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发现:教育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关于印发《学生军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17:06


第六章 奖励和惩处

第四十三条 对在学生军事训练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和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以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一) 随意取消和压缩学生军事训练时间的;
(二) 未按《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定完成军事技能训练科目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内容的;
(三) 在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考试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四) 挤占、挪用和不按财务规定使用学生军事训练经费的;
(五) 违反规定向学校收取承训费或者向学生收取军事训练费用的;
(六) 发生枪支丢失、人身伤害或者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七) 打骂或者体罚学生的。
有第(六)、(七)项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军事训练的学生,按国家发布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侵占、破坏学校军事训练场所、设施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法赔偿损失。
-------------------------------------------------------------------------------------------------------------

既然国防部和总参谋部也对此发表看法了,现在强烈要求将这起导致40多人受伤住院的事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过不知道该移交那个司法机关,是地方还是军事法庭???


原来不是没法可依,而是有法可依啊   

整天争吵什么呢     多学学法律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  

大家猜想一下,这个干涉军训,鼓动学生攻击军训教官的所谓班主任该定什么罪???

这些军训学员攻击军训教官该怎么处理???

军训教官在喝酒后继续参与对学员的训练,人武部的领导该承担什么责任???

军训教官在班主任干涉军训后,殴打班主任是什么罪行???



欢迎大家讨论,畅所欲言·····









第六章 奖励和惩处

第四十三条 对在学生军事训练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和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以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一) 随意取消和压缩学生军事训练时间的;
(二) 未按《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规定完成军事技能训练科目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内容的;
(三) 在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考试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四) 挤占、挪用和不按财务规定使用学生军事训练经费的;
(五) 违反规定向学校收取承训费或者向学生收取军事训练费用的;
(六) 发生枪支丢失、人身伤害或者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七) 打骂或者体罚学生的。
有第(六)、(七)项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军事训练的学生,按国家发布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侵占、破坏学校军事训练场所、设施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军事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法赔偿损失。
-------------------------------------------------------------------------------------------------------------

既然国防部和总参谋部也对此发表看法了,现在强烈要求将这起导致40多人受伤住院的事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过不知道该移交那个司法机关,是地方还是军事法庭???


原来不是没法可依,而是有法可依啊   

整天争吵什么呢     多学学法律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  

大家猜想一下,这个干涉军训,鼓动学生攻击军训教官的所谓班主任该定什么罪???

这些军训学员攻击军训教官该怎么处理???

军训教官在喝酒后继续参与对学员的训练,人武部的领导该承担什么责任???

军训教官在班主任干涉军训后,殴打班主任是什么罪行???



欢迎大家讨论,畅所欲言·····







我选择相信党
勇敢的米哈伊 发表于 2014-8-30 18:16
我选择相信党

估计很快就会有人来喷你    党的走GOU     你这话说的真让人为你捏把汗········

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18:20
估计很快就会有人来喷你    党的走GOU     你这话说的真让人为你捏把汗········
随便他们的拉
随便他们的拉
我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喷你。
hyj808 发表于 2014-8-30 18:24
我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喷你。
因为他们认为我是五毛,还是自干的
俺管不了那么多,谁想打俺的油,俺就得抽他。
俺还以为有新的规定出来呢,还想“这也太仓促了点儿”。原来是以前的
光看楼主发的这一部分(不光按红字部分)这事儿按条撸一遍,估计能撸出一串儿来呢
期待进一步的规定,比如规范训练内容,教官资质,相应考核标准什么的
又在这里曲解法规了,理解能力堪忧。真追究起来,所谓教官死的得更惨。

十五字 发表于 2014-8-30 18:42
俺还以为有新的规定出来呢,还想“这也太仓促了点儿”。原来是以前的
光看楼主发的这一部分(不光 ...


看来这问题永远得科普啊     

对于你的资质和考核标准疑问     建议去查看军训大纲和国防教育法去
十五字 发表于 2014-8-30 18:42
俺还以为有新的规定出来呢,还想“这也太仓促了点儿”。原来是以前的
光看楼主发的这一部分(不光 ...


看来这问题永远得科普啊     

对于你的资质和考核标准疑问     建议去查看军训大纲和国防教育法去

gersen 发表于 2014-8-30 18:48
又在这里曲解法规了,理解能力堪忧。真追究起来,所谓教官死的得更惨。


真心实意期待依法治国   依法治军


您理解能力前无古人   后无来者     绝顶睿智     您给大伙科普一下????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能力或者你就一喷子······



gersen 发表于 2014-8-30 18:48
又在这里曲解法规了,理解能力堪忧。真追究起来,所谓教官死的得更惨。


真心实意期待依法治国   依法治军


您理解能力前无古人   后无来者     绝顶睿智     您给大伙科普一下????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能力或者你就一喷子······


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18:54
看来这问题永远得科普啊     

对于你的资质和考核标准疑问     建议去查看军训大纲和国防教育法去
哦,有空儿看看,反正俺们当时的军训教官是部队里的班长或副班长。但军训结束是没考核的,军事理论课开卷考了一下
班主任鼓动哗变?果然是政治挂帅,先扣帽子定性。
班主任难道当天大喊一声:“同学们上啊,把那些丘八干趴下?”

biller 发表于 2014-8-30 19:10
班主任鼓动哗变?果然是政治挂帅,先扣帽子定性。
班主任难道当天大喊一声:“同学们上啊,把那些丘八干趴 ...


这个帖子里那里有“哗变”二字???


或者说你就一不看帖子的喷子?????







biller 发表于 2014-8-30 19:10
班主任鼓动哗变?果然是政治挂帅,先扣帽子定性。
班主任难道当天大喊一声:“同学们上啊,把那些丘八干趴 ...


这个帖子里那里有“哗变”二字???


或者说你就一不看帖子的喷子?????










不在一个帖子里就不算自抽?
这个帖子里那里有“哗变”二字?
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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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30 19:23 上传



不在一个帖子里就不算自抽?
随便他们的拉
我也相信党。

biller 发表于 2014-8-30 19:18
[quote]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19:12
这个帖子里那里有“哗变”二


请回答本贴子的问题   ······

你说的那个帖子    部分网友认为军训是依照兵役法实妥的    是否军训学员身份是军人    这个由于兵役法没有说明    需要司法解释     这哥问题现在不讨论     现在讨论的是:

     按照《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    第43条规定      对这起导致40多人受伤    发生军训学员和军事教官严重冲突事件的法律如何处理

所以希望你就事论事    别扯一些没有定论  需要司法解释的话题     因为大伙在这里争论这个没有结果   结果需要司法解释·····你能否理解、?????


biller 发表于 2014-8-30 19:18
[quote]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19:12
这个帖子里那里有“哗变”二


请回答本贴子的问题   ······

你说的那个帖子    部分网友认为军训是依照兵役法实妥的    是否军训学员身份是军人    这个由于兵役法没有说明    需要司法解释     这哥问题现在不讨论     现在讨论的是:

     按照《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    第43条规定      对这起导致40多人受伤    发生军训学员和军事教官严重冲突事件的法律如何处理

所以希望你就事论事    别扯一些没有定论  需要司法解释的话题     因为大伙在这里争论这个没有结果   结果需要司法解释·····你能否理解、?????


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19:23
请回答本贴子的问题   ······

你说的那个帖子    认为军训是依照兵役法实妥的    是否军训学院 ...


需要没有遭到舆论导向压力的司法部门处理

而不是让某些人乘机盖犯罪嫌疑的帽子。
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19:23
请回答本贴子的问题   ······

你说的那个帖子    认为军训是依照兵役法实妥的    是否军训学院 ...


需要没有遭到舆论导向压力的司法部门处理

而不是让某些人乘机盖犯罪嫌疑的帽子。

biller 发表于 2014-8-30 19:24
需要没有遭到舆论导向压力的司法部门处理

而不是让某些人乘机盖犯罪嫌疑的帽子。


这个问题不再本帖讨论范围   

还有什么要叫舆论压力     在上网讨论叫舆论压力    那你的舆论算不算给司法的压力???

      
biller 发表于 2014-8-30 19:24
需要没有遭到舆论导向压力的司法部门处理

而不是让某些人乘机盖犯罪嫌疑的帽子。


这个问题不再本帖讨论范围   

还有什么要叫舆论压力     在上网讨论叫舆论压力    那你的舆论算不算给司法的压力???

      
我相信党。
楼主很活跃!
奇怪,来洗地的人不多嘛。
不在一个帖子里就不算自抽?
这脸打的。。。。。。

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19:27
这个问题不再本帖讨论范围




你觉得本帖没有进行舆论干涉司法的向导?

你觉得调查还没完就定性有罪嫌疑不是扰乱视听?

班主任犯什么罪?
1.犯罪的客体是什么?
请你解释班主任侵犯了何种权利
2.犯罪的客观方面又是什么?
请你解释班主任报警被打晕具有何种社会危害性
3.犯罪的主观方面又是什么?
请你解释班主任报警时是否认识到报警具有社会危害性?
班主任是希望产生流血冲突,还是放任产生流血冲突,还是疏忽产生流血冲突,还是轻信产生流血冲突?
如果这四个意志因素都没体现出来,请问班主任的犯罪主观方面又在哪里?

我国刑法要求,任何犯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有着具体内容的意识因素与这四种意志形式之一结合组成的,缺乏意识因素和缺乏意志因素,罪过是不能成立。
而罪过不能成立,则犯罪也不能成立

如果你解释不出,那我只能认为班主任无罪,而你是扰乱视听,搞冤假错案
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19:27
这个问题不再本帖讨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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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本帖没有进行舆论干涉司法的向导?

你觉得调查还没完就定性有罪嫌疑不是扰乱视听?

班主任犯什么罪?
1.犯罪的客体是什么?
请你解释班主任侵犯了何种权利
2.犯罪的客观方面又是什么?
请你解释班主任报警被打晕具有何种社会危害性
3.犯罪的主观方面又是什么?
请你解释班主任报警时是否认识到报警具有社会危害性?
班主任是希望产生流血冲突,还是放任产生流血冲突,还是疏忽产生流血冲突,还是轻信产生流血冲突?
如果这四个意志因素都没体现出来,请问班主任的犯罪主观方面又在哪里?

我国刑法要求,任何犯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有着具体内容的意识因素与这四种意志形式之一结合组成的,缺乏意识因素和缺乏意志因素,罪过是不能成立。
而罪过不能成立,则犯罪也不能成立

如果你解释不出,那我只能认为班主任无罪,而你是扰乱视听,搞冤假错案
楼主你自己终结了此帖
喷子被拍得不敢冒泡了
又在这里曲解法规了,理解能力堪忧。真追究起来,所谓教官死的得更惨。
  不会的,到时候搞个万人签名求情啥的分分秒秒的事。

biller 发表于 2014-8-30 19:36
你觉得本帖没有进行舆论干涉司法的向导?

你觉得调查还没完就定性有罪嫌疑不是扰乱视听?


我只说一点,按兵役法组织的军训属不属于军事训练???军事训练中出问题由谁来解决???110是什么???110什么时候有权来管关军事训练了???

班主任在正常军训期间,对军训有异议,那条法律规定他有权要求110和120来干扰军训了???

你要认为军训学生不是军人是学生,而军事教官是人武部派出的军人,按照2013年,中央军委修订的  人民解放军警备条例   发生军地矛盾后,地方军分区应该第一时间平息事件   而不是它这个老师要求的110有权处理此事,所以这个老师的处理没一项合法。。。

建议你多学学法律条文。。。按你的观点,你应该去看看解放军警备条例  如何规定处怎么理此事的
biller 发表于 2014-8-30 19:36
你觉得本帖没有进行舆论干涉司法的向导?

你觉得调查还没完就定性有罪嫌疑不是扰乱视听?


我只说一点,按兵役法组织的军训属不属于军事训练???军事训练中出问题由谁来解决???110是什么???110什么时候有权来管关军事训练了???

班主任在正常军训期间,对军训有异议,那条法律规定他有权要求110和120来干扰军训了???

你要认为军训学生不是军人是学生,而军事教官是人武部派出的军人,按照2013年,中央军委修订的  人民解放军警备条例   发生军地矛盾后,地方军分区应该第一时间平息事件   而不是它这个老师要求的110有权处理此事,所以这个老师的处理没一项合法。。。

建议你多学学法律条文。。。按你的观点,你应该去看看解放军警备条例  如何规定处怎么理此事的

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19:43
我只说一点,按兵役法组织的军训属不属于军事训练???军事训练中出问题由谁来解决???110是什么? ...




您老继续自抽。
中国司法机关到底是法还是检法还是公检法本来就没有定论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193425.html

就算司法机关仅仅指法院,你移交司法机关从哪里移交过去?还不是从公安机关移交过去?找你那么说,110有什么权利管,难道是法院直接派法警去执行逮捕?

你少来到处转进,从兵役法转进到《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从《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转进到《警备条令》

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19:43
我只说一点,按兵役法组织的军训属不属于军事训练???军事训练中出问题由谁来解决???110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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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30 19:51 上传



您老继续自抽。
中国司法机关到底是法还是检法还是公检法本来就没有定论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193425.html

就算司法机关仅仅指法院,你移交司法机关从哪里移交过去?还不是从公安机关移交过去?找你那么说,110有什么权利管,难道是法院直接派法警去执行逮捕?

你少来到处转进,从兵役法转进到《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从《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转进到《警备条令》
您老继续自抽。
中国司法机关到底是法还是检法还是公检法本来就没有定论
http://www.lawtime.cn/as ...

军人犯法由公安移交???你说的是美国法律吧???
军人犯法由公安移交???你说的是美国法律吧???
我这是告诉你  军训中的问题,和军地矛盾是有法可依的。

现在应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此事。。。

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19:55
军人犯法由公安移交???你说的是美国法律吧???


劝你还是自己不要是法盲还让别人去学法,同时停止自抽

“班主任110管不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原则
第五条

发生在营区外的案件,由地方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
关、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110管不了?哪个位面?




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19:55
军人犯法由公安移交???你说的是美国法律吧???


劝你还是自己不要是法盲还让别人去学法,同时停止自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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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30 20:07 上传


“班主任110管不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原则
第五条

发生在营区外的案件,由地方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
关、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110管不了?哪个位面?



您老继续自抽。
中国司法机关到底是法还是检法还是公检法本来就没有定论
http://www.lawtime.cn/ ...

我这是告诉你  军训中的问题,和军地矛盾是有法可依的。

现在应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此事。。。
劝你还是自己不要是法盲还让别人去学法,同时停止自抽

“班主任110管不了”?


军训教官严格训练学员在你和班主任眼里是刑事案件???

好了,你我对问题的解析分析能力相差太大,讨论到此结束。。。
2014-8-30 20:16 上传




最先扯到刑事案件的是你
[ 本帖最后由 临风168 于 2014-8-30 20:29 编辑 ]\n\n[quote][color=#999999]biller 发表于 2014-8-30 20:16[/color]
[color=#999999]最先扯到刑事案件的是你[/color][/quote]
麻烦你思路清晰些    发生班主任和军训教官   军训学员和军训教官冲突后,属于严重事件   这时需要按照我说的两个法来处理,同时还需要司法解释军训学员身份。
而在班主任和军训教官冲突前,只有严格得军训,没有刑事犯罪,这时班主任请求110干预军训违法。。。
同时军训场地在军训期间属部属于军管地,也需要介定,不是你降当时军事训练场地不在军营,不规军方官。。。
又在这里曲解法规了,理解能力堪忧。真追究起来,所谓教官死的得更惨。
楼主意思好像和你一致。
青锋AA 发表于 2014-8-30 19:31
奇怪,来洗地的人不多嘛。
这个副本已经刷这么多天了,洗地的也该审美疲劳了,我捞分的都疲惫了
biller 发表于 2014-8-30 20:09
劝你还是自己不要是法盲还让别人去学法,同时停止自抽

“班主任110管不了”?
军事训练时期的驻地认可为营区,110还真管不了,这个营区不一定就是固定不动的区域
别吵吵了,国防部总参都表过态了。
依法处理,某些人会得到应得的处罚的。
临风168 发表于 2014-8-30 20:25
[ 本帖最后由 临风168 于 2014-8-30 20:29 编辑 ]\n\n
麻烦你思路清晰些    发生班主任和军训教官   军训 ...

《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

第五条
发生在营区的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或者军事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犯罪嫌疑人不明确且侵害非军事利益的,由军队保卫部门或者军事检察院与地方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按照管辖分工共同组织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属于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管辖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


躲在营区的帽子下110管不了



军训场地是军管地?哪条法律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