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美帝是不是有些州执行所谓“不退让”原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02:25
听说美帝那的法律有点意思,举例说,如果我在大街上遇到一人找我茬,我能开枪把他崩了不算犯法是么?

求各位解答他那条法律到底是怎么个意思?是为了减少司法成本么?
我国能否适用?谢谢。听说美帝那的法律有点意思,举例说,如果我在大街上遇到一人找我茬,我能开枪把他崩了不算犯法是么?

求各位解答他那条法律到底是怎么个意思?是为了减少司法成本么?
我国能否适用?谢谢。
我国? 你这属于斗殴 而且先动手
deadwoodcool 发表于 2014-2-2 17:39
我国? 你这属于斗殴 而且先动手
国外法律什么样我不清楚,只是听说有这事特来求证,如果真要是能这么干美帝那的法律也真够有意思的。

反过来说国内的法律总给人一种打烂帐和稀泥的感觉,明找我茬我还不能反抗,可不反抗我也不能通过法律把他怎么着了。而反抗了算我斗殴,有理变没理。变相为碰瓷找茬提供了土壤。

另外就是扶老人变成撞老人,事查清了最多一句不疼不痒的:对不起啊!了事,这也太扯淡了。
不退让?
我记得是以暴制暴吧。。。
好像只有西部州有
具体就是看见小偷,抢劫犯可以一枪崩了。。。。
dongxuan 发表于 2014-2-2 22:05
不退让?
我记得是以暴制暴吧。。。
好像只有西部州有
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我也说不好,举个例子吧。

比如说你我二人素不相识在美帝街头相遇了。

你没注意撞了我一下,我就开始嘴里不干不净,对你推推搡搡。

你警告我说:你别太过分,太过分我可反击了。

我不理会你的警告,照样耍泼皮开牛二大招。

你一枪崩了我,你没罪。

好像是这样,看起来挺牛逼的。据说是鼓励自卫打击犯罪。


美国每个州的法律都不太一样,有些条款是稀奇古怪的,说不定个别州是有这么立法的也不一定……不过别去管法律怎么说,关键是得搞定陪审团,如果对方有钱有势请了个金牌大状来告你,然后说动了陪审团判你有罪,法律也救不了你……

美国每个州的法律都不太一样,有些条款是稀奇古怪的,说不定个别州是有这么立法的也不一定……不过别去管法律怎么说,关键是得搞定陪审团,如果对方有钱有势请了个金牌大状来告你,然后说动了陪审团判你有罪,法律也救不了你……
白金之星 发表于 2014-2-2 11:01
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我也说不好,举个例子吧。
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我也说不好,举个例子吧。

比如说你我二人素不相识在美帝街头相遇了。

你没注意撞了我一下,我就开始嘴里不干不净,对你推推搡搡

你警告我说:你别太过分,太过分我可反击了。

我不理会你的警告,照样耍泼皮开牛二大招

你一枪崩了我,你没罪。

好像是这样,看起来挺牛逼的。据说是鼓励自卫打击犯罪。

按照你举的这个例子来说,开枪的人是百分之百的杀人罪。 所谓不退让,不是鼓励你去找茬杀人(禁枪派人士喜欢这么解释,就像有人喜欢看见女孩子穿着暴露就认为她们是小姐一样)。 本来自卫的要求,是你使用暴力手段是你没有其他任何选择了,除了被杀以外(如果能逃跑,你必须先选择逃跑/躲避/退让等等,所以吵架还嘴本身就不是退让,是导致事态升级),只有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使用暴力,包括枪支。 “城堡法则” castle doctrine 的基本含义是在自己的家里可以不必退让,所以对破门而入的抢劫者,你不必躲进其他房间锁起门来等待救援。 如果那个劫匪再闯入你的房间,那你没地方躲了就不得不开枪了。 你可以在劫匪进门后就开枪。。。

“不退让”也就是Stand Your Ground是城堡法则的一个延伸,不只是在自己的家中,在外面也可以适用了。 我们州的城堡法律有这条。 但你上面的例子完全不适用,因为没有任何黑体字的地方(袭击的行为)显示袭击者是在施加危及生命的暴力侵害,使用枪支就是彻头彻尾的杀人罪了,呵呵。。。
双筒 发表于 2014-2-3 13:47
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我也说不好,举个例子吧。
好像有的州可以在陌生人闯入时可以不经警告直接开枪

双筒 发表于 2014-2-3 13:47
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我也说不好,举个例子吧。


谢谢您的解读。

请问如果能够证明侵害者有意对被侵害者造成生命威胁的话,开枪击毙就不违法了吧?哪怕他手里拿着把改锥。

造成生命威胁有没有一个明确的鉴定标准?

如果不明确岂不是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双筒 发表于 2014-2-3 13:47
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我也说不好,举个例子吧。


谢谢您的解读。

请问如果能够证明侵害者有意对被侵害者造成生命威胁的话,开枪击毙就不违法了吧?哪怕他手里拿着把改锥。

造成生命威胁有没有一个明确的鉴定标准?

如果不明确岂不是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
但若是個大漢空手襲擊弱女子 被後者拔槍射殺 也可成立正當防衛

关键是得搞定陪审团,如果对方有钱有势请了个金牌大状来告你,然后说动了陪审团判你有罪,法律也救不了你……


在有保壘法的州
若認定為合法自衛 法律保護事主不受控告
檢察官不起訴 法院也不受理對方提出民事訴訟
火烧天下无毛 发表于 2014-2-3 04:30
好像有的州可以在陌生人闯入时可以不经警告直接开枪
我们州就是啊,城堡法则的本义就是对闯入私人住宅的行为,不需退让(当然也不需要警告)。法律对自卫的要求是你能不能证明对方正在施加非法的致命侵害,而不是你警告了没有,有没有真正存在的侵害是关键。 否则我可以随便警告个什么人然后开枪,这不等于侵害本身是真实存在的。。。

侵入住宅的行为本身就可以视作你要施加非法的暴力的致命的侵害,所以有了这个前提,就不需要证明你侵入后是要偷东西,还是要杀人,侵入本身就这可以开枪了。 但作为自卫者我们的主观愿望上不是要杀人(好像拿这个当过瘾的事情一样),杀人永远不是好事,只有在不开枪自己就要被杀的情况下,才用做最后的救命稻草。。。
白金之星 发表于 2014-2-3 04:41
谢谢您的解读。

请问如果能够证明侵害者有意对被侵害者造成生命威胁的话,开枪击毙就不违法了吧?哪 ...
嗯,的确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所以你开枪打了人,基本上都被视作杀人犯,枪先没收,人等着上法庭当被告的下场。 开枪自卫从来不是什么轻松随便的事情,其实和开枪杀人的罪犯没什么两样,只不过你觉得你有正当理由,陪审团信不信还两说呢。。。
标准很简单就是看你有没有钱。你有钱找个NB点的大律师就什么事情都不会有。你要是没钱就等着牢底坐穿吧。
不退让法则--- 步枪协会推动的法律,其意义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