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史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36:35


重新整理并发布,方便查阅。用证据说话。
有人说太平军见人就杀,其实早已不值一驳。后又说与湘军和清军一样,好不到哪里去。这种没有根据的说法也是荒唐的。因为不同军队之间总有差别。差别是多大,用史料说话。这些史料都是作者亲眼所见,可信度当然比《历史是个什么玩意》要高。
读过历史的都知道,太平天国对寺庙,佛像这些东西是要摧毁的,走到哪里看到寺庙都要拆掉。但事实不会是这么极端。太平天国不但不杀害无辜的人,对老百姓的房子也是注意保护的。如果有座寺庙旁边有民房,就不会拆它,怕影响到民居。

《教匪来》
家家门贴题顺字,鸡豚鹅鸭争献迎。不淫杀,不剽劫,乡村进贡人迎接,报礼随物件,或给《三字经》,或给《太平诏》,或给《天条书》。乡民市卖来营门,取值则多去物少。若有神庙近民居,则止废像不焚庐。否则燎原无顾忌,顺情合理其庶乎。

清军和湘军是怎么做的呢?
江西:“伐树拆屋摧民墙,妇女逃窜毁容妆“,“见屋即烧,烧一屋则赏一次,无论是居民.是贼馆。”
安徽:(舒城)“得城之时,密派勇丁各持一炬,将城里大小房屋米粮付之一炬,片瓦不留“
曾国藩致李元度:“无惑于妄杀良民恐伤阴陟之说,斩刈草菅,使民之畏我远于畏贼。”

很多所谓太平军干的坏事,多是土匪和投降官军干的。
李圭《思痛记》:
杀戮之残,蹂躏之酷,无日无之.弱者存活,十之二三.行此事者,大抵湘,鄂,皖,赣等籍人,或流氓地痞,裹附于贼(指太平军),或战败降贼者.真正粤贼,则反觉慈祥恺悌,转不若是之残民也.贼亦令禁止骚扰百姓,顾贼众奉者少,而以清军之降者尤为残暴.(郭廷之<近代中国史纲>)

史料表明,真正广东广西的太平军是不会乱杀无辜的.那些流氓地痞打着太平军的旗号,还有投降太平天国的清军,才是杀戮老百姓的真正原凶.

重新整理并发布,方便查阅。用证据说话。
有人说太平军见人就杀,其实早已不值一驳。后又说与湘军和清军一样,好不到哪里去。这种没有根据的说法也是荒唐的。因为不同军队之间总有差别。差别是多大,用史料说话。这些史料都是作者亲眼所见,可信度当然比《历史是个什么玩意》要高。
读过历史的都知道,太平天国对寺庙,佛像这些东西是要摧毁的,走到哪里看到寺庙都要拆掉。但事实不会是这么极端。太平天国不但不杀害无辜的人,对老百姓的房子也是注意保护的。如果有座寺庙旁边有民房,就不会拆它,怕影响到民居。

《教匪来》
家家门贴题顺字,鸡豚鹅鸭争献迎。不淫杀,不剽劫,乡村进贡人迎接,报礼随物件,或给《三字经》,或给《太平诏》,或给《天条书》。乡民市卖来营门,取值则多去物少。若有神庙近民居,则止废像不焚庐。否则燎原无顾忌,顺情合理其庶乎。

清军和湘军是怎么做的呢?
江西:“伐树拆屋摧民墙,妇女逃窜毁容妆“,“见屋即烧,烧一屋则赏一次,无论是居民.是贼馆。”
安徽:(舒城)“得城之时,密派勇丁各持一炬,将城里大小房屋米粮付之一炬,片瓦不留“
曾国藩致李元度:“无惑于妄杀良民恐伤阴陟之说,斩刈草菅,使民之畏我远于畏贼。”

很多所谓太平军干的坏事,多是土匪和投降官军干的。
李圭《思痛记》:
杀戮之残,蹂躏之酷,无日无之.弱者存活,十之二三.行此事者,大抵湘,鄂,皖,赣等籍人,或流氓地痞,裹附于贼(指太平军),或战败降贼者.真正粤贼,则反觉慈祥恺悌,转不若是之残民也.贼亦令禁止骚扰百姓,顾贼众奉者少,而以清军之降者尤为残暴.(郭廷之<近代中国史纲>)

史料表明,真正广东广西的太平军是不会乱杀无辜的.那些流氓地痞打着太平军的旗号,还有投降太平天国的清军,才是杀戮老百姓的真正原凶.
叶蒸云《辛壬寇记》:“有取醋而不给钱者,店主诉之头目,立斩以殉。”
民国《镇海县志》:“有贼奸一妇,贼目枭其首以示众。”
沈梓《避寇日记》:镇守嘉兴廖发寿所部,军民往来如水之平。《兰溪县志》:民以粮慰劳贼,贼还之以衣物。
许瑶光《谈浙》:清提督张玉良驻兰溪时,与民闹矛盾,“遂下令肆杀,老弱妇女无一免得者,既杀其人,又纵火焚其屋,七十里灰烬。”这场屠杀,造成“漂尸如木被江而下,由童子滩入七里泷,出富春江至钱塘螺蛳埠,飘红惨碧。”“可谓惨矣!”这些杀戮只是九牛一毛。更多的请看:
《义乌兵事纪略》,《龙游县志》,《越州纪略》,《粤匪陷宁始末》,《殉烈记》,《杭城纪难诗》。
清朝统治阶级和其文人,仇视太平天国,污蔑太平军为“贼”,“逆”,“粤匪”。他们说太平军到处烧,杀,淫,掠,那么真实情况怎样?
太平军的军纪,比清军好得多。曾国蕃的《爱民歌》只不过是种口号,根本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太平军有严格的法令和纪律。一旦触犯会被严厉处置。
太平军《行营规定》:“令内外强健将兵不得乱拿外小”,外小就是老百姓。“不得掳掠财物”,“不得焚烧民房”。
太平军《行军总要 禁止号令》:“不得强奸民间妇女,一经拿获,斩首示众“。
杨秀清:”凡安民家,安民之地,何官何兵,无令敢入民房者斩不赦,左脚踏入民间门口,斩左脚,右脚踏入民家门口者,斩右脚。“法令十分严厉。
李世贤:”严禁滋扰,既未妄戮无辜,更不烧毁民屋。“
陈炳文:”现本爵率兵数万,兵士众多,恐下乡滋扰,业已严禁兵士不准下乡,倘有不遵,准尔子民捆送来辕,按法治罪。&quot;
法规是这样写的,实际情况怎样?
张德坚的《贼情汇纂》是奉曾国蕃之命,千方百计搜集太平天国情报而写的书。在这部书中说到“奸淫之禁,贼令甚严,谓之犯天条,和奸骈诛,强奸则杀行奸者。”太平军的死对头曾国藩也承认:太平军“禁止奸淫,听民耕种,民间耕获,与贼各分其半,傍江人民亦且安之若素。”
在浙江,封建文人编纂的地方志也透露出太平军纪律的情况。据记载,太平军进入象山后,“治军严整,不许一人出城”,太平军进入湖州,是“封刀进城”的。何松泉奉李世贤之命镇守黄岩,“禁其下无擅杀,无奸淫,如有所违,加以军法”。
《越缦堂日记补》作者李慈铭,在北京收到他弟弟自老家绍兴寄去的信,日记中写道“得九月初一日舍弟书,欣悉老母平安,阖家无恙,贼中尚不甚惊扰,节衣缩米,劬持饥寒,旅怀怔忡,阅此稍慰。”
李慈铭,绍兴人,清时著名文学家,对太平天国是仇视的,这些话能出自他口,从中可见一斑。他还写道:“贼凡数万人,有久踞宁绍意,禁杀戮,小民贸易往来如常。”
太平军攻克杭州,沈梓《避寇日记》记载:将军自刎,满营官兵自焚而死,其余官员自刎者不少,唯城中百姓不甚伤。“”因忠王有令不许伤百姓一人,故百姓并不加兵。“张鼎元《前故居行》中说:”贼众狂奔入我屋,不加搜刮不杀戮。“许奉恩在《转徙余生记》中说:”见贼纷纷挨户搜妖,搜过者,予以号牌,黏于门外。越日,四贼至施家,遍搜各屋,至寝室,闻一贼问施曰:‘楼上有妖否?’,施笑曰:‘此乃卧室,楼上匿人,岂不为人所鄙。如不信,请登楼觇之’。一贼诃曰: ‘既已安民,焉得阑入姐妹卧室’。贼遂去。“一听是姐妹卧室,就不进去,这是太平军纪行严明的结果。有的难耐色心的太平军士兵慑于严厉的军法,只能去寺庙找尼姑。 因为法令中规定“禁奸民间妇女”,没有尼姑不算。这些钻法律空子,同时也说明太平军军令甚严。
这里是记载杭州被太平军攻破时的情形。有人说李秀成屠杭州,屠杀了14万人,完全是无中生有,或栽脏陷害。

海宁冯氏的《花溪日记》记载:
我村皆惶恐废寝。噫!盖众日则官兵,夜则流劫,实更甚于贼匪。贼来掳掠,必先知而逃,盗来夜劫,仓猝难避,民乃遭弥年荒乱,已室如悬磬,再加此匪扰害,真人不聊生,悠悠苍生,不知何时有恤荒弥盗之人耶?(第716页)这里的“贼”,指太平军。在他笔下,官军、土匪比太平军还要可怕。
三月初三日闻得发匪尽退,城中胆大好事之人见富家屋内无人,即随手牵羊取物。旗营中知之,尽出所有之兵掠取民间,不分大小店铺、贫富居民之家,无物不要,口称非吾等打败发匪,尔等身家性命安得存全?如是者兵民抢夺约有十日。

看得懂没?太平军占据杭州数日,连抢劫都没有,太平军素来攻城之前提前通知老百姓不要出门,老百姓害怕跑了,太平军也不拿老百姓的东西。
太平军一走,当地的土匪就进屋拿东西,满族官兵知道后,全部出动来抢劫,无论贫富,还说是他们打败太平军,应该他们来抢劫老百姓。

知道官兵抢了几天吗?10天。官兵抢劫老百姓10天啊。

太平军对杭州城内的老百姓根本没有屠杀。
"发匪入城,果不开刀,随带薄粥盐菜,沿途施舍。城外大庙,亦设粥厂。破城三日后,城中所有老弱男女,驱之城外粥厂。"
"发匪进城时,予遂被掳。至鼓楼湾帽铺内,有发匪云:快饮薄粥。"


满清朝廷的苛捐杂税:佃农的收入的70%要交给地主,20%要交给朝廷,余下的10%才是自己的.
太平天国统治下的农民,只需交50%.这是曾国潘自己向朝廷报告中说的,欺骗皇帝是要负责任的.
就是这个50%,也是被夸大的.实际上农民的负担还要轻得多,为清朝的数分之一.

满清朝廷的苛捐杂税:佃农的收入的70%要交给地主,20%要交给朝廷,余下的10%才是自己的.
太平天国统治下的农民,只需交50%.这是曾国潘自己向朝廷报告中说的,欺骗皇帝是要负责任的.
就是这个50%,也是被夸大的.实际上农民的负担还要轻得多,为清朝的数分之一.
谭嗣同在天京陷落30年后到南京走访后的记载:
  顷来金陵,见满地荒寒现象。本地人言:‘发匪(指太平军,按清方称谓)据城时,并未焚杀,百姓安堵如故。终以为彼叛匪也,故日盼官军之至,不料官军一破城,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悉入于湘军,而金陵永穷矣。’至今父老言之,犹深愤恨。”
有人拿鲁迅的作品来印证长毛是如何如何坏,这恰恰证明了有些人看不懂文章,看不懂鲁迅的观点。  
鲁迅的思维是清醒的,他可没说阿长(鲁迅的保姆)是何年何月生的,他可没说阿长有亲身经历过太平天国运动,阿长只不过也是听传说而已,鲁迅同志的文章,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阿长的迷信,同时也说明了长毛故事的荒唐,正常的人都不会相信的,可有的人就是看不懂,闹笑话,还说从鲁迅的文章当中可以看出老百姓对太平军没好感,真是可笑。你们看得懂反话没?一个连反话都看不懂的人,智商是不是有问题?只有“阿长”这样的头脑简单,没读过书的人才会被洗脑,你是不是和那个“阿长”一样头脑简单呢?


说一套做一套的是曾国潘,曾国蕃的《爱民歌》,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即来源于此。但曾国潘的士兵的所作所为,并没有按照《爱民歌》说的那样去做,而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三军个个仔细听,行军先要爱百姓。贼匪害了百姓们,全靠官兵来救人。

     百姓被贼吃了苦,全靠官兵来作主。第一扎营不要懒,莫走人家取门板。

     莫拆民房搬砖石,莫踹禾苗坏田产。莫打民间鸭和鸡,莫借民间锅和碗。

     莫派民夫来挖壕,莫到民间去打馆。筑墙莫拦街前路,砍柴莫砍坟上树。

     挑水莫挑有鱼塘,凡事都要让一步。第二行路要端详,夜夜总要支帐房。

     莫进城市占店铺,莫向乡间借村庄。人有小事莫喧哗,人不躲路莫挤他。

     无钱莫扯道边菜,无钱莫吃便宜茶。更有一句紧要书,切莫掳人当长夫。

     一人被掳挑担去,一家号哭不安居。娘哭子来眼也肿,妻哭夫来泪也枯。

     从中地保又讹钱,分派各团并各都。有夫派夫无派钱,牵了骡马又牵猪。

     鸡飞狗走都吓倒,塘里吓死几条鱼。第三号令要严明,兵勇不许乱出营。

     走出营来就学坏,总是百姓来受害。或走大家讹钱文,或走小家调妇人。

     邀些地痞做伙计,买些烧酒同喝醉。逢着百姓就要打,遇着店家就发气。

     可怜百姓打出血,吃了大亏不敢说。生怕老将不自在,还要出钱去赔罪。

     要得百姓稍安静,先要兵勇听号令。陆军不许乱出营,水军不许岸上行。

     在家皆是做良民,出来当兵也是人。官兵贼匪本不同,官兵是人贼是禽。

     官兵不抢贼匪抢,官兵不淫贼匪淫。若是官兵也淫抢,便同贼匪一条心。

     官兵与贼不分明,到处传出丑声名。百姓听得就心酸,上司听得皱眉尖。

     上司不肯发粮饷,百姓不肯卖米盐。爱民之军处处喜,扰民之军处处嫌。

     我的军士跟我早,多年在外名声好。如今百姓更穷困,愿我军士听教训。

     军士与民如一家,千记不可欺负他。日日熟唱爱民歌,天和地和人又和。

     《爱民歌》而外,曾国藩还撰有此类歌谣多种,多是用以训育乡勇的,范围十分广泛。如《保平安歌》、《水师得胜歌》、《陆军得胜歌》、《解散歌》,等等。其时参军农民多不识字,以这种歌谣形式传授军规与作战要领,便于他们记诵、遵守。他制定的营规,除约束乡勇,防止扰民之外,还有一层爱护陶铸的含意:“吾辈待兵勇如父兄带子弟一般。无银钱无保举尚是小事,切不可使他因扰民而坏品行,因嫖赌洋烟而坏身体。个个学好人成材,则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妻子亦感恩矣。”
      曾国蕃是个表里不一的家伙,连咸丰皇帝都说他“勤王不足,卫道有余”。曾国蕃满口仁义道德,实则杀人如麻。
石达开攻破江西吉安城时,除歼灭抵抗的敌军外,“不戮一人,有掳民间一草一木者,立斩以徇。” 对此邹树荣写有纪事诗,中称“传闻贼首称翼王,仁慈义勇头发长,所到之处迎壶浆,耕市不惊民如常。”对比之下,他还写有《纪平江勇事》诗,记述湘军在南昌近郊扎营情况:“伐树拆屋摧民墙,妇女逃窜毁容妆,……相近数里各村庄,用器食物皆夺攘,关门闭户天昏黄,或有畸寒小地方,深夜公然上妇床。”移营梧桐岗后,更是“抢夺民财持刀枪,秆堆竹木皆精光。车牵锄耙亦丧亡,或作爨村炊黄梁,或索赎值充私赃”。“茶酒肉饭任取尝,不敢索值采箧囊。” 这就是湘军平日驻兵的形象,对照曾氏写的《爱民歌》,不会使人失笑吗?

说一套做一套的是曾国潘,曾国蕃的《爱民歌》,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即来源于此。但曾国潘的士兵的所作所为,并没有按照《爱民歌》说的那样去做,而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三军个个仔细听,行军先要爱百姓。贼匪害了百姓们,全靠官兵来救人。

     百姓被贼吃了苦,全靠官兵来作主。第一扎营不要懒,莫走人家取门板。

     莫拆民房搬砖石,莫踹禾苗坏田产。莫打民间鸭和鸡,莫借民间锅和碗。

     莫派民夫来挖壕,莫到民间去打馆。筑墙莫拦街前路,砍柴莫砍坟上树。

     挑水莫挑有鱼塘,凡事都要让一步。第二行路要端详,夜夜总要支帐房。

     莫进城市占店铺,莫向乡间借村庄。人有小事莫喧哗,人不躲路莫挤他。

     无钱莫扯道边菜,无钱莫吃便宜茶。更有一句紧要书,切莫掳人当长夫。

     一人被掳挑担去,一家号哭不安居。娘哭子来眼也肿,妻哭夫来泪也枯。

     从中地保又讹钱,分派各团并各都。有夫派夫无派钱,牵了骡马又牵猪。

     鸡飞狗走都吓倒,塘里吓死几条鱼。第三号令要严明,兵勇不许乱出营。

     走出营来就学坏,总是百姓来受害。或走大家讹钱文,或走小家调妇人。

     邀些地痞做伙计,买些烧酒同喝醉。逢着百姓就要打,遇着店家就发气。

     可怜百姓打出血,吃了大亏不敢说。生怕老将不自在,还要出钱去赔罪。

     要得百姓稍安静,先要兵勇听号令。陆军不许乱出营,水军不许岸上行。

     在家皆是做良民,出来当兵也是人。官兵贼匪本不同,官兵是人贼是禽。

     官兵不抢贼匪抢,官兵不淫贼匪淫。若是官兵也淫抢,便同贼匪一条心。

     官兵与贼不分明,到处传出丑声名。百姓听得就心酸,上司听得皱眉尖。

     上司不肯发粮饷,百姓不肯卖米盐。爱民之军处处喜,扰民之军处处嫌。

     我的军士跟我早,多年在外名声好。如今百姓更穷困,愿我军士听教训。

     军士与民如一家,千记不可欺负他。日日熟唱爱民歌,天和地和人又和。

     《爱民歌》而外,曾国藩还撰有此类歌谣多种,多是用以训育乡勇的,范围十分广泛。如《保平安歌》、《水师得胜歌》、《陆军得胜歌》、《解散歌》,等等。其时参军农民多不识字,以这种歌谣形式传授军规与作战要领,便于他们记诵、遵守。他制定的营规,除约束乡勇,防止扰民之外,还有一层爱护陶铸的含意:“吾辈待兵勇如父兄带子弟一般。无银钱无保举尚是小事,切不可使他因扰民而坏品行,因嫖赌洋烟而坏身体。个个学好人成材,则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妻子亦感恩矣。”
      曾国蕃是个表里不一的家伙,连咸丰皇帝都说他“勤王不足,卫道有余”。曾国蕃满口仁义道德,实则杀人如麻。
石达开攻破江西吉安城时,除歼灭抵抗的敌军外,“不戮一人,有掳民间一草一木者,立斩以徇。” 对此邹树荣写有纪事诗,中称“传闻贼首称翼王,仁慈义勇头发长,所到之处迎壶浆,耕市不惊民如常。”对比之下,他还写有《纪平江勇事》诗,记述湘军在南昌近郊扎营情况:“伐树拆屋摧民墙,妇女逃窜毁容妆,……相近数里各村庄,用器食物皆夺攘,关门闭户天昏黄,或有畸寒小地方,深夜公然上妇床。”移营梧桐岗后,更是“抢夺民财持刀枪,秆堆竹木皆精光。车牵锄耙亦丧亡,或作爨村炊黄梁,或索赎值充私赃”。“茶酒肉饭任取尝,不敢索值采箧囊。” 这就是湘军平日驻兵的形象,对照曾氏写的《爱民歌》,不会使人失笑吗?


       “以理学治军”是湘军区别于同时代其他军队的显著特点。从咸丰三年建军起,一方面,曾国藩任用罗泽南、李续宾、李续宜、刘蓉等一大批儒生担任各级将领;另一方面。曾国藩非常注重对普通士兵的意识形态教化,咸丰八年,曾国藩创作集中体现“仁”这一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爱民歌”,要求士兵背诵传唱,做到“军士与民如一家,千记不可欺负他”。  
  
  然而,正是这支标榜仁义道德的军队,却一手制造了太平天国战争期间仅有的三次屠城暴行。  
  
  第一次屠城:咸丰八年(1858年)四月,湘军李续宾部攻破九江,将城中近二万军民全部屠杀,李续宾的上司湖广总督官文在给咸丰帝的奏折中描述“城外勇冲杀而入,该逆(城内军民)无路可奔,号叫之声惨不可闻,自卯至午,歼除净尽……尸骸堆积,流水腥红”。对于湘军屠杀平民,官文这样解释:“奴才(官文自称)等查九江贼窟已阅六年,万余之贼顽梗负固,其中决无善类,设有胁从之民,必早投诚,设计逸出”(《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二十册)。  
  
  第二次屠城:咸丰十一年(1861年)八月,湘军曾国荃部攻破安庆,数万安庆军民被屠杀。曾国藩的幕僚赵烈文目睹了这次惨祸:“杀贼凡一万余人,男子髻龀以上皆死,……妇女万余俱为掠出”,“军兴以来,荡涤未有如此之酷者矣”(赵烈文:《 能静 居士日记》)。曾国藩的亲信李榕也称:“通计前后杀毙援贼、城外垒贼、降贼及城中之贼实有四万余人,军兴以来,杀劫此为最重”(李榕:《十三峰书屋全集》)。  
  
  第三次屠城:同治三年(1864年)五月,曾国荃部攻陷天京,湘军又一次大开杀戒,“沿街死尸十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戮以为戏”(赵烈文:《 能静 居士日记》)。三十二年后,谭嗣同去南京仍听当地人说“(湘军)一破城,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入于湘军,而金陵遂永穷矣。至今,父老言之,犹深愤恨”。(谭嗣同:《谭嗣同全集》)经过这一番杀 戮,南京变成了一座空城。 


        凭心而论,曾国蕃也不是诚心让湘军的纪律如此败坏下去,他的本意也是希望湘军能打仗。但湘军与别的军队不同,湘军的工资是很高的,一旦发不了军饷,就闹哗变,就要回家。所以抢劫的事干多了,就任其自然了。

对比一下湘军与绿营的工资,湘军每个士兵六两银子,是绿营的三倍,八旗比绿营好不到哪里去,八旗的生活比绿营还要苦,因为八旗不会做生意,只能拿死工资,所以清朝灭亡后很多旗人生活很苦,种田不会,做生意不会,只会做一些苦力。而湘军的军官的工资更高,每月达二百两,相当丰厚。
湘军的军饷来源主要有两种:捐纳和厘金。可是这两项远远不够,发不了军饷,只能任由士兵去抢。
捐纳就是卖官,厘金就是收过路钱。

清政府是不会给钱给湘军的。湘军是民团,清政府还始终防着它。
湘军打胜仗了,清政府就给军官升官,钱一分都没有(当时清朝也确实没多少钱,八旗和绿营要钱,外国人要钱,平定其它地方的造反要钱)。江忠源就是一个例子,打胜仗了,江忠源升官了,士兵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就跑了。江忠源也因此丢了性命。
你知道江忠源是谁么?江忠源是湘军的祖师爷。 

       “以理学治军”是湘军区别于同时代其他军队的显著特点。从咸丰三年建军起,一方面,曾国藩任用罗泽南、李续宾、李续宜、刘蓉等一大批儒生担任各级将领;另一方面。曾国藩非常注重对普通士兵的意识形态教化,咸丰八年,曾国藩创作集中体现“仁”这一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爱民歌”,要求士兵背诵传唱,做到“军士与民如一家,千记不可欺负他”。  
  
  然而,正是这支标榜仁义道德的军队,却一手制造了太平天国战争期间仅有的三次屠城暴行。  
  
  第一次屠城:咸丰八年(1858年)四月,湘军李续宾部攻破九江,将城中近二万军民全部屠杀,李续宾的上司湖广总督官文在给咸丰帝的奏折中描述“城外勇冲杀而入,该逆(城内军民)无路可奔,号叫之声惨不可闻,自卯至午,歼除净尽……尸骸堆积,流水腥红”。对于湘军屠杀平民,官文这样解释:“奴才(官文自称)等查九江贼窟已阅六年,万余之贼顽梗负固,其中决无善类,设有胁从之民,必早投诚,设计逸出”(《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二十册)。  
  
  第二次屠城:咸丰十一年(1861年)八月,湘军曾国荃部攻破安庆,数万安庆军民被屠杀。曾国藩的幕僚赵烈文目睹了这次惨祸:“杀贼凡一万余人,男子髻龀以上皆死,……妇女万余俱为掠出”,“军兴以来,荡涤未有如此之酷者矣”(赵烈文:《 能静 居士日记》)。曾国藩的亲信李榕也称:“通计前后杀毙援贼、城外垒贼、降贼及城中之贼实有四万余人,军兴以来,杀劫此为最重”(李榕:《十三峰书屋全集》)。  
  
  第三次屠城:同治三年(1864年)五月,曾国荃部攻陷天京,湘军又一次大开杀戒,“沿街死尸十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戮以为戏”(赵烈文:《 能静 居士日记》)。三十二年后,谭嗣同去南京仍听当地人说“(湘军)一破城,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入于湘军,而金陵遂永穷矣。至今,父老言之,犹深愤恨”。(谭嗣同:《谭嗣同全集》)经过这一番杀 戮,南京变成了一座空城。 


        凭心而论,曾国蕃也不是诚心让湘军的纪律如此败坏下去,他的本意也是希望湘军能打仗。但湘军与别的军队不同,湘军的工资是很高的,一旦发不了军饷,就闹哗变,就要回家。所以抢劫的事干多了,就任其自然了。

对比一下湘军与绿营的工资,湘军每个士兵六两银子,是绿营的三倍,八旗比绿营好不到哪里去,八旗的生活比绿营还要苦,因为八旗不会做生意,只能拿死工资,所以清朝灭亡后很多旗人生活很苦,种田不会,做生意不会,只会做一些苦力。而湘军的军官的工资更高,每月达二百两,相当丰厚。
湘军的军饷来源主要有两种:捐纳和厘金。可是这两项远远不够,发不了军饷,只能任由士兵去抢。
捐纳就是卖官,厘金就是收过路钱。

清政府是不会给钱给湘军的。湘军是民团,清政府还始终防着它。
湘军打胜仗了,清政府就给军官升官,钱一分都没有(当时清朝也确实没多少钱,八旗和绿营要钱,外国人要钱,平定其它地方的造反要钱)。江忠源就是一个例子,打胜仗了,江忠源升官了,士兵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就跑了。江忠源也因此丢了性命。
你知道江忠源是谁么?江忠源是湘军的祖师爷。

《金陵省难纪略》中记载,“贼既入城,大
呼‘百姓皆闭门,敢出者杀!’谁人又传‘门上须帖顺字,厅事须设几,置
茶三盏,男子须脱去领帽。’于是居民惧战栗遵行.闭户不敢喘息。顷之,
诸贼齐会满城,枪炮之声与兵贼喊杀之声,震彻数里。满城为故明内城,颇
高固,满洲妇女亦拥枪箭,俱登城佐守。贼悉众攻薄,死者无数,城下尸积
渐高,贼四面借尸而上,城破,将军都统及固山章京俱战死,满兵能杀贼抉
重围而出者仅四百余人。妇孺人人战贼,杀贼甚众,死者亦多,后余满妇数
干人,贼驱出朝阳门外,围而烧杀之。是日自辰至午,日色惨淡,杀气弥天
。”

这上面说得很清楚了,所谓太平天国杀妇孺是因为满州“妇孺人人战贼,杀贼甚众”。 而且太平军作战中还一边高呼“百姓皆闭门”,这说明太平军尽量在避免百姓伤亡。

在 《金陵省难纪略》《金陵癸甲纪略》《向荣奏稿》《张继庚遗稿》都说了一个事实,在3月18日,南京城内盛传太平军将于明日破城,令百姓勿出的传言,而且出 现了很多太平军张贴的奇怪字画。以及“百姓不要出门”“在门上贴顺字”等要求,这说明太平军在战争之前就做了大量宣传,以尽量避免无辜百姓的伤亡。

真正屠南京的是后来的湘军,"沿街死尸十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戮以为戏"(赵烈文:《 能静 居士日记》)
1 最有价值的参考史料:《湘军志》---- 一部湘军自己人编写的“湘军史”,记载了大量湘军烧杀掳掠的行为。
  
  2 综述:同为湖南人的谭嗣同根据耳濡(口碑)目染(湘军所过之地的状况)所做记载
  
  “洪、杨之徒,见若干君官,铤而走险,其情良足悯焉……奈何湘军乃戮民为义耶?”
  
  “中国之兵,固不足以御外侮,而自屠割其民则有余。自屠割其民,而受大爵,膺大赏,享大名, 瞷然骄居,自以为大功者,此吾所以至耻恶湘军不须臾忘也”。
  
  “一经湘军之所谓克复,借搜缉捕盗为名,无良莠皆膏之于锋刃,乘势淫虏焚掠,无所不止,卷东南数省之精髓,悉数入于湘军,或至逾三四十年,无能恢复其元气,如金陵其尤凋惨者也。”
  
  “兵勇拆毁房屋,一作柴薪;捉去归民,为伊搬运;所有店铺,被兵勇辈占据买卖;更有夫役人等,借名砍伐竹木,而实攫取室中器物;城乡内外,房屋完全者十无一二;如此横行,以致归民有官兵不如长毛之叹。”
  
  3 三个典例
  
  (1) 江西
  
  1855-1856年,曾国藩率湘军入赣,驻节南昌,地主出身的文人邹树荣作《纪平江勇事》记录湘军的作为:“伐树拆屋摧民墙,妇女逃窜毁容妆,。。。相近数里各村庄,用器食物皆夺攘,关门闭户天昏黄,或有畸寒小地方,深夜公然上妇床。。。抢夺民财持刀枪,秆堆竹木皆精光。车牵锄耙亦丧亡,或作爨村炊黄梁,或索赎值充私赃。。。茶酒肉饭任取尝,不敢索值采箧囊。” (而同一时期,他写横扫江西8府50县的太平军的时却说:““所到之处迎壶浆,耕市不惊民如常。”)
  
  (2)皖北
  
  a 焦土政策
  
  “见屋即烧,烧一屋则赏一次,无论是居民.是贼馆。能募团局散人入,专管烧屋,则不过三五日,贼无驻足之地。费银数千,我亦不惜。夜间派团丁专以火烧屋,扰贼夜不能安,即日不能战。官军打仗之队亦可派人先焚贼居。成大事,在救大局,莫姑息以养奸。”““民居贼馆,排队逐层焚烧,逐次烧入,不过三四日可以一空。”
  
  实例:(舒城)“得城之时,密派勇丁各持一炬,将城里大小房屋米粮付之一炬,片瓦不留,则异日必无贼可守矣。”
  
  (以上出自《胡林翼书牍》)
  
  备注:湘军另一位统帅曾国藩对此策略一向极表赞同,认为这样方可使太平军“行无民之境,犹鱼游无水之池。居不耕之乡,犹鸟居无木之山。”(曾国藩奏章),并指示部下放胆诛杀,:“无惑于妄杀良民恐伤阴陟之说,斩刈草菅,使民之畏我远于畏贼。” (曾国藩致李元度)
  
  
  b 湘军攻陷安庆后的行为
  
  “湘军曾国荃、杨载福等收复安庆省城时已空无敌军矣。湘军入城,开始屠杀,全城人民,不分男女老幼,死者万余人,尸骸尽弃长江中,乱挤成团。时有英舰两艘泊限于江心,为围绕的尸体障碍行动。”
  
  备注:实际被杀人数:“杀毙溺毙之贼,实数一万六千有余。”(曾国藩奏折)
  
  
  (3)天京
  
  天京失守后,湘军““分段搜杀,三日之间,毙贼共十余万余人,秦淮河尸首如麻”,“三日夜火光不息。”“其老弱本地人民,不能挑担,又无窑可控者,尽遭杀死”“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杀以为戏,匍匐道上”“四十岁以下者一人俱无,老者无不负伤,或十余刀,数十刀,哀号之声达于四远”“破城之日,全军掠夺” (以上记载出自曾国藩奏折和曾国藩幕僚赵烈文之《能静居十日记》)
  
  备注:天京城破时城内的太平军总共只有万余人,有战斗力者最多三四千人。
  
   谭嗣同在天京陷落30年后到南京走访后的记载:
  
  顷来金陵,见满地荒寒现象。本地人言:‘发匪(指太平军,按清方称谓)据城时,并未焚杀,百姓安堵如故。终以为彼叛匪也,故日盼官军之至,不料官军一破城,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悉入于湘军,而金陵永穷矣。’至今父老言之,犹深愤恨。”


      湖南人自己写的书《湘军》,对咸丰皇帝一口一个“文宗”,对湘军和曾国蕃等人有好感是自然的。但却是这样一本书,没有一处写太平军的滥杀行为。在写到湘军攻克安庆时:“城内已空无敌军,湘军入城,开始屠杀,全城人民,不分男女老幼,一概杀死,尸骸尽弃长江中,乱挤成团。两艘英舰,无法开航。"


老百姓形容洋枪队:“最恨洋枪花绿队,沿途淫掠法难容。”
新上任的杭州知府薛时雨在《入杭城》纪事诗中说:“更有奏凯军,振振服戎服,功成势益赫,比户事征逐,虐民视若仇,藐官故相触。“
老百姓心中自有口碑,老百姓最恨的不是”长毛“。
老百姓最恨谁?
首先,老百姓最恨”花绿头“。
其次,老百姓恨”短毛“。

比”长毛“更坏,更招老百姓恨的是”花绿头“和”短毛“。被洗脑者知道”花绿头“和”短毛“是什么东西么?


老百姓形容洋枪队:“最恨洋枪花绿队,沿途淫掠法难容。”
新上任的杭州知府薛时雨在《入杭城》纪事诗中说:“更有奏凯军,振振服戎服,功成势益赫,比户事征逐,虐民视若仇,藐官故相触。“
老百姓心中自有口碑,老百姓最恨的不是”长毛“。
老百姓最恨谁?
首先,老百姓最恨”花绿头“。
其次,老百姓恨”短毛“。

比”长毛“更坏,更招老百姓恨的是”花绿头“和”短毛“。被洗脑者知道”花绿头“和”短毛“是什么东西么?

林大椿《垂涕集》,同治十三年菜香室木刻本,温州图书馆藏。
作者用诗歌形式,记录亲闻,亲见太平军在家乡的情况。虽然诗集中对太平军一口一个‘贼’,但还是反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如“人心瓦解官孤立,剩有荒城待贼来。”“富人畏贼潜山谷,贫民幸乱喜可知。”说明了广大老百姓的态度,反映了当时老百姓受到的压迫,不然老百姓怎么会喜欢战争?
“地符庄帐付焚如,官牒私笺总扫除。”说明太平军曾经发动穷苦人民烧掉田契粮册,帮助农民解除受到的地主压迫。但是太平天国失败以后,逃亡的地主又回来了,通过各种方式从农民手中把土地夺回去,许多自耕农又沦落为佃农。“冤抑毁家”,土地又开始集中到极少数大地主手中。有的地主占有土地4000余亩,租额倍增,佃农“以七分完租,三分自食”,这种压迫是非常沉重的。”三分自食“里面还要拿出一部分交给朝廷,佃农自己剩下的就没多少了。

本帖最后由 ljie20010 于 2014-9-20 06:15 编辑


《泾县文史资料 第三辑》,《太平军在泾遗闻》一文中作者写道:
   
    公元1856年一1862年,太平军与清军转战泾县,长达六、七年之久。过去在老人中流传了不少这方面的掌故。
   
    记得我在孩提时期,成年人经常以“长毛来了”这句话来吓唬我们这些孩子,因此影响最深。我七岁那年(民国九年),一位本族八十多岁的孤寡老妪,人喊美奶奶,经常来到我家就餐。有一次傍晚月下,父母命我送她回家。路上我有意无意的问美奶奶说: “长毛来了,你们怕不怕?”
   
    老人慢条斯理的答道: “长毛初来,好得很,在簧门坦上(现在人委门前)上操,我们上街打豆腐,走来走去,他们望都不望,一点也不怕。”从老人口碑中,说明太平军到泾县,军队是纪律严明的,得到群众的好感。
   
       作者沈席珍,其先人沈姓多人曾参与在泾县督办团练,对抗太平军,族人间有对太平军不利之传言不足为奇。文中提到的美奶奶在民国九年时八十余岁,推算在太平天国时期正值二十岁上下的青年,当是亲历者。


别的地方不说,就上海,浙江地区洋人能与清朝一起镇压太平军,已经说明洋人体会到太平军不会象清朝那样满足他们的利益,太平天国外交有不妥的地方,但至少没有清朝那样卖国,始终没有以卖国为条件乞求洋人的帮助。无论有什么困难都要禁止鸦片贸易。
洪秀全:”与洋人勾结,恐天下失笑“。
慈禧:”宁予友邦,不予家奴”。



《溧阳县续志》:“凡官宦之家,呼为妖头,杀之必尽”
地主文人汪士铎在《乙丙日记》中也记载了南京附近地主阶级遭到太平军打击,自缢、投井、服毒而死或逃亡的甚多。因此,地主阶级无不咒骂太平军是“发匪”、“发逆”。与上相反的,大量史料却表明,太平军是十分体护人民群众的。李秀成说太平军进入南京后,“军令严整,赏罚分明”,“民心佩服”。太平天国建都南京以后,杨秀清发布了一个《诰谕南京人民》,他说:“本军师号令森严,约束兵士,准诛戮妖魔之兵,不妄杀良民一人。”又说“从不屠戮无辜。”(《杨秀清诰南京人民论》。)史书还记载:太平军“不但不虏乡民”,而且“以攫得衣物散给贫者”,“乡民德之。”(《贼情汇纂》卷十。)
《拌湖文集》:农民都说“皆谓害不及我,而甚有利。”
汪士铎《乙丙日记》:“吾交长毛钱粮不复交田主粮矣!”。



别的地方不说,就上海,浙江地区洋人能与清朝一起镇压太平军,已经说明洋人体会到太平军不会象清朝那样满足他们的利益,太平天国外交有不妥的地方,但至少没有清朝那样卖国,始终没有以卖国为条件乞求洋人的帮助。无论有什么困难都要禁止鸦片贸易。
洪秀全:”与洋人勾结,恐天下失笑“。
慈禧:”宁予友邦,不予家奴”。



《溧阳县续志》:“凡官宦之家,呼为妖头,杀之必尽”
地主文人汪士铎在《乙丙日记》中也记载了南京附近地主阶级遭到太平军打击,自缢、投井、服毒而死或逃亡的甚多。因此,地主阶级无不咒骂太平军是“发匪”、“发逆”。与上相反的,大量史料却表明,太平军是十分体护人民群众的。李秀成说太平军进入南京后,“军令严整,赏罚分明”,“民心佩服”。太平天国建都南京以后,杨秀清发布了一个《诰谕南京人民》,他说:“本军师号令森严,约束兵士,准诛戮妖魔之兵,不妄杀良民一人。”又说“从不屠戮无辜。”(《杨秀清诰南京人民论》。)史书还记载:太平军“不但不虏乡民”,而且“以攫得衣物散给贫者”,“乡民德之。”(《贼情汇纂》卷十。)
《拌湖文集》:农民都说“皆谓害不及我,而甚有利。”
汪士铎《乙丙日记》:“吾交长毛钱粮不复交田主粮矣!”。


本帖最后由 ljie20010 于 2014-9-20 07:39 编辑


“其所以恶之恨之者,大多是因为先世身罹兵役之灾,饱受此役之害,每有产业尽毁,家室流离,甚至无辜惨死者。是以故事代代相传,谈虎色变。无论所遭之劫是直接由于太平军,抑由清军兵勇,或由各处土匪,一是皆推原于太平天国之起事,致受牵累。加以历年深中了得胜的清军清吏事后掩饰罪恶或宣传谬说的毒素,于当时战事真相不明,是非莫辨,由是而万恶皆归,视同匪寇,目为叛逆焉。"
《转徙馀生记》,据该书写到,破城后有一群头戴红巾的人四处搜掳财宝,没有财宝就杀人,而且奸淫妇女。开始以为是太平军,后来见到几个邻人,其中有人说起城破前就见这伙人到家里强掳布帛,只不过现在换了一头红巾而已,这才知道原来这群人其实是“复胜勇”,也就是本应负责保卫杭州的团勇。后来正牌太平军了,却是来发安民门牌的,登记户口的。不久,有几个太平军士兵到家里来搜查有没有藏着“清妖”余党,搜过楼下后,问主人楼上(女眷住处)有没有妖人,主人笑着说楼上藏人没有,如果不信可以去检查,其中一名太平军于是回答,“既已经安民,焉得擅入姊妹卧室?”说完四个人就都离开了。《前故居行》记载太平军入城后的情形时也说: “贼众狂奔入我屋,不加搜刮不杀戮”。

见人即杀的太平军在福建的所作所为:《寇汀纪略》记录太平军进入福建的时候,“入市食物,必倍价酬之”。


湘军屠杀九江----
彭玉磷《克复九江屠城》:“直教戮灭无遗种,尸涌长江水不流”。
太平军严厉禁止贩卖鸦片,对其他正当工商业实施保护和鼓励的扶植政策。

忠王李秀成属下一部将,在杭州一带张贴告示,要求“工商者复其工商,各安其旧,无忘故业”。郎天安陈炳文在嘉兴发布告谕:“各安恒业,诚心向化,并贸易者前来买卖生理。”“凡无力开店,店许发本,永不取民间分毫”。大力支持工商业。《避寇日记》记载:“嘉兴塘汇,南堰等处百姓开店,与长毛交易,店户颇多,贸易兴盛”。当时的《上海新报》记载说:“杭州城外,百姓生业,大为热闹”。

太平天国在浙江的治安。
为了巩固政权,太平军除了进行军事斗争外,还在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太平军每到一地,首先做的是安民工作。太平军攻克富阳,就“出示安民”;太平军打下仙居,要大家“各守旧业,无别生事”。安民后,发给“小旗一方,书‘太平天国安民乡’字样”。“乡人尚说安民好”,这些安民措施得到人民的拥护。

太平天国在浙江的司法。
沈梓在《避寇日记》中说,驻嘉兴濮院镇的太平军将领顶天豫张镇邦,“善识民情,市井中有以小事入告者,随即坐堂听审,颇明允,不索讼费,以故日问公事,观者盈庭“,公开审理,允许旁听,不收诉讼费,与清朝官员有理无钱莫进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避寇日记》还具体记叙了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在开庭审理中,原告,被告都到场,允许双方申辩,并询问证人,调查清楚后才进行判决。判决后,张镇邦还向旁听者征求意见:”我张长毛听讼公乎?不公乎?“对张镇邦这样审理案件,”镇人闻而快之“。

《避寇日记》:”凡民间有冤抑不伸者,于三,八日期至辕门击鼓,审断曲直,平反冤狱。“关于登闻鼓,呤唎在《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也有记载。太平天国沿用传统的登闻鼓制度来管理诉讼。罗尔纲先生对此有所论述:”太平天国的登闻鼓制度,与历代封建王朝有着本质的不同,可以说这是一种具有朴素民主性质的制度。“由于有一定的司法程序,就减少了冤案的发生。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也不得不承认,在双休,因犯案被杀的,”两年所杀可百人,皆凶恶之著名者,颇不冤滥。“
宁波是太平天国占领的唯一通商口岸,对外贸易相对其他占领区多的多,太平军在宁波、镇海一带与“妥为通商”,(《太平天国文书汇编》)为了开展正常的对外贸易,太平军在宁波整顿海关,称“天宁关”,派衡天安潘起亮负责管理。太平军保护合法的进出口贸易,外国商人在宁波可以购买到他们所需要的丝、茶等商品,当然太平天国对贩卖鸦片等不正当贸易是严格禁止的。太平天国对海关管理十分严格,如潘起亮发给船商李三贤的宁波天宁关执照一纸,除货名、数目外还写着:“李三贤呈报后开货物查验相符,……给发执照,……以便通行贸易”(天朝九门御林勋臣衡天安潘发给李三贤的天宁关执照)字样的印戳,同时,外国商船进出太平天国境内的关卡,也必须遵照太平天国的规定交纳税银,否则不准入关。显然,海关和关税完全由太平天国自主,不允许外国资本主义在太平天国辖区享有什么特权,这同清政府出卖海关、庇护外国侵略者的可耻行经截然不同。由于对外贸易的增加,当时“自江、浙以达上海,帆樯林立,来去自如”, [15]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论贼势》
贼不杀人,尽人而用之,人不知畏贼。村野之民,盛称贼之义气,遂以为德。

太平军在湖北:
贼禁止奸淫妇女,强逼者斩,各街俱有伪官巡查,如有犯者,听妇女喊禀,即时枭首示众。贼据省城,将及一月,而妇女尚能保全,因有此暴中之一仁也。

烧杀奸淫不是太平军:
初三日潮勇进城,大肆掳掠,民间灰烬之余,尽被抢劫,其奸淫凶暴,甚于贼人。城陷时,徐制军由湖南带重兵,驻扎岳州不进。潮勇系徐制军所带,肆行无忌矣。

太平军在江西:
犹欣佳贼不惊民,贡来土物称兄弟。最是官烧城外屋,怜他真作乱离人。
太平军在绍兴:
设施粥局,留养难民,每口给票,朝幕发粥四碗。又有逃难过往之人,给路凭资遗别处。
太平军在苏州:
提各乡卒长给田凭,每亩钱三百六十。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农民窃喜,陆续完纳。
太平军在无锡:
金陵败兵逃下,掳掠财物,无所不为,乡间土匪又四出抢劫,居民之载辎重,遁者无一幸免,惟致乡民进退维谷,而城内贼酋伪忠王李秀成出示安民,反而严禁长发肆扰,杀土匪数人,悬首城门,居民逃出者皆欲 回家,而四乡皆为进贡之说。
史料帝!      
史料总是能够打无知者的脸。
太平天国还是有进步的一面。可惜内部出问题,自己把自己搞死了。

史料值得一看,难得有心列举!
谢谢楼主好文,拨云见日
“乡民德之”。现在的那些邪教分子是代表不了老百姓的。他们只会被洗脑。邪教分子的奶奶没见过太平军,奶奶的奶奶都不可能见过太平军,无知者一点常识都没有,简单算术加法不会算么?
现在的“邪教分子”,就算你40岁,你奶奶90岁,你奶奶的奶奶140岁,她见过太平军?杜撰都没有头脑,漏洞百出。
鲁迅先生的话比现在的“邪教分子”的造谣好上百倍。
就是最后撤退到梅州的太平军残部,还是有良好纪律的。既不滥杀,也不抢劫。而且开仓赈济饥民。在梅州搞大洗劫的是知州汪政。


太平军撤退到福建漳州,这时环境已经非常艰苦,在这样的条件下,太平军同样不滥杀不抢劫。史料记载李世贤和汪海洋的军队:入市食物,必倍价酬之。市儿贪其饵,飨以酒肉。

太平军撤退到福建漳州,这时环境已经非常艰苦,在这样的条件下,太平军同样不滥杀不抢劫。史料记载李世贤和汪海洋的军队:入市食物,必倍价酬之。市儿贪其饵,飨以酒肉。

ljie20010 发表于 2014-9-21 02:37
满清朝廷的苛捐杂税:佃农的收入的70%要交给地主,20%要交给朝廷,余下的10%才是自己的.
太平天国统治下的农 ...


这种事你也信?只有10%是自己的,怎么可能?

如果10%可以养活一个人,那么一个劳力可以养活10个人。

如果10%可以养活一家人,那么一个劳力可以养活10家人。

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农业社会,可能吗?
ljie20010 发表于 2014-9-21 02:37
满清朝廷的苛捐杂税:佃农的收入的70%要交给地主,20%要交给朝廷,余下的10%才是自己的.
太平天国统治下的农 ...


这种事你也信?只有10%是自己的,怎么可能?

如果10%可以养活一个人,那么一个劳力可以养活10个人。

如果10%可以养活一家人,那么一个劳力可以养活10家人。

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农业社会,可能吗?
这种事你也信?只有10%是自己的,怎么可能?

如果10%可以养活一个人,那么一个劳力可以养活10个人。


靠嘴硬?请拿证据。你们除了歪歪还会什么?
靠嘴硬?请拿证据。你们除了歪歪还会什么?
在这里靠的是推理,结果是不可能。

在农业社会,一亩地打500斤谷,10%就是50斤,佃农要养活自己就得种10亩水田,要养活一家人就得一个人耕种20亩以上水田。

旧社会,一个人耕种20亩水田,并且达到500斤亩产,不可能。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4-9-21 11:03
在这里靠的是推理,结果是不可能。

在农业社会,一亩地打500斤谷,10%就是50斤,佃农要养活自己就得种 ...


在东北,一个人种几十亩地很正常。在新疆也有。机械化种地,能种几百几千亩。城里人,叫他种一分地都不行,穷苦农民,种很多地没压力。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4-9-21 11:03
在这里靠的是推理,结果是不可能。

在农业社会,一亩地打500斤谷,10%就是50斤,佃农要养活自己就得种 ...


在东北,一个人种几十亩地很正常。在新疆也有。机械化种地,能种几百几千亩。城里人,叫他种一分地都不行,穷苦农民,种很多地没压力。
在东北,一个人种几十亩地很正常。在新疆也有。城里人,叫他种一分地都会累死,穷苦农民,种很多地没压 ...
我已经说是水田了,你故意搞混,有意思吗?

要说东北,换算成旱地亩产,同样不可能 。
在东北,一个人种几十亩地很正常。在新疆也有。城里人,叫他种一分地都会累死,穷苦农民,种很多地没压 ...
一个人种几十亩地的……人形机器啊!
我已经说是水田了,你故意搞混,有意思吗?

要说东北,换算成旱地亩产,同样不可能 。
古代人都吃米饭么?

xpaladinz 发表于 2014-9-21 11:21
一个人种几十亩地的……人形机器啊!


自己不懂,靠一张嘴为满清张目,想象古人都是你一样的人么?
xpaladinz 发表于 2014-9-21 11:21
一个人种几十亩地的……人形机器啊!


自己不懂,靠一张嘴为满清张目,想象古人都是你一样的人么?
一个人种几十亩地的……人形机器啊!
你们这些人有一个证据么?从6月到现在,有一个史料么?全是嘴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