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法定界线 明确南海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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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南海海洋维权形势越来越严峻,既受到以越、菲为首的海上邻近国家的狼群式围攻,又遭到以美、日为首的域外大国的强行挤压,始终处于十分被动和尴尬的境地。我国在南海,岛屿被占,资源被掠夺,权益被侵犯,吃了哑巴亏,还受窝囊气。当下,菲律宾提出仲裁,越南围攻“981”平台,我可谓腹背受敌,四面楚歌,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甚至可以认为,中国越努力,越发力,越陷于被动的泥潭。究其原因,可以找出许许多多,林林总总。但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我国对南海管辖海域的主张一直含糊不清,对俗称“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这条我国管辖海域外部边界线没有表明坚定的立场和坚决的态度,更没有作大力宣传。以致全世界至今尚不知,中国在南海主张的管辖海域范围究竟有多大,诉求是什么?无怪乎,越南轻轻动一根手指,菲律宾随便吆喝一声,中国就手忙脚乱,穷于应付。总之,我国南海海洋维权缺乏坚实的基础和牢固的法理支撑。当务之急,中国政府必须重申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立场,强调其法律地位,向全世界明白无误地阐明我国南海管辖海域的范围及其诉求。

在南海,中国与海上邻国划分管辖海域的分歧焦点,显然在于是按照“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划界,还是按照《公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划分上。以越南和菲律宾为首的海上邻近五国,强烈主张按照《公约》规定的上述两个制度与中国划分海上界线。而且其中不少国家,已经公布了该国主张在南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原则及其具体界线,擅自占领并开发在我国辖区内的岛礁,与诸多外国公司开发南海海底油气资源,以及抓扣甚至枪杀我在南海正常作业的渔民等。然而,我们却至今没有对南海“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法律地位正式公开表明立场和态度,也没有主动提出与南海海上邻国划界的原则主张,以致全世界尚不知中国主张南海的管辖海域范围究竟有多大,具体诉求是什么?这恐怕也是中国与南海海上邻国争端不断,久拖不决,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我国1992年颁布实施的《领海及毗连区法》只是规定了“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为我国陆地领土的一部分,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内水。中国外交部多次声明的表述是,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学界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意见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尚未形成一致的意见。一、认为“九段线”已经划到人家家门口了,不符合实际情况应该放弃主张。二、认为如果主张以“九段线”划界,我国应该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三、认为“九段线”是岛屿归属线,主张对线内岛屿拥有主权。除此以外的海域应该按照《公约》规定划分。四、认为“九段线”是传统海疆线,因此线内是中国内水可以行使主权。五、认为“九段线”享有历史性权利,但是与《公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的关系解释不清。总之,学界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认识五花八门,不得要领;外交部门的声明总是“老生常谈”,毫无建树。于是,我国政府无法重申或公开表明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立场和态度,只能等待。作为国家管辖海域的范围不明确,南海发展形势对我越来越不利。可以想见,长此以往必将产生更大的负面效应和危机局面直线上升,以至于有失控的危险。依笔者之间,我国政府应该尽快地、毫不犹豫地、理直气壮地重申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是中国南海管辖海域的外部边界线,我对线内岛屿拥有主权;线内上覆水适用于专属经济区制度,他国享有飞越自由、航行自由以及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的自由;海床及底土适用于大陆架制度。因为,一、“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有牢固的法律基础。当时国民政府作为合法政府,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组织军队接收曾先后被法国和日本侵占,战后又放弃了的南海诸岛;发行《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时,公布了其附图即标有11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47年后生效的《公约》非但推翻不了“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法律地位,而且我们还可以借用《公约》相关制度来解释“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内上覆水以及海床和底土的性质。二、“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已经存在半个多世纪,得到各国承认、默认,已经成为国际习惯。我们的学者和专家必须走出误区,现在不是质疑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的问题。而是要拿出200%的精力和能力,全力以赴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是我国南海管辖海域外部边界线做出有利、有据、令人信服的理解和解释。曾经当过国际海洋法法庭长的日本学者小田滋,就为其国家主张以“中间线”划分东海从法律角度想办法,出点子。他为我们学术界争取国家海洋利益最大化树立了榜样。三、我们主张以“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与邻近国家划分南海管辖海域必须坚定信心,充满信心。“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除了有牢固的法律基础之外,还有漫长的国家实践。在《南海诸岛位置图》公布以后的近60年里,无论是从抽象的外交声明,还是到守岛护礁的实际行动,新中国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继承和发展可以用大量的事实加以左证。四、“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是虚线并非实线,所以该线不能作领海线或领海基线来解释,它完全不同于拉美国家主张的200海里领海。由此,可以认为对中国的“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与美国总统杜鲁门两个《海洋政策宣言》都是《公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的前身,是为上述两个制度形成提供了丰富经验和坚实基础的国家实践。从本质上讲“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与上述两个制度有血缘关系,因此坚持主张以“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对南海划界也大可不必退出《公约》。只是需要全面、科学、合理的理解和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即可。

我国政府一旦重申“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为我国南海管辖海域外部边界线,必然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指责”甚至“攻击”的种种压力。一是以美国、日本为首的域外大国肯定会打棍子,扣帽子。公开宣称中国以“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划分南海管辖海域违反国际法等,至于究竟违反国际法哪一条哪一款不得而知,他们的目的就是要遏制中国所谓的“海洋扩张”,用实力改变现状。为越、菲等小国撑腰,防止中国以大欺小,为自己脸上贴金。2014年2月5日美国助理国务卿拉塞尔在国会听证会上非议我南海“九段线”,声称中国根据“九段线”宣示南海权益不吻合国际法,要求中方就“九段线”作出明确声明。他说:“中国不基于地貌特征,而是使用‘九段线’来宣称拥有海上主权,这与国际法不一致。”他敦促中国澄清或调整其主权要求。从拉塞尔的上述观点,可以肯定以下三点:其一“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具有近60年的历史,任何人否定不了它的存在。连美国人对“九段线”有何法律地位心里都没有底,表述十分谨慎小心。尤其是他们并非一概否定,而是反过来急切要求中国澄清。此时此刻,中国不表明立场和态度就会坐失良机。其二美国人非难中国主张“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宣称海上主权有违国际法嫌疑,这是故意强加于中国人头上的一顶“帽子”,与事实不符。中方从来就没有表述过“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是领海线,而是管辖海域的外部边界线。其三美国助理国务卿拉塞尔声称所谓的国际法,按照一般理解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有习惯法,还有成文法。“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公布已经几十年了,得到各国的承认和默认本身也已经成为国际习惯。所以他的指责并非是致命的,相反给中方增加了强烈主张“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是中国南海管辖海域外部边界线的信心和勇气。二是以越菲为首的诸多海上邻国以中国是《公约》缔约国,应该遵守《公约》为由,要求我方放弃“九段线”主张,按照《公约》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与邻国划分南海管辖海域。甚至把本国的主张强加于中国,要求中国接受该国的理解和解释。他们的优势是已经实际占领并正在开发“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内的岛礁,已经开始与外国公司开发我辖区内的海底油气资源,而且用狼群战术围攻中方。对此,中方大可不必担心和为难。因为,一、“九段线”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任何人也否定和动摇不了。可惜的是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政府没有重申和强烈主张而已了。二、如果我们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法律地位及其性质,结合时代变化特征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释,依然是我国争取南海海洋利益最大化的有力依据。三、邻近国家强烈要求我放弃“九段线”主张,以《公约》规定划分南海管辖海域。反过来证明这条线并非是一般的线,它已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了。只要我国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进行斗争,胜算把握比较大。三是关于南海与邻国划界最大的难点在于我们自己。学界至今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认识五花八门,莫衷一是,这是最大的障碍。一种人与我们的对立面同流合污,持极力反对的态度。虽然是少数,但是危害极大。另一种人是内心主张以“九段线”划分南海界线,但是缺乏法理基础,无法解释“九段线”的法律地位及其它与《公约》之间的关系,以便作出全面、科学、合理的“自圆其说”。或者还有的学者或者专家钻进法律的牛角尖里出不来,自己束缚自己的手脚。第三种人是“热血”和“理性”相间,能全面、科学、合理阐述“九段线”的法律地位及其功能,又能从法律的角度解释“九段线”与《公约》之间关系的。南海划界,争取我国海洋利益最大化,我们需要第三种人,而且越多越好。

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研究员郁志荣

2014年6月24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28a37b10101ozwg.html

我国南海海洋维权形势越来越严峻,既受到以越、菲为首的海上邻近国家的狼群式围攻,又遭到以美、日为首的域外大国的强行挤压,始终处于十分被动和尴尬的境地。我国在南海,岛屿被占,资源被掠夺,权益被侵犯,吃了哑巴亏,还受窝囊气。当下,菲律宾提出仲裁,越南围攻“981”平台,我可谓腹背受敌,四面楚歌,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甚至可以认为,中国越努力,越发力,越陷于被动的泥潭。究其原因,可以找出许许多多,林林总总。但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我国对南海管辖海域的主张一直含糊不清,对俗称“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这条我国管辖海域外部边界线没有表明坚定的立场和坚决的态度,更没有作大力宣传。以致全世界至今尚不知,中国在南海主张的管辖海域范围究竟有多大,诉求是什么?无怪乎,越南轻轻动一根手指,菲律宾随便吆喝一声,中国就手忙脚乱,穷于应付。总之,我国南海海洋维权缺乏坚实的基础和牢固的法理支撑。当务之急,中国政府必须重申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立场,强调其法律地位,向全世界明白无误地阐明我国南海管辖海域的范围及其诉求。

在南海,中国与海上邻国划分管辖海域的分歧焦点,显然在于是按照“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划界,还是按照《公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划分上。以越南和菲律宾为首的海上邻近五国,强烈主张按照《公约》规定的上述两个制度与中国划分海上界线。而且其中不少国家,已经公布了该国主张在南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原则及其具体界线,擅自占领并开发在我国辖区内的岛礁,与诸多外国公司开发南海海底油气资源,以及抓扣甚至枪杀我在南海正常作业的渔民等。然而,我们却至今没有对南海“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法律地位正式公开表明立场和态度,也没有主动提出与南海海上邻国划界的原则主张,以致全世界尚不知中国主张南海的管辖海域范围究竟有多大,具体诉求是什么?这恐怕也是中国与南海海上邻国争端不断,久拖不决,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我国1992年颁布实施的《领海及毗连区法》只是规定了“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为我国陆地领土的一部分,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内水。中国外交部多次声明的表述是,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学界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意见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尚未形成一致的意见。一、认为“九段线”已经划到人家家门口了,不符合实际情况应该放弃主张。二、认为如果主张以“九段线”划界,我国应该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三、认为“九段线”是岛屿归属线,主张对线内岛屿拥有主权。除此以外的海域应该按照《公约》规定划分。四、认为“九段线”是传统海疆线,因此线内是中国内水可以行使主权。五、认为“九段线”享有历史性权利,但是与《公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的关系解释不清。总之,学界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认识五花八门,不得要领;外交部门的声明总是“老生常谈”,毫无建树。于是,我国政府无法重申或公开表明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立场和态度,只能等待。作为国家管辖海域的范围不明确,南海发展形势对我越来越不利。可以想见,长此以往必将产生更大的负面效应和危机局面直线上升,以至于有失控的危险。依笔者之间,我国政府应该尽快地、毫不犹豫地、理直气壮地重申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是中国南海管辖海域的外部边界线,我对线内岛屿拥有主权;线内上覆水适用于专属经济区制度,他国享有飞越自由、航行自由以及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的自由;海床及底土适用于大陆架制度。因为,一、“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有牢固的法律基础。当时国民政府作为合法政府,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组织军队接收曾先后被法国和日本侵占,战后又放弃了的南海诸岛;发行《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时,公布了其附图即标有11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47年后生效的《公约》非但推翻不了“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法律地位,而且我们还可以借用《公约》相关制度来解释“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内上覆水以及海床和底土的性质。二、“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已经存在半个多世纪,得到各国承认、默认,已经成为国际习惯。我们的学者和专家必须走出误区,现在不是质疑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的问题。而是要拿出200%的精力和能力,全力以赴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是我国南海管辖海域外部边界线做出有利、有据、令人信服的理解和解释。曾经当过国际海洋法法庭长的日本学者小田滋,就为其国家主张以“中间线”划分东海从法律角度想办法,出点子。他为我们学术界争取国家海洋利益最大化树立了榜样。三、我们主张以“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与邻近国家划分南海管辖海域必须坚定信心,充满信心。“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除了有牢固的法律基础之外,还有漫长的国家实践。在《南海诸岛位置图》公布以后的近60年里,无论是从抽象的外交声明,还是到守岛护礁的实际行动,新中国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继承和发展可以用大量的事实加以左证。四、“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是虚线并非实线,所以该线不能作领海线或领海基线来解释,它完全不同于拉美国家主张的200海里领海。由此,可以认为对中国的“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与美国总统杜鲁门两个《海洋政策宣言》都是《公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的前身,是为上述两个制度形成提供了丰富经验和坚实基础的国家实践。从本质上讲“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与上述两个制度有血缘关系,因此坚持主张以“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对南海划界也大可不必退出《公约》。只是需要全面、科学、合理的理解和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即可。

我国政府一旦重申“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为我国南海管辖海域外部边界线,必然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指责”甚至“攻击”的种种压力。一是以美国、日本为首的域外大国肯定会打棍子,扣帽子。公开宣称中国以“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划分南海管辖海域违反国际法等,至于究竟违反国际法哪一条哪一款不得而知,他们的目的就是要遏制中国所谓的“海洋扩张”,用实力改变现状。为越、菲等小国撑腰,防止中国以大欺小,为自己脸上贴金。2014年2月5日美国助理国务卿拉塞尔在国会听证会上非议我南海“九段线”,声称中国根据“九段线”宣示南海权益不吻合国际法,要求中方就“九段线”作出明确声明。他说:“中国不基于地貌特征,而是使用‘九段线’来宣称拥有海上主权,这与国际法不一致。”他敦促中国澄清或调整其主权要求。从拉塞尔的上述观点,可以肯定以下三点:其一“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具有近60年的历史,任何人否定不了它的存在。连美国人对“九段线”有何法律地位心里都没有底,表述十分谨慎小心。尤其是他们并非一概否定,而是反过来急切要求中国澄清。此时此刻,中国不表明立场和态度就会坐失良机。其二美国人非难中国主张“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宣称海上主权有违国际法嫌疑,这是故意强加于中国人头上的一顶“帽子”,与事实不符。中方从来就没有表述过“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是领海线,而是管辖海域的外部边界线。其三美国助理国务卿拉塞尔声称所谓的国际法,按照一般理解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有习惯法,还有成文法。“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公布已经几十年了,得到各国的承认和默认本身也已经成为国际习惯。所以他的指责并非是致命的,相反给中方增加了强烈主张“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是中国南海管辖海域外部边界线的信心和勇气。二是以越菲为首的诸多海上邻国以中国是《公约》缔约国,应该遵守《公约》为由,要求我方放弃“九段线”主张,按照《公约》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与邻国划分南海管辖海域。甚至把本国的主张强加于中国,要求中国接受该国的理解和解释。他们的优势是已经实际占领并正在开发“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内的岛礁,已经开始与外国公司开发我辖区内的海底油气资源,而且用狼群战术围攻中方。对此,中方大可不必担心和为难。因为,一、“九段线”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任何人也否定和动摇不了。可惜的是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政府没有重申和强烈主张而已了。二、如果我们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法律地位及其性质,结合时代变化特征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解释,依然是我国争取南海海洋利益最大化的有力依据。三、邻近国家强烈要求我放弃“九段线”主张,以《公约》规定划分南海管辖海域。反过来证明这条线并非是一般的线,它已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了。只要我国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进行斗争,胜算把握比较大。三是关于南海与邻国划界最大的难点在于我们自己。学界至今对“九段线”即断“续国界线”的认识五花八门,莫衷一是,这是最大的障碍。一种人与我们的对立面同流合污,持极力反对的态度。虽然是少数,但是危害极大。另一种人是内心主张以“九段线”划分南海界线,但是缺乏法理基础,无法解释“九段线”的法律地位及其它与《公约》之间的关系,以便作出全面、科学、合理的“自圆其说”。或者还有的学者或者专家钻进法律的牛角尖里出不来,自己束缚自己的手脚。第三种人是“热血”和“理性”相间,能全面、科学、合理阐述“九段线”的法律地位及其功能,又能从法律的角度解释“九段线”与《公约》之间关系的。南海划界,争取我国海洋利益最大化,我们需要第三种人,而且越多越好。

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研究员郁志荣

2014年6月24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28a37b10101ozwg.html
要么用海洋法公约的概念来解释九段线,比如领海线
要么把自己创造的“断续国界线”概念加入海洋法公约
要么退出海洋法公约
现在就应该模糊
这作者是急他人之急么?
等到有两艘航母,一堆两栖,南沙有一两个基地的时候,再确定不好么
目前实力不济,实力够了自然水到渠成。
郁志荣:南海问题突破口——厘清“断续国界线”

      3月30号,菲律宾正式向国际仲裁法庭提交长达4000页的诉状,指控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违反海洋法公约,宣称菲方对仁爱礁等争议岛屿拥有“唯一主权”。此前一天,菲律宾还派士兵乘渔船强行突破中国海警船封锁,向坐滩仁爱礁的废弃军舰提供人员换防和物资补给。菲律宾特意邀请多家西方媒体记者随行,以渲染自己“遭到中国欺凌”。

  菲律宾在其他国家的支持、怂恿下,企图从九段线“突破”,这正是中国理直气壮厘清“断续国界线”,作出有利、有据、有理的说明和解释的好时机。九段线将成为我们解决南海问题的真正“突破口”。

  自上个世纪80年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以来,邻近国家随意利用《公约》瓜分中国南海,疯狂占领岛礁,擅自开采油气,恣意掠夺渔业资源。形势日趋严峻,斗争异常激烈。尤其是最近几年,以美国和日本为首的域外大国介入南海争端,故意挑拨和挑唆越南和菲律宾等国家与中国对抗,企图把水搅浑,使矛盾不断扩大。南海海洋权益争端已经成为国际化、长期化、复杂化的老大难问题,而且时间越长,矛盾越大,斗争越激烈,对我国越不利。因此,中国应该下大力气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拿出一整套解决南海问题的方案。

  诚然,解决南海问题涉及法律、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诸多领域,是一个庞大、复杂和长期的工程。但是,笔者认为解决南海问题必须提上议事日程,从现在做起,寻找抓手,厘清线头,抓住关键,有所突破。

  南海问题的焦点,是中国与邻近国家对划分管辖范围的认识上存在严重分歧。简而言之,中国的“断续国界线”与《公约》的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究竟是何种关系,到底以哪个为标准划分管辖海域?新加坡曾敦促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表态应“更加明晰”。中国在与越菲等国围绕南海问题展开斗争的同时,也面临着在南海主权清晰化,以及适用依据法理化等新的挑战。

  现在是应该明确态度和表明立场的时候了。我们应该当机立断,重申“断续国界线”是中国南海管辖海域的外部边界线,我国对线内岛礁拥有主权,对线内上覆水和海床底土可行使管辖权和主权权利,他国享有航行自由、飞越自由和铺设海底电缆管道自由的权利,其性质相当于《公约》的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但是,南海管辖海域大可不必按照《公约》规定划界,因为60多年前公布的“断续国界线”就已经明确了我国南海的管辖范围并赋予了牢固的法律地位。近半个世纪后出台的《公约》,不会也不能动摇、否定和推翻我南海“断续国界线”。

  “断续国界线”的合法性

  首先,“断续国界线”的合法性毋庸置疑。

  第一,划界政府有主体资格,并将国界线公布于众。1947年12月,当时作为合法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内政部绘制了《南海诸岛位置图》,图上清晰标绘了“断续国界线”,线内标注了南海四大群岛,给予西沙群岛、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整体命名,以及各个岛、礁、滩、沙的固定称谓,并于1948年2月正式对外公布。这里必须肯定两点:一是国民政府有组织绘制“断续国界线”的主体资格,即它具有公权力;二是位置图制作后以合法手段和方式公布于众。这两个方面的事实等于为“断续国界线”开具了一张合法的“出生证”,赋予它牢固的法律地位,而且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依法行事,符合规范。“断续国界线”是为了重申中国领土主权及其相关海洋权益标绘和公布的,并不是因为划了这条线后中国才拥有这个权利的。相反,是先有权利后划线公布的。国民政府于1946年10月至12月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组织军队,对日本曾经侵占的南海诸岛进行接收,进驻主岛,测图定名,树碑立标,恢复行使主权。经过实地勘察、测量后,重新调整和核定,1947年完成了对南海诸岛的命名工作,1948年对外公布。“断续国界线”的公布,标志着中国重新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这里也需要强调几点:一是中国获得“断续国界线”内的岛礁主权以及广大海域的管辖权是国际法赋予的权利,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和事实根据;二是“断续国界线”是国民政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技术规范和专业标准进行测量、命名后公布的;三是用“断续国界线”的方式,将我国恢复行使南海主权的岛礁以及管辖权的海域范围清晰标注,方法科学。因此,程序是合法的,技术是规范的,范围是明确的,公布的内容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认定中国60多年前公布的“断续国界线”是国际法赋予的权利,也是二战成果的具体体现,绝不容许任意否定,更不能将其推翻。

  第三,得到国际公认。1948年2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标有“断续国界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公开发行后,不仅在当时,并且在此后的几十年间国际社会未提出异议,构成默示同意和承认的事实。不仅如此,一些国家出版的地图也在南海诸岛位置上全部或部分地作相同标绘,如日本、东德、苏联、匈牙利、波兰、法国等国家。此外,相当多国家出版的地图,把南海诸岛全部或部分明确标注归属中国。国际社会的默示承认“断续国界线”,对中国政府主张该线内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对线内包括海洋资源等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十分有利,同时为我国有利解释该线的法律地位乃至解决南海问题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和余地。

  “断续国界线”的历史逻辑

  “断续国界线”的历史逻辑十分清晰。

  第一,时间不能颠倒、权利不能剥夺。我国公布“断续国界线”是《公约》问世前的35年,生效前的47年,将近半个世纪存在的历史事实任何人都不可否认。只要《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依然有效,任何国家和任何人都无法以任何理由来否定或推翻我国公布的南海“断续国界线”合法的历史性权利。有人提出所谓“断续国界线”应该符合《公约》的要求,本身就是不切合实际的无知表现,时间不能颠倒,历史不能逆转,权利不能被剥夺。

  第二,“断续国界线”的继承和沿袭。1949年5月20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颁布的《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把海南岛、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纳入海南特区之内行使管辖。新中国成立以后继承和沿袭了“断续国界线”:一是国家出版的海图和地图均沿用了“断续国界线”,始终没有中断或有本质的改变;二是1953年对原11段均为弧线的“断续国界线”进行部分调整,去掉北部湾两段后成为“三直六弧”俗称“九段线”,加上台湾以东一段实际尚存10段线;三是针对外国挑衅、侵权以及我国颁布法律等涉及“断续国界线”内的主权和管辖权时,及时发表外交声明。

  第三,“断续国界线”内的维权行动。新中国成立以后为捍卫南海“断续国界线”内的岛礁主权,中国军队先后多次用实际行动驱赶入侵者。其中较大的行动有两次,一次是1974年1月与南越海军的西沙之战,另一次是1988年3月14日与越南海军的赤瓜礁之战。中方现在实际控制的南沙8个岛礁中的7个是通过实际的海上维权行动保存下来的。从2007年2月起,国家海洋局派出公务船和飞机对南海“断续国界线”内我国管辖海域实施全面巡航执法。2012年4月10日,中国海监船编队有效阻止菲律宾武装舰船侵犯我国海南省渔民权益,并将菲国军舰从黄岩岛海域驱离。

  “断续国界线”与《公约》的统一性

  我国是《联合国海洋公约》缔约国,但是并不意味着因为是缔约国,就用《公约》来推翻或否定“断续国界线”。只要仔细推敲“断续国界线”与《公约》各自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就不难发现它们之间非但不冲突,而且有其内在的连贯性和统一性。

  第 一,“断续国界线”与《公约》的兼容性。《公约》出台的根本目的要建立和维护国际海洋新秩序,完善已有的法律和填补前所未有的空白。新诞生的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是发展中国家与海洋国家坚持不懈斗争的结果,旨在最大限度地为弱势群体即发展中国家争取最大的海洋利益。《公约》明确规定尊重和保护沿海国的历史性权利,不是要推翻一切,否定一切,无视已经明确、固定、公认的沿海国权利,从而扰乱和损害国际海洋秩序。在这个意义上讲,“断续国界线”与《公约》并非势不两立,两者必选其一。它们之间是兼容的和并存的。

  第二,“断续国界线”与《公约》的关联性。我国1948年2月公布的南海“断续国界线”比《公约》生效早47年,将近半个世纪的国家实践与美国总统杜鲁门1945年9月28日的两个公告一样,为《公约》拟定和出台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奠定了基础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断续国界线”的“划法”有点类似《公约》对群岛水域的规定,领海线用直线标注已经有明确规定,但是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外部边界线以及国与国之间管辖海域的分界线用何种方式标绘尚未明确,我国已经使用60多年的“断续国界线”的标绘方式,为其提供了参考。

  第三,“断续国界线”与《公约》的统一性。“断续国界线”从其内容和性质上,非但与《公约》不冲突,而且有惊人的统一性。因此,大可不必为我国坚持主张“断续国界线”而呼吁退出《公约》。首先《公约》本身并非排斥在它之前已经形成并被持续主张的权利,更不能为任何国家侵犯和损害中国的领土主权制造“合法性”。“断续国界线”为沿海国划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界限标绘方式提供了有益的参考经验,同时《公约》的领海制度、群岛水域制度、专属经济区制度和大陆架制度为我国理解和解释“断续国界线”内的管辖对象、管辖内容以及管辖方式提供了足够的依据和有力的支持。

  中国应理直气壮对“断续国界线”作出说明

  通过上述分析得出的结论,我们认为“断续国界线”问世和存在的合法性、历史性与《公约》的内在统一性毫无疑义。中国政府对南海“断续国界线”明确态度和立场,并理直气壮地作出有利、有据、有理的说明和解释。

  不必担心批判我国海上划界采取双重标准。曾经有舆论批判中国南海主张“断续国界线”划界和东海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划界,一个国家海上划界用不同的原则和双重标准不合适。其实大可不必担心,《公约》没有规定国与国之间海上划界一定要按照统一标准。《公约》第74条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界限的划定,第1款规定: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的界限,应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所指国际法的基础上协议划定,以便得到公平解决。《公约》第83条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大陆架界限的划定,第1款也同样规定: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大陆架的界限,应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所指国际法的基础上协议划定,以便得到公平解决。况且我国南海“断续国界线”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不必担心对它国已占岛礁的处置困难。南沙共有40多个岛礁,大部分已经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占领。有人担心我国主张“断续国界线”与邻国海上划界之后,很难马上驱赶已占岛礁的非法入侵者,从而将出现尴尬局面,如要驱赶只能动武。这种观点是狭隘的,错误的。我国主张管辖海域和岛礁主权,与收回主权和管辖权可以分步走,或者分开实施。当务之急,是要坚决、坚定、坚持向国际社会,尤其是当事国表明“断续国界线”是我国南海管辖海域的外部边界线。我们对外一直称,国家间的海洋争端通过外交谈判解决,如果我们没有上述明确的主张,外交谈判只是一句空话。

  不必担心重申“断续国界线”后引发危机。恰恰相反,目前我国与邻国和域外国家在南海海洋权益问题上产生纠纷,正因为我国对南海管辖海域的主张含糊不清。一旦重申“断续国界线”为我国管辖海域的外部边界线,反而使他国没有缝隙可以钻。当然,在重申前要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包括大力宣传和应对各种恶意攻击。

(作者是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研究员)
应该立即组织相关专家对“九段线”的的法律地位及其功能进行研究,再等我方实力足够之时公之于众。
实力到了,安南吕宋回归了,也就是个渤海
有些人着急啊,兔子,快点交代!


九段线最早是实线。
九段线是用国界线划的。

对九段线最好的解释是历史权益线,我国对九段线岛礁、暗礁拥有主权。水域分为领海、经济区和管辖区。

要问啥叫管辖区,可以去问蒋总统。

九段线最早是实线。
九段线是用国界线划的。

对九段线最好的解释是历史权益线,我国对九段线岛礁、暗礁拥有主权。水域分为领海、经济区和管辖区。

要问啥叫管辖区,可以去问蒋总统。
目前不宜明确九段线为国界,否则会有麻烦

以后实力强大了,可以把九段线内明确为“历史性领海”,性质和渤海一样
不使用武力九段线是维持不了的。
那种与我们的对立面同流合污,持极力反对态度的人。虽然是少数,但是危害极大,大家要围而歼之
还是继续模糊化吧,保留自己的解释权。
就现在这样挺好啊,以后海军强大了一切都会变简单的。
不使用武力九段线是维持不了的。
不使用武力什么边界也维持不了
九段线
1) 它是中国历史疆域, 它是边界线,属中国领海,等同于领土概念。
2) 由于是历史疆域,边界不清稀,那么在边界区域与相关方可根据争议情况+-等同划线,作为共同主权区。当然其大小由双方确定,一般不会太大。
3)由于是历史疆域,在关键岛礁12海里外对周边各国渔民一视同仁,但要遵守中国的渔业规定(因为共管区很小,也纳入管理),或组建由我牵头的共同组织渔业管理组织。
4)在关键岛礁12海里外,正常商业贸易可自由通行。
5)军舰必须通报后,沿特定路线通过,不得逗留。
6)共同主权区域内,权力均等。可商定(股权+资源投入)的分成办法,可以将开发权转让,但不得将所有权转让。

讨论下哦。
九段线
1) 它是中国历史疆域, 它是边界线,属中国领海,等同于领土概念。
2) 由于是历史疆域,边界不清稀,那么在边界区域与相关方可根据争议情况+-等同划线,作为共同主权区。当然其大小由双方确定,一般不会太大。
3)由于是历史疆域,在关键岛礁12海里外对周边各国渔民一视同仁,但要遵守中国的渔业规定(因为共管区很小,也纳入管理),或组建由我牵头的共同组织渔业管理组织。
4)在关键岛礁12海里外,正常商业贸易可自由通行。
5)军舰必须通报后,沿特定路线通过,不得逗留。
6)共同主权区域内,权力均等。可商定(股权+资源投入)的分成办法,可以将开发权转让,但不得将所有权转让。

讨论哦。
八股精英文,差评!打回重写
我觉得时机还未到,至少再等个10年吧,也就是产业升级完成之时,航母也至少有2个编队,那时再明确九段线足以应付各种猴子,美帝鬼子的任何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