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关于农村的集体土地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38:27


农村土地的流转,我有一些疑问想请教一下超大的专家。

农村土地按法律规定是集体所有制的。有些地方的农村,象华西村,村集体已经股份化了,那么集体土地是不是也就归股份公司了?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不是就变成股份公司的私有产权了?股份公司可不可以流转或出售这些土地呢?买到这些土地的人是不是就相当于拥有土地的私有产权了?

另外,农民把自己承包30年或50年的耕地流转给别人,那么30年或50年之后呢?这些地归谁呢?

哪位给说说。。


农村土地的流转,我有一些疑问想请教一下超大的专家。

农村土地按法律规定是集体所有制的。有些地方的农村,象华西村,村集体已经股份化了,那么集体土地是不是也就归股份公司了?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不是就变成股份公司的私有产权了?股份公司可不可以流转或出售这些土地呢?买到这些土地的人是不是就相当于拥有土地的私有产权了?

另外,农民把自己承包30年或50年的耕地流转给别人,那么30年或50年之后呢?这些地归谁呢?

哪位给说说。。
另外,村集体变成股份公司的话,如果私人收购了这个股份公司,那么村集体的地是不是也永远归私人了?

谁懂得现行法律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另外,村集体变成股份公司的话,如果私人收购了这个股份公司,那么村集体的地是不是也永远归私人了?

谁 ...
就现行法律而言,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所有权不存在什么资产的股份制形式。
这还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问题。集体用地始终是“集体”拥有所有权,当然如果被征用了就成了国有土地;进入股份公司的仅仅是集体用地使用权,就像进入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样。土地私人所有,兔子还不肯的
mmmmmmm 发表于 2014-8-28 11:50
就现行法律而言,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所有权不存在什么资产的股份制形式。
这个农村集体土地,将来事实上就是农村户口世代继承的私有土地?

将来国家统一城乡居民社保,这样的话,对那些进城失地农民和城市平民是不是太不公平了?为什么农村户口的变成了地主,城市户口的成了无地无靠?

而且,这也与城镇化的趋势方向相反啊,会造成人户分离更加严重,农民户口根本不想转为城市户口,因为人家享有和城市一样的福利,外加拥有土地!

另外,很多集体名存实亡了,很多农村户口根本不在当地居住,却可以世代继承集体土地的权益,这些合理吗?
这个农村集体土地,将来事实上就是农村户口世代继承的私有土地?

将来国家统一城乡居民社保,这样的话 ...
将来是多少年?民法只保护20的合同。
bull007 发表于 2014-8-28 14:24
这还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问题。集体用地始终是“集体”拥有所有权,当然如果被征用了就成了国有土地;进 ...
农村土地,名义上是公有的集体土地,实际上已经是农村集体形式的私有土地了吧?虽然还受到土地用途的限制。

现行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真的不太适应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了。而如果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在市场体制下的自由流转,就必须合理解决农村土地的管理体制和产权。

我觉得,农民的确需要从土地上获取收益和补偿,但是,补偿不应该是获得土地的永久所有,应该允许农民流转比如50年(或更长时间)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但50年后,这些地应该变为国有。
瞎猜 发表于 2014-8-28 17:55
农村土地,名义上是公有的集体土地,实际上已经是农村集体形式的私有土地了吧?虽然还受到土地用途的限制 ...
合理的安排应该是:要么农民留在农村集体做真正地务农,这样在集体土地中的所有权就可以世代继承下去;要么农民可以将自己那份集体用地的50年使用权在市场中自由转让和流转,但这地在50年后就应该变为国有土地,而不是被其它继承了农村户口的人继续拥有。。
宅基地怎么算,这个算私有的吧
sundelily 发表于 2014-8-28 18:30
宅基地怎么算,这个算私有的吧
合理的安排大约应该这样吧:如果有后代世代在当地真正地做农民,就可永远把这份集体土地继承下去;但如果离开了当地,在离开前可以把这份集体土地的50年使用权转让出去,但50年后这份集体土地就变成国有土地了,也就是说只能有限获利而不能无限继承了。
对于农村土地的一些胡思乱想

1、改革农村土地管理体制必要性

中国经济发展,长期以来依靠资源、土地、劳动力和投资等的要素投入拉动,虽然现在提出向创新发展转型,但是应该看到以中国人口和发展水平,以要素投入拉动仍然有很大的潜力,包括:人均水平低、基础设施有很大发展空间、农村农业发展水平低等,以上都是可以通过大量投资拉动中国经济继续高速增长的领域。

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农村农业发展水平低和农村土地投资利用水平低。改开三十年来,中国工业化发展取得重大进步,但是农村农业发展相对滞后,长期缺乏投资,土地利用水平低。

制约农村农业发展水平和投资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农村农业的回报水平本身传统上低于工业,尤其是在中国前三十年快速工业化的发展过程中,而且,目前的农村土地产权和管理体系不能有效地吸引投资和投入。

现代农业的发展,越来越趋向于工业化,规模效益和专业化分工合作是大势所趋,而农村的宅基地也具有居住用途。我国目前以家庭承包制为主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很大程序上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和居住功能的农村宅基地的流转,也就不能有效地吸引社会投资来发展农业和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水平。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必须向引入市场机制的可流转的方向发展。

2、农村的集体土地流转的前提

随着未来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农村集体会变得名存实亡,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生活工作没有区别,却可以世代继承集体土地的权益,农村户口成为事实上的地主。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大,农村户口拥有集体土地的永远继承权,而城市户口的进城失地农民和平民则成了无地无靠。随着城市农村的福利待遇的一致化,这种不平等会更加明显。

农民的确需要从土地流转中获取收益和补偿,但是,补偿不应该是集体土地产权可以无限地永远继承。应该允许农民流转出让50年(或更长时间)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但50年后,这些地应该变为国有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一种财产。这个“集体”,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人合”的团体,而非如股份制企业一样是一种“资合”的团体。就这点来说,这确实不是很适应资本主义式的市场经济运行方式。

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其派生出来的用益物权,目前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据《物权法》),都是一种受限制的物权。其限制主要体现在用途上的管制,如农用地未经农转用审批,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及流转上的限制,如除某些特殊主体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即意味着其在使用农村土地时要经征收审批程序,将土地的所有权从集体转变为国有才能使用。

这种限制,就个人理解,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维持农村社会稳定,二是保障粮食安全。粮食安全且先不论,目前农村土地制度确实是社会的一大稳定器。宅基地制度保障了农民的住房问题,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加上农业税的免除,保障了农民的基本生活。是以能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将数千万回乡潮的农民工消化于无形(据温铁军),而不至于因失业而产生流民现象。

诚然,现在的土地管理制度,特别是就农村集体土地上,问题确实不少,但其改革实在应当慎重。土地制度事关国家根本制度,其改革的方向,即意味着国家根本制度的发展方向。

顺带回答一下楼主在主贴的问题。

1、目前来说,乡镇企业等特殊主体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其所享有的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而非其所有权,其所有权仍归农民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即意味着其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但实际情况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些试点的地区是已经可以在县域范围之内流转了,但要需要经过审批,这通常对主体和用途会加以限制,比如不能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

2、根据《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承包经营权流转,只是流转了对土地的使用、收益权,而并非改变原有的承包关系。“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而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说“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会在事实上稳定下来。
保持城镇化方向不变,极大减少农业人口。新时代的农民工都不愿回乡务农了
kun605 发表于 2014-8-28 21:53
保持城镇化方向不变,极大减少农业人口。新时代的农民工都不愿回乡务农了

是啊。

可是,现在放弃农村户口进城的人很亏啊,几乎没有什么补偿,可是村里的集体土地他们也有一份啊,多少换点补偿的话也可以补贴他们城镇化的成本啊。

另外,现在城市户口有什么好?城里人其实才是最可怜的,城里人是没有自己地的,将来最好的优惠也就是自住的一定价钱以下的房子免征不动产税而已。城里人一没搞好(丢工作或得病什么的),就成贫民了。将来,最爽的是农村户口,然后想生活工作在哪儿都可以,而且在农村还可以世代继承一块集体土地。

另外,会不会有的村子人口大幅减少之后,村集体的土地变成少数几家的庄园了?就象菲律宾那种,然后庄园主再雇人作农民?
是啊。

可是,现在放弃农村户口进城的人很亏啊,几乎没有什么补偿,可是村里的集体土地他们也有一份 ...
农民是一个职业,而不是身份。中国把这个问题搞反了,现在就骑虎难下。把土地私有了,等于国本都变了。
楼主见不得农民过得好一点啊,家里两块宅基地,不知道另外一块批了没有。湖北农村都是前场后院,要是全算宅基地的话一块就有上千平
kun605 发表于 2014-8-28 23:09
农民是一个职业,而不是身份。中国把这个问题搞反了,现在就骑虎难下。把土地私有了,等于国本都变了。
没搞反,集体所有制是来自农村合作化运动,集体的土地是农民“自愿”捐出来的。在此之前我D已经把土地分给了农民,很多地方还发过地契。在当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目标是政治承诺,这属于“新民主主义革命”范畴,后来的合作化属于“社会主义革命”的范畴,即消灭一切私有制包括土地的私有制,成立农村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原计划都是过渡形式,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嘛。
我亲戚的院子有1亩多地大,那该怎么算?
是啊。

可是,现在放弃农村户口进城的人很亏啊,几乎没有什么补偿,可是村里的集体土地他们也有一份 ...
那至少要经过十多年的变变化了
土地集体私有
宅基地个人私有
不能转让,除非卖给政府……
琴兽 发表于 2014-8-29 00:06
楼主见不得农民过得好一点啊,家里两块宅基地,不知道另外一块批了没有。湖北农村都是前场后院,要 ...
你说反了。。

如果农民现在自愿进城改为城市户口的话,集体会收回他承包的地,他不能从自己那份集体土地中得到一点补偿。。而我的意思是:农民选择进城的话,有权把自己那份集体土地的50年使用权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和流转,这样进城失地农民就会得到补偿。

那为什么流转后的土地要变为国有呢?因为,随着未来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化的进程,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大,农村集体会变得名存实亡,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生活工作没有区别,但农村户口拥有集体土地的永远继承权成为事实上的地主,而城市户口的进城失地农民和城市居民则成了无地无靠。这很不合理。随着城市农村的福利待遇的一致化,这种不平等会更加明显。

瞎猜 发表于 2014-8-29 10:18
你说反了。。

如果农民现在自愿进城改为城市户口的话,集体会收回他承包的地,他不能从自己那份集体土 ...


为什么农村户口能继承集体土地所有权,而自愿进城的失地农民和城市居民就无地可承呢?事实上,未来中国后者将形成更严重的贫困和社会问题。

大家一样,只要是中国公民,不论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有权(以同样条件)获得基本的土地使用权,这才合理。
瞎猜 发表于 2014-8-29 10:18
你说反了。。

如果农民现在自愿进城改为城市户口的话,集体会收回他承包的地,他不能从自己那份集体土 ...


为什么农村户口能继承集体土地所有权,而自愿进城的失地农民和城市居民就无地可承呢?事实上,未来中国后者将形成更严重的贫困和社会问题。

大家一样,只要是中国公民,不论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有权(以同样条件)获得基本的土地使用权,这才合理。
意识到有问题,是进行相对公平的解决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

瞎猜 发表于 2014-8-29 13:21
为什么农村户口能继承集体土地所有权,而自愿进城的失地农民和城市居民就无地可承呢?事实上,未来中国 ...


你不知道农民现在有多少辛苦,他们的收入或者存款一年能有几毛呢?
瞎猜 发表于 2014-8-29 13:21
为什么农村户口能继承集体土地所有权,而自愿进城的失地农民和城市居民就无地可承呢?事实上,未来中国 ...


你不知道农民现在有多少辛苦,他们的收入或者存款一年能有几毛呢?
1件小事 发表于 2014-8-30 17:05
你不知道农民现在有多少辛苦,他们的收入或者存款能有几毛呢?
你根本没仔细看我写的东西。

农民穷,必须通过城镇化和大量进城来解决。
但是这里有2个问题 :1)自愿进城的失地农民现在无法从他们那份集体土地中获取补偿——农民一变成城市户口,集体就会收回他那份集体土地,2)农民自己无法在市场上自由转让或流转他自己的土地(例如宅基地),而无法以合理的价格获取收益。
所以,我建议:自愿进城的农民有权在市场上自由转让或流转自己那份集体土地的50年的使用权,这样,进
城农民最起码会获得一些补偿,而不会以毫无补偿地进城。

中国农民问题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城镇化,这是全世界所有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无一例外地证明了的,也是历史必然,农业人口所占比例必然会随着社会发展而下降。因此,自愿进城的农民是将来中国一个重大的问题。
我觉得政策像农民倾斜已经刻不容缓。你去农村看看吧!大把的90后甚至80后都没有女朋友,没有老婆,


他们没有城里的富二代,官二代,商二代,拆二代有竞争力嘛,难道国家政策不应该,得向其有所倾斜吗?

他们没有城里的富二代,官二代,商二代,拆二代有竞争力嘛,难道国家政策不应该,得向其有所倾斜吗?
1件小事 发表于 2014-8-30 18:28
我觉得政策像农民倾斜已经刻不容缓。你去农村看看吧!大把的90后甚至80后都没有女朋友,没有老婆,
你这个话题就不仅仅是经济政策了,中国现在总体上男多女少,好象男的多2000万,再加上农村有的地方穷,才有男人成家少这种现象。

不过,我建议的正是你所说的倾斜啊。农民可以无顾虑地进城并变成城市户口了,因为他们可以把自己那份集.体土地的50年的使用权在市场上流转变现了,好歹有些补偿了,而他们有了城市户口就可以享受真正的城市居民的待遇了。
你这个话题就不仅仅是经济政策了,中国现在总体上男多女少,好象男的多2000万,再加上农村有的地方穷,才 ...
我觉得大家不应该放弃农村户口。
顶到首条很容易。
瓜娃子滴!再顶
哈哈!不负所望。

1件小事 发表于 2014-8-30 18:51
哈哈!不负所望。


唉呀,谢谢你顶贴哈。。

另外,再问一个问题:农村集体自己可以用农村建设用地进行经营性建设,但是想要获得象国有土地在市场上一样的自由流转的地位,就应该自动转变为国有土地(50或70年使用权)吧?
1件小事 发表于 2014-8-30 18:51
哈哈!不负所望。


唉呀,谢谢你顶贴哈。。

另外,再问一个问题:农村集体自己可以用农村建设用地进行经营性建设,但是想要获得象国有土地在市场上一样的自由流转的地位,就应该自动转变为国有土地(50或70年使用权)吧?
哈哈哈  。。审批少不了的。再看看楼下有没有专家冒泡。

1件小事 发表于 2014-8-30 19:52
哈哈哈  。。审批少不了的。再看看楼下有没有专家冒泡。


其实,我觉得农村建设用地的法律地位很模糊,而且,未来村集体必然名存实亡。

所以,应该让村集体成立股份制的公司,允许和要求所有用于面向市场经营的农村建设用地都直接转为使用权为50年或70年的国有土地,而村公司拥有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并将之开发或流转。

甚至村集体所拥有的全部土地,无论是建设用地还是农业用地,都可以进入股份公司在市场机制下进行开发和流转,前提是土地转为使用权为50年或70年的国有土地。

嗯,也难怪当年厉老头力推股份制,如果没故意错用的话,股份制挺好哈,嘿嘿,改造中国农村集体也是股份制的用武之地哈。。
1件小事 发表于 2014-8-30 19:52
哈哈哈  。。审批少不了的。再看看楼下有没有专家冒泡。


其实,我觉得农村建设用地的法律地位很模糊,而且,未来村集体必然名存实亡。

所以,应该让村集体成立股份制的公司,允许和要求所有用于面向市场经营的农村建设用地都直接转为使用权为50年或70年的国有土地,而村公司拥有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并将之开发或流转。

甚至村集体所拥有的全部土地,无论是建设用地还是农业用地,都可以进入股份公司在市场机制下进行开发和流转,前提是土地转为使用权为50年或70年的国有土地。

嗯,也难怪当年厉老头力推股份制,如果没故意错用的话,股份制挺好哈,嘿嘿,改造中国农村集体也是股份制的用武之地哈。。
想干大事?你找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