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立法赋予百姓面对暴恐份子时的无限自卫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2:28:05
国家应该尽快出台法律,明确赋予百姓面对暴恐份子时的无限自卫权。同时应该明确规定百姓对正在当众行凶的暴恐份子在未威胁到本身时也有主动攻击权,考虑到暴恐份子可能绑有炸弹,应该允许这种攻击的手段包括直接剥夺暴恐份子的生命。当然为了避免被滥用,应该界定暴恐份子的定义。国家应该尽快出台法律,明确赋予百姓面对暴恐份子时的无限自卫权。同时应该明确规定百姓对正在当众行凶的暴恐份子在未威胁到本身时也有主动攻击权,考虑到暴恐份子可能绑有炸弹,应该允许这种攻击的手段包括直接剥夺暴恐份子的生命。当然为了避免被滥用,应该界定暴恐份子的定义。
别人都拿刀乱砍了按现行法律你已经可以弄死他,还不满意吗,总不能让你现分活尸吧。
这个问题还是高层没下定决心到底是以治安管理手段还是反恐战争手段解决问题,游移不定。两勺一款,祸国乱邦,到现在还不肯承认这个政策的错误,这才是最要命的。

钢铁般的意志 发表于 2014-8-2 20:31
别人都拿刀乱砍了按现行法律你已经可以弄死他,还不满意吗,总不能让你现分活尸吧。


你说的依然是在原法律的正当防卫的范畴内,依然可能背上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
应该将暴恐份子定义为非法武装份子,不受军法、刑法和民法保护。
钢铁般的意志 发表于 2014-8-2 20:31
别人都拿刀乱砍了按现行法律你已经可以弄死他,还不满意吗,总不能让你现分活尸吧。


你说的依然是在原法律的正当防卫的范畴内,依然可能背上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
应该将暴恐份子定义为非法武装份子,不受军法、刑法和民法保护。
远谋 发表于 2014-8-2 20:39
你说的依然是在原法律的正当防卫的范畴内,依然可能背上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
应该将暴恐份子定义为非 ...
怎么就可能了
恐怖分子打死勿论,还该学学鹅毛搞株连
做梦吧,百姓也要控制,不然自卫后,再来过激情反正腐抱动怎么办?
还不如尽快出台反恐怖法。
有人公报私仇杀良冒赏什么办?
恐怖分子打死勿论,还该学学鹅毛搞株连
一人暴恐,全家灭门,这个政策是好政策。但是现在没人敢执行这种路线,包括高层。
目前这种暴恐是内外敌对势力勾结的政治斗争,也是以推翻政权为目的的战争行为,不是简单的犯罪,不是宗教文化冲突,也不是一般的族群对抗。
把反恐行动升级为反恐战争,是非常必要的。
仓村宁次的著作 华北治安战 很有借鉴意义
看看刑法再说,对正在行凶杀人的暴力犯罪,受害人拥有无限防卫权。


还怎么立法自卫,就这么着,麻将馆才剩一个活口,非生吞活剥了才罢了啊,治安工作要搞,情报工作也要搞啊

还怎么立法自卫,就这么着,麻将馆才剩一个活口,非生吞活剥了才罢了啊,治安工作要搞,情报工作也要搞啊
你说的依然是在原法律的正当防卫的范畴内,依然可能背上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
应该将暴恐份子定义为非 ...
防卫过当好像不适用于严重暴力犯罪,如杀人,防火,爆炸等
我脚着真要有暴恐分子在行凶时被群众打死了,只有脑子里有屎的法院院长才会去判群众什么防卫过当之类的罪
在一个自己家里把入室抢劫的打伤都能算犯罪的国度
你指望法律站受害者这边
做你中国梦吧
记住
中国法律赋予了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有5险1金!
法学家们又会跳出来哭喊打滚的反对...

We7801 发表于 2014-8-2 22:10
看看刑法再说,对正在行凶杀人的暴力犯罪,受害人拥有无限防卫权。


关键词是受害人。没砍到你之前你都不算受害人。而且中国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无限自卫权。
We7801 发表于 2014-8-2 22:10
看看刑法再说,对正在行凶杀人的暴力犯罪,受害人拥有无限防卫权。


关键词是受害人。没砍到你之前你都不算受害人。而且中国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无限自卫权。
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现行法律看上去已经规定的很明确了,但实际上在法院判决中争议甚大,关键就是这“正在”两个字……
就中国那般法律界人士的效率,根本界定不了这事,谈何立法
历史经验来看,人治是根本,治好了再立法律的幌子都可以
关键词是受害人。没砍到你之前你都不算受害人。而且中国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无限自卫权。
没砍你没砍人,当然不算做正在行凶,难道买个菜刀在街上,也要被无限防卫?!
noc616 发表于 2014-8-2 22:13
我脚着真要有暴恐分子在行凶时被群众打死了,只有脑子里有屎的法院院长才会去判群众什么防卫过当之类的罪
不排除某些第五纵队故意挑起民愤,挑动民众跟党和政府的情绪对立,破坏法律的威信。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暴恐分子虽然很可恶,但是由于是少民也享有两少一宽的权利。但是因为他们罪大恶极,两少也不足以弥补他们的罪行,所以一般情况下还是严肃处理了。
关键词是受害人。没砍到你之前你都不算受害人。而且中国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无限自卫权。
应该说你对法律的理解有误,印象中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行为,正当防卫致其死亡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怎么规定的忘了,但大概就是这样。这不是无限自卫权是什么。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刑法已经早有规定。案例也有了,就是前几天的麻将馆案例。民众暴打甚至ko正在行凶的暴恐分子不光无罪而且有功。
另外说,不是只有受害人才可以行使正当防卫。
本人或者他人,受到不法侵害,而进行制止,都算正当防卫。
现在我们这儿连偷东西都没什么两少一宽了,一律平等,让两少一宽见鬼去吧。
其实我更担心会不会导致权利的被滥用   如果确实有无限自卫权
钢铁般的意志 发表于 2014-8-2 20:31
别人都拿刀乱砍了按现行法律你已经可以弄死他,还不满意吗,总不能让你现分活尸吧。
对付暴恐,现分活尸有奖。
治兵如理水 发表于 2014-8-2 20:37
这个问题还是高层没下定决心到底是以治安管理手段还是反恐战争手段解决问题,游移不定。两勺一款,祸国乱邦 ...
赞同你的观点。人大应该专门谈论这件事——在法律层面确定,对待”三种人“(暴恐份子,分裂份子,极端宗教份子)是按照治安管理条列(适用于人民内部矛盾)还是按照”反恐战争“手段解决(适用于敌我矛盾)——在反恐战争全球化的今天,中国司法界能否与时俱进,面对现实?!!
你说的依然是在原法律的正当防卫的范畴内,依然可能背上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
应该将暴恐份子定义为非 ...
你说的对,要么恢复现行反革命罪,当场打死无论。要么搞爱国者法,或者反恐法,直接送特种监狱,关塔那摩哦。
任何手段直接将歹徒击毙,这是刑法首次明确无限防卫权。修改之初还引发了社会的热议呢。
防卫是否适当很难把握呀,普通民众面对暴恐事件的时候一时也不好定性。这种事情有关部门决心还是很难下的。。。像昆明火车站那件事,把持刀恐怖分子杀了,肯定没啥事,还有很大可能受嘉奖。但哪天一个神经病拿着把有血迹的刀,你把他打死了(或是类似情况)。。那就不好判定到底是过激还是正当了。所以加强执法部门的监管力度,让民众遇事先跑,跑不了再合理自卫还是符合现在的情况的。。
这个要支持
特定地区开放人民保护自己生命不受恐怖威胁的权力
治兵如理水 发表于 2014-8-2 21:01
一人暴恐,全家灭门,这个政策是好政策。但是现在没人敢执行这种路线,包括高层。
目前这种暴恐是内外敌 ...
  
  这是什么好政策,这是脑残反动反人类罪行,和极端原教旨暴恐分裂分子的脑残反动反人类罪行没有任何本质区别。无非后者以什么真主和一本正经的名义,你说的这个以其他冠冕堂皇道貌岸然的名义。

  
  
  
    
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 ...
您还少说了个民事责任
治兵如理水 发表于 2014-8-2 21:01
一人暴恐,全家灭门,这个政策是好政策。但是现在没人敢执行这种路线,包括高层。
目前这种暴恐是内外敌 ...
  
  很大部分穆斯林还活在千儿八百年前,同学你难道也想让中国的现在和未来保持在千儿八百年前?

  
将暴恐分子一律切JJ,让他面对72处,也只能干捉鸡
在两少一宽的狗屁政策被高层抛弃之前,这是不可能滴。
法律制定和法律执行是2个不同部门的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对付暴恐,现分活尸有奖。
脏了我的手,我要割了他喉咙看着他死。
在一个自己家里把入室抢劫的打伤都能算犯罪的国度
你指望法律站受害者这边
做你中国梦吧

那你来我家持刀抢劫看看,看你有五险一金不?来自: Android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