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就湖北杀妻冤案答问:要严守正义的最后防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7:29:02
我最想念的是母亲,她是因我而死的,但我不愿带着有罪之身去见她,今天,我的罪名终于得到洗刷,所以,第一件事就是去告慰她老人家的在天之灵。”昨天下午,刚刚被湖北省京山县法院宣布无罪释放,洗脱“杀妻”罪名的佘祥林拿着香烛来到母亲坟前,不禁泪如泉涌……
  离开京山法院 先去祭奠亡母
昨天下午2时,离开京山县法院后,佘祥林乘车直奔在雁门口镇的家。当车子开到离村大约400米的地方时,佘祥林让司机把车停下,这里是他的母亲杨五香的坟。拿出香烛、纸钱,佘祥林在亲属的带领下来到母亲坟前。
  从早晨走进法院直到听到无罪判决,佘祥林始终显得十分平静,但此时面对一堆黄土,佘祥林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般滴在母亲的坟上,点燃纸钱的双手也在不停地颤抖。
  佘祥林入狱后,杨五香因张贴寻人启事寻找张在玉以及为儿子上访,1995年5月被抓,在京山县公安局看守所里关了九个半月,出来时已是耳聋眼瞎,不能行走,三个月后就去世了,年仅54岁。
  为母亲上过坟,佘祥林告诉记者,他一直想念因他而死去的母亲,但罪名没有洗刷就没有脸去见她,无罪释放后,最想做的就是去看母亲。
  怕触景生情 有家不敢回
  拜祭过母亲,佘祥林缓缓地走进既熟悉又陌生的村庄。父亲佘树生早已在门前等候多时,父子相见,百感交集,佘老汉一把将儿子搂进怀里,不禁失声痛哭。
  父子相拥两分钟后,佘老汉刚想拉着儿子进屋时,佘祥林却扭头向外走去,围着院子不停地打量着房前屋后的一草一木。佘祥林对父亲说:“我不敢进屋,怕受不了,触景生情。等我的身体和心理调整好后,再回到家中和您团聚。”说完,佘祥林就与父亲告别,住进了哥哥家中。
  判决10天后生效 将申请国家赔偿
  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为佘案所涉及的赔偿等问题做准备。10天后,京山县法院的判决将正式生效,他们会向荆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本报特派记者杨章怀 湖北京山摄影报道
  利用一套错误的审判程序自我纠正 有关专家表示——
  “京山法院钻了个不太高明的空子”
  “11年前,法院以错误的程序判决了一起错案,今天,法院又以错误的程序纠正了一起错误的判决。”庭审结束后,佘祥林代理人之一——湖北律师周峰对记者说。
  周峰认为,京山县法院所犯的“错误”有两点:第一,佘祥林的罪名是故意杀人,这是重罪,京山县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这样的案子应由中级以上法院审理;第二,当年判处佘祥林15年有期徒刑的正是京山县法院。按照回避原则,京山县法院应该回避。另外,应该回避的还有京山县检察院——当年指控佘祥林犯有“故意杀人罪”的公诉机关。
  今日上午,国家行政学院法学专家杨小君教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重审佘祥林案,京山县法院和京山县检察院不回避并没有错误。杨小君解释说,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与案件有牵连的法官、检察官应该做出回避,而除非有可能影响到某个案件的公正判决,我国法律并没有强行要求相关的司法机关回避。京山县法院此举是通过重审案件来自我纠正,挽回社会影响,而京山县检察院是来“监督”而非“公诉”的,所以也是合乎情理的。
  真正让杨小君感到奇怪的是,11年前,一件没有任何可以从宽理由的故意杀人案件,为什么竟然只判处佘祥林15年有期徒刑。原来,京山县法院作为基层法院,没有死刑判决权,此案本应移交给中级或中级以上法院审理。但在当地基层政法委的协调下,京山县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故意规避了管辖权,来了个“高罪低处理”,从法律上讲,当时的判决也是不当的。
  杨小君教授说:“现在,京山县法院用这套错误的程序来自我纠正,钻了一个不太高明的空子。” 文/薄盛男
  严守正义最后防线
  本报讯 (实习记者 郭紫纯) 今天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在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筹备工作介绍会上,就佘祥林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万鄂湘表示,从审判机关的角度来看佘祥林案,至少有三点值得我们考虑,有关的司法理念需要调整和变更。第一,就是对刑法的功能和刑事诉讼制度的作用的认识问题,除了惩罚、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刑法同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功能,就是保护无辜和维护人权。 第二,要用司法手段保护人权、保护无辜,那么,出现疑罪时就要有取舍选择,是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轻。第三,如果出现疑罪,或疑罪较多的情况,事实有很多疑问,到底是从民意还是从事实?这三个问题有逻辑关联性,不管将来我们的观念改变或更新到什么程度,都要有一个原则,就是审判机关必须严守公平与正义的最后防线,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记者手记
  记者不该变成“青天”
  昨日,当无罪释放的佘祥林走出法院时,自发来到法院门外等待消息的上千名当地百姓不禁高声叫好,人群中响起了阵阵掌声。
  佘祥林案被当地报纸曝光后,各地媒体纷纷跟进,仅昨天一天,小小的京山就聚集了200多名记者。在京山,老百姓把记者称作“青天”,在记者下榻的宾馆,天天有当地群众拿着材料反映问题,而昨天,在法院外,许多记者被群众拦住,要求“看看我的材料”。佘祥林案宣判后,当记者要向报社传稿时,有些网吧老板立即表示提供免费服务。
  为蒙冤者鸣不平是记者的责任,但如果记者成了“青天”却不能不说是另一种悲哀。昨日,京山县法院院长说,法院正在举一反三,检查各类案件,避免冤案再度发生。我们希望,冤案真的能不再发生,我们希望,佘祥林案能真正敲醒部分执法者,更希望没有人喊我们“青天”。我最想念的是母亲,她是因我而死的,但我不愿带着有罪之身去见她,今天,我的罪名终于得到洗刷,所以,第一件事就是去告慰她老人家的在天之灵。”昨天下午,刚刚被湖北省京山县法院宣布无罪释放,洗脱“杀妻”罪名的佘祥林拿着香烛来到母亲坟前,不禁泪如泉涌……
  离开京山法院 先去祭奠亡母
昨天下午2时,离开京山县法院后,佘祥林乘车直奔在雁门口镇的家。当车子开到离村大约400米的地方时,佘祥林让司机把车停下,这里是他的母亲杨五香的坟。拿出香烛、纸钱,佘祥林在亲属的带领下来到母亲坟前。
  从早晨走进法院直到听到无罪判决,佘祥林始终显得十分平静,但此时面对一堆黄土,佘祥林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般滴在母亲的坟上,点燃纸钱的双手也在不停地颤抖。
  佘祥林入狱后,杨五香因张贴寻人启事寻找张在玉以及为儿子上访,1995年5月被抓,在京山县公安局看守所里关了九个半月,出来时已是耳聋眼瞎,不能行走,三个月后就去世了,年仅54岁。
  为母亲上过坟,佘祥林告诉记者,他一直想念因他而死去的母亲,但罪名没有洗刷就没有脸去见她,无罪释放后,最想做的就是去看母亲。
  怕触景生情 有家不敢回
  拜祭过母亲,佘祥林缓缓地走进既熟悉又陌生的村庄。父亲佘树生早已在门前等候多时,父子相见,百感交集,佘老汉一把将儿子搂进怀里,不禁失声痛哭。
  父子相拥两分钟后,佘老汉刚想拉着儿子进屋时,佘祥林却扭头向外走去,围着院子不停地打量着房前屋后的一草一木。佘祥林对父亲说:“我不敢进屋,怕受不了,触景生情。等我的身体和心理调整好后,再回到家中和您团聚。”说完,佘祥林就与父亲告别,住进了哥哥家中。
  判决10天后生效 将申请国家赔偿
  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为佘案所涉及的赔偿等问题做准备。10天后,京山县法院的判决将正式生效,他们会向荆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本报特派记者杨章怀 湖北京山摄影报道
  利用一套错误的审判程序自我纠正 有关专家表示——
  “京山法院钻了个不太高明的空子”
  “11年前,法院以错误的程序判决了一起错案,今天,法院又以错误的程序纠正了一起错误的判决。”庭审结束后,佘祥林代理人之一——湖北律师周峰对记者说。
  周峰认为,京山县法院所犯的“错误”有两点:第一,佘祥林的罪名是故意杀人,这是重罪,京山县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这样的案子应由中级以上法院审理;第二,当年判处佘祥林15年有期徒刑的正是京山县法院。按照回避原则,京山县法院应该回避。另外,应该回避的还有京山县检察院——当年指控佘祥林犯有“故意杀人罪”的公诉机关。
  今日上午,国家行政学院法学专家杨小君教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重审佘祥林案,京山县法院和京山县检察院不回避并没有错误。杨小君解释说,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与案件有牵连的法官、检察官应该做出回避,而除非有可能影响到某个案件的公正判决,我国法律并没有强行要求相关的司法机关回避。京山县法院此举是通过重审案件来自我纠正,挽回社会影响,而京山县检察院是来“监督”而非“公诉”的,所以也是合乎情理的。
  真正让杨小君感到奇怪的是,11年前,一件没有任何可以从宽理由的故意杀人案件,为什么竟然只判处佘祥林15年有期徒刑。原来,京山县法院作为基层法院,没有死刑判决权,此案本应移交给中级或中级以上法院审理。但在当地基层政法委的协调下,京山县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故意规避了管辖权,来了个“高罪低处理”,从法律上讲,当时的判决也是不当的。
  杨小君教授说:“现在,京山县法院用这套错误的程序来自我纠正,钻了一个不太高明的空子。” 文/薄盛男
  严守正义最后防线
  本报讯 (实习记者 郭紫纯) 今天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在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筹备工作介绍会上,就佘祥林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万鄂湘表示,从审判机关的角度来看佘祥林案,至少有三点值得我们考虑,有关的司法理念需要调整和变更。第一,就是对刑法的功能和刑事诉讼制度的作用的认识问题,除了惩罚、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刑法同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功能,就是保护无辜和维护人权。 第二,要用司法手段保护人权、保护无辜,那么,出现疑罪时就要有取舍选择,是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轻。第三,如果出现疑罪,或疑罪较多的情况,事实有很多疑问,到底是从民意还是从事实?这三个问题有逻辑关联性,不管将来我们的观念改变或更新到什么程度,都要有一个原则,就是审判机关必须严守公平与正义的最后防线,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记者手记
  记者不该变成“青天”
  昨日,当无罪释放的佘祥林走出法院时,自发来到法院门外等待消息的上千名当地百姓不禁高声叫好,人群中响起了阵阵掌声。
  佘祥林案被当地报纸曝光后,各地媒体纷纷跟进,仅昨天一天,小小的京山就聚集了200多名记者。在京山,老百姓把记者称作“青天”,在记者下榻的宾馆,天天有当地群众拿着材料反映问题,而昨天,在法院外,许多记者被群众拦住,要求“看看我的材料”。佘祥林案宣判后,当记者要向报社传稿时,有些网吧老板立即表示提供免费服务。
  为蒙冤者鸣不平是记者的责任,但如果记者成了“青天”却不能不说是另一种悲哀。昨日,京山县法院院长说,法院正在举一反三,检查各类案件,避免冤案再度发生。我们希望,冤案真的能不再发生,我们希望,佘祥林案能真正敲醒部分执法者,更希望没有人喊我们“青天”。
我们的法官总的来说还不很专业,有时候比较容易受感情因素的干扰。
[B]以下是引用[I]东北一只虎[/I]在2005-4-14 17:16:00的发言:[/B][BR]我们的法官总的来说还不很专业,有时候比较容易受感情因素的干扰。


可惜大部分时候他们并非受感情影响
无语啊无语.再次感觉到自己的幸福
[B]以下是引用[I]卓克飞龙[/I]在2005-4-14 17:50:00的发言:[/B][BR]。

可惜大部分时候他们并非受感情影响

但这个案件却是。
[B]以下是引用[I]burn[/I]在2005-4-14 18:26:00的发言:[/B][BR]无语啊无语.再次感觉到自己的幸福

应该是幸运。。。。
佘祥林入狱后,杨五香因张贴寻人启事寻找张在玉以及为儿子上访,1995年5月被抓,在京山县公安局看守所里关了九个半月,出来时已是耳聋眼瞎,不能行走,三个月后就去世了,年仅54岁。
——————————————————————————————————————
儿子平反了,可我们伟大的母亲。。。。。公安局以什么理由把他关了九个半月?把人折磨成这个样子,公安局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可怜的人已不在了!
愤怒。
公检法的官员都是由当地政府任命的
经济待遇也是由政府掌控的。
其人事权和财权都受控于政府,想不受干扰是不可能的。
[B]以下是引用[I]cnong[/I]在2005-4-14 21:31:00的发言:[/B][BR]公检法的官员都是由当地政府任命的
经济待遇也是由政府掌控的。
其人事权和财权都受控于政府,想不受干扰是不可能的。

YES,如果有涉案的地方权贵,那么就不会在地方法院的判决中出现公平二字。
[B]以下是引用[I]卓克飞龙[/I]在2005-4-14 17:50:00的发言:[/B][BR]。

可惜大部分时候他们并非受感情影响

因为大部份时候受金钱和权欲的影响!
[B]以下是引用[I]burn[/I]在2005-4-14 18:26:00的发言:[/B][BR]无语啊无语.再次感觉到自己的幸福
唉.
不知道说什么好啊.可怜的母亲啊.
冤狱,冤狱,原来它不仅存在于古装剧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