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名的角度浅析榕树下网站举办的几届文学大奖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7:46:07
  “形名”来自于“刑名”,关于“刑名”二字,吕思勉曾作过一番解释,“刑名之刑,本当作形,形者,谓事物之实状,名则就事物之实状,加以称谓之谓也。凡言理者,名实相应则是,名实不相应者则非。言治者,名实相应则治,名实不相应则乱。”
  用最简单的话来解释,“形”指真实,“名”是针对“形”的概念。只要有人、有思维活动的地方,“刑名”就可以普遍应用。
  在生活和工作中,不妨用“形名”来衡量一个人的说话做事,如果他说的大道理、概念和实际情况相符,那就言之有理,有诚信,否则就是言而无理,缺乏诚信。也不妨用“形名”来衡量评估一家公司的管理状况,如果公司言行一致,管理就会顺畅,如果形名不符,说一套、做一套,就会引发管理混乱。
  根据“形名”是否一致,还可以用来衡量事物内部是否包含欺诈之术。一致就能治,不一致就会生乱。往大的方向说,可以应用到涉及国家利益的战争、外交层面,关于这方面的例子,类似《战国策》这样的古代著作上面有很多,那些口如悬河的纵横家,言辞不能不说诱人,但是不是真的如他们说的那么美好,是不是诱人的说辞和规划下暗藏有陷阱,都可以用形名是否相符来判断。典型的例子就是张仪游说楚怀王。
  现代也不乏例子,比如西方对外输出民主、自由的概念,虽然口号很动听,理由很冠冕堂皇,但形名不符,输入动乱的因子。
从小的方面来说,社会生活中一些骗子正是用了形名不符的方式进行诱骗。他对你说的,和他暗中执行的是不相符合的。你若相信了他表面的话,按照他的“建议”或者“要求”去做,就会堕入他在暗处为你设下的陷阱,受骗人在不知不觉中配合骗子,完成了骗子损人利己的真正目的。
  榕树下网站又要举办大奖赛了,不妨也用“形名”是否相符来看一看究竟是怎么一会事?
  榕树下网站作为一家商业性的文学网站,要想获利,就离不开广大的作者和文稿。作者和作品多了,自然就能吸引大量的读者。榕树下为了拉拢作者,聚集人气,举办了几次大奖赛。众所周知的有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原创文学大奖赛,以及第一届、第二届儿童文学大奖赛,现在即将举办第三届儿童文学大奖赛。
  一个认真写作又对自己作品充满信心的作者,当看见榕树下网站公布的诱人的大赛奖金动辄十万、五万时,难免不会动心,这比出版一万册图书的版税金还要高呀!于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去参赛,万一成功入围又获奖了呢?
  但是作者要想参赛,必须要过一关,你作品的电子无线版权必须签约给榕树下,而图书出版权、影视改编权可以由作者自由选择,榕树下也不强求。
  而这个电子无线版权签约给榕树下,是榕树下希望得到的,因为榕树下知道,签约的作品中,除了极少数,大部分作品都不能出版,不能出版的作品就不能为榕树下带来出版代理的收入,所以作品的出版权对于号称以出版为主的榕树下网站反而显得并不是很重要。
  但无线版权就不同了,可以大批量打包给不同的网站,至于榕树下网站有没有无线收入?收入是来自于作品的销售分成还是来自于打包处理?就没有人清楚了,因为榕树下在这方面不透明,也不知道自己的作品都上传到了一些什么网站,榕树下几乎不会告诉作者。
  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有的网站专门花钱收购废稿,目的就是为了充实自己的网站书库,不一定让读者付费阅读作为网站的收入,但是可以带来流量,带来广告费收入。这些网站本身的文稿不多,有需要大量文稿作品的需求,但是一个一个地找人收购废稿,效率既低下不说,可能还会有产版权纠纷。
  如果某家网站手上有大量的没有版权纠纷的签约作品,那从他们手上低价购买,一来降低成本,二来可以一次性地获取大量的作品,又没有版权纠纷的风险,何乐不为?同时对于批量把签约作品卖出去的网站,既可以美其名曰为作者的作品进行推广,也可以让网站产生收益,但是作为签约作者,就别指望能得到微薄的电子无线稿费了,因为你的文字作品早已经变成了一个无人问津数字符号,体现在某某网站有多少多少本作品的枯燥的数字中。如果作者去问签约网站,当心还会小编嘲讽挖苦一顿,明明是你自己的作品不吸引人,没人看,还想要稿费?老老实实地认真写作吧!祝你以后成功!作者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对于这种情形,虽然有,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榕树下是知名网站,估计他们也不会做出这种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事。我这里不作任何评判,只是简单提一下的确有网站出钱收购稿子的无线版权或者废稿的事实。
  言归正传,继续用“形名”是否相符的观点来审视榕树下的大奖赛。当参赛作者满怀信心地把自己用心血凝结成的稿子免费签约给榕树下并自付几十元快递邮寄费后,多半的结果是,没有结果的结果,只有眼巴巴地等着十年过后,合同上的签约期限结束,版权回到自己的手里。如果你运气好,很快就有好消息传来,你在众多参赛作者中脱颖而出,入围了,中奖了,但是千万不要高兴地太早,有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因为榕树下的大奖赛根本就是形名不实,名实不符。
  榕树下为何喜欢办大奖赛,其实它就是靠着大奖赛的丰厚奖金吸引大量作者参赛,让参赛作者把无线版权免费签约给它。等到大奖赛结束之时,榕树下收到的签约稿件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又有新闻媒体帮着报道大奖赏成功举办的消息,比打广告还见效。榕树下可谓名利双收。
  从短时间来看,榕树下是名利双收了,但是大赛公布的奖品等级和各级奖金怎么办?榕树下会真金白银的拿出这笔奖金出来?有没有获奖作者收到奖金?
  这里以榕树下在2012年举办的第六届文学原创大奖赛为例,大赛总奖金号称一百万人民币,有都市、言情、军事历史、悬疑玄幻等几个赛区,每个赛区都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等。每个级别的奖项都有固定的奖金。为了吸引更多的作者,榕树下还设置了入围的奖项。入围的作品都能参与最终的全稿审评,每次入围的前三甲还有一百到一千元的奖励。这对于那些用心写作,希望自己的稿件能有机会被评委全部看完的作者来说,相当有诱惑力。
  然后……然后……第六届大奖赛已经过去两年了,不知有没有哪位幸运儿得到过榕树下颁布的大赛奖金?哪怕是区区的最多不高于一千元的入围奖金?
  对于广大没有获奖的签约作者来说,剩下的就是对榕树下漫长的期待,几乎每天登录几次榕树下的网站,希望有奇迹出现,不知不觉中,签约作者有帮榕树下贡献了流量和广告费。2013年上半年,榕树下的广告多如牛毛,明明读者点的是某篇文学作品的目录和章节内容,但是却接二连三地弹出广来,这种情形持续了好几个月。
公平地说,现在榕树下的广告已经比去年少很多了,也算是榕树下的一种进步,但是还会遇到常常打不开网站的情形,要不就是看到几行英文数字,估计作者不是人,是服务器。
   而对于大奖赛的获奖作者,能登上榕树下的大奖赛名单,不可谓不是一件让人欢欣鼓舞的事,他们也将会成为榕树下的中流砥柱。但是……但是,“言治者,名实相应则治,名实不相应则乱。”
   2013年8月,关于榕树下的拖欠稿费的负面新闻见诸媒体,到了12月,又有获奖作者在网上直播榕树下的大奖赛的内幕。榕树下所谓的大奖赛奖金,就是作者出版图书后应得的版税金。这是榕树下对获奖作者的最终解释。而不知情的广大参赛作者当初还对那些获奖者报以羡慕的眼光,又以他们来激励自己,原来这一切都是假象。
站在榕树下的角度来看,它做出每一种有利于它自己的解释而不利用作者的解释都很自然,虽然这种做法会为它带来长期的恶果,比如老作者大量流失等。
  但奇怪的是,榕树下举办的第五届、第六届原创文学大奖赛,以及第一届、第二届儿童文学大奖赛时,在公布的大奖赏规则和奖金时,都没有把它对极少数获奖作者的最终解释写在大赛的奖金和规则下面。
  榕树下不公布的原因,是因为它自己很清楚,一旦公布了,说清楚了,规则和实际的颁奖形名相符了,名实相符了,大赛的诱惑性就降低了。
  为何这样说呢?如果细心的参赛作者知道榕树下的奖金其实来源于作者的版税金,就会形成这样一个疑问:
  原来榕树下举办大奖赏,它是一分钱奖金不出的。作者带着稿子来参赛,不仅把辛苦写的稿子免费签约给网站,还要自己带奖金,这个奖金就是作者的图书出版后的版税金。
  2013年年低,榕树下的获奖作者曝光了榕树下大奖赛奖金的内幕。但榕树下一直未与正面的否定或者肯定,仅仅是以“清者自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为藉口对此不作评论,大有谓我行我素,你能奈我何的大将之风!
  任它风吹雨打,我自闲庭信步!老作者流失了,用新人作者来补充不就是了?一招鲜吃遍天,再老掉牙的忽悠术,也会有用武之地滴。大奖赛还是要继续办下去滴,总不能再请许多兼职编辑去各大文学网站拉人吧?那样很花掉费用滴?你们这些不知情的,用静态眼光看事物发展的,不是指责我大奖赛的内幕是版税金吗?那我就把“版税金奖励,最终解释权归榕树下所有”公开地写在第三届儿童文学大奖赛的公告里,封了你们的嘴,别事后指责我忽悠。
  从这一点来看,榕树下真的进步了,不再象以前遮遮掩掩,人家现在都把“版税金奖励”五个字写在大奖赛公告的下面了,你们还要闹那样?
  虽然那一行字离吸引眼球的获奖条文有点儿远,那些眼神不好的,走马观花的作者是不大注意到的,但是人家网站毕竟白纸黑字的写出来了。不可谓不公开不透明,也断了今后心有怨气的作者以此来指责大奖赛不合理的不悦耳的声音出现。
  可现在问题又来了,既然网站已经把“版税金奖励,最终解释权归榕树下所有”写出来了,也就是说,奖金其实就是由参赛作者还不明确的、以后出版的版税金支付,那么网站那些将大奖赏公诸于众的奖金等级,比如最佳童话奖十万元,优秀奖五万元(5个人)又是凭什么立出来的?从现在的角落来看,版税金是不明确的,参赛作者究竟有多少人能出版图书能拿到版税金也是未知的,榕树下怎么平衡未来的版税金和现在公布的固定奖金,比如十万元奖金、五万元奖金?平衡不了怎么办?还是用那句空洞的“最终解释权归榕树下所有”来掩盖名实不符的漏洞吗?
  榕树下的大奖赛,对于榕树下的签约作者来说,参不参赛都是一样的结果,如果有书出版了,即使没有参赛,还是有版税金拿。
总之,榕树下的大奖赛,无论网站怎么解释,都掩盖不了网站不出奖金,作者自带奖金和稿子参赛的事实,这样的大奖赏,其实就是形名不符,就是有名无实,就是……大家都懂的。
  榕树下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作者,但是采取的又是形名不符、让自己利益最大化、让作者利益最小化的策略,这种“所用非所赏”的管理方式如果再不改变的话,从凝聚力的角落来看,榕树下还将沿着现在日渐衰落的趋势继续运动。“形名”来自于“刑名”,关于“刑名”二字,吕思勉曾作过一番解释,“刑名之刑,本当作形,形者,谓事物之实状,名则就事物之实状,加以称谓之谓也。凡言理者,名实相应则是,名实不相应者则非。言治者,名实相应则治,名实不相应则乱。”
  用最简单的话来解释,“形”指真实,“名”是针对“形”的概念。只要有人、有思维活动的地方,“刑名”就可以普遍应用。
  在生活和工作中,不妨用“形名”来衡量一个人的说话做事,如果他说的大道理、概念和实际情况相符,那就言之有理,有诚信,否则就是言而无理,缺乏诚信。也不妨用“形名”来衡量评估一家公司的管理状况,如果公司言行一致,管理就会顺畅,如果形名不符,说一套、做一套,就会引发管理混乱。
  根据“形名”是否一致,还可以用来衡量事物内部是否包含欺诈之术。一致就能治,不一致就会生乱。往大的方向说,可以应用到涉及国家利益的战争、外交层面,关于这方面的例子,类似《战国策》这样的古代著作上面有很多,那些口如悬河的纵横家,言辞不能不说诱人,但是不是真的如他们说的那么美好,是不是诱人的说辞和规划下暗藏有陷阱,都可以用形名是否相符来判断。典型的例子就是张仪游说楚怀王。
  现代也不乏例子,比如西方对外输出民主、自由的概念,虽然口号很动听,理由很冠冕堂皇,但形名不符,输入动乱的因子。
从小的方面来说,社会生活中一些骗子正是用了形名不符的方式进行诱骗。他对你说的,和他暗中执行的是不相符合的。你若相信了他表面的话,按照他的“建议”或者“要求”去做,就会堕入他在暗处为你设下的陷阱,受骗人在不知不觉中配合骗子,完成了骗子损人利己的真正目的。
  榕树下网站又要举办大奖赛了,不妨也用“形名”是否相符来看一看究竟是怎么一会事?
  榕树下网站作为一家商业性的文学网站,要想获利,就离不开广大的作者和文稿。作者和作品多了,自然就能吸引大量的读者。榕树下为了拉拢作者,聚集人气,举办了几次大奖赛。众所周知的有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原创文学大奖赛,以及第一届、第二届儿童文学大奖赛,现在即将举办第三届儿童文学大奖赛。
  一个认真写作又对自己作品充满信心的作者,当看见榕树下网站公布的诱人的大赛奖金动辄十万、五万时,难免不会动心,这比出版一万册图书的版税金还要高呀!于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去参赛,万一成功入围又获奖了呢?
  但是作者要想参赛,必须要过一关,你作品的电子无线版权必须签约给榕树下,而图书出版权、影视改编权可以由作者自由选择,榕树下也不强求。
  而这个电子无线版权签约给榕树下,是榕树下希望得到的,因为榕树下知道,签约的作品中,除了极少数,大部分作品都不能出版,不能出版的作品就不能为榕树下带来出版代理的收入,所以作品的出版权对于号称以出版为主的榕树下网站反而显得并不是很重要。
  但无线版权就不同了,可以大批量打包给不同的网站,至于榕树下网站有没有无线收入?收入是来自于作品的销售分成还是来自于打包处理?就没有人清楚了,因为榕树下在这方面不透明,也不知道自己的作品都上传到了一些什么网站,榕树下几乎不会告诉作者。
  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有的网站专门花钱收购废稿,目的就是为了充实自己的网站书库,不一定让读者付费阅读作为网站的收入,但是可以带来流量,带来广告费收入。这些网站本身的文稿不多,有需要大量文稿作品的需求,但是一个一个地找人收购废稿,效率既低下不说,可能还会有产版权纠纷。
  如果某家网站手上有大量的没有版权纠纷的签约作品,那从他们手上低价购买,一来降低成本,二来可以一次性地获取大量的作品,又没有版权纠纷的风险,何乐不为?同时对于批量把签约作品卖出去的网站,既可以美其名曰为作者的作品进行推广,也可以让网站产生收益,但是作为签约作者,就别指望能得到微薄的电子无线稿费了,因为你的文字作品早已经变成了一个无人问津数字符号,体现在某某网站有多少多少本作品的枯燥的数字中。如果作者去问签约网站,当心还会小编嘲讽挖苦一顿,明明是你自己的作品不吸引人,没人看,还想要稿费?老老实实地认真写作吧!祝你以后成功!作者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对于这种情形,虽然有,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榕树下是知名网站,估计他们也不会做出这种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事。我这里不作任何评判,只是简单提一下的确有网站出钱收购稿子的无线版权或者废稿的事实。
  言归正传,继续用“形名”是否相符的观点来审视榕树下的大奖赛。当参赛作者满怀信心地把自己用心血凝结成的稿子免费签约给榕树下并自付几十元快递邮寄费后,多半的结果是,没有结果的结果,只有眼巴巴地等着十年过后,合同上的签约期限结束,版权回到自己的手里。如果你运气好,很快就有好消息传来,你在众多参赛作者中脱颖而出,入围了,中奖了,但是千万不要高兴地太早,有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因为榕树下的大奖赛根本就是形名不实,名实不符。
  榕树下为何喜欢办大奖赛,其实它就是靠着大奖赛的丰厚奖金吸引大量作者参赛,让参赛作者把无线版权免费签约给它。等到大奖赛结束之时,榕树下收到的签约稿件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又有新闻媒体帮着报道大奖赏成功举办的消息,比打广告还见效。榕树下可谓名利双收。
  从短时间来看,榕树下是名利双收了,但是大赛公布的奖品等级和各级奖金怎么办?榕树下会真金白银的拿出这笔奖金出来?有没有获奖作者收到奖金?
  这里以榕树下在2012年举办的第六届文学原创大奖赛为例,大赛总奖金号称一百万人民币,有都市、言情、军事历史、悬疑玄幻等几个赛区,每个赛区都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等。每个级别的奖项都有固定的奖金。为了吸引更多的作者,榕树下还设置了入围的奖项。入围的作品都能参与最终的全稿审评,每次入围的前三甲还有一百到一千元的奖励。这对于那些用心写作,希望自己的稿件能有机会被评委全部看完的作者来说,相当有诱惑力。
  然后……然后……第六届大奖赛已经过去两年了,不知有没有哪位幸运儿得到过榕树下颁布的大赛奖金?哪怕是区区的最多不高于一千元的入围奖金?
  对于广大没有获奖的签约作者来说,剩下的就是对榕树下漫长的期待,几乎每天登录几次榕树下的网站,希望有奇迹出现,不知不觉中,签约作者有帮榕树下贡献了流量和广告费。2013年上半年,榕树下的广告多如牛毛,明明读者点的是某篇文学作品的目录和章节内容,但是却接二连三地弹出广来,这种情形持续了好几个月。
公平地说,现在榕树下的广告已经比去年少很多了,也算是榕树下的一种进步,但是还会遇到常常打不开网站的情形,要不就是看到几行英文数字,估计作者不是人,是服务器。
   而对于大奖赛的获奖作者,能登上榕树下的大奖赛名单,不可谓不是一件让人欢欣鼓舞的事,他们也将会成为榕树下的中流砥柱。但是……但是,“言治者,名实相应则治,名实不相应则乱。”
   2013年8月,关于榕树下的拖欠稿费的负面新闻见诸媒体,到了12月,又有获奖作者在网上直播榕树下的大奖赛的内幕。榕树下所谓的大奖赛奖金,就是作者出版图书后应得的版税金。这是榕树下对获奖作者的最终解释。而不知情的广大参赛作者当初还对那些获奖者报以羡慕的眼光,又以他们来激励自己,原来这一切都是假象。
站在榕树下的角度来看,它做出每一种有利于它自己的解释而不利用作者的解释都很自然,虽然这种做法会为它带来长期的恶果,比如老作者大量流失等。
  但奇怪的是,榕树下举办的第五届、第六届原创文学大奖赛,以及第一届、第二届儿童文学大奖赛时,在公布的大奖赏规则和奖金时,都没有把它对极少数获奖作者的最终解释写在大赛的奖金和规则下面。
  榕树下不公布的原因,是因为它自己很清楚,一旦公布了,说清楚了,规则和实际的颁奖形名相符了,名实相符了,大赛的诱惑性就降低了。
  为何这样说呢?如果细心的参赛作者知道榕树下的奖金其实来源于作者的版税金,就会形成这样一个疑问:
  原来榕树下举办大奖赏,它是一分钱奖金不出的。作者带着稿子来参赛,不仅把辛苦写的稿子免费签约给网站,还要自己带奖金,这个奖金就是作者的图书出版后的版税金。
  2013年年低,榕树下的获奖作者曝光了榕树下大奖赛奖金的内幕。但榕树下一直未与正面的否定或者肯定,仅仅是以“清者自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为藉口对此不作评论,大有谓我行我素,你能奈我何的大将之风!
  任它风吹雨打,我自闲庭信步!老作者流失了,用新人作者来补充不就是了?一招鲜吃遍天,再老掉牙的忽悠术,也会有用武之地滴。大奖赛还是要继续办下去滴,总不能再请许多兼职编辑去各大文学网站拉人吧?那样很花掉费用滴?你们这些不知情的,用静态眼光看事物发展的,不是指责我大奖赛的内幕是版税金吗?那我就把“版税金奖励,最终解释权归榕树下所有”公开地写在第三届儿童文学大奖赛的公告里,封了你们的嘴,别事后指责我忽悠。
  从这一点来看,榕树下真的进步了,不再象以前遮遮掩掩,人家现在都把“版税金奖励”五个字写在大奖赛公告的下面了,你们还要闹那样?
  虽然那一行字离吸引眼球的获奖条文有点儿远,那些眼神不好的,走马观花的作者是不大注意到的,但是人家网站毕竟白纸黑字的写出来了。不可谓不公开不透明,也断了今后心有怨气的作者以此来指责大奖赛不合理的不悦耳的声音出现。
  可现在问题又来了,既然网站已经把“版税金奖励,最终解释权归榕树下所有”写出来了,也就是说,奖金其实就是由参赛作者还不明确的、以后出版的版税金支付,那么网站那些将大奖赏公诸于众的奖金等级,比如最佳童话奖十万元,优秀奖五万元(5个人)又是凭什么立出来的?从现在的角落来看,版税金是不明确的,参赛作者究竟有多少人能出版图书能拿到版税金也是未知的,榕树下怎么平衡未来的版税金和现在公布的固定奖金,比如十万元奖金、五万元奖金?平衡不了怎么办?还是用那句空洞的“最终解释权归榕树下所有”来掩盖名实不符的漏洞吗?
  榕树下的大奖赛,对于榕树下的签约作者来说,参不参赛都是一样的结果,如果有书出版了,即使没有参赛,还是有版税金拿。
总之,榕树下的大奖赛,无论网站怎么解释,都掩盖不了网站不出奖金,作者自带奖金和稿子参赛的事实,这样的大奖赏,其实就是形名不符,就是有名无实,就是……大家都懂的。
  榕树下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作者,但是采取的又是形名不符、让自己利益最大化、让作者利益最小化的策略,这种“所用非所赏”的管理方式如果再不改变的话,从凝聚力的角落来看,榕树下还将沿着现在日渐衰落的趋势继续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