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夜遇女子遭猥亵 大学生施救致人轻伤被刑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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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深圳世界之窗的色狼保安猥亵女网友,路过大学生见状救下女网友,打伤该保安。该保安因猥亵女子被处行政拘留五天,见义勇为的大学生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警方认为大学生将保安打成轻伤,行为存在“过度”的嫌疑,按相关法律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南山警方已将案件提交南山区检察院审查。
    保安约会女网友
    据刘小姐介绍,她住在世界之窗旅游园区附近,早前几天,一网友和她聊了几次后,就约她出来玩。7月1日,两人约好在当晚去世界之窗参加啤酒节活动。
    刘小姐没有多想,当晚8点左右,她带着一名女性朋友,对方也带着一名男性朋友,四个人一起在世界之窗旅游园区附近的商场门口碰头。
    据刘小姐介绍,这名网友自称是做服装生意的,但他却带着他们一起从世界之窗的员工通道,进入到世界之窗里面,没有买票。他们在里面喝啤酒,聊天。整个过程都比较正常,双方也并没有亲密的举动。
    刘小姐称,晚上11点散场时,由于她的朋友住在福田,便由该网友的男性朋友将其从世界之窗大门送出。而她住在园区附近,网友就称送她走侧门小路回家。
    刘小姐说,那天她虽然喝了很多酒,头很晕,但神志比较清醒。走到一个僻静的丁字路口时,明明应该往右走,但对方却抱住她,要带她往左走。
    路遇女子遭猥亵 大学生伸援手
    23岁的小涂刚从四川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6月29日才和同学小蹇一起来深圳,计划在深圳找工作。
    事发当晚,他们俩也到世界之窗参加啤酒节,散场之后在园区内游玩。“远远的,看到有个男的在拉一个女的,女的在推,听到那个女的说,‘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不要这样。’”小蹇说,他和小涂都看见男的拽着女的往一条僻静的小道去。
    “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女的明显不愿意,那男的还拉着往僻静角落里走。”小蹇说,他和同学小涂一起跟了上去,看见男的不停在摸那女孩,女的在反抗。
    刘小姐还告诉南都记者,这名网友在这个过程中,曾亲她的肚子,用手抚摸她的下体,对她进行猥亵侵犯。由于酒喝得很多,后来她都无力去推开这名网友。
    正在此时,小蹇和小涂上前问她需不需要帮忙。“我当时回答说想一个人回家。”刘小姐说,此时有人伸出援手她非常欣喜。
    色狼被摔骨折 大学生遭刑拘
    听了刘小姐的回答,小涂便上前拉刘小姐的胳膊,要实施猥亵的男子放手。但小蹇说,男子不仅没有放手,反而让他俩不要管闲事,并称他是园区的管理人员。双方由此发生推搡,男子站立不稳,坐在地上。
    小蹇说,男子倒地后,称腿摔断了,他还以为对方在撒谎。于是他们与刘小姐一起离开世界之窗旅游园区。“走的时候,小涂还跟那个男的说不要追上来,否则会报警。”小蹇说。
    等三个人找到世界之窗的出口时,却被工作人员拦下,受伤男子已经坐在门口的出租车内。见三人出来,男子报了警。随后男子被送进医院打石膏,小涂等三人则被带到了沙河派出所接受调查。
    警方证实,这名网友宋某要系世界之窗旅游园区的保安,32岁。经法医鉴定,该保安受轻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小涂随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建议双方先行调解
    据刘小姐介绍,案发当晚,警方给她作笔录的时候,她就说过,宋某要有摸她大腿等违背她意愿的行为,而小涂是在她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对她伸出援手的。
    刘小姐称,警方则强调说,对方受了伤,并建议他们先进行调解。当晚受伤男子打了石膏,从医院返回派出所时就提出要他们赔偿医药费5万元,小涂当场拒绝,认为自己并无过错。调解就此终结。
    刘小姐说,得知小涂被刑拘之后,她曾努力希望与宋某要和解。
    “我很愧疚,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为了帮助我,惹了这么大的麻烦,如果真的判刑,以后就业、生活都有影响。”刘小姐说,她也为此多次与宋某要短信电话沟通,希望能与对方达成谅解。
    但是对方提出,他们必须要承担他全部的医疗、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估计至少要十几万元。在刘小姐看来,对方这是狮子大开口,双方根本不可能达成一致。
    女事主坚持追责 猥亵男终被行拘
    刘小姐说她想不通,实施猥亵的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狮子大开口索要医疗费。而见义勇为的人,反被刑事拘留。为此她多次向警方提出,要追究男子对她实施猥亵的法律责任。宋某要在得知刘小姐的诉求后,在7月11日发来威胁短信,称也要她“尝尝断脚的滋味”。
    7月12日,南山警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7月1日23时许,宋某要在世界之窗啤酒节现场附近对受害者刘小姐进行猥亵,作出对其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争议
    见义勇为为何要被刑事拘留?
    母亲:是否再遇这种事就不要去管了呢
    案发之后,小涂的母亲也赶到深圳。她说,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警方多次询问他们能赔多少钱。她感到不可理解,此案发生之后,警方迟迟未对猥亵者进行处理。而却一味要追究见义勇为者的责任,要求他们赔偿。“是不是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去管了呢?”小涂的母亲说起来倍感委屈。
    律师:是否需承担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管铁流表示,在制止犯罪的过程中,造成对方受伤,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不是在已经阻止对方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还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如果是这样,肯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制止对方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将对方推倒,造成对方受伤,并不应该被追究责任。
    对于当日现场推搡的情况,小蹇和刘小姐两名目击者,都向南都记者表示,小涂只是将宋某要推开,双方的推搡也就是十几秒钟的时间,宋某要一屁股坐在地上。
    刘小姐还向南都记者强调说,在宋某要坐在地上之后,小涂绝对没有再上前继续攻击殴打宋某要。随后他们三个人就一起离开。
    警方:制止犯罪过程存在“过度”嫌疑
    不过,南山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的笔录显示,小涂承认在案发现场曾踢了宋某要,并有将宋某要踢伤的想法。警方认为助人为乐是好事,但是从此案的案情来看,小涂的行为存在“过度”的嫌疑,因此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南山警方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他们已经提请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该案,由该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这名负责人强调说,对于小涂在此案中的助人为乐的出发点,他们也向检察院进行了充分的解释,希望该院在审查时予以考虑这一重要的情节。http://www.nandu.com/nis/201407/16/243607.html

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深圳世界之窗的色狼保安猥亵女网友,路过大学生见状救下女网友,打伤该保安。该保安因猥亵女子被处行政拘留五天,见义勇为的大学生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警方认为大学生将保安打成轻伤,行为存在“过度”的嫌疑,按相关法律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南山警方已将案件提交南山区检察院审查。
    保安约会女网友
    据刘小姐介绍,她住在世界之窗旅游园区附近,早前几天,一网友和她聊了几次后,就约她出来玩。7月1日,两人约好在当晚去世界之窗参加啤酒节活动。
    刘小姐没有多想,当晚8点左右,她带着一名女性朋友,对方也带着一名男性朋友,四个人一起在世界之窗旅游园区附近的商场门口碰头。
    据刘小姐介绍,这名网友自称是做服装生意的,但他却带着他们一起从世界之窗的员工通道,进入到世界之窗里面,没有买票。他们在里面喝啤酒,聊天。整个过程都比较正常,双方也并没有亲密的举动。
    刘小姐称,晚上11点散场时,由于她的朋友住在福田,便由该网友的男性朋友将其从世界之窗大门送出。而她住在园区附近,网友就称送她走侧门小路回家。
    刘小姐说,那天她虽然喝了很多酒,头很晕,但神志比较清醒。走到一个僻静的丁字路口时,明明应该往右走,但对方却抱住她,要带她往左走。
    路遇女子遭猥亵 大学生伸援手
    23岁的小涂刚从四川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6月29日才和同学小蹇一起来深圳,计划在深圳找工作。
    事发当晚,他们俩也到世界之窗参加啤酒节,散场之后在园区内游玩。“远远的,看到有个男的在拉一个女的,女的在推,听到那个女的说,‘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不要这样。’”小蹇说,他和小涂都看见男的拽着女的往一条僻静的小道去。
    “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女的明显不愿意,那男的还拉着往僻静角落里走。”小蹇说,他和同学小涂一起跟了上去,看见男的不停在摸那女孩,女的在反抗。
    刘小姐还告诉南都记者,这名网友在这个过程中,曾亲她的肚子,用手抚摸她的下体,对她进行猥亵侵犯。由于酒喝得很多,后来她都无力去推开这名网友。
    正在此时,小蹇和小涂上前问她需不需要帮忙。“我当时回答说想一个人回家。”刘小姐说,此时有人伸出援手她非常欣喜。
    色狼被摔骨折 大学生遭刑拘
    听了刘小姐的回答,小涂便上前拉刘小姐的胳膊,要实施猥亵的男子放手。但小蹇说,男子不仅没有放手,反而让他俩不要管闲事,并称他是园区的管理人员。双方由此发生推搡,男子站立不稳,坐在地上。
    小蹇说,男子倒地后,称腿摔断了,他还以为对方在撒谎。于是他们与刘小姐一起离开世界之窗旅游园区。“走的时候,小涂还跟那个男的说不要追上来,否则会报警。”小蹇说。
    等三个人找到世界之窗的出口时,却被工作人员拦下,受伤男子已经坐在门口的出租车内。见三人出来,男子报了警。随后男子被送进医院打石膏,小涂等三人则被带到了沙河派出所接受调查。
    警方证实,这名网友宋某要系世界之窗旅游园区的保安,32岁。经法医鉴定,该保安受轻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小涂随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建议双方先行调解
    据刘小姐介绍,案发当晚,警方给她作笔录的时候,她就说过,宋某要有摸她大腿等违背她意愿的行为,而小涂是在她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对她伸出援手的。
    刘小姐称,警方则强调说,对方受了伤,并建议他们先进行调解。当晚受伤男子打了石膏,从医院返回派出所时就提出要他们赔偿医药费5万元,小涂当场拒绝,认为自己并无过错。调解就此终结。
    刘小姐说,得知小涂被刑拘之后,她曾努力希望与宋某要和解。
    “我很愧疚,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为了帮助我,惹了这么大的麻烦,如果真的判刑,以后就业、生活都有影响。”刘小姐说,她也为此多次与宋某要短信电话沟通,希望能与对方达成谅解。
    但是对方提出,他们必须要承担他全部的医疗、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估计至少要十几万元。在刘小姐看来,对方这是狮子大开口,双方根本不可能达成一致。
    女事主坚持追责 猥亵男终被行拘
    刘小姐说她想不通,实施猥亵的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狮子大开口索要医疗费。而见义勇为的人,反被刑事拘留。为此她多次向警方提出,要追究男子对她实施猥亵的法律责任。宋某要在得知刘小姐的诉求后,在7月11日发来威胁短信,称也要她“尝尝断脚的滋味”。
    7月12日,南山警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7月1日23时许,宋某要在世界之窗啤酒节现场附近对受害者刘小姐进行猥亵,作出对其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争议
    见义勇为为何要被刑事拘留?
    母亲:是否再遇这种事就不要去管了呢
    案发之后,小涂的母亲也赶到深圳。她说,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警方多次询问他们能赔多少钱。她感到不可理解,此案发生之后,警方迟迟未对猥亵者进行处理。而却一味要追究见义勇为者的责任,要求他们赔偿。“是不是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去管了呢?”小涂的母亲说起来倍感委屈。
    律师:是否需承担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管铁流表示,在制止犯罪的过程中,造成对方受伤,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不是在已经阻止对方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还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如果是这样,肯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制止对方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将对方推倒,造成对方受伤,并不应该被追究责任。
    对于当日现场推搡的情况,小蹇和刘小姐两名目击者,都向南都记者表示,小涂只是将宋某要推开,双方的推搡也就是十几秒钟的时间,宋某要一屁股坐在地上。
    刘小姐还向南都记者强调说,在宋某要坐在地上之后,小涂绝对没有再上前继续攻击殴打宋某要。随后他们三个人就一起离开。
    警方:制止犯罪过程存在“过度”嫌疑
    不过,南山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的笔录显示,小涂承认在案发现场曾踢了宋某要,并有将宋某要踢伤的想法。警方认为助人为乐是好事,但是从此案的案情来看,小涂的行为存在“过度”的嫌疑,因此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南山警方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他们已经提请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该案,由该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这名负责人强调说,对于小涂在此案中的助人为乐的出发点,他们也向检察院进行了充分的解释,希望该院在审查时予以考虑这一重要的情节。
南山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的笔录显示,小涂承认在案发现场曾踢了宋某要,并有将宋某要踢伤的想法。
=================================================================
这笔录百分百的是警方引导的说法。。。。。

我能骂人吗?


伤害他人的行为是不是需要负刑事责任不是由公安机关说了算,主要还是在检察院和法院,其中检察院还是比较主要的,因为检察院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就可以逮捕,逮捕才是对一起刑事案件起主要作用的,法院也就起个审和刑罚的作用了。所以对是否是刑事犯罪,检察陆军有认定的绝对权威,公安机关只负责受、立案,侦查收集证据。

伤害他人的行为是不是需要负刑事责任不是由公安机关说了算,主要还是在检察院和法院,其中检察院还是比较主要的,因为检察院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就可以逮捕,逮捕才是对一起刑事案件起主要作用的,法院也就起个审和刑罚的作用了。所以对是否是刑事犯罪,检察陆军有认定的绝对权威,公安机关只负责受、立案,侦查收集证据。
见义勇为的大学生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
都丢进看守所了,还有什么说的,某楼的
实际某些地方的某些警察黑的很
不是我攻击警察,实际就是某些公安机关和败类没下限
是否该起诉警方保护百姓不力?!

phy1139 发表于 2014-7-16 17:35
见义勇为的大学生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
都丢进看守所了,还有什么说的,某楼的
实际某些地方的 ...


懂点法好不,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最终认定。单人单案最多拘留七天,这七天是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报检察提请逮捕的时间,检察院认定不构成犯罪或无逮捕必要,就会要求公安机关放人。
另外,只有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phy1139 发表于 2014-7-16 17:35
见义勇为的大学生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
都丢进看守所了,还有什么说的,某楼的
实际某些地方的 ...


懂点法好不,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最终认定。单人单案最多拘留七天,这七天是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报检察提请逮捕的时间,检察院认定不构成犯罪或无逮捕必要,就会要求公安机关放人。
另外,只有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最新消息是,检察院不批捕,释放了
吹点风 发表于 2014-7-16 17:38
懂点法好不,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最终认定。单人单案最多拘留七天,这七天是公安机关收集证据 ...
那个猥亵的保安只是行政拘留,大学生进了看守所,懂法,是某些警察自己不懂法吧
pengbo_liang 发表于 2014-7-16 17:43
最新消息是,检察院不批捕,释放了
对,检察院可以有权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公安机关还没这权利。
phy1139 发表于 2014-7-16 17:47
那个猥亵的保安只是行政拘留,大学生进了看守所,懂法,是某些警察自己不懂法吧

如果看新闻里说的,那保安的行为确实只构成治安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而造成他人轻伤,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就是刑事责任,这有什么错,你确实不懂法。
phy1139 发表于 2014-7-16 17:35
见义勇为的大学生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
都丢进看守所了,还有什么说的,某楼的
实际某些地方的 ...
丢进看守所不是结案了,公安机关可以不经检察院自己把人丢进看守所。
吹点风 发表于 2014-7-16 17:38
懂点法好不,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最终认定。单人单案最多拘留七天,这七天是公安机关收集证据 ...
刑拘不是最多30天么
民事赔偿怎么算?
刑拘不是最多30天么
30天的理由在本案那条都够不上啊。刑诉法不过关啊小师弟
woyingzhi 发表于 2014-7-16 18:29
30天的理由在本案那条都够不上啊。刑诉法不过关啊小师弟
唉及格就好我又不打算去派出所
30天好像是要申请两次延期什么的,这种不干实事光学忘得很快的,作为理科生我拿了80分已经满足了
钢铁般的意志 发表于 2014-7-16 18:24
刑拘不是最多30天么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才能延长至三十日
吹点风 发表于 2014-7-16 17:38
懂点法好不,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最终认定。单人单案最多拘留七天,这七天是公安机关收集证据 ...
理论上说是这样。

但是且不说最后怎么认定,见义勇为被关进去,整个出行计划被打乱。
这两个大学生及其亲友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再出手了。
唉及格就好我又不打算去派出所
30天好像是要申请两次延期什么的,这种不干实事光学忘得很快的, ...
更不及格了,办案单位看来你是不打算去了:-D符合条件一次就够了
woyingzhi 发表于 2014-7-16 18:46
更不及格了,办案单位看来你是不打算去了:-D符合条件一次就够了

不会去的请放心……

钢铁般的意志 发表于 2014-7-16 18:32
唉及格就好我又不打算去派出所
30天好像是要申请两次延期什么的,这种不干实事光学忘得很快的, ...


不用确实忘得快,我干了十多年刑侦,最近转到治安,又要重新学习,不过发现查处治安案件太轻松了,案卷薄薄地,到了拘留所,十多分钟人就收了,要是看守所,收一个人最少也得四十分钟,之后的逮捕、预审,太麻烦了
钢铁般的意志 发表于 2014-7-16 18:32
唉及格就好我又不打算去派出所
30天好像是要申请两次延期什么的,这种不干实事光学忘得很快的, ...


不用确实忘得快,我干了十多年刑侦,最近转到治安,又要重新学习,不过发现查处治安案件太轻松了,案卷薄薄地,到了拘留所,十多分钟人就收了,要是看守所,收一个人最少也得四十分钟,之后的逮捕、预审,太麻烦了

hhffcc 发表于 2014-7-16 18:45
理论上说是这样。

但是且不说最后怎么认定,见义勇为被关进去,整个出行计划被打乱。


大家不都希望法律严谨、公平吗,不能因为他有好的理由法律就要网开一面,该走的法律程序就应该走,最后法律肯定会还给他一个公正的。不过这件案子公安机关也可以对大学生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hhffcc 发表于 2014-7-16 18:45
理论上说是这样。

但是且不说最后怎么认定,见义勇为被关进去,整个出行计划被打乱。


大家不都希望法律严谨、公平吗,不能因为他有好的理由法律就要网开一面,该走的法律程序就应该走,最后法律肯定会还给他一个公正的。不过这件案子公安机关也可以对大学生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刑拘不是最多30天么
流窜,结伙可以延长至30天
不用确实忘得快,我干了十多年刑侦,最近转到治安,又要重新学习,不过发现查处治安案件太轻松 ...
就那也比其他大多数机关案卷要紧多了…………

上次配合运管处做一个案卷……我这个外行都看不下去了……

某消防队做的行政处罚案卷……一塌糊涂,后来领导自己都看不下去了,到当地公安局去取经……
吹点风 发表于 2014-7-16 18:51
大家不都希望法律严谨、公平吗,不能因为他有好的理由法律就要网开一面,该走的法律程序就应该走,最后 ...
个人认为,取保就可以了。拘留没什么必要。

一方面是见义勇为,另一方面是来找工作的学生。
hhffcc 发表于 2014-7-16 19:02
个人认为,取保就可以了。拘留没什么必要。

一方面是见义勇为,另一方面是来找工作的学生。
这个是尺度问题,我个人也倾向取保和监居,但刑拘也没错。只要适用法律程序上没有错误就意味着是公平,其他方面,比如你不能接受,只是个人喜好上的问题,惩罚坏蛋总是得人心的,好人吃亏总是让人生气的,哈哈,不过前面楼上的不是说了吗,检察院不批捕,这事就最后定性了。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4-7-16 18:59
就那也比其他大多数机关案卷要紧多了…………

上次配合运管处做一个案卷……我这个外行都看不下去了… ...
政府下属一线行政执法单位,搞法制质量评定,公安只要认真点,随便第一。
相对要求起点高、体系严密。财产罚和人身罚起点要求就不一样。
钢铁般的意志 发表于 2014-7-16 18:32
唉及格就好我又不打算去派出所
30天好像是要申请两次延期什么的,这种不干实事光学忘得很快的, ...
是针对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一、二款的两种不同期限,并行;而不是串行。

特殊情况——其实就是时间不够用,延长四日,3+4,7日。
结伙、流窜——延长至30日,3+27日。

特殊情况么,现在就是一般情况,反正我记忆里,3日提捕就一次,还反复给法制科解释,案情简单、证据确凿,个人没有任何继续侦查想法——简直是奇葩。
你所想的3日延至7日,再呈请延至30日,条款上不存在——不过呢,干过一次,前提,上级公安机关装不知道、检察机关装不知道、看守所装不知道——那是国案
吹点风 发表于 2014-7-16 18:48
不用确实忘得快,我干了十多年刑侦,最近转到治安,又要重新学习,不过发现查处治安案件太轻松 ...
老刑侦搞治安那是相当的轻松,程序一熟,实体就不是个事儿。

昨儿治安接个袭警的,分局要求本所必须处理下来;下午治安兄弟告诉我该人百般回避,法制阅卷后表示必须要其全盘认输方在阻碍执行职务审批上签字。我冲进办案区,给他换了个房间,不打不骂两分钟收工。
不过这案子呢,小心的过头了。

轻伤首先是告诉才处理,一犯事的苦主还告诉。。。。。。嫌疑人身份完全可以取保直诉不羁押。
一般景区保安 都和当地派出所有一腿的。
以后那个所的出去就别说自己的职业了,太丢人。连色狼这种人渣的钱都敢收,真是丢这个职业的脸。


这样搞,以后谁还见义勇为呢?
看完这个帖子我表示以后碰到这种事情我会装作没看见。
这个大学生因为媒体曝光结局可能会不错。
如果没有媒体,不是倒霉倒大了吗?

这样搞,以后谁还见义勇为呢?
看完这个帖子我表示以后碰到这种事情我会装作没看见。
这个大学生因为媒体曝光结局可能会不错。
如果没有媒体,不是倒霉倒大了吗?
这件事教育我们,以后碰到流氓什么的,咱就装没看见,至于举报什么的,咱就更不用管了,有法律呢,咱老百姓站边上欣赏一下就好。
法律不能越过道德底线,否则就是伪公平、伪正义,那些拿法律当挡箭牌的人,你摸摸自己的良心,还在吗
暗夜流星 发表于 2014-7-16 20:13
这样搞,以后谁还见义勇为呢?
看完这个帖子我表示以后碰到这种事情我会装作没看见。
这个大学生因为媒 ...
怎么也不会被逮捕。

他符合刑拘条件,门槛低;不符合逮捕条件,门槛高。

大学生刚毕业,没前科,涉及轻伤害,首先不满足曾经故意犯、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徒刑重罪两类条件;其他条件,你觉得他是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还是不羁押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什么的?不可能批准逮捕的。

这案子,提捕的时候就晓得会不批准逮捕。这是不担责的作法,刑拘后释放和逮捕后释放是两种完全不同概念——我只能说,做得过了些。
如果这事儿放我们单位,换我隔壁那组,肯定提捕;换我这组,50%提捕,不提捕前提是要刑警队长站我这边。人情其次,重要的位置不同,利益角度不同。

吹点风 发表于 2014-7-16 19:11
这个是尺度问题,我个人也倾向取保和监居,但刑拘也没错。只要适用法律程序上没有错误就意味着是公平,其 ...


23岁的小涂刚从四川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6月29日才和同学小蹇一起来深圳,计划在深圳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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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监居,假监居。
吹点风 发表于 2014-7-16 19:11
这个是尺度问题,我个人也倾向取保和监居,但刑拘也没错。只要适用法律程序上没有错误就意味着是公平,其 ...


23岁的小涂刚从四川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6月29日才和同学小蹇一起来深圳,计划在深圳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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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监居,假监居。
pengbo_liang 发表于 2014-7-16 17:43
最新消息是,检察院不批捕,释放了
检察机关不批准予以逮捕说明上怎么写的?不构成犯罪、还是无逮捕必要?

这才是最重要的。
悠游的鱼 发表于 2014-7-16 17:23
我能骂人吗?
不要骂了。
你也不看是哪家报社写的……
等进一步的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