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军事体制改革:省军区划归国防部管辖,陆军部进行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4:05:10


中国新军事体制改革:省军区划归国防部管辖,大家觉得如何啊,,我觉得大军区根本就没有必要管地方上的事情,把省军区划归国防部,大军区就专职搞野战部队就好了。

再说了,大军区管省军区做什么用啊,白白养上一批高级别人员。。。。全部划归国防部专文职人员。

中心点就是大军区缩小权利范围,与地方上拉开距离,,,,,

中国新军事体制改革:省军区划归国防部管辖,大家觉得如何啊,,我觉得大军区根本就没有必要管地方上的事情,把省军区划归国防部,大军区就专职搞野战部队就好了。

再说了,大军区管省军区做什么用啊,白白养上一批高级别人员。。。。全部划归国防部专文职人员。

中心点就是大军区缩小权利范围,与地方上拉开距离,,,,,
每个省都有省军区.下面设军分区,区、县设武装部,全世界象这种现象恐怕是不多的,省军区隶属大军区管理,正军级单位,政委或者司令还是省委常委,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征兵、预备役和民兵的训练,统一协调指挥地方武装力量的建设,组织宣传国防教育,其余时间基本都是闲着没事干,其实,这种性质的军区、军分区早该撤销了,裁军就应该先裁他们。

把他们全部归国防部管辖算了,,,,,
同意啊,同意,从省军区以下能转文职的都转文职,把军费和编制集中用于作战力量上。

穿越不了啊 发表于 2014-4-1 15:49
同意啊,同意,从省军区以下能转文职的都转文职,把军费和编制集中用于作战力量上。


“底盘”系统——
军政军令分立而制约
军队主要有两件事,一是“养兵”,二是“用兵”。随着军队和战争的发展,“养兵”与“用兵”的差异性越来越大。军队建设与管理涉及国防政策、国防预算、武器装备的研制与采购等行政事务,要求科学决策、权力制衡。但从作战指挥看,战争高强度、快节奏,战机稍纵即逝,要求绝对集权、机构精干、决策迅速。
美军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军政军令分开。高层领导管理体制即军政系统,由总统和国防部长通过各军种部统管军队建设。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即军令系统,由总统和国防部长通过参联会对各联合作战司令部及作战部队实施作战指挥。军政系统机构庞大,以文职人员为主,实行多部门体制;军令系统机构精干,职能部门围绕作战设置,突出核心功能。美军把用兵系统中最关键的部分——联合作战司令部定义为“用户”,把养兵系统定义为“产品的生产者”,即部队的提供者。军政军令分开,各取所长。
美国军政军令分开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相对性主要表现在:第一,从组织体系看,在总统-国防部长-军种部/国防部业务局/联合作战司令部-军种组成部队几个层级中,军政军令分开只发生在中间层,即国防部长以下、军种组成部队以上。其上的总统和国防部长,其下的军种部队,军政和军令是合一的。第二,参联会是从组织上维系军政和军令系统的重要纽带。参联会在作战指挥链上,却不构成一个单独的环节,没有作战指挥权。它不在行政管理链上,却对军队建设和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可有效介入预算和采办等资源分配领域。联合作战司令部对各军种部队作战能力的需求,军种部对本军种部队培养训练的方向和目标,都通过参联会这个纽带结合起来。第三,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作为部队的最终使用者,有许多途径影响军队建设。例如,联合作战司令部向国防部长办公厅提交的《综合优先需求清单》,是国防部确定作战需求优先顺序、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各军种在拟制未来6年经费分配的《计划目标备忘录》时,要考虑联合司令部提出的优先需求。
“导航”系统——
作战计划与训练密切结合
冷战结束以来,美军多次成功应对地区危机。从联合作战体制机制上分析,背后的原因主要有四条。
第一,联合作战计划制定机制提供了基本现成的作战计划。美国是作战计划最多、最完备的国家,作战计划分为两大类,即应急计划和危机计划。应急计划是和平时期根据国家安全战略和军事战略对全球与地区安全形势的判断,为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预先制定的作战计划。危机计划是危机爆发后根据危机的发展,在时间紧迫和形势危急的情况下制定的作战计划。危机发生后,指挥部门迅速对最接近危机的应急计划进行修改,变成危机计划。最高当局一旦决定发动战争,这个危机计划就变成了作战命令。美军近20多年来实施的局部战争,无一不是依据基本现成的作战计划进行的。例如,2003年3月发动伊拉克战争,主要依据的是“1003东方大规模战区战争”作战计划。
第二,部队平时经常以联合作战计划为蓝本进行实战演练。通过演习,一方面检验作战计划的可行性,为作战计划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让部队熟悉作战计划,提高军兵种部队相互协调和配合的能力。当战争爆发时,部队上了战场就不会感到陌生,因为战场上发生的,极有可能是平时的演习中多次训练过的。
第三,战时受援作战联合司令部司令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一是国家指挥当局授权。由总统和国防部长组成的国家指挥当局,战时通常把作战指挥权下放给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二是军种参谋长不与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争权。美国军政军令分开的体制剥夺了军种参谋长的作战指挥权。三是明确支援与受援的关系。美军规定支援司令部有责任支援受援司令部,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受援司令部司令战时有权调动全军的资源实施战争。
第四,高度重视实战经验教训总结。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国防部和各军种部设有近30个经验教训总结机构,如“国防部最佳实例数据库”“空中作战司令部经验教训研究中心”。这些机构有权对参战人员进行询问,被询人员必须以自己在战场上的亲身感受如实回答问题。
“刹车”系统——
装备需求与采办的评估机制
武器装备从提出概念到装备部队常常需要10年、20年时间。如何确保当前启动的研发项目,适应10年、20年后战争的需要,美军在装备需求生成系统和采办管理系统上建立了“刹车”机制。
需求生成系统的目的是确保所有采办项目都建立在任务需求的基础之上,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任务需求设想阶段。找出美军现役武器装备和正在研制的采办项目在对付美国面临的威胁上存在的缺陷,提出发展新的能力或改善已有能力的建议。二是任务需求书形成阶段。阐明美军的能力缺陷不能通过装备采办以外的办法,如改变作战条令、训练方法或调整组织编制等加以弥补。三是任务需求书审查阶段。由任务需求发起者以外的相关部门对任务需求书进行审查,进一步确认任务需求,并对项目的潜力进行评估。四是任务需求书批准立项阶段。通过以上四个阶段,需求生成系统排除了不符合国家安全需求的项目,避免了重复建设,确保正式立项的项目是军队急需的、不可替代的项目。
采办管理系统的任务是确保采办经费发挥出最佳效益,也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概念研究阶段。在充分考虑费用、计划、性能参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成任务所需的各种可能方案。二是演示验证阶段。设计和制造实验件、实验弹或原理验证机,以验证概念研究阶段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可行。三是全尺寸研制阶段。设计、制造、试验和评估一个完整的系统,将最有希望的设计方案转变为稳定的、效费比好的、可用于作战试验的样品。四是生产和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确保采办项目生产的经济性。通过以上四个阶段,国防采办项目由最初宽泛描述的概念,变为技术上明确界定的方案,再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样品,并最终成为符合作战需求、批量装备部队的武器装备。在每一阶段开始前,都有一个里程碑式的审定决策点,以决定是否具备向下一阶段推进的条件。也就是说,每一个阶段完成后都有一批专家,从国际安全形势、战争形态演变、军事技术发展等方面加以论证,看这个项目是否仍然瞄准未来战争,据此决定是否进入下一个阶段。
“升级”系统——
每两年对领导指挥体制评估改革
决定组织体制改革的基本因素是武器装备发展和军事战略调整。武器装备随军事技术进步不断发展,军事战略随国家利益变化不断调整,但领导指挥体制有历史惯性,一旦形成,任何大的改变都比较困难。为了确保组织体制建设跟上形势的发展变化,1986年美国《戈德华特-尼科尔斯国防部改组法》规定,每两年要对领导指挥体制进行评估,评估由参联会主持,各军种参谋长和各联合司令部司令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看其运作是否适应美国面临的安全挑战、军事技术的发展和美国军事战略的调整。参联会主席据此起草《联合司令部计划》文件,决定哪些机构应保留或扩充、哪些机构应撤并。近十几年来,美国一系列改革动作,如把航天司令部并入战略司令部、建立非洲司令部、撤销联合部队司令部,都是两年一次评估的结果。
因为有上述机制,美军的改革很难用“次”或“代”来划分,没有这一次改革、下一次改革,这一代改革、下一代改革之分,只有那段时间改革幅度相对较小、这段时间改革幅度相对较大的差别。这种改革不是改天换地式的,而是细水长流。常态化改革确保美军领导指挥体制及时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安全形势和军事战略的要求,避免在体制上造成难以纠正的积弊,对军队的冲击震动也小,利于减少阻力、降低改革成本。
(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中美防务关系研究中心)

穿越不了啊 发表于 2014-4-1 15:49
同意啊,同意,从省军区以下能转文职的都转文职,把军费和编制集中用于作战力量上。


“底盘”系统——
军政军令分立而制约
军队主要有两件事,一是“养兵”,二是“用兵”。随着军队和战争的发展,“养兵”与“用兵”的差异性越来越大。军队建设与管理涉及国防政策、国防预算、武器装备的研制与采购等行政事务,要求科学决策、权力制衡。但从作战指挥看,战争高强度、快节奏,战机稍纵即逝,要求绝对集权、机构精干、决策迅速。
美军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军政军令分开。高层领导管理体制即军政系统,由总统和国防部长通过各军种部统管军队建设。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即军令系统,由总统和国防部长通过参联会对各联合作战司令部及作战部队实施作战指挥。军政系统机构庞大,以文职人员为主,实行多部门体制;军令系统机构精干,职能部门围绕作战设置,突出核心功能。美军把用兵系统中最关键的部分——联合作战司令部定义为“用户”,把养兵系统定义为“产品的生产者”,即部队的提供者。军政军令分开,各取所长。
美国军政军令分开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相对性主要表现在:第一,从组织体系看,在总统-国防部长-军种部/国防部业务局/联合作战司令部-军种组成部队几个层级中,军政军令分开只发生在中间层,即国防部长以下、军种组成部队以上。其上的总统和国防部长,其下的军种部队,军政和军令是合一的。第二,参联会是从组织上维系军政和军令系统的重要纽带。参联会在作战指挥链上,却不构成一个单独的环节,没有作战指挥权。它不在行政管理链上,却对军队建设和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可有效介入预算和采办等资源分配领域。联合作战司令部对各军种部队作战能力的需求,军种部对本军种部队培养训练的方向和目标,都通过参联会这个纽带结合起来。第三,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作为部队的最终使用者,有许多途径影响军队建设。例如,联合作战司令部向国防部长办公厅提交的《综合优先需求清单》,是国防部确定作战需求优先顺序、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各军种在拟制未来6年经费分配的《计划目标备忘录》时,要考虑联合司令部提出的优先需求。
“导航”系统——
作战计划与训练密切结合
冷战结束以来,美军多次成功应对地区危机。从联合作战体制机制上分析,背后的原因主要有四条。
第一,联合作战计划制定机制提供了基本现成的作战计划。美国是作战计划最多、最完备的国家,作战计划分为两大类,即应急计划和危机计划。应急计划是和平时期根据国家安全战略和军事战略对全球与地区安全形势的判断,为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预先制定的作战计划。危机计划是危机爆发后根据危机的发展,在时间紧迫和形势危急的情况下制定的作战计划。危机发生后,指挥部门迅速对最接近危机的应急计划进行修改,变成危机计划。最高当局一旦决定发动战争,这个危机计划就变成了作战命令。美军近20多年来实施的局部战争,无一不是依据基本现成的作战计划进行的。例如,2003年3月发动伊拉克战争,主要依据的是“1003东方大规模战区战争”作战计划。
第二,部队平时经常以联合作战计划为蓝本进行实战演练。通过演习,一方面检验作战计划的可行性,为作战计划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让部队熟悉作战计划,提高军兵种部队相互协调和配合的能力。当战争爆发时,部队上了战场就不会感到陌生,因为战场上发生的,极有可能是平时的演习中多次训练过的。
第三,战时受援作战联合司令部司令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一是国家指挥当局授权。由总统和国防部长组成的国家指挥当局,战时通常把作战指挥权下放给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二是军种参谋长不与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争权。美国军政军令分开的体制剥夺了军种参谋长的作战指挥权。三是明确支援与受援的关系。美军规定支援司令部有责任支援受援司令部,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受援司令部司令战时有权调动全军的资源实施战争。
第四,高度重视实战经验教训总结。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国防部和各军种部设有近30个经验教训总结机构,如“国防部最佳实例数据库”“空中作战司令部经验教训研究中心”。这些机构有权对参战人员进行询问,被询人员必须以自己在战场上的亲身感受如实回答问题。
“刹车”系统——
装备需求与采办的评估机制
武器装备从提出概念到装备部队常常需要10年、20年时间。如何确保当前启动的研发项目,适应10年、20年后战争的需要,美军在装备需求生成系统和采办管理系统上建立了“刹车”机制。
需求生成系统的目的是确保所有采办项目都建立在任务需求的基础之上,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任务需求设想阶段。找出美军现役武器装备和正在研制的采办项目在对付美国面临的威胁上存在的缺陷,提出发展新的能力或改善已有能力的建议。二是任务需求书形成阶段。阐明美军的能力缺陷不能通过装备采办以外的办法,如改变作战条令、训练方法或调整组织编制等加以弥补。三是任务需求书审查阶段。由任务需求发起者以外的相关部门对任务需求书进行审查,进一步确认任务需求,并对项目的潜力进行评估。四是任务需求书批准立项阶段。通过以上四个阶段,需求生成系统排除了不符合国家安全需求的项目,避免了重复建设,确保正式立项的项目是军队急需的、不可替代的项目。
采办管理系统的任务是确保采办经费发挥出最佳效益,也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概念研究阶段。在充分考虑费用、计划、性能参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成任务所需的各种可能方案。二是演示验证阶段。设计和制造实验件、实验弹或原理验证机,以验证概念研究阶段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可行。三是全尺寸研制阶段。设计、制造、试验和评估一个完整的系统,将最有希望的设计方案转变为稳定的、效费比好的、可用于作战试验的样品。四是生产和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确保采办项目生产的经济性。通过以上四个阶段,国防采办项目由最初宽泛描述的概念,变为技术上明确界定的方案,再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样品,并最终成为符合作战需求、批量装备部队的武器装备。在每一阶段开始前,都有一个里程碑式的审定决策点,以决定是否具备向下一阶段推进的条件。也就是说,每一个阶段完成后都有一批专家,从国际安全形势、战争形态演变、军事技术发展等方面加以论证,看这个项目是否仍然瞄准未来战争,据此决定是否进入下一个阶段。
“升级”系统——
每两年对领导指挥体制评估改革
决定组织体制改革的基本因素是武器装备发展和军事战略调整。武器装备随军事技术进步不断发展,军事战略随国家利益变化不断调整,但领导指挥体制有历史惯性,一旦形成,任何大的改变都比较困难。为了确保组织体制建设跟上形势的发展变化,1986年美国《戈德华特-尼科尔斯国防部改组法》规定,每两年要对领导指挥体制进行评估,评估由参联会主持,各军种参谋长和各联合司令部司令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看其运作是否适应美国面临的安全挑战、军事技术的发展和美国军事战略的调整。参联会主席据此起草《联合司令部计划》文件,决定哪些机构应保留或扩充、哪些机构应撤并。近十几年来,美国一系列改革动作,如把航天司令部并入战略司令部、建立非洲司令部、撤销联合部队司令部,都是两年一次评估的结果。
因为有上述机制,美军的改革很难用“次”或“代”来划分,没有这一次改革、下一次改革,这一代改革、下一代改革之分,只有那段时间改革幅度相对较小、这段时间改革幅度相对较大的差别。这种改革不是改天换地式的,而是细水长流。常态化改革确保美军领导指挥体制及时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安全形势和军事战略的要求,避免在体制上造成难以纠正的积弊,对军队的冲击震动也小,利于减少阻力、降低改革成本。
(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中美防务关系研究中心)
省军区隶属于大军区,又归国防部,大军区又归中央军委,这个隶属体制很奇怪啊
省军区可以和地方政府系统内的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民防空以及民政系统的涉军业务部门整合为一个单位,受部队和地方双重领导,以部队为主。架构降为正师级,可以高配一名主官到副军级,并参加地方省委常委工作。

尼米兹 发表于 2014-4-1 16:47
省军区隶属于大军区,又归国防部,大军区又归中央军委,这个隶属体制很奇怪啊


哎,,,,上图,,,,,,,,,,
尼米兹 发表于 2014-4-1 16:47
省军区隶属于大军区,又归国防部,大军区又归中央军委,这个隶属体制很奇怪啊


哎,,,,上图,,,,,,,,,,
需先解决省军区管理的100多个边海防团及少量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的直属部队(如警卫1、3师)的归属问题。如果要把省军区转为完全文职的政府部门,必须先把这些现役作战力量转出去,到时候大军区又可以增设一堆机构了。现阶段可行的是将地市军分区和县乡人武部完全转为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全文职,只负责征兵、安置、国防动员、拥军等职责。再进一步的话可以将非边海防省军区转为政府文职部门。以上2步也许还可以按局部边角的优化小改革来推进,但是对边疆省军区改革,就必须在整个军事体制改革的大框架下考虑了。
游泳有谋 发表于 2014-4-1 17:11
需先解决省军区管理的100多个边海防团及少量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的直属部队(如警卫1、3师)的归属问题 ...
这些部队归陆军部指挥,,,,
游泳有谋 发表于 2014-4-1 17:11
需先解决省军区管理的100多个边海防团及少量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的直属部队(如警卫1、3师)的归属问题 ...
实际上可以以济南大军区的领导班子成立陆军部,,,,
游泳有谋 发表于 2014-4-1 17:11
需先解决省军区管理的100多个边海防团及少量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的直属部队(如警卫1、3师)的归属问题 ...
算了,边防团还是归省军区指挥吧,,,,,
每个省都有省军区.下面设军分区,区、县设武装部,全世界象这种现象恐怕是不多的,省军区隶属大军区管理,正 ...
国防部就一部长,能管啥?
哎,,,,上图,,,,,,,,,,
中国的军事体制能直接照搬MD的?就算你当军委主席也不敢这么办吧?
母蛤蟆泡帅哥 发表于 2014-4-1 17:11
哎,,,,上图,,,,,,,,,,
这个图有点意思。
谈几点修改建议:
1、中国实行集体领导,把军委主席单列是不对的,把军委主席置于军委之上就更不对了。
2、总参谋部、参谋长联席会议、联合参谋部、国家军事指挥中心属叠床架屋。一个总参谋部就够了。
3、军种总部属于军政体系,应直接对军委或国防部负责。
4、国防部、省军区系统与中央军委完全绝缘,只对军委主席个人负责,违背了党指挥枪的原则。
5、战区设置步子太大了,现在实力还达不到。
6、缺少职能司令部。如战略打击司令部、空天防御司令部、军事航天司令部、边海防司令部、联合训练司令部、联合勤务司令部等。
哎,,,,上图,,,,,,,,,,
不知楼主今年多大?好像对中国的现实体制的特殊性和其基本结构极强的稳定性缺乏基本认识,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类似这种异想天开的贴子。
游泳有谋 发表于 2014-4-1 17:11
需先解决省军区管理的100多个边海防团及少量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的直属部队(如警卫1、3师)的归属问题 ...
边海防部队可以成立一个全军性的职能司令部统一管理。顺便也可以把部署在海岛上不同军种的导弹、雷达部队都整合起来。
当然,如果整体移交给边防武警就更理想了。这样还有利于整合资源。
省军区系统就应该按你说的那个路子改,但不一定改成文职部门,可以是军地双重领导,以军方为主。毕竟,很多时候,要靠他们代表部队与地方交涉的。
新疆、西藏等个别地区另行考虑。
这个是月经话题了。

不过可以先讨论讨论采用文职国防部的国家,文职官员的行政级别和军职的级别的对应。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比如,国防部文职化以后,上将到少将都只相当于厅级干部。。。
军队改革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专业化建设,联合化使用。
这就决定了,军政(日常建设管理)和军令(战时指挥)分立的体制是改革的大方向。
但说句心理话,这样的改革难度太大了,将来的效果究竟如何不知道,只求别改成一个四不像来。
考虑现有体制,应该实体化国防部,作为军政体系的首脑机关,转变四总部职能并加以整合,作为军令体系的首脑机关。军政、军令两个体系汇合于中央军委。
军政体系由国防部、军种总部、基层部队构成。主要负责部队日常建设、管理和基础性(军种内合同)训练。
军令体系由总参谋部、战区指挥机构/职能司令部、任务部队构成,主要负责战争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指挥,战区内跨军种联合训练。军令体系除各级指挥机构直属部队外,不带作战部队。有任务时由军委通过国防部和总参谋部提供任务部队。
军事改革问题在我国深入改革进程的当前很受关注,但是在讨论前还是请先研究一下宪法、国防法,或者是新华网关于中国军事体制的介绍吧。否则任何意见都会变得无的放矢。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1/25/content_254208.htm

1. 根据宪法,国家的中央军委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军委主席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因此,我国的军事统率权属于军委,实行民主集中制下的首长负责制。在你的表格里把国家主席、军委主席并列在一起本身就是错误的。国家主席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而非个人职务;军委主席是个人职务。因此,国家主席应当和中央军委并列。另外,国家主席的职权完全依赖与全国人大,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行使职务,在军事系统中没有职权。
因此,即便设置一个军事系统,其顶端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2. 总书记是党的中央委员会设立的职务, 召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与军事工作无关。

3. 各军种部负责领导本军种建设,不具有军事指挥权。它们的工作机关设置与军委相同,也要有司政后装。

4. 边防团是现役部队,如果归属于国务院,就破坏了全军的军令统一,变成了国防部的私兵。
边海防部队可以成立一个全军性的职能司令部统一管理。顺便也可以把部署在海岛上不同军种的导弹、雷达部队 ...
设职能司令部是个思路,但是管理幅度有点太大,又需要设立区域边防司令部,与大军区或今后可能的战区联合司令部又是一层关系要处理。
划归武警边防部队不太可能,武警边防实际是公安部边防局的现役部队,职能主要在民事层面,与国防层面PLA边防部队差异不小。即使两个职能合一,也得考虑中央能不能接受(放心)把这么多强力单位放到公安部管理、使用。
把总装、总后、军委办公厅合并到国防部。
游泳有谋 发表于 2014-4-1 18:07
设职能司令部是个思路,但是管理幅度有点太大,又需要设立区域边防司令部,与大军区或今后可能的战区联合 ...
如果设立边海防司令部,那必然要在下面设立若干区域司令部。但这种区域司令部可以在即有军分区的基础上改编,所以不会导致编制的增加。相反可能有助于消化很多改革中的编余单位。如果真的这样改,那么边海防部队平时基本不与战区司令部发生关系,战时如有需要可以象其他任务部队一样划规战区指挥。
dhfaaa 发表于 2014-4-1 18:15
把总装、总后、军委办公厅合并到国防部。
????。。。。。。。。。。。总装总后合并到国防部???
dhfaaa 发表于 2014-4-1 18:15
把总装、总后、军委办公厅合并到国防部。
窃以为应把总后总装涉及战时保障的职能划归军令系统,成立联合保障司令部、军事航天司令部等职能司令部。总装科研部门划规国防部,成立装备论证研发总局。
军委办公厅是个神一样的存在,暂时先别动了。不然别处就别想动了。
陆军中尉 发表于 2014-4-1 17:58
考虑现有体制,应该实体化国防部,作为军政体系的首脑机关,转变四总部职能并加以整合,作为军令体系的首脑 ...
那是不可能的,,,,,,,,,,
陆军中尉 发表于 2014-4-1 17:45
边海防部队可以成立一个全军性的职能司令部统一管理。顺便也可以把部署在海岛上不同军种的导弹、雷达部队 ...

边防部队归省军区管辖,省军区受国防部和陆军部双层领导。。。省军区也都有政委,政委都归总政领导,,,,,,,,
母蛤蟆泡帅哥 发表于 2014-4-1 18:29
那是不可能的,,,,,,,,,,
是啊,积习难改。

TG的特点就是技术上粉美,编制上粉毛,体制上自我感觉良好。
陆军中尉 发表于 2014-4-1 17:58
考虑现有体制,应该实体化国防部,作为军政体系的首脑机关,转变四总部职能并加以整合,作为军令体系的首脑 ...
扯,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国防部不会给这么大的权利的,,,,,,,,,记住了国防部是归国务院领导的,,,,,除非军委直接领导国防部,,,,,
母蛤蟆泡帅哥 发表于 2014-4-1 18:31
边防部队归省军区管辖,省军区受国防部和陆军部双层领导。。。省军区也都有政委,政委都归总政领导,, ...
其实,边海防部队的建设管理都有着自己显著的特点,除了一些最基本的东西,和担负机动作战的陆军部队没有多少共通之处。
所以把边海防部队从陆军中完全剥离出来也没什么问题。
母蛤蟆泡帅哥 发表于 2014-4-1 18:34
扯,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国防部不会给这么大的权利的,,,,,,,,,记住了国防部是 ...
现在国务院对国防部的领导也完全是形式上的。国防部长本身没有任何权力,他的权力来自军委委员这一职务和军委内部的分工。
如果真的为国防部赋予实际权力,那肯定要受军委领导。
母蛤蟆泡帅哥 发表于 2014-4-1 18:34
扯,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国防部不会给这么大的权利的,,,,,,,,,记住了国防部是 ...
具体说,国防部长可以由一位军委副主席兼任,这样体制就顺了。
母蛤蟆泡帅哥 发表于 2014-4-1 18:31
边防部队归省军区管辖,省军区受国防部和陆军部双层领导。。。省军区也都有政委,政委都归总政领导,, ...

政委什么是候归过总政领导呢?政委一直归上一级党委和政委领导。
陆军中尉 发表于 2014-4-1 18:46
政委什么是候归过总政领导呢?政委一直归上一级党委和政委领导。
党委一条线,,,,,,,,,,,,,

陆军中尉 发表于 2014-4-1 18:44
具体说,国防部长可以由一位军委副主席兼任,这样体制就顺了。


未来的四总部就是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国防部,总后勤装备部。

一个管军事、一个管人事,一个人力后勤,一个管武器、粮草后勤。
陆军中尉 发表于 2014-4-1 18:44
具体说,国防部长可以由一位军委副主席兼任,这样体制就顺了。


未来的四总部就是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国防部,总后勤装备部。

一个管军事、一个管人事,一个人力后勤,一个管武器、粮草后勤。
母蛤蟆泡帅哥 发表于 2014-4-1 19:08
未来的四总部就是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国防部,总后勤装备部。

一个管军事、一个管人事,一个人力后 ...
这个还是军政军令一勺烩,不符合本轮改革的指导思想。
陆军中尉 发表于 2014-4-1 19:12
这个还是军政军令一勺烩,不符合本轮改革的指导思想。
美国军政军令分开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相对性主要表现在:第一,从组织体系看,在总统-国防部长-军种部/国防部业务局/联合作战司令部-军种组成部队几个层级中,军政军令分开只发生在中间层,即国防部长以下、军种组成部队以上。其上的总统和国防部长,其下的军种部队,军政和军令是合一的。

看明白这段话,你就是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陆军中尉 发表于 2014-4-1 19:12
这个还是军政军令一勺烩,不符合本轮改革的指导思想。
你吧咱们的军事委员会当成美国的国防部,,,,那你就明白了,,,,,

中国的国防部永远不会和美国的国防部相同的,,,,
陆军中尉 发表于 2014-4-1 19:12
这个还是军政军令一勺烩,不符合本轮改革的指导思想。
中国的国防部就是四总部,,,,,,
母蛤蟆泡帅哥 发表于 2014-4-1 17:11
哎,,,,上图,,,,,,,,,,
省军区不可能与陆海空二炮司令部平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