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开公司老板性情奔放致人死亡!获被害人家属谅解,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18:25:46


  单身美女一定要学会游泳啊,指不定哪天在游泳池水库被富商看见,来个激情拥抱强拖跳水。
  被害人家属获得赔偿后已经谅解,看来此人不会被重判了。
  坛子里的司法专家和警官出来说说,此事检察机关有没有可能顾虑舆论压力而再次起诉此人呢?

http://gd.sina.com.cn/zs/social/2014-08-13/074810189.html

●房企老总抱陌生女子落水,女子不懂水性遇溺

  ●向死者父母赔偿500万获谅解,法院轻判缓刑

  (新快报记者 李海强 通讯员 刘川 马欢)一名房企老总在水库戏水,看到旁边有妙龄女子,就想跟她开个玩笑,突然抱着她跳进水里。但这个玩笑闯下大祸,女子因不懂游泳而溺水身亡。近日,广州市增城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何某锋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一个熊抱落水不见了

  何某锋现年35岁,澳门人,在广东佛山经营房地产生意,是两家企业的老总,还是佛山市政协委员。

  2013年10月16日,何某锋与朋友一起到增城市百花林水库划水俱乐部游玩。当日下午3时许,何某锋来到水库准备游泳,看见正在水库浮台边游玩的年轻女子君君(化名)。两人并不认识。

  何某锋曾在国外生活,据称性情比较奔放。他当时想跟眼前的这名陌生美女开个玩笑,便从后面抱着李某的腰一起跳入水库中。下水后,李某从何某锋手中滑开。

  何某锋并未想到君君根本不懂水性,当他浮上水面后,发现君君很长时间都没有浮上来,就与其他人一同下水寻找。待找到后,君君已没有呼吸,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其为溺水死亡。

  赔500万获家属谅解

  新快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死者君君20多岁,未婚。事故发生后,何某锋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同时,何某锋的亲属积极与被害人父母协商赔偿事宜,在支付了500万澳门币后,最终获得了被害人父母的谅解。

  庭审中,被告人何某锋向被害人家属表达了悔意和歉意,自称“没想到自己的玩笑竟葬送了一位花季少女”。何某锋的辩护律师认为,事故更加接近意外事故,因为被害人李某在落水后没有任何的挣扎,可能是因为惊吓而引起猝死。

  ■法院

  积极悔罪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现场是水库,客观上对游客生命存在较高的危险性,而被告人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突然抱着未做任何准备的被害人跳入水中,其疏忽大意是导致君君溺水死亡的直接原因。被告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在归案后有悔罪表现,亦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单身美女一定要学会游泳啊,指不定哪天在游泳池水库被富商看见,来个激情拥抱强拖跳水。
  被害人家属获得赔偿后已经谅解,看来此人不会被重判了。
  坛子里的司法专家和警官出来说说,此事检察机关有没有可能顾虑舆论压力而再次起诉此人呢?

http://gd.sina.com.cn/zs/social/2014-08-13/074810189.html

●房企老总抱陌生女子落水,女子不懂水性遇溺

  ●向死者父母赔偿500万获谅解,法院轻判缓刑

  (新快报记者 李海强 通讯员 刘川 马欢)一名房企老总在水库戏水,看到旁边有妙龄女子,就想跟她开个玩笑,突然抱着她跳进水里。但这个玩笑闯下大祸,女子因不懂游泳而溺水身亡。近日,广州市增城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何某锋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一个熊抱落水不见了

  何某锋现年35岁,澳门人,在广东佛山经营房地产生意,是两家企业的老总,还是佛山市政协委员。

  2013年10月16日,何某锋与朋友一起到增城市百花林水库划水俱乐部游玩。当日下午3时许,何某锋来到水库准备游泳,看见正在水库浮台边游玩的年轻女子君君(化名)。两人并不认识。

  何某锋曾在国外生活,据称性情比较奔放。他当时想跟眼前的这名陌生美女开个玩笑,便从后面抱着李某的腰一起跳入水库中。下水后,李某从何某锋手中滑开。

  何某锋并未想到君君根本不懂水性,当他浮上水面后,发现君君很长时间都没有浮上来,就与其他人一同下水寻找。待找到后,君君已没有呼吸,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其为溺水死亡。

  赔500万获家属谅解

  新快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死者君君20多岁,未婚。事故发生后,何某锋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同时,何某锋的亲属积极与被害人父母协商赔偿事宜,在支付了500万澳门币后,最终获得了被害人父母的谅解。

  庭审中,被告人何某锋向被害人家属表达了悔意和歉意,自称“没想到自己的玩笑竟葬送了一位花季少女”。何某锋的辩护律师认为,事故更加接近意外事故,因为被害人李某在落水后没有任何的挣扎,可能是因为惊吓而引起猝死。

  ■法院

  积极悔罪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现场是水库,客观上对游客生命存在较高的危险性,而被告人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突然抱着未做任何准备的被害人跳入水中,其疏忽大意是导致君君溺水死亡的直接原因。被告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在归案后有悔罪表现,亦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500w才是关键。
我也抱着一个美女跳水,我更豪放,我也可以轻判么?
没钱的就别学了,要学也得中个大奖才行。
宋克威 发表于 2014-8-13 12:02
我也抱着一个美女跳水,我更豪放,我也可以轻判么?
估价1000万,拿得出应该可以轻判
故意杀人?过失杀人?有钱能使法推磨!
这尼玛跟花钱买命有啥区别。
这不知道哪些傻逼玩意制定和通过的法律。以后一定要挖坟掘墓,挫骨扬灰。
人命可以估价
这明显是耍流氓致人死亡
美女命价500万

老总不是故意杀人,给点钱算了,至少能让美女家人过上好日子,然后把这叫做命中劫难。
耍流氓致人死亡几百万搞定


这是杀人了。。。。

杀了人屁事没有。

这是杀人了。。。。

杀了人屁事没有。
其疏忽大意是导致君君溺水死亡的直接原因。
看到这个结论心中踏过百万头草泥马


跟故意杀人没啥区别。

受害人的家属为了点钱,真是......

这种情况,应该设一个下限,首先根据凶手财富程度由法院判决一个数目,基准赔偿数目根据当地的人均工资*(人均预期寿命-年龄),并判处一个刑期,例如无期或死缓,积极赔偿并获受害者所有家属谅解的话,可减刑至10年,如果凶手愿意拿出自己的全部家产捐献给国家,可减刑至8年


建议热炒,捅到周强那里去,舆论压力逼迫法官重判

500万不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国内13亿人中能拿出这个数的起码5000万人(含直系家属),不能代价这么低,否则的话稍微有点钱就得瑟的不得了大家都不用活了

跟故意杀人没啥区别。

受害人的家属为了点钱,真是......

这种情况,应该设一个下限,首先根据凶手财富程度由法院判决一个数目,基准赔偿数目根据当地的人均工资*(人均预期寿命-年龄),并判处一个刑期,例如无期或死缓,积极赔偿并获受害者所有家属谅解的话,可减刑至10年,如果凶手愿意拿出自己的全部家产捐献给国家,可减刑至8年


建议热炒,捅到周强那里去,舆论压力逼迫法官重判

500万不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国内13亿人中能拿出这个数的起码5000万人(含直系家属),不能代价这么低,否则的话稍微有点钱就得瑟的不得了大家都不用活了
跟故意杀人没啥区别。

受害人的家属为了点钱,真是......

为了点钱?你以为事情这么简单啊?站着说话不腰疼,肯定当地政府公检法机关都有被打点过了,你让无权无势的老百姓怎么办?不领钱就给自己领骨灰盒,许多地方实际已经黑社会化了

这是对法律的践踏。

应该以过失杀人罪判刑。

正黄旗下 发表于 2014-8-13 12:52
为了点钱?你以为事情这么简单啊?站着说话不腰疼,肯定当地政府公检法机关都有被打点过了,你让无权无势 ...


所以要把这个事情捅大,越大越好,让所有当事人经手人承受无法承受的压力,这样才有转变的可能

而且国内能大到能强行压制舆论的人不会超过4位数,这样大家的安全等级一下子高了3个等级了,需要严重提防的人一下子少到可忽略了,敢于为所欲为的人也一下子少了几个数量级,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这个在国外应该算是二级谋杀吧
正黄旗下 发表于 2014-8-13 12:52
为了点钱?你以为事情这么简单啊?站着说话不腰疼,肯定当地政府公检法机关都有被打点过了,你让无权无势 ...


所以要把这个事情捅大,越大越好,让所有当事人经手人承受无法承受的压力,这样才有转变的可能

而且国内能大到能强行压制舆论的人不会超过4位数,这样大家的安全等级一下子高了3个等级了,需要严重提防的人一下子少到可忽略了,敢于为所欲为的人也一下子少了几个数量级,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这个在国外应该算是二级谋杀吧
这真是对法律的践踏……
这老板也是2B
国外玩这个是有的,都是在私家泳池的浅水区
水库……
想不通为啥要去这地方玩?蛋疼
这以后拿得出500万就可以激情过失啦?那我也过失好不好?明知行为有可能导致对方生命受威胁的举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是故意伤害致死是什么?强行非礼导致死亡的,算丫的意图强奸致人死亡可以不可以?我靠!这地方怎么回事?
美国这种事情更普遍!
很正常,给钱够多就不追究,500万,老两口一辈子也可能赚不到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政协委员+澳门人+500万,
每一个可以抵刑期约五年。
故意杀人?过失杀人?有钱能使法推 磨!
在1000多年前的大宋 都能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 即使是皇室宗室成员犯法都不能逍遥法外 ,

现在与大宋比差远了
可不可以判故意杀人?懂法律的请进!
如果这都啥事没有,那我可不可以激情迸发,弄死个什么人,赔几百万,啥事没有?
大家都要努力捞钱,以防不测。
还是看在500万的份上
Q爷 发表于 2014-8-13 13:21
很正常,给钱够多就不追究,500万,老两口一辈子也可能赚不到
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农村也有不少。谁知道这政协委员动用关系让地方官员给了人家多少压力呢!
在国外生活就性情奔放?
想吃就能吃 发表于 2014-8-13 12:56
所以要把这个事情捅大,越大越好,让所有当事人经手人承受无法承受的压力,这样才有转变的可能

而且 ...
  这个案情就是富豪在水库游泳,看见路过的美女,就强行非礼。猥亵少女。但是失手让女孩淹死了。或者更严重的,拦路猥亵少女,少女不从,怒而推少女下水报复,结果女孩淹死。
想吃就能吃 发表于 2014-8-13 12:42
跟故意杀人没啥区别。

受害人的家属为了点钱,真是......
  我相信受害人家属不太愿意放过这畜生,但是你有没有想到这人是政协委员?跟当地官员的关系肯定不错,让本地官员出面威逼利诱受害人父母是极有可能的。
kiosk 发表于 2014-8-13 13:25
政协委员+澳门人+500万,
每一个可以抵刑期约五年。
过失杀人罪最高才7年,你的数学咋学的
钱真厉害!人命,呵呵!
天朝的司法,就是奇芭!
做房地产的。跌的一身邪火没处泄,出来报复一下社会?
pl18 发表于 2014-8-13 14:06
可不可以判故意杀人?懂法律的请进!
如果这都啥事没有,那我可不可以激情迸发,弄死个什么人,赔几百万, ...
不能,首先没有主观的杀人意愿。

实话实说,这个结果算好的了,起码家人还能得到500万。不然,按现在官员们的节操,大陆P民命哪有富豪们值钱,法律上判个3年,在良好表现一减刑,说不定最多待个1年多点就出来了。
追忆 发表于 2014-8-13 12:42
其疏忽大意是导致君君溺水死亡的直接原因。
看到这个结论心中踏过百万头草泥马
  这货放严打时期,二话不说就是流氓罪和杀人罪。
  拦路猥亵少女,保住一起跳水里,结果女孩淹死了。极有可能是给自己开脱的谎言,当时在场的如果只有跟他同行的人,而被害人无同行人员,这种口供根本没有说服力。
  是他猥亵少女,少女不从,为泄愤把人推入水库中,或者少女不从自己投水都有可能。具体还要看法医的验尸报告,如果被害人身体有很多伤痕和性侵痕迹,就是强奸杀人灭口。
vikinds 发表于 2014-8-13 14:53
我相信受害人家属不太愿意放过这畜生,但是你有没有想到这人是政协委员?跟当地官员的关系肯定不错,让 ...

搁国外也是二级谋杀了,不应算成是过失杀人。

很重的罪
学庸 发表于 2014-8-13 14:01
在1000多年前的大宋 都能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 即使是皇室宗室成员犯法都不能逍遥法外 ,

...
拉倒吧,不过是文人的胡扯罢了,包拯为啥能存在?还不是有宋仁宗这少见的明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