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中国专家指责中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违法安放海洋石油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06: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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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海紧张局势不断升级的背景下,国际专家们已纷纷对此作出表态。专家们普遍指责中国不顾法律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安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的猖獗行为,连中方专家们也指责其违法行为。
中国香港《南华早报》英文版5月11日刊登了北京大学亚非研究所副教授魏敏有关当前东海紧张局势的认定。他认为,如果不尽早处理这一事件,中国将是“最大受难者”。他强调,尽管中国政府如何解释而不尽早处理这一事件,那么世界各国和国内民众对中国信任度将会降低,其将致使东海紧张局势加剧。

之前,5月6日在网站www.163.com,中国著名学者李令华表示,中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之一,因此,中国需遵守周边国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

5月6日晚9点37分,李令华学者在www.163.com博客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其对中国行为的看法。他已坦率称,“中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因此中国需遵守该公约第74条和第83条,同时尊重周边国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

此前,5月1日,越南职能机构发现,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搬到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完全属于越南在东海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深处80海里位置展开作业,同时,中国出动包括军舰在内的数十艘船只为其护航。这几天来,中国船只一直阻拦越南海警和渔检力量在海上执行任务,使用强度水泡攻击越 南船只,甚至直接撞击越南船只,导致越南海警和渔检多艘船只损坏,多名越南海上执行任务人员受伤。 (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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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令华的原文:http://blog.163.com/lilinghua_co ... 248920144693723953/

今日下午4时过后,《环球时报》记者打来电话,讯问笔者对越南在西沙的有关情况的看法,告诉我《环球时报》今天有这方面的报道,还提到对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尼等国最近在南海的情况。笔者向记者坦率地谈了自己的看法。我说:中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字国,应该按照《公约》第74和83 条文办事,要尊重周边沿海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这方面的有关内容在本人近来的博文中都有,希望能够去看一下,并且希望记者同志能够保持经常联系和交流。记者表示愿意继续交流。

过后,打开《环球时报》,看到其14版“国际评论”的社评上的通栏大标题:“越南在西沙抗议,中国应嗤之以鼻”一文。文章开始说:中海油“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近日在中国西沙群岛海域钻井作业,遭到越南方面的严重干扰。越南外交部还公开发表声明,“谴责”中方的行动。我们相信,中国政府决不会在越方的抗议、骚扰面前退让。在16版的要闻上还有几位记者写的是关于越南政府称主权受到侵扰,中国学者说开发迫在眉捷的报道文章。

按照通常一贯的做法,环球网对时报的这篇首要评论“越南在西沙抗议,中国应嗤之以鼻”是会在其评论上作为第一篇文章公开发表的。由于上午本人没有看网,故不知道上午时间是否在网上发表过。然而,直到今晚20点后,看到环球网只报道了 《环球时报》评论第15版上刊登的一篇评论:“中国青年远非网上表现的那般幼稚”。又之,今天晚上在看中国其他网时,都没有提到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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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令华对越方报道的回应:http://blog.163.com/lilinghua_co ... 489201441493010782/

先生:你好!

       你的信我收到了。最近也有其他越南媒体记者访问我,我想我们(不使用电话)还是通过书面来交流吧,这样做事比较稳妥。我今年3月10日的博客写到:
     中越两国北部湾口以南的划界谈判已经断断续续几年了,中国与越南可以首先就岛屿主权问题、北部湾口以南海域海洋划界问题平静地坐在一起进行谈判,达成共识。1994年越南国会曾表示过愿意修改国内有关海洋法,以便和国际海洋法接轨。据悉,越南就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发表的声明说:国会授权国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府重新评价所有的国家立法,并考虑做出必要的修改,以便与1982年《公约》精神相一致。2012年6月21日,越南国会通过《越南海洋法》,该法将中国主张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内。对此,中国政府重申: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中国对上述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看来,双方领土主权分歧始终存在。中越双方需要用智慧来解决上述领土纠纷。众所周知,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领土主权问题已不再是绝对的问题,否则就是死结。另外,根据《公约》121条(3)款,小岛礁的法律地位在降低,它对南海整体划界的影响是不大的。

    据了解,越南国内拥有一批国际海洋法专家和从事海洋法研究的人材。他们对现代国际海洋法及其进展、领海基点基线确定、现代海洋划界理论与操作方法、小岛屿的法律地位等有所认知,符合国际趋势。但是,越南方面目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即:1982年11月12日宣布的领海基线使用的是直线基线体系,其不仅在线段长度上是过分的,而且在离岸距离以及沿着海岸线一般方向上等问题上都是有问题的越南北部从北伦河口至泰国湾的海岸线长达3,260公里,划出的基线违背国际法,海洋边界问题如果采用宣布的直线基线,只能长久搁置,而无法解决。 越南的直线基线系统都大大偏离海岸一般方向,各基点与陆地海岸距相遥远。从昏果岛到北部湾的基线,越南目前还没有对外公布。现在距1994年越南国会的表态时间已经过去20年了。希望越南方面对其领海基线能够做出修正。

       同样希望越南报纸等媒体能够怀着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态度,客观报道中国的事情。另外,在此还希望越南个别媒体不要片面引用和擅自修改中国学者的文章去公布于世。

    今天我重申:希望越南个别媒体不要片面引用和擅自修改中国学者的文章去公布于世。中越双方都需要平静下来,通过友好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边界纠纷。我作为中国的一个普通学者,真诚希望两国政府和人民能够友好相处,共创美好未来。此致

笔 者   2014年5月14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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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海紧张局势不断升级的背景下,国际专家们已纷纷对此作出表态。专家们普遍指责中国不顾法律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安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的猖獗行为,连中方专家们也指责其违法行为。
中国香港《南华早报》英文版5月11日刊登了北京大学亚非研究所副教授魏敏有关当前东海紧张局势的认定。他认为,如果不尽早处理这一事件,中国将是“最大受难者”。他强调,尽管中国政府如何解释而不尽早处理这一事件,那么世界各国和国内民众对中国信任度将会降低,其将致使东海紧张局势加剧。

之前,5月6日在网站www.163.com,中国著名学者李令华表示,中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之一,因此,中国需遵守周边国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

5月6日晚9点37分,李令华学者在www.163.com博客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其对中国行为的看法。他已坦率称,“中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因此中国需遵守该公约第74条和第83条,同时尊重周边国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

此前,5月1日,越南职能机构发现,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搬到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完全属于越南在东海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深处80海里位置展开作业,同时,中国出动包括军舰在内的数十艘船只为其护航。这几天来,中国船只一直阻拦越南海警和渔检力量在海上执行任务,使用强度水泡攻击越 南船只,甚至直接撞击越南船只,导致越南海警和渔检多艘船只损坏,多名越南海上执行任务人员受伤。 (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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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令华的原文:http://blog.163.com/lilinghua_co ... 248920144693723953/

今日下午4时过后,《环球时报》记者打来电话,讯问笔者对越南在西沙的有关情况的看法,告诉我《环球时报》今天有这方面的报道,还提到对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尼等国最近在南海的情况。笔者向记者坦率地谈了自己的看法。我说:中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字国,应该按照《公约》第74和83 条文办事,要尊重周边沿海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这方面的有关内容在本人近来的博文中都有,希望能够去看一下,并且希望记者同志能够保持经常联系和交流。记者表示愿意继续交流。

过后,打开《环球时报》,看到其14版“国际评论”的社评上的通栏大标题:“越南在西沙抗议,中国应嗤之以鼻”一文。文章开始说:中海油“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近日在中国西沙群岛海域钻井作业,遭到越南方面的严重干扰。越南外交部还公开发表声明,“谴责”中方的行动。我们相信,中国政府决不会在越方的抗议、骚扰面前退让。在16版的要闻上还有几位记者写的是关于越南政府称主权受到侵扰,中国学者说开发迫在眉捷的报道文章。

按照通常一贯的做法,环球网对时报的这篇首要评论“越南在西沙抗议,中国应嗤之以鼻”是会在其评论上作为第一篇文章公开发表的。由于上午本人没有看网,故不知道上午时间是否在网上发表过。然而,直到今晚20点后,看到环球网只报道了 《环球时报》评论第15版上刊登的一篇评论:“中国青年远非网上表现的那般幼稚”。又之,今天晚上在看中国其他网时,都没有提到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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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令华对越方报道的回应:http://blog.163.com/lilinghua_co ... 489201441493010782/

先生:你好!

       你的信我收到了。最近也有其他越南媒体记者访问我,我想我们(不使用电话)还是通过书面来交流吧,这样做事比较稳妥。我今年3月10日的博客写到:
     中越两国北部湾口以南的划界谈判已经断断续续几年了,中国与越南可以首先就岛屿主权问题、北部湾口以南海域海洋划界问题平静地坐在一起进行谈判,达成共识。1994年越南国会曾表示过愿意修改国内有关海洋法,以便和国际海洋法接轨。据悉,越南就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发表的声明说:国会授权国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府重新评价所有的国家立法,并考虑做出必要的修改,以便与1982年《公约》精神相一致。2012年6月21日,越南国会通过《越南海洋法》,该法将中国主张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内。对此,中国政府重申: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中国对上述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看来,双方领土主权分歧始终存在。中越双方需要用智慧来解决上述领土纠纷。众所周知,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领土主权问题已不再是绝对的问题,否则就是死结。另外,根据《公约》121条(3)款,小岛礁的法律地位在降低,它对南海整体划界的影响是不大的。

    据了解,越南国内拥有一批国际海洋法专家和从事海洋法研究的人材。他们对现代国际海洋法及其进展、领海基点基线确定、现代海洋划界理论与操作方法、小岛屿的法律地位等有所认知,符合国际趋势。但是,越南方面目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即:1982年11月12日宣布的领海基线使用的是直线基线体系,其不仅在线段长度上是过分的,而且在离岸距离以及沿着海岸线一般方向上等问题上都是有问题的越南北部从北伦河口至泰国湾的海岸线长达3,260公里,划出的基线违背国际法,海洋边界问题如果采用宣布的直线基线,只能长久搁置,而无法解决。 越南的直线基线系统都大大偏离海岸一般方向,各基点与陆地海岸距相遥远。从昏果岛到北部湾的基线,越南目前还没有对外公布。现在距1994年越南国会的表态时间已经过去20年了。希望越南方面对其领海基线能够做出修正。

       同样希望越南报纸等媒体能够怀着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态度,客观报道中国的事情。另外,在此还希望越南个别媒体不要片面引用和擅自修改中国学者的文章去公布于世。

    今天我重申:希望越南个别媒体不要片面引用和擅自修改中国学者的文章去公布于世。中越双方都需要平静下来,通过友好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边界纠纷。我作为中国的一个普通学者,真诚希望两国政府和人民能够友好相处,共创美好未来。此致

笔 者   2014年5月14日于北京
平心而论,李令华的书生气重了一点,以专业的角度分析政治问题,终归不那么合适。
李令华,男,1946年8月生。江苏省徐州市人,现任国家海洋局信息中心研究员。1970年7月毕业于山东海洋学院。

http://www.baike.com/wiki/李令华
这个就像日本国内也有人说钓鱼岛是中国的一个样,哪国都不缺sb,中国人口多,比例就算一样,sb,汉奸,gzjy人口数还是会绝对多。
这人是天则研究所的
正常,没有狗腿子那是不可能的


恩?他的意思是说他的意思被越南曲解了么

恩?他的意思是说他的意思被越南曲解了么
就是他的意思被曲解了……越南媒体还真是学得很像啊!
他是狼叫兽和猿老湿的同类吗
明显只是政府为了希望让国内民众怒火稍微平息:那,你看看,中国人还是友好的,你看他们好多人都是认同自己国家的政府中修的罪恶。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源远流长~巴拉巴拉~
这就好比共产党每天对着大陆人喊:台湾同胞还是友好的,台湾同胞渴望统一,陈水扁只代表一小撮台独分子,不得人心。。。
                                日本人民大多数还是友好的,右翼势力阻挡不了两国人民的友谊。
越共还真是有样学样
拉出去枪毙。
哪个专家啊  笑死人
个人觉得这位叫兽属于理论型,结果被无良港霉妓者设套,后来看了他的公开回复,其实也就是个学术型,不管窗外事的书呆子。
这个夭寿的,68了,还出来放P,老尔不死是为贼。
知识分子更要讲政治,不要做一个书呆子!海洋法公约再有约束力,也不能推翻在它诞生前的东东
妥妥的汉奸!
捉生将 发表于 2014-5-16 09:51
这人是天则研究所的
真的?那就不奇怪了。。。。所长也说过钓鱼岛给日本就得了之类的话
这就和中国找一堆日本人反对“解禁集体自卫权”一样的掩耳盗铃而已!
妥妥的汉奸!
你看全文了吗?
公约还管得着签订之前的事情吗?SB砖家
正常,没有狗腿子那是不可能的
看完再说。人家发书面材料告诉越南,你们曲解了我的意思。你们的行为才不合适。
汉奸一个,完毕。
真的?那就不奇怪了。。。。所长也说过钓鱼岛给日本就得了之类的话
你确定看最后一段了???
这个夭寿的,68了,还出来放P,老尔不死是为贼。
你们到底有没有看人家的最后一段话。。。
你们能不能看完贴再喷。。。都在哪惯出来的臭毛病,看个标题就开始了。
他是狼叫兽和猿老湿的同类吗
都不看完张嘴就骂。这么浮躁的毛病是哪来的。。。
书生被利用了
afish 发表于 2014-5-16 10:33
个人觉得这位叫兽属于理论型,结果被无良港霉妓者设套,后来看了他的公开回复,其实也就是个学术型,不管窗 ...
对外媒瞎说话,出事了吧,解释都来不及
不管相关专家的本意如何,在此敏感时刻就应该尽量少说一些可能被弯曲的言论,学文的应该有这政治敏感性。
数字网么,你还指望他会帮中国说话?
shenzhena1200 发表于 2014-5-16 10:56
不管相关专家的本意如何,在此敏感时刻就应该尽量少说一些可能被弯曲的言论,学文的应该有这政治敏感性。
这个不是学文的,理科的人都这样吧....个人看法,政治不敏感的学术人,还好,起码比那些赤裸裸的带路代言人要好。
仔细看了看李令华的两篇文章,第一篇文章他确实说过“中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字国,应该按照《公约》第74和83 条文办事,要尊重周边沿海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越方一字不差的引用了,不能说越方曲解了他的原意。

之后发现自己被越方当枪使了,于是发了个澄清,但根本无法挽回已经造成的危害。不能就此断言此人是汉奸,但起码也是个糊涂虫。。。。
yzbslh 发表于 2014-5-16 10:54
都不看完张嘴就骂。这么浮躁的毛病是哪来的。。。
这可不是骂,,,,是你太敏感,咱们年轻人说话都是这种黑色幽默
打倒汉奸卖国贼!
{:150:}{:150:}{:150:}{:150:}{:150:}{:150:}
过于书呆子的一个专家,被猴子断章取义给黑了。
还学者了?那学贼估计是读书读傻了。
要用脑子分析判断
我淡定飘过哟 发表于 2014-5-16 10:10
他是狼叫兽和猿老湿的同类吗
他的意思给越猴子断章取义了
不看全文就喷的,其实是在喷自己{:soso_e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