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鸿祎赔偿方舟子1000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2:59:37
今天,方周子在新浪博客发文章称,朝阳区法院已对其起诉周鸿祎造谣一案做出裁决,周鸿祎被判赔偿其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
方舟子表示,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周鸿祎无需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此外,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
去年10月份,周鸿祎微博上转发“网友爆料方舟子被百度重金收买和利用”等言论,方舟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周鸿祎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20万元。
以下为方舟子文章内容:
今天北京朝阳区法院对我的三个案子做了判决,三个案子的审判长都是同一个法官,叫程屹。判决结果令人哭笑不得:
一、我起诉周鸿祎造谣说我收百度黑钱一案,判决周鸿祎赔偿我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不赔偿精神损失和律师费。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但是判决书又列举周鸿祎的辩护词,声称他是“回应原告在先的侮辱才发表的言论”、“对原告的质疑是完全合理的”,反复说没有侵权,哪有一丝歉意?同样是造谣我收百度黑钱抹黑360,相同的案由,百度在海淀法院起诉奇虎360公司,海淀法院判决奇虎360向百度道歉10天赔偿5万。中国不同法庭用的是同一部法律吗?
二、我起诉法治周末造谣说我“学术造假”一案,法院认为被告的报道虽然不当,但不构成名誉侵权,理由是我是公众人物和有足够的话语影响力进行回应,消除侵害造成的不良影响。所以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565元。
三、我起诉法制网一案,法院以该网站只是转载法治周末的报道不用承担责任为由,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565元。
按朝阳法院的判决,即使在微博上公开造谣,只要当庭道歉,就可以基本不承担责任。媒体对公众人物则可以肆意污蔑也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反正公众人物有能力自己澄清。
对我起诉崔永元案件的结果,现在看来不容乐观了,因为法院总会找出奇葩理由判你败诉或虽胜犹败。中国的法律还真就是个笑话。
今天,方周子在新浪博客发文章称,朝阳区法院已对其起诉周鸿祎造谣一案做出裁决,周鸿祎被判赔偿其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
方舟子表示,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周鸿祎无需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此外,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
去年10月份,周鸿祎微博上转发“网友爆料方舟子被百度重金收买和利用”等言论,方舟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周鸿祎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20万元。
以下为方舟子文章内容:
今天北京朝阳区法院对我的三个案子做了判决,三个案子的审判长都是同一个法官,叫程屹。判决结果令人哭笑不得:
一、我起诉周鸿祎造谣说我收百度黑钱一案,判决周鸿祎赔偿我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不赔偿精神损失和律师费。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但是判决书又列举周鸿祎的辩护词,声称他是“回应原告在先的侮辱才发表的言论”、“对原告的质疑是完全合理的”,反复说没有侵权,哪有一丝歉意?同样是造谣我收百度黑钱抹黑360,相同的案由,百度在海淀法院起诉奇虎360公司,海淀法院判决奇虎360向百度道歉10天赔偿5万。中国不同法庭用的是同一部法律吗?
二、我起诉法治周末造谣说我“学术造假”一案,法院认为被告的报道虽然不当,但不构成名誉侵权,理由是我是公众人物和有足够的话语影响力进行回应,消除侵害造成的不良影响。所以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565元。
三、我起诉法制网一案,法院以该网站只是转载法治周末的报道不用承担责任为由,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565元。
按朝阳法院的判决,即使在微博上公开造谣,只要当庭道歉,就可以基本不承担责任。媒体对公众人物则可以肆意污蔑也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反正公众人物有能力自己澄清。
对我起诉崔永元案件的结果,现在看来不容乐观了,因为法院总会找出奇葩理由判你败诉或虽胜犹败。中国的法律还真就是个笑话。
http://news.mydrivers.com/1/290/290944.htm
方舟子表示,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周鸿祎无需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此外,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
去年10月份,周鸿祎微博上转发“网友爆料方舟子被百度重金收买和利用”等言论,方舟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周鸿祎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20万元。
以下为方舟子文章内容:
今天北京朝阳区法院对我的三个案子做了判决,三个案子的审判长都是同一个法官,叫程屹。判决结果令人哭笑不得:
一、我起诉周鸿祎造谣说我收百度黑钱一案,判决周鸿祎赔偿我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不赔偿精神损失和律师费。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但是判决书又列举周鸿祎的辩护词,声称他是“回应原告在先的侮辱才发表的言论”、“对原告的质疑是完全合理的”,反复说没有侵权,哪有一丝歉意?同样是造谣我收百度黑钱抹黑360,相同的案由,百度在海淀法院起诉奇虎360公司,海淀法院判决奇虎360向百度道歉10天赔偿5万。中国不同法庭用的是同一部法律吗?
二、我起诉法治周末造谣说我“学术造假”一案,法院认为被告的报道虽然不当,但不构成名誉侵权,理由是我是公众人物和有足够的话语影响力进行回应,消除侵害造成的不良影响。所以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565元。
三、我起诉法制网一案,法院以该网站只是转载法治周末的报道不用承担责任为由,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565元。
按朝阳法院的判决,即使在微博上公开造谣,只要当庭道歉,就可以基本不承担责任。媒体对公众人物则可以肆意污蔑也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反正公众人物有能力自己澄清。
对我起诉崔永元案件的结果,现在看来不容乐观了,因为法院总会找出奇葩理由判你败诉或虽胜犹败。中国的法律还真就是个笑话。
今天,方周子在新浪博客发文章称,朝阳区法院已对其起诉周鸿祎造谣一案做出裁决,周鸿祎被判赔偿其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
方舟子表示,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周鸿祎无需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此外,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
去年10月份,周鸿祎微博上转发“网友爆料方舟子被百度重金收买和利用”等言论,方舟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周鸿祎诉至法院,索赔精神损失20万元。
以下为方舟子文章内容:
今天北京朝阳区法院对我的三个案子做了判决,三个案子的审判长都是同一个法官,叫程屹。判决结果令人哭笑不得:
一、我起诉周鸿祎造谣说我收百度黑钱一案,判决周鸿祎赔偿我1000元公证费,支付案件受理费1406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不赔偿精神损失和律师费。因为周鸿祎当庭道歉,所以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再判他公开道歉。但是判决书又列举周鸿祎的辩护词,声称他是“回应原告在先的侮辱才发表的言论”、“对原告的质疑是完全合理的”,反复说没有侵权,哪有一丝歉意?同样是造谣我收百度黑钱抹黑360,相同的案由,百度在海淀法院起诉奇虎360公司,海淀法院判决奇虎360向百度道歉10天赔偿5万。中国不同法庭用的是同一部法律吗?
二、我起诉法治周末造谣说我“学术造假”一案,法院认为被告的报道虽然不当,但不构成名誉侵权,理由是我是公众人物和有足够的话语影响力进行回应,消除侵害造成的不良影响。所以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565元。
三、我起诉法制网一案,法院以该网站只是转载法治周末的报道不用承担责任为由,驳回我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我支付案件受理费565元。
按朝阳法院的判决,即使在微博上公开造谣,只要当庭道歉,就可以基本不承担责任。媒体对公众人物则可以肆意污蔑也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反正公众人物有能力自己澄清。
对我起诉崔永元案件的结果,现在看来不容乐观了,因为法院总会找出奇葩理由判你败诉或虽胜犹败。中国的法律还真就是个笑话。
http://news.mydrivers.com/1/290/290944.htm
打发叫花子
知足吧!比起锤子这个已经是万幸了。
好像法院必须按方的要求判才不是笑话,方可以取代中国法律了....
没有中国的法律,你那黑基金早就完蛋了,你还去哪里骗钱啊!
笑死啊M 发表于 2014-1-23 20:40
没有中国的法律,你那黑基金早就完蛋了,你还去哪里骗钱啊!
你不如实名举报,至少还能得1000呢,还能把方“肘子”方“骗子”揭穿。
就因为中国法律对于名誉侵权的判罚过轻导致微博上的“人身攻击”越演越烈。
没有中国的法律,你那黑基金早就完蛋了,你还去哪里骗钱啊!
你不如实名举报,至少还能得1000呢,还能把方“肘子”方“骗子”揭穿。
就因为中国法律对于名誉侵权的判罚过轻导致微博上的“人身攻击”越演越烈。
个人告个人,能赔偿1000块钱,还算可以啦。
茄子暴宝 发表于 2014-1-23 22:04
你不如实名举报,至少还能得1000呢,还能把方“肘子”方“骗子”揭穿。
就因为中国法律对于名誉侵权的 ...
呵呵,反正他骗的都是那些没有脑子的方粉的钱,我才不管呢!
中国法律漏洞很多,否则,方肘子去哪骗钱,否则,才不敢在中国买豪宅呢,呵呵,当然买豪宅那钱肯定也是来路不明!
黑基金,需要方粉捐款啊!
你不如实名举报,至少还能得1000呢,还能把方“肘子”方“骗子”揭穿。
就因为中国法律对于名誉侵权的 ...
呵呵,反正他骗的都是那些没有脑子的方粉的钱,我才不管呢!
中国法律漏洞很多,否则,方肘子去哪骗钱,否则,才不敢在中国买豪宅呢,呵呵,当然买豪宅那钱肯定也是来路不明!
黑基金,需要方粉捐款啊!
赔一毛也算输了不是?难道还有什么变故??
法院认为被告的报道虽然不当,但不构成名誉侵权,理由是我是公众人物和有足够的话语影响力进行回应,消除侵害造成的不良影响。
这法官也太有想象力了,惊为天人啊!
这么说只要我对名人造谣,我完全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啊。这简直是天下奇闻。
法院认为被告的报道虽然不当,但不构成名誉侵权,理由是我是公众人物和有足够的话语影响力进行回应,消除侵害造成的不良影响。
这法官也太有想象力了,惊为天人啊!
这么说只要我对名人造谣,我完全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啊。这简直是天下奇闻。
我得瞅瞅这个坛子上有哪几个是符合这种条件的名人了,hiahiahia。
按住那个大婶 发表于 2014-1-23 22:34
赔一毛也算输了不是?难道还有什么变故??
赢了也还是骗子一个,打着科学旗号的邪教教主罢了!
当年中国足球腐败 也有人打赢了官司,比如陆俊,但历史证明,黑的白不了,所以,方肘子对于自己的黑基金,美国豪宅那是肯定要绕着走的,呵呵。
希望方粉多多捐款,因为历史在未来的某一天必然会证明,这种行为是多么的愚蠢,呵呵。
肘子四处哗众取宠的所谓打假与各种打官司,都是为了维护自己在信徒眼中教主的权威性,这是骗钱的本源啊,正所谓的造神,是啊,肘子如果与普通老百姓无疑,谁给他捐款啊,他骗谁去啊!
所以,捐吧!我在旁边看笑话!呵呵
赔一毛也算输了不是?难道还有什么变故??
赢了也还是骗子一个,打着科学旗号的邪教教主罢了!
当年中国足球腐败 也有人打赢了官司,比如陆俊,但历史证明,黑的白不了,所以,方肘子对于自己的黑基金,美国豪宅那是肯定要绕着走的,呵呵。
希望方粉多多捐款,因为历史在未来的某一天必然会证明,这种行为是多么的愚蠢,呵呵。
肘子四处哗众取宠的所谓打假与各种打官司,都是为了维护自己在信徒眼中教主的权威性,这是骗钱的本源啊,正所谓的造神,是啊,肘子如果与普通老百姓无疑,谁给他捐款啊,他骗谁去啊!
所以,捐吧!我在旁边看笑话!呵呵
个人告个人,能赔偿1000块钱,还算可以啦。
通常名誉受损的一方损失惨重。而且再也不能洗白。再中国造谣成本太低
通常名誉受损的一方损失惨重。而且再也不能洗白。再中国造谣成本太低
鸡汤天使的财产要是按这个数赔,能够搞臭全国百分之五吧
没有中国的法律,你那黑基金早就完蛋了,你还去哪里骗钱啊!
什么时候你站崔永元一边了。
什么时候你站崔永元一边了。
通常名誉受损的一方损失惨重。而且再也不能洗白。再中国造谣成本太低
假冒伪劣在中国盛行就是造谣成本太低。
在社会上混,人人从小就要学会说假话,骗人的不以为耻,被骗的反而不好意思。
最霸道的恬不知耻是某人的"阳某",有这个祖宗在此,断案不来个颠倒黑白就算不错了,知足吧。
假冒伪劣在中国盛行就是造谣成本太低。
在社会上混,人人从小就要学会说假话,骗人的不以为耻,被骗的反而不好意思。
最霸道的恬不知耻是某人的"阳某",有这个祖宗在此,断案不来个颠倒黑白就算不错了,知足吧。
案子赢了,该交律师费了。估计是风险代理。
赢了也还是骗子一个,打着科学旗号的邪教教主罢了! 当年中国足球腐败 也有人打赢了官司,比如陆俊,但 ...
绕着走方舟子就不用打官司,现在考验的是法院敢不敢树立威信。
法院很可能一如既往的和稀泥,体现我tb法官总体无能,不敢给弱势方做主一大特色。
卖红薯去吧。
绕着走方舟子就不用打官司,现在考验的是法院敢不敢树立威信。
法院很可能一如既往的和稀泥,体现我tb法官总体无能,不敢给弱势方做主一大特色。
卖红薯去吧。
打发一下叫花子吧。
呵呵,不按方舟子起诉的金额判决,法律就是笑话了。
我看最后一段,方舟子自己才是笑话呢。
呵呵,不按方舟子起诉的金额判决,法律就是笑话了。
我看最后一段,方舟子自己才是笑话呢。
中国的法院还有个P的威信哟。
绕着走方舟子就不用打官司,现在考验的是法院敢不敢树立威信。
法院很可能一如既往的和稀泥,体现我tb法 ...
你的双重标准,很是混乱,如果你真的渴望公平正义,那么方肘子早就进去了,没有今天的现状就没有方肘子这样的骗子教主存在,一句话,看到很多方粉愤愤不平,就是个笑话!
法院很可能一如既往的和稀泥,体现我tb法 ...
你的双重标准,很是混乱,如果你真的渴望公平正义,那么方肘子早就进去了,没有今天的现状就没有方肘子这样的骗子教主存在,一句话,看到很多方粉愤愤不平,就是个笑话!
假冒伪劣在中国盛行就是造谣成本太低。
在社会上混,人人从小就要学会说假话,骗人的不以为耻,被骗的反 ...
哈哈哈哈,等到大骗子方肘子改邪归正了,你在慷慨激昂吧。
在社会上混,人人从小就要学会说假话,骗人的不以为耻,被骗的反 ...
哈哈哈哈,等到大骗子方肘子改邪归正了,你在慷慨激昂吧。
什么时候你站崔永元一边了。
大骗子方肘子教主,人人得而诛之。
大骗子方肘子教主,人人得而诛之。
笑死啊M 发表于 2014-1-24 10:50
大骗子方肘子教主,人人得而诛之。
这个俺支持你!
大骗子方肘子教主,人人得而诛之。
这个俺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