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最高法院院长称香港司法独立未受破坏,英国无需出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52:26


不评论该帖的标题和内容,但就该帖而言,刚才特意去BBC中文网核查了一下,确实有该文,另外,维基里面,廖柏嘉勋爵确实香港终审法院的外籍法官(网址:http://zh.wikipedia.org/wiki/%E9 ... 9%E6%B3%95%E9%99%A2)。
建议版主取消该贴主的处罚。
原贴:http://lt.cjdby.net/thread-1895920-1-1.html
新闻网址:http://www.bbc.co.uk/zhongwen/tr ... judge_beijing.shtml
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上不去,看下面的截图



不评论该帖的标题和内容,但就该帖而言,刚才特意去BBC中文网核查了一下,确实有该文,另外,维基里面,廖柏嘉勋爵确实香港终审法院的外籍法官(网址:http://zh.wikipedia.org/wiki/%E9 ... 9%E6%B3%95%E9%99%A2)。
建议版主取消该贴主的处罚。
原贴:http://lt.cjdby.net/thread-1895920-1-1.html
新闻网址:http://www.bbc.co.uk/zhongwen/tr ... judge_beijing.shtml
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上不去,看下面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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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27 19:34 上传


看不了......
爪机看的 略囧
建议楼主一句一句核对新闻内容。我是没看那个帖子。如果是那个造谣系列号的话他经常是在文章中改动一两句。或者增加一两句无中生有的话。
Noxnic 发表于 2014-8-27 19:52
建议楼主一句一句核对新闻内容。我是没看那个帖子。如果是那个造谣系列号的话他经常是在文章中改动一两句。 ...
不好意思,除了标题党,就内容而言,恕我眼拙,未发现
这个,观察者网也有报道  http://www.guancha.cn/local/2014_08_27_260878.shtml
什么情况?不是谣言?
不知英国如何出手?潜伏在香港zf各部门的英国间谍和代理人开始行动?

没有看到“英国无需出手”这句话
如果确实是贴主编的这句话,
那确是非常符合这一系列的特点——————编一句或几句英国以很傲慢口吻说的无礼的话

YmzgB 发表于 2014-8-27 20:07
没有看到“英国无需出手”这句话
如果确实是贴主编的这句话,
那确是非常符合这一系列的特点————— ...
另外,也没有“《纽约时报》发文呼吁英国应挺身而出,干预香港政改”这句。
2014-8-27 20:26 上传

czgm 发表于 2014-8-27 20:27
你说是这篇文章吗?纽约时报中文网有。
我看过了才发言的,没有“干预香港政改”这句
等等看巴,反震即使不是谣言,这个事情英国佬也不该插手
那个帖子第一句话就是错误.BBC的报道是"非常任法官",那个家伙写的什么?楼主你自己去看.
zanetu 发表于 2014-8-27 20:30
我看过了才发言的,没有“干预香港政改”这句
这是标题党
czgm 发表于 2014-8-27 20:49
这是标题党
“干预香港政改”不在标题里。所以是“标题”+”正文“双重造谣
  看帖要仔细看,版务里有专门介绍这些看似没有问题,其实是已经改动某些语句与增加某些语句的转帖,并定义为谣言帖。
zanetu 发表于 2014-8-27 20:53
“干预香港政改”不在标题里。所以是“标题”+”正文“双重造谣
你说的这个事情,纽约时报确实有这个意思。他的文开头是纽约时报的那边评论文的背景,后面才是转贴(他也写的很清楚),我不觉得他的文有造谣成分,更多是脑补,唯一有问题的地方是标题党,但是这个和造谣没有关系。
发现香港老是有什么勋爵、爵士的头衔在文章中出现,希望中央通过通令废除一切非中国授予的名誉头衔。那些有头衔不想放弃的或向那位大法官表示的那样,要头衔那就放弃中国国籍吧!
香港的繁荣是大家都乐于见到的事情……此事没什么好炒作的。
不了解问题所在就不要轻易辟谣

czgm 发表于 2014-8-27 21:00
你说的这个事情,纽约时报确实有这个意思。他的文开头是纽约时报的那边评论文的背景,后面才是转贴(他也 ...


1. 纽约时报没有这句话
2. 所谓的”背景是纽约时报的文章”这个观点是牵强附会,两者没有必然联系
3. 原文没有写的就是造谣,转贴不该在原始标题后面添加本来没有的文字,正文也不该加上原文没有提到的“背景”
4. 楼主polobear还发过另外一篇造谣贴(说是香港法庭裁决换妻和性派对无罪,但原文根本没提到法庭): http://lt.cjdby.net/thread-1895977-1-1.html
czgm 发表于 2014-8-27 21:00
你说的这个事情,纽约时报确实有这个意思。他的文开头是纽约时报的那边评论文的背景,后面才是转贴(他也 ...


1. 纽约时报没有这句话
2. 所谓的”背景是纽约时报的文章”这个观点是牵强附会,两者没有必然联系
3. 原文没有写的就是造谣,转贴不该在原始标题后面添加本来没有的文字,正文也不该加上原文没有提到的“背景”
4. 楼主polobear还发过另外一篇造谣贴(说是香港法庭裁决换妻和性派对无罪,但原文根本没提到法庭): http://lt.cjdby.net/thread-1895977-1-1.html
帖子没呗扣分,难道要平反?
这种马甲的谣言和真狗屎都要打倒
目前其帖子好像还没扣分吧
难道最高法院的审判权真的在英国?
目前其帖子好像还没扣分吧
可以举报了
雷霆哨兵 发表于 2014-8-27 23:02
可以举报了
好像已经示众了
妖孽的马甲 发表于 2014-8-27 22:50
难道最高法院的审判权真的在英国?
非也,只是或香港有外籍法官而已,本文的香港外籍法官刚好是英国法官而已
根源是大律师可以聘请外籍人士,但只是个人受聘请,与所在国没有隶属关系。
发现香港老是有什么勋爵、爵士的头衔在文章中出现,希望中央通过通令废除一切非中国授予的名誉头衔。那些有 ...
刘长乐太平绅士,应该是港府授于的,殖民地文化中很看中这个,刘老板每次出场都报这名号。
我每次听到都恶寒。
根源是大律师可以聘请外籍人士,但只是个人受聘请,与所在国没有隶属关系。
基本法规定香港终审庭出席聆讯5名法官中必须有不曾在港执业或出任法官的外藉法官。
原帖中说“香港终审法院的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勋爵”,但是这货不是非常任法官,而是“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我的理解是类似于法律顾问之类的职位普通法制度

香港终审法院有四类法官职位:首席法官1人,常任法官3人,非常任法官不超过30人以及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不限制人数

只是由于香港仍然延续了普通法制度,所以会有英联邦国家的外籍法官受聘作为非常任法官或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以引用其他普通法地区的案例

原帖之所以被列为造谣贴,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标题加了一句“英国无需出手”
楼主,那人是个造谣老手了。专攻英国谣言。刚开始自己编一段新闻贴个无关连接。后来被识破的多了,就改改原文。
别问我他为什么这么无聊。估计是个低级洋奴。
楼主,人不是这么做的。
这贴子应该发版务区。
弄它狗日的日不落
LZ打算帮IDF教主也平反一下么?这两个ID是同一性质的。


楼主,按你的分析就是标题与帖子内容与链接内容不符了。内容加入了被私货,已经违规了。

楼主,按你的分析就是标题与帖子内容与链接内容不符了。内容加入了被私货,已经违规了。
对这些帖子,一律应该封账号。现在处罚太轻了。{: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