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照顾瘫痪丈夫15年后将其勒死:不想连累儿女(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8:23:18
2014年3月6日,崔某勒死丈夫后自杀未遂,被送入医院急救。检方供图

六旬老太崔某悉心照顾瘫痪丈夫,15年不离不弃。因长期过度劳累,崔某身患多种疾病,丧失了继续照顾丈夫的能力。为不拖累儿女,今年3月,崔某选择勒死已成植物人的丈夫并割腕自杀。后崔某经抢救脱险。案发后,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为是否起诉崔某召开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最终,检方于今年11月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崔某提起公诉。

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案情

患病老太勒死丈夫轻生

今年62岁的崔某是北京怀柔区农民,育有一双儿女。1999年,崔某的丈夫周某患上脑梗塞,虽经住院治疗病情仍不断恶化,最后卧床不起,生活无法自理。近两年周某逐渐失去意识,成了植物人。15年来,崔某独自挑起家庭的重担,悉心照顾丈夫,任劳任怨。为了给丈夫治病,崔某省吃俭用,四处奔波、寻医问药。

2013年年初,长期过度劳累的崔某也患上了脑梗塞。同时,她还被查出患有极高危的高血压以及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崔某不但丧失了照顾丈夫的能力,甚至自己也随时有生命危险。

考虑到儿女生活负担重、经济困难,崔某担心自己和丈夫会成为儿女生活的累赘,她多次产生厌世的想法,所幸都被儿女及时发现并劝阻。

今年3月6日早晨,崔某以方便照顾为由,让女儿帮忙把丈夫挪到炕沿。待女儿上班后,崔某找来一根绳子,两头系上重物,挂在了丈夫的脖子上。已是植物人的周某没有丝毫挣扎。

随后,崔某用壁纸刀去割自己的左手腕和颈部,鲜血瞬间迸出。疼痛难忍的崔某开始害怕,于是赶紧给女儿打电话,称自己快死了,让女儿快点来。

崔某的女儿赶到后,立即打电话报警。经医护人员确认,周某当场死亡,崔某经过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经法医鉴定,周某系被他人用绳索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崔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方提起公诉建议缓刑

村委会副主任高某证实:“崔某照顾她丈夫这么多年一直都挺尽职的,特别细心,村里好多人都知道崔某伺候她丈夫挺到位的。”

周某的亲人均表示完全理解崔某的行为,并为她求情,希望对其从轻处罚。

“我哥哥患病卧床十多年,已经人事不知了,一直是我嫂子精心照顾,我们都很同情她,即使是她把我哥哥害死的,我也没想责怪她,她确实太不容易了,希望从轻处理。”周某的亲妹妹提供证言时说。

面对这起案件,在诉与不诉的问题上,承办检察官显得有些为难。为此,市检三分院专门召开命案公开审查听证会,充分听取崔某的近亲属、辩护人、知名专家教授等多方意见,并专门召开检委会进行讨论。

最终三分院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崔某依法提起公诉,但检方建议法院在量刑方面对崔某进行从轻发落,建议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判缓刑。

是否公诉的依据是什么?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我国《刑罚》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崔某的行为确属故意杀人无疑,因而据此规定,当对崔某提起公诉。”

然而,《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结合崔某杀夫情节,社会危害性较小,据此似乎可以做不起诉处理。”在情与法、诉与不诉之间,检察官陷入了两难。

司法解释的自由裁量,外加本案情况特殊,一度使得检察院内部出现了两种不同声音: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崔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并造成一人死亡结果的发生,鉴于其行为性质的严重性,故应对其提起公诉;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崔某的行为虽然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本案中的特殊情节,加之当女儿报警时,崔某并未反对或阻止,应当认定为自首,故可对其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公诉决定是如何做出的?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10月29日,市检三分院根据“命案不起诉实行公开审查”的要求,召开命案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阮齐林等3名专家学者,北京物资学院劳动学院院长尚珂等3名人民监督员,以及当事人近亲属、辩护人参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为本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1月2日,市检三分院召开检委会,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崔某依法提起公诉。

听证会上形成两种不同意见

◎应当公诉

第一,刑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人们对规范的尊重,本案是故意杀人案,必须采取最严厉的态度才能实现刑罚目的,培育国民对生命的尊重。第二,让崔某接受审判本身能够给她带来赎罪感,同时向社会公众传达一个信念:无论多么困难都不能放弃生命。第三,中国将逐步进入老龄社会,家庭照顾老弱的压力和责任越来越重,希望通过该案的审判可以唤起全社会、尤其是政府部门加快完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建设的步伐,尽量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不应公诉

本案被告人是出于对子女的关爱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其心情可以理解。如果作出不起诉处理,能够给其子女一个抚慰和继续孝养母亲的机会,以弥补内心的创伤。此外,本案可以说是由居家养老制度没有得到切实保障而引发的悲剧,通过做相对不起诉处理能够唤起全社会对于“居家养老”制度的关注,社会效果比较好。

邻里:周某瘫痪15年没长褥疮

11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崔某的居住地——怀柔区杨宋镇杨宋庄村。在一条安静的小胡同里,有一处不起眼的平房,灰色水泥墙的外表,蓝色大铁门紧闭。旁边的一户村民告诉记者,这里就是周某和崔某的家。

崔某的邻居告诉记者,崔某悉心照顾瘫痪丈夫15年的事在村里人尽皆知。

“我之前去他们家探望过,周某一尿床她就给换干净的褥子,崔某每隔三四十分钟就给丈夫翻一次身,还经常给他按摩,所以周某瘫痪十几年身上连一个褥疮都没长。”这名邻居说。

据村民介绍,崔某的女儿在怀柔当老师,儿子在市里工作,子女的收入都不高。由于周某患病多年,治病等各方面开销大,所以周家一直经济困难。

“崔某的儿子和女儿都已成家,他们都很孝顺,但由于工作原因,一般只能周末回来照顾父母。”一名邻居说。

对于如何看待崔某勒死丈夫的行为,受访的邻居、村民们表示,他们非常理解崔某。“十几年了,崔某那么多苦都吃了,都扛过来了,要不是自己生病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一名村民感慨道。

村委会:老两口均有参保新农合在杨宋庄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周某说,民政部门曾派人探望过周某,劝崔某将丈夫送养老院。“崔某说伺候丈夫的活太辛苦,不想麻烦别人,也担心养老院不如自己照顾的仔细,所以执意将丈夫留在家里亲自照顾。”周某说。

村委会副主任武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周某一家因经济困难曾拿过五六年低保,每个月大概有五六百元。“去年调查发现他们家人均收入已超过拿低保的条件,所以取消了低保。由于老两口都患病,子女收入不高,所以还是相当困难。”武某说。

武某说,崔某和丈夫周某都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几年前,崔某还经常带丈夫到医院看病,并通过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过一部分医药费。

“但去正规医院看病毕竟很贵,自己要掏一部分,还要排队,所以周某瘫痪并成植物人后,崔某就很少带他去正规医院了。她一般都是在附近的药店买些药给丈夫用,但很多药新农村合作医疗不能报销。”武某说,崔某自己患上脑梗塞、高血压等疾病后,为了省钱且要照顾丈夫,她几乎没有到正规医院接受过治疗,都是在小药店零散地买些药服用。http://news.ifeng.com/a/20141203/42625750_0.shtml2014年3月6日,崔某勒死丈夫后自杀未遂,被送入医院急救。检方供图

六旬老太崔某悉心照顾瘫痪丈夫,15年不离不弃。因长期过度劳累,崔某身患多种疾病,丧失了继续照顾丈夫的能力。为不拖累儿女,今年3月,崔某选择勒死已成植物人的丈夫并割腕自杀。后崔某经抢救脱险。案发后,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为是否起诉崔某召开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最终,检方于今年11月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崔某提起公诉。

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案情

患病老太勒死丈夫轻生

今年62岁的崔某是北京怀柔区农民,育有一双儿女。1999年,崔某的丈夫周某患上脑梗塞,虽经住院治疗病情仍不断恶化,最后卧床不起,生活无法自理。近两年周某逐渐失去意识,成了植物人。15年来,崔某独自挑起家庭的重担,悉心照顾丈夫,任劳任怨。为了给丈夫治病,崔某省吃俭用,四处奔波、寻医问药。

2013年年初,长期过度劳累的崔某也患上了脑梗塞。同时,她还被查出患有极高危的高血压以及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崔某不但丧失了照顾丈夫的能力,甚至自己也随时有生命危险。

考虑到儿女生活负担重、经济困难,崔某担心自己和丈夫会成为儿女生活的累赘,她多次产生厌世的想法,所幸都被儿女及时发现并劝阻。

今年3月6日早晨,崔某以方便照顾为由,让女儿帮忙把丈夫挪到炕沿。待女儿上班后,崔某找来一根绳子,两头系上重物,挂在了丈夫的脖子上。已是植物人的周某没有丝毫挣扎。

随后,崔某用壁纸刀去割自己的左手腕和颈部,鲜血瞬间迸出。疼痛难忍的崔某开始害怕,于是赶紧给女儿打电话,称自己快死了,让女儿快点来。

崔某的女儿赶到后,立即打电话报警。经医护人员确认,周某当场死亡,崔某经过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经法医鉴定,周某系被他人用绳索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崔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方提起公诉建议缓刑

村委会副主任高某证实:“崔某照顾她丈夫这么多年一直都挺尽职的,特别细心,村里好多人都知道崔某伺候她丈夫挺到位的。”

周某的亲人均表示完全理解崔某的行为,并为她求情,希望对其从轻处罚。

“我哥哥患病卧床十多年,已经人事不知了,一直是我嫂子精心照顾,我们都很同情她,即使是她把我哥哥害死的,我也没想责怪她,她确实太不容易了,希望从轻处理。”周某的亲妹妹提供证言时说。

面对这起案件,在诉与不诉的问题上,承办检察官显得有些为难。为此,市检三分院专门召开命案公开审查听证会,充分听取崔某的近亲属、辩护人、知名专家教授等多方意见,并专门召开检委会进行讨论。

最终三分院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崔某依法提起公诉,但检方建议法院在量刑方面对崔某进行从轻发落,建议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判缓刑。

是否公诉的依据是什么?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我国《刑罚》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崔某的行为确属故意杀人无疑,因而据此规定,当对崔某提起公诉。”

然而,《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结合崔某杀夫情节,社会危害性较小,据此似乎可以做不起诉处理。”在情与法、诉与不诉之间,检察官陷入了两难。

司法解释的自由裁量,外加本案情况特殊,一度使得检察院内部出现了两种不同声音: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崔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并造成一人死亡结果的发生,鉴于其行为性质的严重性,故应对其提起公诉;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崔某的行为虽然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本案中的特殊情节,加之当女儿报警时,崔某并未反对或阻止,应当认定为自首,故可对其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公诉决定是如何做出的?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10月29日,市检三分院根据“命案不起诉实行公开审查”的要求,召开命案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阮齐林等3名专家学者,北京物资学院劳动学院院长尚珂等3名人民监督员,以及当事人近亲属、辩护人参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为本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1月2日,市检三分院召开检委会,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崔某依法提起公诉。

听证会上形成两种不同意见

◎应当公诉

第一,刑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人们对规范的尊重,本案是故意杀人案,必须采取最严厉的态度才能实现刑罚目的,培育国民对生命的尊重。第二,让崔某接受审判本身能够给她带来赎罪感,同时向社会公众传达一个信念:无论多么困难都不能放弃生命。第三,中国将逐步进入老龄社会,家庭照顾老弱的压力和责任越来越重,希望通过该案的审判可以唤起全社会、尤其是政府部门加快完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建设的步伐,尽量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不应公诉

本案被告人是出于对子女的关爱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其心情可以理解。如果作出不起诉处理,能够给其子女一个抚慰和继续孝养母亲的机会,以弥补内心的创伤。此外,本案可以说是由居家养老制度没有得到切实保障而引发的悲剧,通过做相对不起诉处理能够唤起全社会对于“居家养老”制度的关注,社会效果比较好。

邻里:周某瘫痪15年没长褥疮

11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崔某的居住地——怀柔区杨宋镇杨宋庄村。在一条安静的小胡同里,有一处不起眼的平房,灰色水泥墙的外表,蓝色大铁门紧闭。旁边的一户村民告诉记者,这里就是周某和崔某的家。

崔某的邻居告诉记者,崔某悉心照顾瘫痪丈夫15年的事在村里人尽皆知。

“我之前去他们家探望过,周某一尿床她就给换干净的褥子,崔某每隔三四十分钟就给丈夫翻一次身,还经常给他按摩,所以周某瘫痪十几年身上连一个褥疮都没长。”这名邻居说。

据村民介绍,崔某的女儿在怀柔当老师,儿子在市里工作,子女的收入都不高。由于周某患病多年,治病等各方面开销大,所以周家一直经济困难。

“崔某的儿子和女儿都已成家,他们都很孝顺,但由于工作原因,一般只能周末回来照顾父母。”一名邻居说。

对于如何看待崔某勒死丈夫的行为,受访的邻居、村民们表示,他们非常理解崔某。“十几年了,崔某那么多苦都吃了,都扛过来了,要不是自己生病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一名村民感慨道。

村委会:老两口均有参保新农合在杨宋庄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周某说,民政部门曾派人探望过周某,劝崔某将丈夫送养老院。“崔某说伺候丈夫的活太辛苦,不想麻烦别人,也担心养老院不如自己照顾的仔细,所以执意将丈夫留在家里亲自照顾。”周某说。

村委会副主任武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周某一家因经济困难曾拿过五六年低保,每个月大概有五六百元。“去年调查发现他们家人均收入已超过拿低保的条件,所以取消了低保。由于老两口都患病,子女收入不高,所以还是相当困难。”武某说。

武某说,崔某和丈夫周某都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几年前,崔某还经常带丈夫到医院看病,并通过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过一部分医药费。

“但去正规医院看病毕竟很贵,自己要掏一部分,还要排队,所以周某瘫痪并成植物人后,崔某就很少带他去正规医院了。她一般都是在附近的药店买些药给丈夫用,但很多药新农村合作医疗不能报销。”武某说,崔某自己患上脑梗塞、高血压等疾病后,为了省钱且要照顾丈夫,她几乎没有到正规医院接受过治疗,都是在小药店零散地买些药服用。http://news.ifeng.com/a/20141203/42625750_0.shtml
法律应该服从国家社会的需要而建立
支持安乐死。
看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这个老太太是个好妻子
真是好人啊
她的目的达到了,丈夫已死自己入狱,不拖累儿女。可悲可叹
还是入狱吧,有人照顾。
社会的悲哀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把她囚禁到养老院去吧,反正差不多……
寂寞拾秋客 发表于 2014-12-3 17:54
支持安乐死。
这种情况下,即使拿西方的安乐死制度来用,也不适合。其实老两口都想活着,就是没钱。

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有个哥们毕业论文写安乐死,答辩的时候导师问:你为什么写安乐死?他说:因为我爷爷死的很不安乐。
总有键盘法学家提到药家鑫就说:杀人偿命。这个案子里有点良知的人还会这么主张吗?
六旬?都这样1中国就木有养老金问题了
支持安乐死
好人一生平安,只能是但愿
中国好母亲,怎样能捐助她一点呢?
人间悲剧!
老太这样做是把儿女们置于不仁不孝之地,极其自私不可取。
T-54坦克 发表于 2014-12-3 19:25
还是入狱吧,有人照顾。

这种丧失劳动力的老人,不仅不能劳动创造利润,还要安排人照顾,看守所不收,监狱也不会要的。
支持入狱!
一出活的警察与赞美诗啊!
她这样的疾病如高血压之类,进了人民监狱反而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甚至治好啊!
看的好心塞
总有键盘法学家提到药家鑫就说:杀人偿命。这个案子里有点良知的人还会这么主张吗?
药家鑫没把人撞死下车给别人八刀,这样的人不判死刑社会公理荡然无存、人的良知不复存在。
自此花飞尽 发表于 2014-12-3 22:38
药家鑫没把人撞死下车给别人八刀,这样的人不判死刑社会公理荡然无存、人的良知不复存在。
别扯那些高大上的辞藻,挪威那哥们杀了好几十人呢,挪威没有社会公里了,挪威就没有人的良知了。
别扯那些高大上的辞藻,挪威那哥们杀了好几十人呢,挪威没有社会公里了,挪威就没有人的良知了。
你倒是移民去挪威啊!
中国土地上,罪大恶极的人该毙掉就毙掉。中国有中国的社会公理。外国人没有良知和道德这些东西,人家只认法律。
把她囚禁到养老院去吧,反正差不多……
监狱比养老院强多了,有吃有住,有人照顾,比任何一个机构负责人多了,医疗也免费,只是苦了监狱的民警…
这种丧失劳动力的老人,不仅不能劳动创造利润,还要安排人照顾,看守所不收,监狱也不会要的。
只要法院判决徒刑,看守所、监狱想不要也得要,看守所会以最快的速度吧老人送到监狱的。
phoonting 发表于 2014-12-4 00:20
只要法院判决徒刑,看守所、监狱想不要也得要,看守所会以最快的速度吧老人送到监狱的。
看看这个http://lt.cjdby.net/thread-1935306-1-1.html
给你减刑,不想减也要减。
总有键盘法学家提到药家鑫就说:杀人偿命。这个案子里有点良知的人还会这么主张吗?
要加薪杀人偿命,是因为情节恶劣完全符合依法从重量刑的条款,而本案也可以依照法律相关条款从轻判决。
phoonting 发表于 2014-12-4 00:17
监狱比养老院强多了,有吃有住,有人照顾,比任何一个机构负责人多了,医疗也免费,只是苦了监狱的民警…

怎么觉得和部队很像?发衣服,被褥,每天早上定点起床叠豆腐块儿,出操锻炼,干活,定点吃饭,晚上看新闻联播,出入排队,每年评功,期满走人?
这么困难为什么取消低保,相关机构都是吃大便的么
别扯那些高大上的辞藻,挪威那哥们杀了好几十人呢,挪威没有社会公里了,挪威就没有人的良知了。
在伪善和良知间挪威用最荒谬的方法选择了伪善,践踏了公正
这么困难为什么取消低保,相关机构都是吃大便的么
儿女的情况如何呢?
很多地方考虑了儿女的情况的。个人建议。
人间悲剧,欲哭无泪,还说什么中国梦。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12-3 20:12
总有键盘法学家提到药家鑫就说:杀人偿命。这个案子里有点良知的人还会这么主张吗?
杀人偿命是社会基本公义,用某些极特殊个例来推翻,就害死更多的人。
法律不是管一例,法律是管全部。这个案子里老太杀人偿命,也没错。


别想走了 中国的法律是走西方那套定了 死刑会越来越少的
  强奸 杀人 现在基本就是死缓。
其实我就不明白。尊重一个恶棍的生命权。哪个给杀的好人的生命权法律上怎么尊重的。

别想走了 中国的法律是走西方那套定了 死刑会越来越少的
  强奸 杀人 现在基本就是死缓。
其实我就不明白。尊重一个恶棍的生命权。哪个给杀的好人的生命权法律上怎么尊重的。
别扯那些高大上的辞藻,挪威那哥们杀了好几十人呢,挪威没有社会公里了,挪威就没有人的良知了。
欧美国家日常吃饭没人用筷子,要不中国干脆把筷子禁了?欧美国家亲朋好友间社交时还有贴面礼,亲吻礼,要不你也当着哥们的面和他媳妇亲个嘴试试?
悠悠刀 发表于 2014-12-4 00:29
看看这个http://lt.cjdby.net/thread-1935306-1-1.html
给你减刑,不想减也要减。
我说呢,自己不想减怎么可能得减,原来被代劳写了悔过书一类的,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
但今年国家对减、假、保严格了很多,一般减刑假释都会有法院到监狱开庭(不知道是不是全国都一样),只要当庭不认罪悔罪不愿意减刑那就减不了,法院才不管你监狱苦不苦。
悠悠刀 发表于 2014-12-4 00:34
怎么觉得和部队很像?发衣服,被褥,每天早上定点起床叠豆腐块儿,出操锻炼,干活,定点吃饭,晚上看新 ...
除了强制劳动和更加不自由,其他基本都是一样的。
一般老年犯和病残犯如果还有劳动能力,一般也会分配一些简单轻松的活干,就算不干也不会怎么样。
拿药家鑫类比这个案例,不知是哪根弦儿没绷对?
人间悲剧,欲哭无泪,还说什么中国梦。
这种极端例子怎么扯到中国梦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