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念斌蒙冤8年被判无罪:曾4次遭判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2:34:59



耗去8年的青春,又一位蒙冤者迎来自由时刻。

2014年8月22日上午9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念斌无罪。

在周永康“命案必破”的批示下,在被指“竹签插肋骨”、“小榔头敲身”的刑讯下,在疑罪从有、疑案从拖的审判下,这位福建平潭的小杂货店主,被视为投毒杀害邻居两名幼童的凶手,先后4次被判死刑。

一再迟到的正义到来了,大司改的颦鼓敲响了。

案发:一双不满10岁的幼童中毒而亡

2006年7月27日晚,福建省平潭县澳前镇,丁云虾家和陈炎娇家一同吃晚饭,两家分别吃自家煮的稀饭,一起吃丁云虾家铝壶中的水做的青椒炒鱿鱼和煮杂鱼。

寡居的丁云虾带着三个孩子,租住在陈炎娇家里,同时租用陈家的临街店铺开食杂店。念斌同样租用陈炎娇的门面开食杂店,与丁云虾的食杂店仅一墙之隔。

当晚22时左右,丁云虾8岁的女儿俞悦首先出现中毒症状,随后,她10岁的大儿子俞攀和6岁的小儿子俞涵也开始呕吐。期间,陈炎娇及其女儿念福珠也出现中毒症状。

最终,俞攀和俞悦于28日凌晨相继死亡,俞涵得到救治。其余出现中毒症状者所幸并无大碍。

在医院的诊断中,两名死者被认为是食物中毒,其症状和鼠药中毒相似,警方介入调查后,初步认定是“人为投毒”。

两条年幼的生命死亡,立即引起平潭县政府的重视,平潭县公安局在死者死亡一小时之内迅速介入,平潭县公安局局长林捷亲自指挥现场勘查,由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带领的技侦人员与平潭县技侦人员组成专案组调查,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多次过问案情。

平潭警方于7月28日当天即决定立案,根据规定,警方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存在并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平潭警方认为中毒事件系人为因素导致,但此时,死者的死因尚未查清。

立案后,平潭警方朝“投毒杀人”的方向,调查死者家庭的社会矛盾,并查找毒源。2006年7月30日,警方陆续从死者的心血和呕吐物中检验出“氟乙酸盐”有毒成份,认为死者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

测谎:答不出“总理是谁”

警方从念斌食杂店通往案发现场的门的门把手上检出氟乙酸盐离子碎片,认为念斌及其妻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根据警方提供的办案经过,2006年8月7日,警方对念斌测谎,念斌没有通过,当天被留置盘问。

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后来告诉澎湃新闻,念斌曾告诉她,测谎时被问了两个问题:国家主席是谁?总理是谁?念斌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但没能答上第二个问题,“他没答上来,觉得很丢人,所以有些慌张,导致测谎没过”。

2006年8月8日,念斌作出有罪供述:2006年7月27日凌晨1时,他将浸泡过鼠药的水倒入丁云虾家烧水的铝壶中,原因是丁云虾7月26日晚抢走了一个要买一包香烟的顾客,他想让丁云虾“肚子痛,拉稀”。

至此,这起被警方称为“2006.7.27投毒案”的命案在12天内告破。随后,破案的消息在当地电视台连续多天滚动播报。

据当年当地媒体的报道,此案由福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联手攻坚,省公安厅挂牌督办,还被列为福建省2006年十大刑事案件之一。

审讯:被指“竹签插肋骨”、“隔山打牛”

警方提供的办案经过显示,2006年8月7日晚,平潭警方对念斌留置审查至深夜,未能突破,部分侦查人员也认为对念斌的怀疑依据不足。

但当时的平潭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秋生、福州市刑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魏贞文等人研究认为,“不能轻易放弃”,直到念斌做出有罪供述。

念斌在法庭陈述中控诉办案人员游经飞和翁其峰对他刑讯逼供,翁其峰用竹签往他的肋骨之间插,用小榔头垫书敲他,“隔山打牛”,让他痛不欲生。翁其峰还扬言将他老婆也抓进来,这让他极为恐惧。

念斌还说,警方曾引诱他承认放老鼠药只是想让对方拉肚子,“顶多判你两三年”。

念斌还称,因为扛不住刑讯,自己一度咬舌自尽。

该案侦查人员朱某某出庭作证时称,当日他们只是给念斌做“思想工作”,到了凌晨三点多,突然发现念斌咬舌自尽,“当时那个血淋淋的场面啊!我们叫来医生抢救,还给念斌戴上了牙套”。

念斌的辩护律师斯伟江律师当庭质问,是什么样的“思想工作”,能够把人做得咬舌自尽?

当年审讯念斌的侦查人员丁某某出庭作证时,解释称“思想政策教育工作”就是讲法律,讲坦白从宽。

正是念斌被做所谓“思想工作”并咬舌的时间里,审讯录像出现了一小时的缺失。对此,多名警察出庭解释,但说法相互矛盾。

审讯录像缺了一个多小时,侦查人员也已经承认,然而,一份加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物证鉴定专用章”的《检验意见书》(公物证鉴字[2007]4717号)却称,“未发现检材所记录的录像内容经过剪辑、整合技术处理。”

当时在场的高某作证称,“(我当时)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念斌已经开始招供了”。负责现场录像的陈某某称:“当时看着念斌精神还不错,我就关掉录像机出去睡觉了。”

针对念斌所称遭到警察翁其峰的刑讯逼供,法院也传翁其峰出庭。当翁出现在法庭门口时,念斌激动地冲上去与其对峙,被法警拦住。但翁其峰称2006年8月7日没有审讯念斌,办案过程文明合法,是念斌自己交待的。

侦破:周永康批示下的重奖

2006年8月,平潭县委、县政府对3起特大刑事案件有功人员通报表彰并颁发奖金共计5.6万元,其中包括念斌投毒案。福建媒体报道称,由县委、县政府为破案有功人员举行如此“大规模、高规格”的表彰会,在平潭公安史上尚属首次。

此时,正值“命案必破”思潮的流行期。2004年5月18日,时任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侦破命案专项行动第二阶段战绩情况通报》上批示:“总结经验,表扬工作突出省、区、市,继续加大力度,向命案必破目标努力。”随后,公安部专门拨出300万元,奖励补助各地公安机关破获重大命案的干警。

2005年,为实现“命案必破”,福州市公安建立了命案侦破“八大机制”,要求落实各级领导侦破命案责任,市公安局决定对所有现行杀人和持枪伤害致死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建立网上量化考核和评比表彰机制,将考评总名次抄报当地党委政府。

福州市公安局在命案侦破“八大机制”中特别要求,对命案预审攻坚实行全程录音或录像,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确保命案批捕率和移送起诉率均达100%。

讽刺的是,福州市检察院提审念斌时,念斌开始翻供,称其有罪供述系在办案人员的殴打和威胁下作出,而警方却无法向法院提交完整的审讯录像。

鉴定:实验室样本图充当死者检验物的检测图

警方的侦查,以及4次法院判决,均认定念斌使用氟乙酸盐鼠药将两名儿童毒死。

2014年3月15日,北京市东南郊一栋写字楼的13层,张燕生主持了“念斌案京港专家研讨会”。不到10平米的会议室里,集合了京港两地几乎最为顶尖的毒物化验专家。

京、港两地专家一致认定:念斌案当年的毒物检验质谱图显示,根本没有氟乙酸盐成分。“简单地讲,福建公安的质谱图,不能显示里面有氟乙酸盐的显生物,所有的证据都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里面有氟乙酸盐鼠药。” 前香港政府化验所专家王永成说。

质谱图,毒物检验中检测物的离子被分离后,被检测器检测并记录下来、经计算机处理后形成的图。这是用以分析检测物是否是含有毒物、何种毒物的依据。

香港资深毒理专家莫景权在福建念斌投毒案的材料中还发现两处中重大漏洞:同一份质谱图,既被充当心血样本,又被充当尿液样本;而另一份质谱图,原本是实验室毒物的样本图,却又被拷贝成为死者检验物的检测图。

莫景权举例说,如果同一个号牌出现在两辆不同的车上,那么必有一台车是套牌。毒物检验,也是如此。

莫景权还发现,警方材料之中,不少已签署确认的报告,其显示结果的日期,竟然比进行质谱检验的日期还早。

换而言之,还没检测,结果已经先出来了。这被念斌案的律师张燕生直呼为“神检测”。

随之产生的问题是,是否是福建公安的毒物检验人员伪造了鉴定报告?如果毒物不存在,毒杀是否还能成立?

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还就案卷内容指出了警方侦查中的大量疑点,如警方称从案发现场水壶里的水中检测出毒物成份,但这些水却是装在矿泉水瓶里送检的,而警方在水壶上却没有检出有毒成份。操作的不规范和结果的不合理不免让人质疑,“矿泉水瓶里的水究竟是不是水壶里的水?水壶里的水倒入矿泉水瓶会不会受到污染?”

2014年6月,该案庭审期间,控辩双方都申请了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对于警方之前提交的质谱图“一图两用”,警方解释称系归档失误所致。

在此次庭审中,警方将“意外发现”的153张数据图提交给检察院,称这些数据可佐证其检验结论。

这些数据图是如何被发现的,为何之前没有提交?出庭质证的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处工作人员刘某称,原来用于存储数据的电脑坏了,只拷贝了其中一部分数据,在今年重新整理时,发现了这些数据。

还有没有更多数据?为何发现的只有检测出氟乙酸盐鼠药的数据图,有没有排除其他毒物可能性的检测数据?刘某称,曾经通过检测排除过其它毒物,得出了数据,但目前没有找到。

“你说做过排除检测,又拿不出证据来。假如你说你会飞,没有证明,我能信吗?”念斌的辩护律师斯伟江当庭问道。

被问到如何作出毒物检测结论时,刘某称,结论是多名检测人员共同分析、讨论作出的,但检测过程中没留下任何记录。

据此,念斌的律师们质疑:警方所用的检验方法极其混乱,方法不成熟,检验过程不规范,结果不可靠。

但出庭质证的控方专家则支持警方的结论,但他们声称只对警方的结论进行鉴定,而检测过程中的问题要问检测人员。

“不考虑检验过程就支持警方的结论,这样的鉴定可靠吗?”斯伟江当庭发问,控方专家无言以对。

审判:疑案从拖,六度延期

2008年2月,福州中院一审判决念斌死刑,福建省高院第一次二审认为此案证据不足,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福州中院再次判处念斌死刑。


耗去8年的青春,又一位蒙冤者迎来自由时刻。

2014年8月22日上午9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念斌无罪。

在周永康“命案必破”的批示下,在被指“竹签插肋骨”、“小榔头敲身”的刑讯下,在疑罪从有、疑案从拖的审判下,这位福建平潭的小杂货店主,被视为投毒杀害邻居两名幼童的凶手,先后4次被判死刑。

一再迟到的正义到来了,大司改的颦鼓敲响了。

案发:一双不满10岁的幼童中毒而亡

2006年7月27日晚,福建省平潭县澳前镇,丁云虾家和陈炎娇家一同吃晚饭,两家分别吃自家煮的稀饭,一起吃丁云虾家铝壶中的水做的青椒炒鱿鱼和煮杂鱼。

寡居的丁云虾带着三个孩子,租住在陈炎娇家里,同时租用陈家的临街店铺开食杂店。念斌同样租用陈炎娇的门面开食杂店,与丁云虾的食杂店仅一墙之隔。

当晚22时左右,丁云虾8岁的女儿俞悦首先出现中毒症状,随后,她10岁的大儿子俞攀和6岁的小儿子俞涵也开始呕吐。期间,陈炎娇及其女儿念福珠也出现中毒症状。

最终,俞攀和俞悦于28日凌晨相继死亡,俞涵得到救治。其余出现中毒症状者所幸并无大碍。

在医院的诊断中,两名死者被认为是食物中毒,其症状和鼠药中毒相似,警方介入调查后,初步认定是“人为投毒”。

两条年幼的生命死亡,立即引起平潭县政府的重视,平潭县公安局在死者死亡一小时之内迅速介入,平潭县公安局局长林捷亲自指挥现场勘查,由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带领的技侦人员与平潭县技侦人员组成专案组调查,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多次过问案情。

平潭警方于7月28日当天即决定立案,根据规定,警方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存在并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平潭警方认为中毒事件系人为因素导致,但此时,死者的死因尚未查清。

立案后,平潭警方朝“投毒杀人”的方向,调查死者家庭的社会矛盾,并查找毒源。2006年7月30日,警方陆续从死者的心血和呕吐物中检验出“氟乙酸盐”有毒成份,认为死者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

测谎:答不出“总理是谁”

警方从念斌食杂店通往案发现场的门的门把手上检出氟乙酸盐离子碎片,认为念斌及其妻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根据警方提供的办案经过,2006年8月7日,警方对念斌测谎,念斌没有通过,当天被留置盘问。

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后来告诉澎湃新闻,念斌曾告诉她,测谎时被问了两个问题:国家主席是谁?总理是谁?念斌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但没能答上第二个问题,“他没答上来,觉得很丢人,所以有些慌张,导致测谎没过”。

2006年8月8日,念斌作出有罪供述:2006年7月27日凌晨1时,他将浸泡过鼠药的水倒入丁云虾家烧水的铝壶中,原因是丁云虾7月26日晚抢走了一个要买一包香烟的顾客,他想让丁云虾“肚子痛,拉稀”。

至此,这起被警方称为“2006.7.27投毒案”的命案在12天内告破。随后,破案的消息在当地电视台连续多天滚动播报。

据当年当地媒体的报道,此案由福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联手攻坚,省公安厅挂牌督办,还被列为福建省2006年十大刑事案件之一。

审讯:被指“竹签插肋骨”、“隔山打牛”

警方提供的办案经过显示,2006年8月7日晚,平潭警方对念斌留置审查至深夜,未能突破,部分侦查人员也认为对念斌的怀疑依据不足。

但当时的平潭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秋生、福州市刑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魏贞文等人研究认为,“不能轻易放弃”,直到念斌做出有罪供述。

念斌在法庭陈述中控诉办案人员游经飞和翁其峰对他刑讯逼供,翁其峰用竹签往他的肋骨之间插,用小榔头垫书敲他,“隔山打牛”,让他痛不欲生。翁其峰还扬言将他老婆也抓进来,这让他极为恐惧。

念斌还说,警方曾引诱他承认放老鼠药只是想让对方拉肚子,“顶多判你两三年”。

念斌还称,因为扛不住刑讯,自己一度咬舌自尽。

该案侦查人员朱某某出庭作证时称,当日他们只是给念斌做“思想工作”,到了凌晨三点多,突然发现念斌咬舌自尽,“当时那个血淋淋的场面啊!我们叫来医生抢救,还给念斌戴上了牙套”。

念斌的辩护律师斯伟江律师当庭质问,是什么样的“思想工作”,能够把人做得咬舌自尽?

当年审讯念斌的侦查人员丁某某出庭作证时,解释称“思想政策教育工作”就是讲法律,讲坦白从宽。

正是念斌被做所谓“思想工作”并咬舌的时间里,审讯录像出现了一小时的缺失。对此,多名警察出庭解释,但说法相互矛盾。

审讯录像缺了一个多小时,侦查人员也已经承认,然而,一份加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物证鉴定专用章”的《检验意见书》(公物证鉴字[2007]4717号)却称,“未发现检材所记录的录像内容经过剪辑、整合技术处理。”

当时在场的高某作证称,“(我当时)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念斌已经开始招供了”。负责现场录像的陈某某称:“当时看着念斌精神还不错,我就关掉录像机出去睡觉了。”

针对念斌所称遭到警察翁其峰的刑讯逼供,法院也传翁其峰出庭。当翁出现在法庭门口时,念斌激动地冲上去与其对峙,被法警拦住。但翁其峰称2006年8月7日没有审讯念斌,办案过程文明合法,是念斌自己交待的。

侦破:周永康批示下的重奖

2006年8月,平潭县委、县政府对3起特大刑事案件有功人员通报表彰并颁发奖金共计5.6万元,其中包括念斌投毒案。福建媒体报道称,由县委、县政府为破案有功人员举行如此“大规模、高规格”的表彰会,在平潭公安史上尚属首次。

此时,正值“命案必破”思潮的流行期。2004年5月18日,时任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侦破命案专项行动第二阶段战绩情况通报》上批示:“总结经验,表扬工作突出省、区、市,继续加大力度,向命案必破目标努力。”随后,公安部专门拨出300万元,奖励补助各地公安机关破获重大命案的干警。

2005年,为实现“命案必破”,福州市公安建立了命案侦破“八大机制”,要求落实各级领导侦破命案责任,市公安局决定对所有现行杀人和持枪伤害致死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建立网上量化考核和评比表彰机制,将考评总名次抄报当地党委政府。

福州市公安局在命案侦破“八大机制”中特别要求,对命案预审攻坚实行全程录音或录像,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确保命案批捕率和移送起诉率均达100%。

讽刺的是,福州市检察院提审念斌时,念斌开始翻供,称其有罪供述系在办案人员的殴打和威胁下作出,而警方却无法向法院提交完整的审讯录像。

鉴定:实验室样本图充当死者检验物的检测图

警方的侦查,以及4次法院判决,均认定念斌使用氟乙酸盐鼠药将两名儿童毒死。

2014年3月15日,北京市东南郊一栋写字楼的13层,张燕生主持了“念斌案京港专家研讨会”。不到10平米的会议室里,集合了京港两地几乎最为顶尖的毒物化验专家。

京、港两地专家一致认定:念斌案当年的毒物检验质谱图显示,根本没有氟乙酸盐成分。“简单地讲,福建公安的质谱图,不能显示里面有氟乙酸盐的显生物,所有的证据都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里面有氟乙酸盐鼠药。” 前香港政府化验所专家王永成说。

质谱图,毒物检验中检测物的离子被分离后,被检测器检测并记录下来、经计算机处理后形成的图。这是用以分析检测物是否是含有毒物、何种毒物的依据。

香港资深毒理专家莫景权在福建念斌投毒案的材料中还发现两处中重大漏洞:同一份质谱图,既被充当心血样本,又被充当尿液样本;而另一份质谱图,原本是实验室毒物的样本图,却又被拷贝成为死者检验物的检测图。

莫景权举例说,如果同一个号牌出现在两辆不同的车上,那么必有一台车是套牌。毒物检验,也是如此。

莫景权还发现,警方材料之中,不少已签署确认的报告,其显示结果的日期,竟然比进行质谱检验的日期还早。

换而言之,还没检测,结果已经先出来了。这被念斌案的律师张燕生直呼为“神检测”。

随之产生的问题是,是否是福建公安的毒物检验人员伪造了鉴定报告?如果毒物不存在,毒杀是否还能成立?

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还就案卷内容指出了警方侦查中的大量疑点,如警方称从案发现场水壶里的水中检测出毒物成份,但这些水却是装在矿泉水瓶里送检的,而警方在水壶上却没有检出有毒成份。操作的不规范和结果的不合理不免让人质疑,“矿泉水瓶里的水究竟是不是水壶里的水?水壶里的水倒入矿泉水瓶会不会受到污染?”

2014年6月,该案庭审期间,控辩双方都申请了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对于警方之前提交的质谱图“一图两用”,警方解释称系归档失误所致。

在此次庭审中,警方将“意外发现”的153张数据图提交给检察院,称这些数据可佐证其检验结论。

这些数据图是如何被发现的,为何之前没有提交?出庭质证的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处工作人员刘某称,原来用于存储数据的电脑坏了,只拷贝了其中一部分数据,在今年重新整理时,发现了这些数据。

还有没有更多数据?为何发现的只有检测出氟乙酸盐鼠药的数据图,有没有排除其他毒物可能性的检测数据?刘某称,曾经通过检测排除过其它毒物,得出了数据,但目前没有找到。

“你说做过排除检测,又拿不出证据来。假如你说你会飞,没有证明,我能信吗?”念斌的辩护律师斯伟江当庭问道。

被问到如何作出毒物检测结论时,刘某称,结论是多名检测人员共同分析、讨论作出的,但检测过程中没留下任何记录。

据此,念斌的律师们质疑:警方所用的检验方法极其混乱,方法不成熟,检验过程不规范,结果不可靠。

但出庭质证的控方专家则支持警方的结论,但他们声称只对警方的结论进行鉴定,而检测过程中的问题要问检测人员。

“不考虑检验过程就支持警方的结论,这样的鉴定可靠吗?”斯伟江当庭发问,控方专家无言以对。

审判:疑案从拖,六度延期

2008年2月,福州中院一审判决念斌死刑,福建省高院第一次二审认为此案证据不足,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福州中院再次判处念斌死刑。
当念斌再次上诉时,2010年4月,福建省高院第二次二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该案被移交到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

最高法对该案极为重视,复核法官来到福州当面提讯念斌,并专门约见念斌的律师。2010年10月,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核准念斌死刑,发回福建省高院重审,福建省高院又将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11年11月24日,福州中院第三次判处念斌死刑。

该案又一次进入二审程序后,福建省高院数次延期审理,迟迟未判。在最高法两次批准延期审理之后,福建省高院才于2013年7月第一次开庭。

此次开庭中,证据文书上日期倒签、警方提交的审讯录像不完整、司法检验程序不合规等问题得到证实,最重要的是,警方作为定案依据的毒物检验结论受到专家的质疑。控辩双方激烈辩论4天3夜后,庭审忽然中断。

张燕生说,那次庭审结束时,审判长的用词是“择期宣判”,但这一“择期”持续了近一年。

2014年6月25日,该案再度开庭,检方忽然向法院提交了大量8年来从未提交过的“新证据”,包括警方“意外发现”的毒物鉴定原始数据和中心现场照片。

至此,念斌投毒案历经8次审理10次开庭,被告人念斌先后4次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3次被撤销判决,最高法6次批准案件延期审理,以致该案成为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最受关注的悬案之一。(一号专案)http://info.3g.qq.com/g/s?sid=ARgaKNO-o0Zsdsru0iYHvNY9&&iarea=86&&icfa=home_touch&aid=news_ss&id=news_20140822022489
命案不一定必破就对了?
本来发生了命案已是悲剧了,破不了案搞个冤假错案更是悲剧中的悲剧。
命案不一定必破就对了?

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是所有案件都能侦破的。其中就包括命案。警方还有个破案率呢。强硬规定所有命案必破,肯定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tang-yh 发表于 2014-8-22 16:36
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是所有案件都能侦破的。其中就包括命案。警方还有个破案率呢。强硬规定所有命案必 ...
这个需要全社会的共识以及法制精神的进步,记得余详林杀妻案吗?余详林老婆失踪后,她娘家认定余详林是凶手,到处上访,到处闹,一定要政府枪毙余详林才肯罢休。
周永康在这个案件中也有责任?
杀良冒功难道就代表命案破了
中国的辛普森案,这绝不是什么进步。来自: Android客户端
突然想到,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做的精细,不留下任何证据,抓了人也死不承认,不是就没办法定罪了?
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不是有一些意志坚强的人可以逃辟法律制裁吗?
如果真是杀人犯,被关几年平反了,再得到一大笔政府赔偿,死者不会瞑目的.
这真是悖论呢
如果杀了无辜的人,死者更不会瞑目
我不是说这个念斌有罪,只是有感而发.
10天前刚看过今日说法的一个案例,一个13岁少年溺死在一条很偏僻的河内.
警察怀疑其母亲做案,因为在离小河几公里的一个车站装的监控里,发现其母带小孩往小河方向走,1个小时后,其母一个人慌慌张张的又出现在车站监控中,小孩子没有了.
但发现其母带孩子往河边走也好,一个人神色慌张的回来也好,都不能直接说明其母溺死了孩子,小河边也没监控,也没提取到任何其母作案的证据.
这个母亲刚开始一直不承认,编了很多故事.警察也没办法,一个警察说,如果这女的不招供,就不能定案.
后来警察采取感情战术,让这个母亲讲她扶养孩子的艰难,母子亲情什么的,也讲这个小孩学坏,离家出走不上学等,一直谈讲6个小时.
这个母亲最后心理崩溃,才承认了她一时气愤将孩子推河里溺死.
当时看时,就感到,如果这个母亲死不承认,这个案子就破不了.
突然想到,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做的精细,不留下任何证据,抓了人也死不承认,不是就没办法定罪了?
=========================================================
你都说无证据,还破什麽案?胡乱捉个人来顶罪?
小刺猬 发表于 2014-8-22 17:58
突然想到,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做的精细,不留下任何证据,抓了人也死不承认,不是就没办法定罪了?
根据疑罪从无 ...
在民主国家,有钱就行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4-8-22 18:09
突然想到,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做的精细,不留下任何证据,抓了人也死不承认,不是就没办法定罪了?
============ ...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是,真的是那人作案,只是没有直接证据.
要怎么办呢?放了,对死者来说,太亏了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是,真的是那人作案,只是没有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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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叫直接证据?现代破案很多时候就靠环境证据,是调查人员和作案者的思维和科技力量比拼。如果全部证据都没有,那就无办法。没有证据又怎知真是那人作的案?
中国的辛普森案,这绝不是什么进步。
辛个JB,伪造都没伪造出证据链拿什么和辛普森比。
命案必破这话就是外行指导内行了
突然想到,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做的精细,不留下任何证据,抓了人也死不承认,不是就没办法定罪了?
根据疑罪从无 ...
疑罪从无说到底就是保护弱势群体,防止栽赃陷害的,说不定哪一天,人家陷害你。你就会同意疑罪从无这句话了。希望你以后不会遇见这种事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是,真的是那人作案,只是没有直接证据.
要怎么办呢?放了,对死者来说,太亏了
你怎么知道一定是他,你有读心术?
突然想到,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做的精细,不留下任何证据,抓了人也死不承认,不是就没办法定罪了?
根据疑罪从无 ...
既然他做到了不留下任何证据,你又怎么知道是他做的呢?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是,真的是那人作案,只是没有直接证据.
要怎么办呢?放了,对死者来说,太亏了
没有证据怎么还能“真的是”呢?你这话明显带有感情色彩啊,人命管天的事,只能相信证据!!
法律不是上帝。即使是万能的上帝,照样也不能保证每个角落都能没有魔鬼的黑暗,不是吗?
突然想到,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做的精细,不留下任何证据,抓了人也死不承认,不是就没办法定罪了?
根据疑罪从无 ...
没有证据肯定不能判。。。-_-||
判了死刑,谁给捞回改判的?
19-23楼  通通重新回小学学习语文去
都是周逆对我国政法工作的破坏,他上台之前之后都是好的。
靠,这都要扯上周永康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4-8-22 18:09
突然想到,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做的精细,不留下任何证据,抓了人也死不承认,不是就没办法定罪了?
============ ...
没有证据还要拿下案件,那只好刑讯逼供、胡编乱造、栽赃诬陷来搞出个破案的结果了吧?
小刺猬 发表于 2014-8-22 18:20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是,真的是那人作案,只是没有直接证据.
要怎么办呢?放了,对死者来说,太亏了
能力有限,你必须承认。
习大大 发表于 2014-8-23 00:18
靠,这都要扯上周永康
这太正常了,当初不都是扯着四人帮吗?
这个案子证据之混乱,瑕疵之大,漏洞之多,没现场经历过对质的是想象不出来的。


个人经历是可怜的。

个人经历是可怜的。
突然想到,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做的精细,不留下任何证据,抓了人也死不承认,不是就没办法定罪了?
根据疑罪从无 ...
疑罪从无吧,冤枉一个人比放过一个人对社会公正的破坏远远要大。
呵呵,回到以前了,不管什么坏事,前面都得来一句,在林彪四人帮错误路线的影响下。
中国的辛普森案,这绝不是什么进步。
和辛普森案差的远,辛普森是程序出了问题,这个是基础的物证就是伪造的
判了死刑,谁给捞回改判的?
最高院没核准死刑,一直有证据硬伤,家属没放弃
这个人运气比聂树斌强啊~~~~~~~~~~~~~


没有证据还要拿下案件,那只好刑讯逼供、胡编乱造、栽赃诬陷来搞出个破案的结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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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水平低,不懂和疑犯玩心理套案情,只会打人屈供。审问疑犯是一门艺术,调查更是脑力活。

没有证据还要拿下案件,那只好刑讯逼供、胡编乱造、栽赃诬陷来搞出个破案的结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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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水平低,不懂和疑犯玩心理套案情,只会打人屈供。审问疑犯是一门艺术,调查更是脑力活。
突然想到,如果一个人杀了人,做的精细,不留下任何证据,抓了人也死不承认,不是就没办法定罪了?
根据疑罪从无 ...
没留下证据,你怎么知道是谁杀的人?
现在扯周某人,伤智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