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和警务的朋友来帮解读下如何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5:11:43
最近几个QQ群都转发有一个似是而非的段子:

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最终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判刑十年。
盗窃犯后来请来一个学法律的好朋友,朋友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但强奸未遂。结果改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花10000元请了一个法学律师,律师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但最后被抓”。最后被认定强奸中止,因犯罪中止无损害被判拘役3个月。
再后来他又花20000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律师,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入室强暴他,结果女主人先回来了,于是逃跑结果被抓。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最后被无罪释放。
结果告诉我们,学习法律很有用;知识不仅是力量,也可以转换为金钱。
   
总觉得不对,不过本人对这方面知识不清楚。想问问大家这样的情况真的可能出现? 这样的歪曲会被怎么判罚?最近几个QQ群都转发有一个似是而非的段子:

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最终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判刑十年。
盗窃犯后来请来一个学法律的好朋友,朋友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但强奸未遂。结果改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花10000元请了一个法学律师,律师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但最后被抓”。最后被认定强奸中止,因犯罪中止无损害被判拘役3个月。
再后来他又花20000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律师,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入室强暴他,结果女主人先回来了,于是逃跑结果被抓。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最后被无罪释放。
结果告诉我们,学习法律很有用;知识不仅是力量,也可以转换为金钱。
   
总觉得不对,不过本人对这方面知识不清楚。想问问大家这样的情况真的可能出现? 这样的歪曲会被怎么判罚?
不可能…………之前星星举过这个例子了。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4-9-23 09:53
不可能…………之前星星举过这个例子了。
能帮做个传送门不?
你信就完了。前几天不是还有活生生的案例么,强奸过程中发现对方丑,停止了,那货不是照样悲剧了

wurenxihuan 发表于 2014-9-23 10:14
能帮做个传送门不?


强奸男主人那个,妥妥的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啊

而且,强奸是未遂还是中止也不是你嫌疑人口供就能认定的吧
wurenxihuan 发表于 2014-9-23 10:14
能帮做个传送门不?


强奸男主人那个,妥妥的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啊

而且,强奸是未遂还是中止也不是你嫌疑人口供就能认定的吧
非法入侵住宅”。。。这两种情况量刑应该差很多吧?
郁闷的雄猫 发表于 2014-9-23 10:22
你信就完了。前几天不是还有活生生的案例么,强奸过程中发现对方丑,停止了,那货不是照样悲剧了
我本来就不信,只是想弄清楚这种诡辩钻法律空子的情况会怎么处理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4-9-23 10:27
强奸男主人那个,妥妥的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啊

而且,强奸是未遂还是中止也不是你嫌疑人口供就能认定的 ...
避免非法侵宅,可以编个当时是紧急避险的情况, 比如有坏人追杀我, 我情急躲进来的
总之要根据当时的证据 和实际情况 和符合公众认知来编

wurenxihuan 发表于 2014-9-23 10:31
就是想弄清楚这种由一开始被定性为“入室抢劫”的有没可能会被诡辩成“非法入侵住宅”。。。这两种情况量 ...


首先他这种情况,如果他当时没抢 也没承认自己要抢劫,女方没受伤就不可能被认定为入室抢劫
wurenxihuan 发表于 2014-9-23 10:31
就是想弄清楚这种由一开始被定性为“入室抢劫”的有没可能会被诡辩成“非法入侵住宅”。。。这两种情况量 ...


首先他这种情况,如果他当时没抢 也没承认自己要抢劫,女方没受伤就不可能被认定为入室抢劫
除非小区监控没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这厮身上没赃物凶器之类,即便这样那入室情节也够喝一壶了,不管既遂未遂
暴力抗拒抓捕出逃,最终被抓”。。。一般按什么类型来判定?

wurenxihuan 发表于 2014-9-23 10:53
按这个段子里的情节“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 ...


要看他的目的,他见那女的时说了啥,那女的有无受伤
还得看他有无前科, 他如果以前就当过小偷 那他说啥也没人信

如果盗窃的目的赖不掉, 女主又受了伤,那就是入室转化型抢劫

另外这文章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找律师要趁早, 他这如果啥都认了,所有证据都固定了, 然后再找律师,再不停翻供,也没用,也是没人信的
wurenxihuan 发表于 2014-9-23 10:53
按这个段子里的情节“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 ...


要看他的目的,他见那女的时说了啥,那女的有无受伤
还得看他有无前科, 他如果以前就当过小偷 那他说啥也没人信

如果盗窃的目的赖不掉, 女主又受了伤,那就是入室转化型抢劫

另外这文章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找律师要趁早, 他这如果啥都认了,所有证据都固定了, 然后再找律师,再不停翻供,也没用,也是没人信的
过程中有使用器械殴打被害人的情况,暴力倾向较为严重,对被害人小尹身心伤害较大,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个因素感觉比较大啊。。。像段子中根本就是虚构出来想要强奸,但行动上根本没有的好像不能适用
itaskol 发表于 2014-9-23 11:03
要看他的目的,他见那女的时说了啥,那女的有无受伤
还得看他有无前科, 他如果以前就当过小偷 那他说 ...
明白了。。谢谢
这种诡辩现实不可能存在的…三次诡辩,三次完全不同内容。他说不出口的。人的心态没法做出来。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9-23 11:26
这种诡辩现实不可能存在的…三次诡辩,三次完全不同内容。他说不出口的。人的心态没法做出来。
就我所知此段子流传甚广。。。受港剧、美剧中各种神律师形象影响,真害怕有某些脑子有问题的真去模仿了
wurenxihuan 发表于 2014-9-23 11:33
就我所知此段子流传甚广。。。受港剧、美剧中各种神律师形象影响,真害怕有某些脑子有问题的真去模仿了
这段子不知道什么人写的
就比如第二段都已经将他称之为“ 盗窃犯 ”而不是嫌疑人.
就我所知此段子流传甚广。。。受港剧、美剧中各种神律师形象影响,真害怕有某些脑子有问题的真去模仿了
那叫活该。
真要这样辩两次我都笑了,还三次。
两次都不可能。为什么呢?为了脱罪,人可能诡辩一次,可侦方会抵着这个诡辩死缠烂打,为了圆一个谎要撒无数个谎,还得符合基本认知。接着,重新撒一次…人真的做不了。
itaskol 发表于 2014-9-23 11:49
这段子不知道什么人写的
就比如第二段都已经将他称之为“ 盗窃犯 ”而不是嫌疑人.
个人看法是一个是编的人也不懂法律程序,第二个是这样写更能突出所谓律师的作用,已定性的还能扭曲过来。对某些不懂法的人刺激作用还是不小的。
这个段子不可能存在的原因在于,它是照着罪去设计行为;可现实是照着行为去找罪。而且,只考虑了罪行构成的主观要件,偏面的。主观言辞自辩最简单,但可信度也最低。
关于主观目的。简单比较,一个贼,他承认偷东西,没赃物、查不到赃物去向,没法证明他非法占有过,盗窃就不成立。可实践也大量存在没赃物、没查清去向就判的,首先他承认,其次有其他证据让人相信这个盗窃行为确实存在-这个成立严格讲很勉强
就是想弄清楚这种由一开始被定性为“入室抢劫”的有没可能会被诡辩成“非法入侵住宅”。。。这两种情况量 ...
看情况啊。

主客观相统一

问星星,我这边露怯啊
避免非法侵宅,可以编个当时是紧急避险的情况, 比如有坏人追杀我, 我情急躲进来的
总之要根据当时的证 ...
主客观相统一……
看情况啊。

主客观相统一

现实哪儿那么麻烦?其他证据该收集的收集,反正没变。无非就是本人改口了。
只要问句为什么要改口,然后搬出同步录像证明之前盗窃犯意取得合法。
为什么要改囗-采信改口的最大理由,警察XXXX。第一,有录像;第二,逼你把强奸认盗窃,没疯吧?
一个有证据合逻辑;一个没证据反逻辑,采信哪个呢?


而且找律师
以前是 第一次讯问后
现在虽然去掉了后字, 但你想在讯问前找到律师 正常人是搞不定的
等律师来了, 你已经是被讯问过了, 再改口难了

我朝也没有律师来前保持沉默的权利, 我朝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有些办案人员也会让你在心里上放弃 律师的权利,比如: “你的案子判不了多久,没必要请律师”;你以为这是XX呢?这是XX,电影看多了吧?”;“先老实交代,等过些时候再请。”

而且找律师
以前是 第一次讯问后
现在虽然去掉了后字, 但你想在讯问前找到律师 正常人是搞不定的
等律师来了, 你已经是被讯问过了, 再改口难了

我朝也没有律师来前保持沉默的权利, 我朝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有些办案人员也会让你在心里上放弃 律师的权利,比如: “你的案子判不了多久,没必要请律师”;你以为这是XX呢?这是XX,电影看多了吧?”;“先老实交代,等过些时候再请。”
而且找律师
以前是 第一次讯问后
现在虽然去掉了后字, 但你想在讯问前找到律师 正常人是搞不定的

少说了句,请嘛,喊你家属给你请-除了未成年人、聋哑人,我们不管
这案子简单
除非你一开始就供说想强奸
否则反复改口供
法官可以直接说口供不采纳
谁让你变来变去的
发回去补充证据
然后就等着吐口供吧
扯淡
一帮文科生想当然的利用法律漏洞案例
我读书的时候也想过

找个好点的检察官
告诉女事主
口供里说
进门看见那货手里拿着你放在家里桌子上的钱或者东西
有暴力更好解决
暴力反抗的时候肯定有伤啊
口供里说那货暴力袭击的时候嘴里喊你再叫就打四你
一个入室被抓的嫌疑人想利用自己的口供玩法律漏洞?!
不说起诉课那关你过的过不了
刑事法庭上嫌疑人的口供基本就是个P
没确凿证据情况下
这么说是找死!
还找好律师
不怕下次你的案件被公检法各种玩你试试
要是真光凭嫌疑人、被告人说啥就定啥,那《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写那么大一堆干嘛。
2014-9-24 00:07 上传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4-9-24 00:08
这才是妥妥的  新技能  get ~~~~~
白猫的意思是。。。。叫鸡一定要掏钱??
白猫的意思是。。。。叫鸡一定要掏钱??
不掏钱,你不怕人家告你强奸??

失足妇女也是有尊严和人权的
白猫的意思是。。。。叫鸡一定要掏钱??
不付钱,你不怕人家告你强奸??

失足妇女也是有尊严和 人 身 权 利的
现实哪儿那么麻烦?其他证据该收集的收集,反正没变。无非就是本人改口了。
只要问句为什么要改口,然后 ...
我的意思是,如果一开始就不说是入室盗窃,或者强奸,直接就说……看上男主银了…………

不说翻供这茬,直接辩解,哪个罪名最轻??
这才是妥妥的  新技能  get ~~~~~
这个才是真坑了。完全反了。只要是多人,不管花没,都算聚众啊
在美英法系国家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能性为O
要说啥是啥的话怎么不说是在梦游
那个律师敢给出这种馊主义,给100万律师费也请不到。
这个才是真坑了。完全反了。只要是多人,不管花没,都算聚众啊
反正不是坑我~~因为我请不起足够聚众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