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鸿祎赔偿方舟子1000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2:59:37
今天,方周子在新浪博客发文章称,朝阳区法院已对其起诉周鸿祎造谣一案做出裁决,周鸿祎被判赔偿其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
方舟子表示,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周鸿祎无需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此外,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
去年10月份,周鸿祎微博上转发“网友爆料方舟子被百度重金收买和利用”等言论,方舟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周鸿祎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20万元
以下为方舟子文章内容
今天北京朝阳区法院对我的三个案子做了判决,三个案子的审判长都是同一个法官,叫程屹。判决结果令人哭笑不得:
一、我起诉周鸿祎造谣说我收百度黑钱一案,判决周鸿祎赔偿我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不赔偿精神损失和律师费。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但是判决书又列举周鸿祎的辩护词,声称他是“回应原告在先的侮辱才发表的言论”、“对原告的质疑是完全合理的”,反复说没有侵权,哪有一丝歉意?同样是造谣我收百度黑钱抹黑360,相同的案由,百度在海淀法院起诉奇虎360公司,海淀法院判决奇虎360向百度道歉10天赔偿5万。中国不同法庭用的是同一部法律吗?
二、我起诉法治周末造谣说我“学术造假”一案,法院认为被告的报道虽然不当,但不构成名誉侵权,理由是我是公众人物和有足够的话语影响力进行回应,消除侵害造成的不良影响。所以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565元。
三、我起诉法制网一案,法院以该网站只是转载法治周末的报道不用承担责任为由,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565元。
按朝阳法院的判决,即使在微博上公开造谣,只要当庭道歉,就可以基本不承担责任。媒体对公众人物则可以肆意污蔑也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反正公众人物有能力自己澄清。
对我起诉崔永元案件的结果,现在看来不容乐观了,因为法院总会找出奇葩理由判你败诉或虽胜犹败。中国的法律还真就是个笑话。

今天,方周子在新浪博客发文章称,朝阳区法院已对其起诉周鸿祎造谣一案做出裁决,周鸿祎被判赔偿其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
方舟子表示,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周鸿祎无需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此外,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
去年10月份,周鸿祎微博上转发“网友爆料方舟子被百度重金收买和利用”等言论,方舟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周鸿祎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20万元。
以下为方舟子文章内容
今天北京朝阳区法院对我的三个案子做了判决,三个案子的审判长都是同一个法官,叫程屹。判决结果令人哭笑不得:
一、我起诉周鸿祎造谣说我收百度黑钱一案,判决周鸿祎赔偿我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不赔偿精神损失和律师费。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但是判决书又列举周鸿祎的辩护词,声称他是“回应原告在先的侮辱才发表的言论”、“对原告的质疑是完全合理的”,反复说没有侵权,哪有一丝歉意?同样是造谣我收百度黑钱抹黑360,相同的案由,百度在海淀法院起诉奇虎360公司,海淀法院判决奇虎360向百度道歉10天赔偿5万。中国不同法庭用的是同一部法律吗?
二、我起诉法治周末造谣说我“学术造假”一案,法院认为被告的报道虽然不当,但不构成名誉侵权,理由是我是公众人物和有足够的话语影响力进行回应,消除侵害造成的不良影响。所以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565元。
三、我起诉法制网一案,法院以该网站只是转载法治周末的报道不用承担责任为由,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565元。
按朝阳法院的判决,即使在微博上公开造谣,只要当庭道歉,就可以基本不承担责任。媒体对公众人物则可以肆意污蔑也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反正公众人物有能力自己澄清。
对我起诉崔永元案件的结果,现在看来不容乐观了,因为法院总会找出奇葩理由判你败诉或虽胜犹败。中国的法律还真就是个笑话。
http://news.mydrivers.com/1/290/290944.htm
打发叫花子
知足吧!比起锤子这个已经是万幸了。
好像法院必须按方的要求判才不是笑话,方可以取代中国法律了....
没有中国的法律,你那黑基金早就完蛋了,你还去哪里骗钱啊!
笑死啊M 发表于 2014-1-23 20:40
没有中国的法律,你那黑基金早就完蛋了,你还去哪里骗钱啊!
你不如实名举报,至少还能得1000呢,还能把方“肘子”方“骗子”揭穿。

就因为中国法律对于名誉侵权的判罚过轻导致微博上的“人身攻击”越演越烈。

个人告个人,能赔偿1000块钱,还算可以啦。
茄子暴宝 发表于 2014-1-23 22:04
你不如实名举报,至少还能得1000呢,还能把方“肘子”方“骗子”揭穿。

就因为中国法律对于名誉侵权的 ...
呵呵,反正他骗的都是那些没有脑子的方粉的钱,我才不管呢!

中国法律漏洞很多,否则,方肘子去哪骗钱,否则,才不敢在中国买豪宅呢,呵呵,当然买豪宅那钱肯定也是来路不明!

黑基金,需要方粉捐款啊!

赔一毛也算输了不是?难道还有什么变故??


法院认为被告的报道虽然不当,但不构成名誉侵权,理由是我是公众人物和有足够的话语影响力进行回应,消除侵害造成的不良影响。

这法官也太有想象力了,惊为天人啊!
这么说只要我对名人造谣,我完全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啊。这简直是天下奇闻。

法院认为被告的报道虽然不当,但不构成名誉侵权,理由是我是公众人物和有足够的话语影响力进行回应,消除侵害造成的不良影响。

这法官也太有想象力了,惊为天人啊!
这么说只要我对名人造谣,我完全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啊。这简直是天下奇闻。
我得瞅瞅这个坛子上有哪几个是符合这种条件的名人了,hiahiahia。
按住那个大婶 发表于 2014-1-23 22:34
赔一毛也算输了不是?难道还有什么变故??
赢了也还是骗子一个,打着科学旗号的邪教教主罢了!
当年中国足球腐败 也有人打赢了官司,比如陆俊,但历史证明,黑的白不了,所以,方肘子对于自己的黑基金,美国豪宅那是肯定要绕着走的,呵呵。

希望方粉多多捐款,因为历史在未来的某一天必然会证明,这种行为是多么的愚蠢,呵呵。

肘子四处哗众取宠的所谓打假与各种打官司,都是为了维护自己在信徒眼中教主的权威性,这是骗钱的本源啊,正所谓的造神,是啊,肘子如果与普通老百姓无疑,谁给他捐款啊,他骗谁去啊!

所以,捐吧!我在旁边看笑话!呵呵

个人告个人,能赔偿1000块钱,还算可以啦。
通常名誉受损的一方损失惨重。而且再也不能洗白。再中国造谣成本太低
鸡汤天使的财产要是按这个数赔,能够搞臭全国百分之五吧
没有中国的法律,你那黑基金早就完蛋了,你还去哪里骗钱啊!
什么时候你站崔永元一边了。
通常名誉受损的一方损失惨重。而且再也不能洗白。再中国造谣成本太低
假冒伪劣在中国盛行就是造谣成本太低。

在社会上混,人人从小就要学会说假话,骗人的不以为耻,被骗的反而不好意思。

最霸道的恬不知耻是某人的"阳某",有这个祖宗在此,断案不来个颠倒黑白就算不错了,知足吧。
案子赢了,该交律师费了。估计是风险代理。
赢了也还是骗子一个,打着科学旗号的邪教教主罢了! 当年中国足球腐败 也有人打赢了官司,比如陆俊,但 ...
绕着走方舟子就不用打官司,现在考验的是法院敢不敢树立威信。

法院很可能一如既往的和稀泥,体现我tb法官总体无能,不敢给弱势方做主一大特色。

卖红薯去吧。
打发一下叫花子吧。
呵呵,不按方舟子起诉的金额判决,法律就是笑话了。
我看最后一段,方舟子自己才是笑话呢。
中国的法院还有个P的威信哟。
绕着走方舟子就不用打官司,现在考验的是法院敢不敢树立威信。

法院很可能一如既往的和稀泥,体现我tb法 ...
你的双重标准,很是混乱,如果你真的渴望公平正义,那么方肘子早就进去了,没有今天的现状就没有方肘子这样的骗子教主存在,一句话,看到很多方粉愤愤不平,就是个笑话!
假冒伪劣在中国盛行就是造谣成本太低。

在社会上混,人人从小就要学会说假话,骗人的不以为耻,被骗的反 ...
哈哈哈哈,等到大骗子方肘子改邪归正了,你在慷慨激昂吧。
什么时候你站崔永元一边了。
大骗子方肘子教主,人人得而诛之。
笑死啊M 发表于 2014-1-24 10:50
大骗子方肘子教主,人人得而诛之。
这个俺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