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呼吁“一国两制”,与韩国建联邦国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2:24:30
2014-10-13 10:46:00 

就在外界关注朝鲜领导人金正恩的动向时,朝鲜政府10日发表备忘录,呼吁韩国响应朝鲜已故领导人金日成提出的“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方案。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这个国名是金日成在1980年提出的。10月10日是金日成提出朝鲜半岛统一方案34周年纪念日。按照朝鲜方面的统一方案,尽快实现统一的最好方法,是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和两个政府为基础建立联邦制国家。

  朝鲜的联邦制方案,有人也把它简单地理解成是一个“一国两制”的方案。朝鲜政府多次呼吁韩国对是否接受以联邦制方式实现统一做出表态。可以说,联邦制的设想是朝鲜有关统一方案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诉求。

  朴槿惠曾提出三大倡议

  同样渴望统一的韩国,在统一问题上是什么立场呢?与朝鲜主张建立一个较为松散的联邦制国家,让南北双方都享有独立管辖权不同,韩国主张建立紧密程度更高的联邦制国家。

  今年3月,韩国总统朴槿惠在德国东部城市德累斯顿发表演讲,就半岛统一向朝鲜提出三大倡议,即优先处理南北关系中的人道主义事务、为韩朝共同繁荣建设基础设施、恢复南北民众之间的认同感,以期作为朝韩构建互信的第一步,为统一奠定基础。

  按照韩国联合通讯社的说法,朴槿惠所提三大倡议为韩朝实现统一勾画出一幅路线图。对于韩朝共同繁荣建设基础设施,朴槿惠说,韩国可以在通信和交通基建等领域投资,向朝方提供金融、税收等经济领域的培训,朝鲜应向韩方开放地下资源开采权,以实现互惠互利。 (据京华时报(微博))

  新闻分析

  朝韩统一问题 根本矛盾是朝核问题

  从韩国的方案来看,韩方要在统一过程中施加自己的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除了方案不同外,朝韩在统一问题上还有一个根本性的矛盾无法化解,这个问题就是朝核问题。韩国坚持要求朝鲜以“弃核”为条件改善南北关系,从而解决朝鲜半岛和平统一问题。

http://news.163.com/14/1013/10/A8EAOFNP00014Q4P.html2014-10-13 10:46:00 

就在外界关注朝鲜领导人金正恩的动向时,朝鲜政府10日发表备忘录,呼吁韩国响应朝鲜已故领导人金日成提出的“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方案。

  “高丽民主联邦共和国”这个国名是金日成在1980年提出的。10月10日是金日成提出朝鲜半岛统一方案34周年纪念日。按照朝鲜方面的统一方案,尽快实现统一的最好方法,是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和两个政府为基础建立联邦制国家。

  朝鲜的联邦制方案,有人也把它简单地理解成是一个“一国两制”的方案。朝鲜政府多次呼吁韩国对是否接受以联邦制方式实现统一做出表态。可以说,联邦制的设想是朝鲜有关统一方案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诉求。

  朴槿惠曾提出三大倡议

  同样渴望统一的韩国,在统一问题上是什么立场呢?与朝鲜主张建立一个较为松散的联邦制国家,让南北双方都享有独立管辖权不同,韩国主张建立紧密程度更高的联邦制国家。

  今年3月,韩国总统朴槿惠在德国东部城市德累斯顿发表演讲,就半岛统一向朝鲜提出三大倡议,即优先处理南北关系中的人道主义事务、为韩朝共同繁荣建设基础设施、恢复南北民众之间的认同感,以期作为朝韩构建互信的第一步,为统一奠定基础。

  按照韩国联合通讯社的说法,朴槿惠所提三大倡议为韩朝实现统一勾画出一幅路线图。对于韩朝共同繁荣建设基础设施,朴槿惠说,韩国可以在通信和交通基建等领域投资,向朝方提供金融、税收等经济领域的培训,朝鲜应向韩方开放地下资源开采权,以实现互惠互利。 (据京华时报(微博))

  新闻分析

  朝韩统一问题 根本矛盾是朝核问题

  从韩国的方案来看,韩方要在统一过程中施加自己的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除了方案不同外,朝韩在统一问题上还有一个根本性的矛盾无法化解,这个问题就是朝核问题。韩国坚持要求朝鲜以“弃核”为条件改善南北关系,从而解决朝鲜半岛和平统一问题。

http://news.163.com/14/1013/10/A8EAOFNP00014Q4P.html
80年代初就这么提了. 高丽联邦.
谁来说说联邦和邦联的区别,还有统一之后,是南棒带着北棒发展还是北棒扯南棒的后腿?
联邦制和邦联制的比较 不同点 第一,二者的含义不同。联邦也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现在的美国、德国、印度等。 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欧盟、东盟等实际上就是邦联。 第二,两者的范围不同。联邦的范围小,邦联的范围大,邦联之中有联邦,但联邦之中无邦联。欧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联邦国家,如德国。 第三,两者的机构不同。联邦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邦联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 第四,两者的职权不同。联邦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地位高于组成单位,一切重大权力均属于联邦中央政府,联邦法律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联邦法院的判决,其效力适用于全国,各州政府、法院和公民均有遵守的义务;参加联邦的各州,可以根据联邦宪法制定本州宪法和法律,可以建立本州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并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行使权力,领导下属各级政府。 邦联的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但无法律效力,各成员国仍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各自拥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的权力。 第五、两者的国际交往不同。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不过有的联邦国家也允许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 邦联不是国际交往的主要主体,其成员国各自保持内政和外交上的独立,具有主权实体性质的仍是成员国。 共同点: 第一、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都属于复合制。 第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进一步集中和统一,曾属于邦联的美国、瑞士、德国先后改组为联邦,相反,属于联邦的原苏联于1991年年底成为独联体(实际上已成为松散的邦联)。 总之,邦联是“国家的联合”,而联邦则是“联合的国家”。
联邦制还是邦联制,这可不是一个小问题。
把国家分裂不能统一得责任推给对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