分病态的缠脚和真正为美的缠脚?也许可以把能不能轻快的跳舞为判断标准之一,因为跳舞表演需要脚下步快速移动及很好的平衡能力,也就是需要有健康的脚。窅娘缠脚后跳舞,只能是一种正常的缠脚。如果查一下讲南宋风俗习惯的《梦粱录》或《武林旧事》,可以看出,女子舞蹈应是一种普遍的娱乐。例如那时在正月十五前后,有由业余人员组成的“舞队”,往往人数很多,规模很大,有多种名目,其中和妇女有关的名目有:“胡女”、“孙武子教女兵”、“男女杵歌”、“男女竹马”等。舞蹈盛行,就不能没有女舞者。业余男性舞者扮女装能跳出女人味的是很少的。所以,有大规模的业余“舞队”,就只能肯定那时即使有缠脚的,也只是正常地将脚缠得看起来清瘦一点,不应妨碍舞蹈。
  宋代或更早一些时间,正月十五可以说是狂欢节,应该是是和现代南美那种狂欢节类似的活动,男女都出来,大量的人参与舞蹈。这种有大量业余女舞者参与的狂欢,后来就没有了,除了社会风气变得越来越保守外,女子缠脚后不良于跳舞也应是重要原因。跳舞时只有男性,象舞狮子那种壮美的表演还可以,如果全男性跳着有点浪漫的舞蹈,就不只是煞风景了。
  在那时女子也不是完全不进行体育活动。在《梦粱录》中还记载了南宋时表演“角抵”前,“先以女飐对打套子,令人观睹,然后以膂力相交。”在《武林旧事》中列出了著名的“女飐”的名字,如侥六娘、女急快、赛貌多等皆应是女性。“女飐”和角抵、打硬、举重等排列在一起,可见其体能应与现代女运动员相似。能进行这样的运动的女子当然不可能病态式缠脚。
  究竟什么时间开始病态式畸形缠脚?看来应是南宋以后。
  断言宋代的缠脚就属于那种畸形的‘三寸金莲’是没有根据的。

  四,缠脚向着病态演变

  变化发生在明代。《金瓶梅》是一个带着自然主义色彩的小说,在其中,写了一些女性如潘金莲、宋惠莲等的脚是如何小,如何美,及因脚小而产生的嫉妒等。这种畸形的小脚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由爱美把脚缠得纤瘦些,变成为病态的审美畸形缠脚,大约是在宋末到明末之间的事,应是个渐变的、越演越烈的过程。
  可以推论,那时,很穷的人家的女孩,特别是偏远地区的穷人家女孩,小时光脚跑来跑去干活,易长着一对宽大的脚。宽肥的大脚渐渐成了穷家女子从小缺乏教养的象征之一。这样,脚是否清瘦就可能成为出身如何,教养如何的标准之一。对于大脚的鄙视,促使大量人家尽力将自己女儿的脚缠小,以便和那些生长于偏远地区的穷人家的女孩澈底划清界线。于是病态的缠脚就渐渐流行开了。
  贫富的偏见促成了病态。
  
  五,康熙帝与缠脚

  正统的解释说缠脚是一种控制妇女的方法,是封建统治者所愿意看到的。从理论上说是没错,但是,缠脚从它最初发生到缠脚小到三寸,有个很长的过程,宋朝那样只是把脚稍缠得瘦点,不可能增强对妇女的控制。缠脚使妇女便于控制,有利于黑暗制度的稳定之类的道理,应该是这种极端式的病态式缠脚已经普及之后,才有可能看出来。
  是否有明清的皇帝看出了缠脚这种作用?不敢断言。如果说有,很可能就是那位被誉为“英明大帝”的康熙。在康熙三年清政府曾下了禁缠脚的诏令,不过这是索尼、鳌拜等四大臣掌政时的事。很可能是他们看不惯缠脚女子,顺治的后宫中引入不少汉族女子(这在清史稿中有明确记载),这些高官们也会找漂亮汉女为他们性服务。也许他们更喜欢玩弄不缠脚的女子,才下这样诏令的。到了康熙六年,康熙帝亲政,第二年就撤消此禁令。有人说是因这个禁令执行不下去,康熙帝才撤的。这种可能性甚小,如果执行不下去,对于这种小事,不去管它就行了,何必兴师动众的下令撤消。康熙帝极精明,他有可能看出了,缠脚实际上不止对汉族女子是极大的束缚,而且对整个汉族的健康都会有影响。因而对于满族人的统治是十分有利的。
  有人会说那时康熙帝还只是个少年,他可能有这种认识吗?不能肯定。但是,康熙帝的老师中有好几位欧洲传教士,他们可能会告诉康熙帝有关缠脚的坏处,这样,以康熙帝之精明,正好反起道而用之,撤消禁缠脚之禁令。
  有人说康熙帝曾下诏禁止缠脚,以此证明他的英明。这是不符历史实际的。他在这个事上绝无可赞颂之处。缠足是极可恶的陋习,在女子幼年时,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起来,使脚弓弯曲,脚形又小又尖,形似蹄子,美称“三寸金莲”。更可恶的是这种陋习的影响极大,在明、清代,如不把脚缠小,女子很难找到好婆家。
  在谈缠脚时,应该把可以容忍的、合理的缠脚和病态的,无法容忍的畸形缠脚分开。所谓合理的缠脚,只是为了美或其它原因,把脚缠得瘦一点,就好像现代不少人减肥似的。而病态的缠脚则需从幼年时改变脚骨的生长,变得畸形。我们所反对的是后者,但后者则是由前者发展演变而来。

  一,宋朝尚没有女性缠脚到畸形的证据

  在谈论这个问题时,不能以为只要历史文献上有‘小脚’二字,就代表那时有缠脚到畸形现象。如果赞美纤瘦的脚,称之谓‘小脚’,和称赞女性手好看,称为‘小手’类似,也就是说,不论是正常的脚或畸形的脚都可能被称为‘小脚’。
  也不能因为有关于缠脚或裹脚字样,就可证明是缠畸形小脚。在古代,袜子是用布缝成的,如果为省事,用一块布把脚裹上起袜子的作用是正常的。我小时就亲眼看到过一位男同学用一块约二尺见方的布裹在脚上代替袜子,外穿球鞋去运动。
  较早的关于缠脚的记载是南唐李后主李煜时的宫嫔窅娘以帛绕脚跳舞,很得李煜喜爱。可能的解释是窅娘在脚部所缠绕的帛只是一种装饰,并没有改变脚形状,或者因她的脚稍宽,不美,用布帛绕脚只可能让脚看起来瘦,好看一些而已。窅娘当时已成年,不可能再畸形的缠脚。
  为什么她的脚可能宽肥,有可能她在幼年时是整日光脚的,不但脚可能宽肥,甚至五个脚趾都有可能分开长。为什么她会这样?有可能是南唐所占据区域的少数族女子,也可能是南方非常贫穷家庭出身的女子。如是在船上长大,更可能如是。
  还有人以宋词中的妇女婀娜多姿,来证明宋代妇女缠脚,岂不荒唐?难道不缠脚就不能婀娜多姿?
  苏东坡有《菩萨蛮》一词,和女子脚小有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能是中国诗词史上专咏妇女足小的美的第一首词。但这并不是描写后来那种畸形小脚,愁一不小心袜子会随风飞去,应是拿脚纤瘦开玩笑,而不是咏脚被缠成马蹄状的那种病态。站时间长了,脚背发困是正常的,也可能是为了清瘦缠脚的结果,不能作为已经缠脚至畸形的证据。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脚清瘦一些当然不能看作脚美的普遍标准,但以其为美也并无错处。

  二,缠脚可能和北方人的审美观有关

  有种说法认为,缠脚是由北方带到南方来的。这有道理,但不全面。对于土生土长的古代南方人,特别是一些少数族,他们可能习惯于一年到头赤脚,会习惯宽肥的脚,不会认为不美,就和黑人不会认为长的黑为丑一样。而北方人因为寒冷,不能成年赤脚,一般说来,脚长的宽肥可能性较小,特别是那些不是生长在穷到无钱置鞋的家庭的孩子。这样,从北方人观点看,脚长的宽肥,甚至脚趾有些分开,有些怪异,看来不美。深受中原文化影响的南方的富足的汉族,也会有同样的观念。为了迎合这些人物,南方有着宽肥脚的女子的家族就不得不让年幼女子的脚长得清瘦一些,缠脚就是方法之一。所以,缠脚习俗最初产生应和北方人的审美观有关,不是不可能。
  这样可以解释为什么对南方开发较为成功的宋代,特别是南宋,全国文化中心转至南方,对缠脚的记录开始增多。不过那时的缠脚应该只是把看起来不美的变得美一些,应属可以容忍的缠脚范畴,和后来病态缠脚不同。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也就是说和正常脚比较接近。

  三,宋朝的缠脚总体上说仍是可容忍的

  怎么区分病态的缠脚和真正为美的缠脚?也许可以把能不能轻快的跳舞为判断标准之一,因为跳舞表演需要脚下步快速移动及很好的平衡能力,也就是需要有健康的脚。窅娘缠脚后跳舞,只能是一种正常的缠脚。如果查一下讲南宋风俗习惯的《梦粱录》或《武林旧事》,可以看出,女子舞蹈应是一种普遍的娱乐。例如那时在正月十五前后,有由业余人员组成的“舞队”,往往人数很多,规模很大,有多种名目,其中和妇女有关的名目有:“胡女”、“孙武子教女兵”、“男女杵歌”、“男女竹马”等。舞蹈盛行,就不能没有女舞者。业余男性舞者扮女装能跳出女人味的是很少的。所以,有大规模的业余“舞队”,就只能肯定那时即使有缠脚的,也只是正常地将脚缠得看起来清瘦一点,不应妨碍舞蹈。
  宋代或更早一些时间,正月十五可以说是狂欢节,应该是是和现代南美那种狂欢节类似的活动,男女都出来,大量的人参与舞蹈。这种有大量业余女舞者参与的狂欢,后来就没有了,除了社会风气变得越来越保守外,女子缠脚后不良于跳舞也应是重要原因。跳舞时只有男性,象舞狮子那种壮美的表演还可以,如果全男性跳着有点浪漫的舞蹈,就不只是煞风景了。
  在那时女子也不是完全不进行体育活动。在《梦粱录》中还记载了南宋时表演“角抵”前,“先以女飐对打套子,令人观睹,然后以膂力相交。”在《武林旧事》中列出了著名的“女飐”的名字,如侥六娘、女急快、赛貌多等皆应是女性。“女飐”和角抵、打硬、举重等排列在一起,可见其体能应与现代女运动员相似。能进行这样的运动的女子当然不可能病态式缠脚。
  究竟什么时间开始病态式畸形缠脚?看来应是南宋以后。
  断言宋代的缠脚就属于那种畸形的‘三寸金莲’是没有根据的。

  四,缠脚向着病态演变

  变化发生在明代。《金瓶梅》是一个带着自然主义色彩的小说,在其中,写了一些女性如潘金莲、宋惠莲等的脚是如何小,如何美,及因脚小而产生的嫉妒等。这种畸形的小脚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由爱美把脚缠得纤瘦些,变成为病态的审美畸形缠脚,大约是在宋末到明末之间的事,应是个渐变的、越演越烈的过程。
  可以推论,那时,很穷的人家的女孩,特别是偏远地区的穷人家女孩,小时光脚跑来跑去干活,易长着一对宽大的脚。宽肥的大脚渐渐成了穷家女子从小缺乏教养的象征之一。这样,脚是否清瘦就可能成为出身如何,教养如何的标准之一。对于大脚的鄙视,促使大量人家尽力将自己女儿的脚缠小,以便和那些生长于偏远地区的穷人家的女孩澈底划清界线。于是病态的缠脚就渐渐流行开了。
  贫富的偏见促成了病态。
  
  五,康熙帝与缠脚

  正统的解释说缠脚是一种控制妇女的方法,是封建统治者所愿意看到的。从理论上说是没错,但是,缠脚从它最初发生到缠脚小到三寸,有个很长的过程,宋朝那样只是把脚稍缠得瘦点,不可能增强对妇女的控制。缠脚使妇女便于控制,有利于黑暗制度的稳定之类的道理,应该是这种极端式的病态式缠脚已经普及之后,才有可能看出来。
  是否有明清的皇帝看出了缠脚这种作用?不敢断言。如果说有,很可能就是那位被誉为“英明大帝”的康熙。在康熙三年清政府曾下了禁缠脚的诏令,不过这是索尼、鳌拜等四大臣掌政时的事。很可能是他们看不惯缠脚女子,顺治的后宫中引入不少汉族女子(这在清史稿中有明确记载),这些高官们也会找漂亮汉女为他们性服务。也许他们更喜欢玩弄不缠脚的女子,才下这样诏令的。到了康熙六年,康熙帝亲政,第二年就撤消此禁令。有人说是因这个禁令执行不下去,康熙帝才撤的。这种可能性甚小,如果执行不下去,对于这种小事,不去管它就行了,何必兴师动众的下令撤消。康熙帝极精明,他有可能看出了,缠脚实际上不止对汉族女子是极大的束缚,而且对整个汉族的健康都会有影响。因而对于满族人的统治是十分有利的。
  有人会说那时康熙帝还只是个少年,他可能有这种认识吗?不能肯定。但是,康熙帝的老师中有好几位欧洲传教士,他们可能会告诉康熙帝有关缠脚的坏处,这样,以康熙帝之精明,正好反起道而用之,撤消禁缠脚之禁令。
  有人说康熙帝曾下诏禁止缠脚,以此证明他的英明。这是不符历史实际的。他在这个事上绝无可赞颂之处。

欧洲人生活的环境,是不会出现不论冬夏都可能光脚的小女孩子的,脚长的是否宽肥就不大会是一个严重的审美问题。
中国是古代少有南北跨不同气候条件的国家,也有文化中心从北方向南方转移的历史。这是产生缠脚这和恶习的外界条件。


欧洲人没有在缠脚上出现大问题,但为了身材美也曾走向极端。
汉人自己搞出个男降女不降。为什么。还不是为了自己所谓道统
我看是文人士大夫的变态的审美
书痴 发表于 2014-12-31 12:15
汉人自己搞出个男降女不降。为什么。还不是为了自己所谓道统
怎么会是汉人自己搞出来的?难道留发不留头是汉人自愿?
在多尔衮看来,披坚执锐的是男人,男人降了,女人也就只好随之而降了。
2014-12-31 15:06 上传

这个问题我多次表达看法,但没有明确证据。
裹脚就是伊斯兰的面纱,是恒罗斯溃败以后包括一系列对伊斯兰文明失败(含蒙古的回回砲)的模仿,一如脱去长袍马褂穿上西装革履,剪去金钱小辫刮掉山羊胡须一样。
看看欧洲人的束腰
这体内器官怎么安排呢?
长乐居士 发表于 2014-12-31 14:30
怎么会是汉人自己搞出来的?难道留发不留头是汉人自愿?
在多尔衮看来,披坚执锐的是男人,男人降了,女 ...
原因很简单,在那些读书人眼中,满清行孔孟。施礼法,他们降的是至古以来的王道。而女人却是他们自己的。所以要按他们自己规矩来。
书痴 发表于 2014-12-31 19:27
原因很简单,在那些读书人眼中,满清行孔孟。施礼法,他们降的是至古以来的王道。而女人却是他们自己的。 ...
读书人对满清的反抗还是相当激烈的,主要是在剃发易服之后。不要一棍子打死。

男降女不降是侵略胜利者定的规矩,不是投降者所能确定的。
变态堪比缠脚
长乐居士 发表于 2015-1-1 07:39
读书人对满清的反抗还是相当激烈的,主要是在剃发易服之后。不要一棍子打死。

男降女不降是侵略胜利者 ...
反抗。不是应为要他们剃发易服。而是伤害了他们的利益。一旦他们的利益得到了保证。剃发易服这些都是小事情。


其实就是男女有别。
都知道本穷是腿党。但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女人自然健康(注意.是自然的、健康的)的小脚柔腿是不是非常有别于我们男人的大脚肌肉腿?!---那就对了---跟咪党喜欢咪咪也是差不多道理的。
而且.据本穷的经历和经验.柔腿小脚的妹子不仅更艺术品一样.还有其他很大的共性.不过这里就不好说了

补充一点:穿着短裤光着小脚跑在雨中的年轻妹子.给人感觉是多么轻盈美妙。还是亲眼见过的人才知道…

其实就是男女有别。
都知道本穷是腿党。但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女人自然健康(注意.是自然的、健康的)的小脚柔腿是不是非常有别于我们男人的大脚肌肉腿?!---那就对了---跟咪党喜欢咪咪也是差不多道理的。
而且.据本穷的经历和经验.柔腿小脚的妹子不仅更艺术品一样.还有其他很大的共性.不过这里就不好说了

补充一点:穿着短裤光着小脚跑在雨中的年轻妹子.给人感觉是多么轻盈美妙。还是亲眼见过的人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