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社科院专家张昕竹收取美国高通贿赂为吃里扒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10:47
新华社:社科院专家张昕竹收取美国高通贿赂为吃里扒外
因收取美国高通公司高额报酬,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张昕竹被解聘。新华社8月13日在其移动客户端发布评论,谴责“其行恶劣,其德可鄙”。评论称,决不能让某些专家浑水摸鱼、吃里扒外。

8月13日下午,处于漩涡中的社科院张昕竹通过短信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你信吗?这是扯淡的事!”

张昕竹婉拒了21世纪经济报道的采访要求,其短信这样回复:现在舆论环境恶劣,以后再说吧。

以下为新华社评论全文(作者:周琳):

有关部门近日回应,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未经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同意,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的身份受聘于高通公司,收取高额酬劳,为其出具所谓的经济学证据,违反了工作纪律,被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解聘,不再担任该咨询组成员。

明里顶着国家反垄断委员会咨询专家的头衔,暗里收钱替被调查企业背书。被解聘后,还避重就轻表态:“只是为外企说了话。”这样的专家不管其学术水平多高,其行恶劣,其德可鄙。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跨国企业为了保住自己的垄断利益,面对监管部门的反垄断调查,会无所不用其极,使出各种手段:拖延时间阻碍执法、花钱运作相关“专家”支持、利用“排外”说法为自己叫屈,等等。在这样的背景下,受聘于政府部门的相关“专家”“为外企说了话”,违反纪律收取利益相关方酬劳,对此情景应查个水落石出,并公之于众。

反垄断法在我国实施时间并不长。在这一领域拥有专业知识的专家承担着向公众解疑释惑的职责,一些带有官方组织背景的专家是反垄断调查的重要参与者。相关机构和部门应加强对专家的监督和管理,决不能让某些专家浑水摸鱼、吃里扒外,败坏法学的声誉。
h t t p ://opinion.m4.cn/2014-08/1241601.shtml新华社:社科院专家张昕竹收取美国高通贿赂为吃里扒外
因收取美国高通公司高额报酬,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张昕竹被解聘。新华社8月13日在其移动客户端发布评论,谴责“其行恶劣,其德可鄙”。评论称,决不能让某些专家浑水摸鱼、吃里扒外。

8月13日下午,处于漩涡中的社科院张昕竹通过短信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你信吗?这是扯淡的事!”

张昕竹婉拒了21世纪经济报道的采访要求,其短信这样回复:现在舆论环境恶劣,以后再说吧。

以下为新华社评论全文(作者:周琳):

有关部门近日回应,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昕竹未经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同意,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的身份受聘于高通公司,收取高额酬劳,为其出具所谓的经济学证据,违反了工作纪律,被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解聘,不再担任该咨询组成员。

明里顶着国家反垄断委员会咨询专家的头衔,暗里收钱替被调查企业背书。被解聘后,还避重就轻表态:“只是为外企说了话。”这样的专家不管其学术水平多高,其行恶劣,其德可鄙。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跨国企业为了保住自己的垄断利益,面对监管部门的反垄断调查,会无所不用其极,使出各种手段:拖延时间阻碍执法、花钱运作相关“专家”支持、利用“排外”说法为自己叫屈,等等。在这样的背景下,受聘于政府部门的相关“专家”“为外企说了话”,违反纪律收取利益相关方酬劳,对此情景应查个水落石出,并公之于众。

反垄断法在我国实施时间并不长。在这一领域拥有专业知识的专家承担着向公众解疑释惑的职责,一些带有官方组织背景的专家是反垄断调查的重要参与者。相关机构和部门应加强对专家的监督和管理,决不能让某些专家浑水摸鱼、吃里扒外,败坏法学的声誉。
h t t p ://opinion.m4.cn/2014-08/1241601.shtml
社科院的问题很严重啊,各种牛鬼蛇神。
链接有问题,点开直接跳转至超大。
央视也专门说了,还说没有专门的法律来约束和制裁。要我觉得就应该学习美国人,设个钓鱼局。在他给材料的时候抓人,关上个十年八年的。
社科院院士?!好吧,危害性更大吧。
社科院里就是多汉奸!!!

为什么不抓起来
这是兔子下黑脚踹鹰酱的节奏。鹰酱是破鼓任人锤。
没抓起来算这货儿命好~


几大门户网站都没有这个消息做头条,这可是个大新闻啊。


几大门户网站都没有这个消息做头条,这可是个大新闻啊。
国字头的专家 一副商人嘴脸 决策层出了老鼠屎 坏的可不止一锅汤 更应该严格管理审查
社科院啊!看来肿瘤不止在肌体上!大脑上的肿瘤才是最可怕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几大门户网站都没有这个消息做头条,这可是个大新闻啊。
搜狐有,且是头条,我刚看过就到这看评论的。
几大门户网站都没有这个消息做头条,这可是个大新闻啊。
http://info.3g.qq.com/g/s?sid=Aa-iRVtzUlA4uWNiE6GbY1r_&aid=finance_ss&id=finance_20140814006402&pos=finance_touch&icfa=home_touch&iarea=91
以后小米手机1799,不用抢,爽啊
问题是,受贿了,为什么还可以逍遥法外呢?法治在哪里呢?
  如同筛子一般
轩辕夏禹剑 发表于 2014-8-14 04:57
社科院的问题很严重啊,各种牛鬼蛇神。
一个是国务院的什么学者 研究员  一个是社科院,汉奸文人的重灾区。。

吃里扒外,不能卷铺盖卷滚蛋就完了。
视觉扫描 发表于 2014-8-14 08:35
一个是国务院的什么学者 研究员  一个是社科院,汉奸文人的重灾区。。
当年美国搞的各种赞助中国年青学者访美“深造”计划,终于结“硕果”了。
较量到底 发表于 2014-8-14 08:51
当年美国搞的各种赞助中国年青学者访美“深造”计划,终于结“硕果”了。
还都是文科,理科防贼似的
问题是,受贿了,为什么还可以逍遥法外呢?法治在哪里呢?
应该是合法收入吧,算是业务往来,但是违反工作纪律。
贪官要除,这种看似清流实是暗流的,更要除
青云缺月 发表于 2014-8-14 08:55
应该是合法收入吧,算是业务往来,但是违反工作纪律。
既然是反垄断委员会的专家组成员,又受雇于调查对象收取酬劳,本身就是违法。

如果他只是研究员,以个人身份受雇,且本职工作内容与雇佣公司无关,那可以算作合法收入
青云缺月 发表于 2014-8-14 08:55
应该是合法收入吧,算是业务往来,但是违反工作纪律。
业务往来就可以接受被调查对象的财物?

那法律里还有必要有职务犯罪这一条吗?
Bearcat 发表于 2014-8-14 08:27
问题是,受贿了,为什么还可以逍遥法外呢?法治在哪里呢?
他帮这个公司出了几百页的报告,这个有收入的,但明显不值数百万。
中国目前无法控制此类事,有权的都发了,让这些清水衙门的主坐的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