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四大天王黎明欲起诉沈阳黎明发动机厂的事到底是真的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44:25


突然想起来当年好像在什么报纸上看过,说是那个香港四大天王之一的黎明曾欲起诉沈阳黎明发动机厂,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有了解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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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有病,不止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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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酒表示乃太弱了!


当年很有名的案子,黎明实际起诉了,后来黎明败诉,主要理由是黎明成名前黎明厂就已经投产了。

当年很有名的案子,黎明实际起诉了,后来黎明败诉,主要理由是黎明成名前黎明厂就已经投产了。
记得还有个刘德华板鸭的 后来好象是和解了?
当年很有名的案子,黎明实际起诉了,后来黎明败诉,主要理由是黎明成名前黎明厂就已经投产了。
那应该反诉丫的。让丫瞎得瑟,让丫的改名字。
酱油成浮云 发表于 2014-2-18 22:56
那应该反诉丫的。让丫瞎得瑟,让丫的改名字。
反诉什么?企业名称权侵权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前提是双方是竞争关系,一个做发动机的和歌星构成啥竞争关系?
反诉什么?企业名称权侵权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前提是双方是竞争关系,一个做发动机的和歌星构成啥竞争 ...
那丫的起诉法院怎么就受理了?
酱油成浮云 发表于 2014-2-18 23:04
那丫的起诉法院怎么就受理了?
法院受理和判罚不是一个概念,只是很好奇这是什么时候的故事?
法院受理和判罚不是一个概念,只是很好奇这是什么时候的故事?
废话么不是,不受理哪里来的判罚?
没听说过这个段子,既然有人说了发生过,就当发生过侃侃。
泻停封胶囊 是很好的止泻药 谢霆锋表示 大家都会拉肚子 如果真的能够治病就是好事
酱油成浮云 发表于 2014-2-18 23:04
那丫的起诉法院怎么就受理了?
你起诉黎明法院都可以受理,但受理不意味着胜诉。
那我们这的黎明公社不也得吃官司,中国叫黎明的地方太多了
你起诉黎明法院都可以受理,但受理不意味着胜诉。
法院受理的门槛这么低?
一个歌星和做发动机的既然没有竞争关系法院凭什么就受理了?
你起诉黎明法院都可以受理,但受理不意味着胜诉。
另外一个,说好好好说,我没事闲的蛋疼起诉黎明?
酱油成浮云 发表于 2014-2-18 23:20
法院受理的门槛这么低?
一个歌星和做发动机的既然没有竞争关系法院凭什么就受理了?
受理案件是法院的义务,老百姓认为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了,法院就有义务审理。能不能支持受法律规定。而且起诉要交诉讼费,官司输了也是赔钱的。
受理案件是法院的义务,老百姓认为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了,法院就有义务审理。能不能支持受法律规定。而且起 ...
有义务那也得有底线,你自己都说了一个歌星和做发动机的没有毛的关系了,法院受理案件就没个标准么?
豺狼的马甲 发表于 2014-2-18 22:41
当年很有名的案子,黎明实际起诉了,后来黎明败诉,主要理由是黎明成名前黎明厂就已经投产了。
当年是什么时候?
你们整天“蔡国庆”“蔡国庆”的叫,小心哪天人家起诉你们,除非你们没有J8
我就想知道当年奇瑞和腾讯的官司打成什么样了
当年是什么时候?
          20世纪末
有义务那也得有底线,你自己都说了一个歌星和做发动机的没有毛的关系了,法院受理案件就没个标准么?
如果设定底线了,你打官司就没门了。
如果设定底线了,你打官司就没门了。
你搞笑的吧?百度来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的门槛这么低?
一个歌星和做发动机的既然没有竞争关系法院凭什么就受理了?
因为受理案件法院可以收诉讼费
酱油成浮云 发表于 2014-2-19 02:26
你搞笑的吧?百度来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 ...
那黎明的起诉不符合其中哪点?
酱油成浮云 发表于 2014-2-18 23:20
法院受理的门槛这么低?
一个歌星和做发动机的既然没有竞争关系法院凭什么就受理了?
这么简单明了的案子,干嘛不受理?反正败诉方是确定的,败诉方不差钱也是确定的,既创收又能给菜鸟法官刷经验
黎明是个名词,歌星肯定败诉的
你搞笑的吧?百度来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 ...
起诉条件里要求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原被告,在法院管辖权范围内,那里要求诉讼请求必须合法?
惨了,我有个同事也叫黎明,不过比香港的黎明年龄大。
酱油成浮云 发表于 2014-2-18 23:32
有义务那也得有底线,你自己都说了一个歌星和做发动机的没有毛的关系了,法院受理案件就没个标准么?
标准当然有。每年扯淡的事法院不立案的多了。美帝法院阿狗阿猫的事都立案。
但看在钱的份上,法院很难不立案。
一个歌星和做发动机的有没有毛的关系,那是审判庭的事,审判庭可以判他输,而立案庭却不能不立案,不立案法院连办公经费都没了。这种情况下厂家不用出一分钱诉讼费的。

青茶 发表于 2014-2-19 08:31
这么简单明了的案子,干嘛不受理?反正败诉方是确定的,败诉方不差钱也是确定的,既创收又能给菜鸟法官刷 ...


还能上八卦,吸引眼球。还能普法。
青茶 发表于 2014-2-19 08:31
这么简单明了的案子,干嘛不受理?反正败诉方是确定的,败诉方不差钱也是确定的,既创收又能给菜鸟法官刷 ...


还能上八卦,吸引眼球。还能普法。
酱油成浮云 发表于 2014-2-19 02:26
你搞笑的吧?百度来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 ...
明显符合立案条件。法院最爱这种案子。
冰特凉 发表于 2014-2-19 08:40
黎明是个名词,歌星肯定败诉的
但判明这些是审判庭的工作,立案庭不能因此而不立案。
如果是真的,可笑死人了,戏子还真把自己当回事
fyapply 发表于 2014-2-19 00:05
我就想知道当年奇瑞和腾讯的官司打成什么样了
同问,感觉应该有很多这样的案例,有讼棍能出来讲讲吗?
fbizn 发表于 2014-2-19 09:49
还能上八卦,吸引眼球。还能普法。
对,这是一个多方获利的事情。不立案太可惜了。
fbizn 发表于 2014-2-19 09:51
明显符合立案条件。法院最爱这种案子。
爱?如果员工诉讼请求就1块钱的,法院收的诉讼费还不够发快递的。
chao7 发表于 2014-2-19 09:55
如果是真的,可笑死人了,戏子还真把自己当回事
当年有个大背景,华东水灾,黎明参加义演捐了不少钱。
黎明还有过这么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