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擅闯军营案审判的一个小担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9:06:27
        今天中午看CCTV报道香港擅闯军营案的报道时,留意到其中提到四名被告获准保释后不允许接触六名驻守中环的证人。这六名证人如无意外相信就是当天在军营门口站岗的PLA或者到场处理事件的香港警察。既然是证人那就意味着有可能要就这件案子的审理而上香港的法院进行作证,接受法院的质询。那问题就来了驻港部队的军人是否接受过在香港法院出庭作证的培训,能否应付美英法律制度下对方律师的盘问和作出有利于本方的回答?(按过往的案例,这种政治性极强的案件中,什么李柱铭,余若微,李志喜、梁家杰之类的香港一流讼棍基本可以肯定会作为被告方的律师代表出庭的),在香港这个和国内完全不一样的法律环境下打官司,有把握打赢吗?        今天中午看CCTV报道香港擅闯军营案的报道时,留意到其中提到四名被告获准保释后不允许接触六名驻守中环的证人。这六名证人如无意外相信就是当天在军营门口站岗的PLA或者到场处理事件的香港警察。既然是证人那就意味着有可能要就这件案子的审理而上香港的法院进行作证,接受法院的质询。那问题就来了驻港部队的军人是否接受过在香港法院出庭作证的培训,能否应付美英法律制度下对方律师的盘问和作出有利于本方的回答?(按过往的案例,这种政治性极强的案件中,什么李柱铭,余若微,李志喜、梁家杰之类的香港一流讼棍基本可以肯定会作为被告方的律师代表出庭的),在香港这个和国内完全不一样的法律环境下打官司,有把握打赢吗?
楼主你看TVB律师家庭伦理反转剧看多了
swsky 发表于 2014-1-31 14:55
楼主你看TVB律师家庭伦理反转剧看多了
远的庄丰源案,近的袭击官员案,香港政府这边都输了。现实不象电视剧最后总是邪不胜正的,印象中香港政府打这类官司除了烧国旗案(还是打到香港最高法院,法官们才仅以一票之差判香港政府赢了)胜率真的不高。
香港这地方正不压邪
这个案子,必须要判无罪释放。。


中央对港岛的政策才有可能改。。。
我倒觉得打输了倒算件好事。
这个案子,必须要判无罪释放。。



对头,必须对臭港完全死心才行
就这样的一个港府不要也罢!还不如直接统了算了!这就是民主?!扯的我蛋疼!!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就这样的一个港府不要也罢!还不如直接统了算了!这就是民主?!扯的我蛋疼!!
按法律办事就是民主,要不,把几个人就地斩了快意恩仇?就在内地也不行。
f22 发表于 2014-1-31 21:55
按法律办事就是民主,要不,把几个人就地斩了快意恩仇?就在内地也不行。
下次直接军营逮捕送内地审判
按法律办事就是民主,要不,把几个人就地斩了快意恩仇?就在内地也不行。
为什么要按法律办事?为什么要民主?香港配吗?
为什么要按法律办事?为什么要民主?香港配吗?
治国之本,配。
下次直接军营逮捕送内地审判
这就是破坏一国两制
这就是破坏一国两制
提前取消也是破坏,那就等着破坏
这就是破坏一国两制
提前取消也是破坏,那就等着破坏
提前取消也是破坏,那就等着破坏
可以啊,等你是军委主席时下命令就是了
嘿嘿,我倒想看看是党大,还是你一个小小法院大
党的真正大,就在于尊重小小的法院
f22 发表于 2014-2-1 10:21
党的真正大,就在于尊重小小的法院
这是体现法制社会的根本之策呀。
肯定香港政府打不赢,香港的法院是真正的“自由主义”,其实中央的政策就是让他们自己使劲闹,仁至而义尽,到时香港老百姓自己都嫌这些人烦,自己觉悟了,要求赶快一制。
民主怎么和按法律办事一样了,民主靠习惯和公意就可以运行。而且这个话题更倾向于实体程序正义之辩,或者是社会议题,怎么跟法治民主有关了。
肯定香港政府打不赢,香港的法院是真正的“自由主义”,其实中央的政策就是让他们自己使劲闹,仁至而义尽, ...
好高深的理解,香港政府打赢过很多官司,要说一制,倒是大陆的资本主义越来越像香港。
好高深的理解,香港政府打赢过很多官司,要说一制,倒是大陆的资本主义越来越像香港。
炒楼殖民主义。

f22 发表于 2014-2-1 08:05
这就是破坏一国两制


特区ZF和法院管不到军营
f22 发表于 2014-2-1 08:05
这就是破坏一国两制


特区ZF和法院管不到军营
特区ZF管不到军营
按基本法规定,管不了驻军,但特区公民犯法归特区法律管
f22 发表于 2014-2-1 15:47
按基本法规定,管不了驻军,但特区公民犯法归特区法律管
闯进军营可按就地击毙,或者间谍罪,特区法律管不了
不做死就不会死
闯进军营可按就地击毙,或者间谍罪,特区法律管不了
闯进军营,及间谍罪,都归特区管辖,是否使用武器终止闯入行为,是驻军视情况而定的,如果使用枪支出现死亡,特区是要开死因庭裁决的。
所谓管不了驻军也是错的,驻军非武器车辆,驻地工程机电,与特区公民经济关系等,都归属特区法律管辖,只有驻军内部关系属军令军政范畴的才归军队内部事务。
如果内地公民,在驻港军营出事,比如被电梯门夹了,要打官司也得在香港打。
f22 发表于 2014-2-1 16:18
闯进军营,及间谍罪,都归特区管辖,是否使用武器终止闯入行为,是驻军视情况而定的,如果使用枪支出现死 ...
第二十六条 香港驻军的国防等国家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管辖。
间谍,与闯入军营可列入国防等国家行为了
这也就是个“是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选择题而已。
老右这个算“假斯文”类,来硬的MD在海外驻军的处理方式就是样板。法律上没有什么是绕不出来的,就看愿不愿拉下面子。
第二十六条 香港驻军的国防等国家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管辖。
间谍,与闯入军营可列入国防等国家 ...
这是你的解释,间谍行为是他人对驻军所做,显然不是驻军的行为。
f22 发表于 2014-2-1 17:00
这是你的解释,间谍行为是他人对驻军所做,显然不是驻军的行为。
事实上逮捕闯入者击毙或转送内地,也没有香港法律可以说不
事实上逮捕闯入者击毙或转送内地,也没有香港法律可以说不
使用武力必须适当,转送内地违反基本法和驻军法,驻港部队法律处就说不行。
f22 发表于 2014-2-1 17:24
使用武力必须适当,转送内地违反基本法和驻军法,驻港部队法律处就说不行。
违反哪条,你拿出来啊
违反哪条,你拿出来啊
去问驻军法律处,我不管这事。他们的行动,就是给你的回答。
f22 发表于 2014-2-1 17:31
去问驻军法律处,我不管这事。他们的行动,就是给你的回答。
我已经给你答案了,第二十六条 香港驻军的国防等国家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管辖。
如果你不同意,请拿出支持你的法律依据出来,否则停止扯淡!
我已经给你答案了,第二十六条 香港驻军的国防等国家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管辖。
如果你不同意, ...
驻军法第十二条,驻军法律处就是依据此条“扯淡”的。
f22 发表于 2014-2-1 17:38
驻军法第十二条,驻军法律处就是依据此条“扯淡”的。
对不起,这条只是说香港ZF必须协助维护军事营地安全。
所以你依然在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