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向Cder们紧急求助!!以虚假交易盗卖他人房产---刑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8:55:31
       去年帖子地址http://lt.cjdby.net/thread-1636325-1-1.html
      
       去年6月我上超大发帖:我们家遇到房屋合同诈骗了。请求CDER们支援。上个月这个案子法院一审判决了:房屋产权还是归我妈所有,我姥爷和胡姓女子的交易无效。
       但现在问题还是悬而未决!我得强调的是这个所谓的善意买房人胡姓女子根本就一分钱没有掏!法院去税务局根本就查不到这笔二手房买卖交易的纳税信息!而且到目前为止土地证还是我姥爷的名字。


       为了让实情连贯些,我就再把事情的原委复述一遍:1999年我姥爷单位分了套房改房没钱买,就和我妈签了份协议。规定钱由我妈出,房产全归我妈。但当时买房的时候户头是写的我姥爷的名字,但房产证保管在我妈那里。2008年我姥爷看到房子增值了,于是就谎称房产证掉了补办了一个,然后把我妈告到法院要求返还财产。这个案子2009-2010年经由市两级法院判决我妈胜诉,房产权归我妈所有。但是老头子不死心,在2011年把这个房子以13.5万元的价格交易给了胡姓女子(2011年市值30万),然后跑路了。在这之后的两年内胡姓女子并没有向我妈来要房子,而是2013年6月才通过社会人员来要房子并骚扰居住(当然她2011年买房的时候也没来看房)。然后我妈没给,于是这个胡姓女子又把这个房子以25万的价格在2013年10月交易给了孙姓女子。这个孙姓女子带着一帮人在我们家又哭又闹又威胁,没办法我妈去年11月搬出去了。但是我妈去年11月份刚搬出去之后这个孙姓女子就开始把我们家房子挂到中介机构卖,价格飙到36万(当然到目前为止也没卖掉)。
       我们家于今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我姥爷和胡姓女子的交易无效,法院一审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这中间的过程是十分波折的。当时我妈是原告,被告是胡姓女子和我姥爷。但是3月份这俩被告死都不愿意到法院出庭,无论主审法官怎么打电话通知都不出庭。只好按规定公告3个月。本来今年3月份就能审理的案子硬是拖到了7月份。当然这是胡姓女子的阴谋:她认为只要她不出庭就可以拖3个多月,并且用来给孙某卖房争取时间。这个胡姓女子打着善意买受人的旗号以为只要不出庭无论如何我们都打不赢官司。但她没想到我妈胜诉了!!
       我们一审胜诉后这个胡姓女子还是不来拿判决书,没办法我们又得公告将近3个月。这个胡某很聪明,又想为同伙孙某卖房再争取3个月。这一回我们主动出击了。我妈拿判决书到了房产局把我们家的房子备了案,现在房产局把我们家的房子限制住了,并且表示我妈不去解除限制孙某她们就无法办理过户交易手续。话说真悬啊,我妈刚一进行限制登记没过几天孙某就带了个买房子的要去房产局进行过户交易了。
       胡姓女子没办法只好于本月10号去法院领了判决书,并且向主审法官抗议并表示她和我姥爷没出庭这份一审判决不算,要去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但目前还未上诉,估计是看到了判决书上的那一条(两被告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把他们的阴谋暴露无遗。不敢上诉。


       兄弟们啊!向胡姓女子这种和我姥爷相勾结搞虚假交易过户,没有花一分钱就过户到她名下,然后卖我家房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是算盗窃罪呢还是诈骗罪呢?
      

             去年帖子地址http://lt.cjdby.net/thread-1636325-1-1.html
      
       去年6月我上超大发帖:我们家遇到房屋合同诈骗了。请求CDER们支援。上个月这个案子法院一审判决了:房屋产权还是归我妈所有,我姥爷和胡姓女子的交易无效。
       但现在问题还是悬而未决!我得强调的是这个所谓的善意买房人胡姓女子根本就一分钱没有掏!法院去税务局根本就查不到这笔二手房买卖交易的纳税信息!而且到目前为止土地证还是我姥爷的名字。


       为了让实情连贯些,我就再把事情的原委复述一遍:1999年我姥爷单位分了套房改房没钱买,就和我妈签了份协议。规定钱由我妈出,房产全归我妈。但当时买房的时候户头是写的我姥爷的名字,但房产证保管在我妈那里。2008年我姥爷看到房子增值了,于是就谎称房产证掉了补办了一个,然后把我妈告到法院要求返还财产。这个案子2009-2010年经由市两级法院判决我妈胜诉,房产权归我妈所有。但是老头子不死心,在2011年把这个房子以13.5万元的价格交易给了胡姓女子(2011年市值30万),然后跑路了。在这之后的两年内胡姓女子并没有向我妈来要房子,而是2013年6月才通过社会人员来要房子并骚扰居住(当然她2011年买房的时候也没来看房)。然后我妈没给,于是这个胡姓女子又把这个房子以25万的价格在2013年10月交易给了孙姓女子。这个孙姓女子带着一帮人在我们家又哭又闹又威胁,没办法我妈去年11月搬出去了。但是我妈去年11月份刚搬出去之后这个孙姓女子就开始把我们家房子挂到中介机构卖,价格飙到36万(当然到目前为止也没卖掉)。
       我们家于今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我姥爷和胡姓女子的交易无效,法院一审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这中间的过程是十分波折的。当时我妈是原告,被告是胡姓女子和我姥爷。但是3月份这俩被告死都不愿意到法院出庭,无论主审法官怎么打电话通知都不出庭。只好按规定公告3个月。本来今年3月份就能审理的案子硬是拖到了7月份。当然这是胡姓女子的阴谋:她认为只要她不出庭就可以拖3个多月,并且用来给孙某卖房争取时间。这个胡姓女子打着善意买受人的旗号以为只要不出庭无论如何我们都打不赢官司。但她没想到我妈胜诉了!!
       我们一审胜诉后这个胡姓女子还是不来拿判决书,没办法我们又得公告将近3个月。这个胡某很聪明,又想为同伙孙某卖房再争取3个月。这一回我们主动出击了。我妈拿判决书到了房产局把我们家的房子备了案,现在房产局把我们家的房子限制住了,并且表示我妈不去解除限制孙某她们就无法办理过户交易手续。话说真悬啊,我妈刚一进行限制登记没过几天孙某就带了个买房子的要去房产局进行过户交易了。
       胡姓女子没办法只好于本月10号去法院领了判决书,并且向主审法官抗议并表示她和我姥爷没出庭这份一审判决不算,要去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但目前还未上诉,估计是看到了判决书上的那一条(两被告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把他们的阴谋暴露无遗。不敢上诉。


       兄弟们啊!向胡姓女子这种和我姥爷相勾结搞虚假交易过户,没有花一分钱就过户到她名下,然后卖我家房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是算盗窃罪呢还是诈骗罪呢?
      

      
不算犯罪 但你姥爷是妥妥的人渣无疑
而且你这还没完呢
这胡姓女子不是善意购买人
但那个孙姓女子 很难说她是不是善意购买人, 现在她吃亏,她会提起上诉打官司
itaskol 发表于 2014-8-22 17:46
而且你这还没完呢
这胡姓女子不是善意购买人
但那个孙姓女子 很难说她是不是善意购买人, 现在她吃亏,她 ...
无论善意恶意,谁能出卖不属于自己的物品?
上当祇能怪自己胡涂,然后谁骗告谁.

p.s.
这位姥爷也算是珍稀极品了.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4-8-22 17:55
无论善意恶意,谁能出卖不属于自己的物品?
上当祇能怪自己胡涂,然后谁骗告谁.


是啊,会出现孙某告胡某,胡某再去告楼主姥爷的情况。他姥爷收了钱跑路了。
硬算诈骗罪的话, 他姥爷比胡某更像诈骗罪

还有吧 他母亲对他姥爷的赡养义务是一直存在的,就算他姥爷被告的一分钱都没了,他妈还是得尽赡养义务。 呵呵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4-8-22 17:55
无论善意恶意,谁能出卖不属于自己的物品?
上当祇能怪自己胡涂,然后谁骗告谁.


是啊,会出现孙某告胡某,胡某再去告楼主姥爷的情况。他姥爷收了钱跑路了。
硬算诈骗罪的话, 他姥爷比胡某更像诈骗罪

还有吧 他母亲对他姥爷的赡养义务是一直存在的,就算他姥爷被告的一分钱都没了,他妈还是得尽赡养义务。 呵呵
itaskol 发表于 2014-8-22 18:00
是啊,会出现孙某告胡某,胡某再去告楼主姥爷的情况。他姥爷收了钱跑路了。
硬算诈骗罪的话, 他姥爷 ...
瞻养存心坑害自己的人--这比法律制裁更难受,而且年期未定!
这就是今天我们面对的现实.




itaskol 发表于 2014-8-22 18:00
是啊,会出现孙某告胡某,胡某再去告楼主姥爷的情况。他姥爷收了钱跑路了。
硬算诈骗罪的话, 他姥爷 ...
我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孙某不会告胡某,胡某也不会告我姥爷,因为他们都是一伙的~~~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4-8-22 18:20
瞻养存心坑害自己的人--这比法律制裁更难受,而且年期未定!
这就是今天我们面对的现实.
虐待老人的事多了去了,不过这个属于no zuo no die
itaskol 发表于 2014-8-22 18:00
是啊,会出现孙某告胡某,胡某再去告楼主姥爷的情况。他姥爷收了钱跑路了。
硬算诈骗罪的话, 他姥爷 ...
你知道胡某来拿判决书的那天法官是怎么质问的她哑口无言吗?而且我们从市公证处调取了一个很重要的证据,一份公正:内容是胡某委托两个社会人员负责卖涉案房屋~~~还有就是除了房产证之外的所有证件:包括土地证、户口本、房屋水电户头等等到目前为止都还是我姥爷的名字没变~~~
itaskol 发表于 2014-8-22 17:46
而且你这还没完呢
这胡姓女子不是善意购买人
但那个孙姓女子 很难说她是不是善意购买人, 现在她吃亏,她 ...
主审法官告诉我妈孙姓女子不可以起诉我妈,她只可以起诉胡姓女子~~不过她们都是一伙的啦怎么会呢~~
隐身战机 发表于 2014-8-22 18:34
主审法官告诉我妈孙姓女子不可以起诉我妈,她只可以起诉胡姓女子~~不过她们都是一伙的啦怎么会呢~~
没错 孙某只能起诉胡某,但你怎么知道他们都一伙的呢?这个何以见得
itaskol 发表于 2014-8-22 18:00
是啊,会出现孙某告胡某,胡某再去告楼主姥爷的情况。他姥爷收了钱跑路了。
硬算诈骗罪的话, 他姥爷 ...
我姥爷没有收到钱,法院法官去相关单位没有调查到涉案房屋交易的税单和银行汇款记录,房产局交易托管中心也说他们没有收到胡姓女子打来的任何购房资金~~这足以证明我姥爷明知道他无权卖房,但是要搞份假交易过户给胡某,然后再卖房的事实。我现在只想知道可以控这个胡某什么刑事罪名?
itaskol 发表于 2014-8-22 18:36
没错 孙某只能起诉胡某,但你怎么知道他们都一伙的呢?这个何以见得
这个胡某自本案开庭审理之后一直没露头,连判决书都不来拿。但是自从孙某知道我们对房屋进行了行政限制不能卖房之后就突然露头了。这也太明显了~~还有这个孙某也见过我们主审法官了,法官问他为什么不去起诉胡某要求赔偿损失,孙某回答她不管,她就是要卖房,一个劲儿的要求法官撤销判决~~~
itaskol 发表于 2014-8-22 17:30
不算犯罪 但你姥爷是妥妥的人渣无疑
这点我也同意,谈到这样的老爷俺也没办法啊
搬出去  你们也太大胆了

要是 搬出去后  他们来个大降价 真卖出去了    再想拿房子就没可能了   要钱就更难了


走刑事司法程序没戏
itaskol 发表于 2014-8-22 18:00
是啊,会出现孙某告胡某,胡某再去告楼主姥爷的情况。他姥爷收了钱跑路了。
硬算诈骗罪的话, 他姥爷 ...
也仅是赡养义务而已,不能代偿债务。
也仅是赡养义务而已,不能代偿债务。
他妈是不需要代偿债务...
但对房子的影响我感觉还是有的, 如果他姥爷输了官司又没钱赔,算他个人财产的时候 发现这个土地证。(不知道他这土地证啥性质的)
他妈只是赢了 房产证, 土地证还是他姥爷的。
itaskol 发表于 2014-8-23 14:41
他妈是不需要代偿债务...
但对房子的影响我感觉还是有的, 如果他姥爷输了官司又没钱赔,算他个人财产的 ...
根据本朝律例,国境内所有土地都归国家,公民无权拥有土地,祇能有条件使用.
所以,土地证上是记载地段用户,而不是拥有者,与债务不相通.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4-8-23 14:45
根据本朝律例,国境内所有土地都归国家,公民无权拥有土地,祇能有条件使用.
所以,土地证上是记载地段用户, ...


有的是集体所有制的土地。 不是所有的都归国家
就算是国家的 土地的使用权是他姥爷的,土地的使用权是物权,也算个人财产。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4-8-23 14:45
根据本朝律例,国境内所有土地都归国家,公民无权拥有土地,祇能有条件使用.
所以,土地证上是记载地段用户, ...


有的是集体所有制的土地。 不是所有的都归国家
就算是国家的 土地的使用权是他姥爷的,土地的使用权是物权,也算个人财产。
itaskol 发表于 2014-8-23 14:48
有的是集体所有制的土地。 不是所有的都归国家
就算是国家的 土地的使用权是他姥爷的,土地的使用权是 ...
所以我也一直很纳闷这种恶意的无权处分咋不算犯罪?
首先 胡某和你姥爷的合同肯定不能善意取得 因为判决书里说了(两被告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
其次 在法律上 孙某只和胡某存在法律关系 和你妈无法律关系 所以法官也说了孙某不能告你妈 她只能找胡某 前面也有人说了按照你的描述 不能确定孙某是否知道事实 这很关键
按照现在合同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 现在无权处分中和合同都有效 但在物权上无效 孙某只能按照这个合同去找胡某 但前提是孙某是不是善意人?
总的来说:
1,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有效,不因买受人善意或恶意而受影响。
2,若买受人为恶意,即使买卖的动产已经交付或者不动产已经办理过户登记,其所有权变动的效果仍为效力待定。如果在合理期限内权利人追认或者出卖人取得处分权,则所有权自交付或者登记时发生移转。反之,如果经过合理期间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处分人未取得处分权,则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3,若买受人为善意,且符合善意取得所有权的构成要件的,买受人直接依照法律的规定善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反之,买受人虽为善意,若不符合善意取得动产所有权的构成要件,则即使动产已经交付或者不动产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移转的效果仍为效力待定,须经权利人追认或者处分人取得处分权,才能发生所有权移转的效果。
4,如果因为出卖人欠缺处分权致使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因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不算犯罪啊。
你家胆子顶大,运气不错。那么长的时间都没想着去先把房产诉前保全了,真要人家钻空子先把房产登记变更了,赢了也得哭。
这事之前的情节走刑事想都别想。
诈骗罪、盗窃罪都是侵犯财产罪,你最基本得明确客体-谁的财产被侵犯了。要公安机关认定房产到底是谁的,想都别想,那是人民法院的权利。

判决生效以后么,再想动手脚隐藏、转移房产致使判决、裁决无法执行,可以试试这条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