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宣判 加多宝败诉赔千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40:51
  微博 视频截图
  中新网广州12月20日电 (奚婉婷 索有为)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案20日在广州中院宣判,法院判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红罐王老吉凉茶更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同时赔偿广药公司经济损失费1000万元。
  此前,广药方面还诉求加多宝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对此,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加多宝需在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和人民网头条发表道歉声明;判决还要求加多宝赔偿广药方面合理费用813250元。
  宣判后,加多宝方面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提起上诉。
  据了解,今年年初,王老吉方面曾就“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一广告向法院提出诉中禁令,认为该广告语误导消费者,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法院经依法审查,裁定加多宝公司撤回上述广告。

  法院认为,广药为王老吉商标权人,以及王老吉凉茶生产企业,广药诉讼请求有事实依据。2012年5月后,加多宝生产的产品不具备“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的识别性。加多宝宣传行为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影响。加多宝经销商彭碧娟发布涉案广告语,构成不正当竞争。  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而广药代理律师也告诉网易财经,判决的结果与其预期有出入,“虽然表面上看我们是胜诉了,但我们一共提出了6条诉求,法院只支持了我们其中两条,我们认为这是不够的,而1000万的赔偿也远远无法弥补广药的损失。我们也不排除会提出上诉的可能。”  在宣判后,广州中院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副院长余明永表示,在本案整个诉讼过程中,法院公平对待国企和私企,并没有故意倾向本地企业或者国有企业,“法院支持了广药两条诉求,可能加多宝认为两条都不构成虚假宣传,但是广药也可以认为两条是远远不够的,认为6条都是虚假宣传,他们都可以上诉。””  今年1月31日,广州中院做出诉中禁令,裁定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宣传。3月2日,加多宝新的广告正式上线。“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  9月3日,广药追加诉求,要求加多宝消除此前虚假广告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该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当时,广药代理律师称,加多宝的广告是为了消灭“王老吉”品牌,“我方为此不得不打出未更名广告及大量的调查取证。为此,我方付出了1.4亿元的费用,但我方只提出了1000万元的赔偿数额和80万元的合理费用。”  广药的诉求是判令加多宝不得使用上述广告语,无条件撤换含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和广告,赔偿1080万元人民币并在各知名媒体公开道歉。  而加多宝代理律师则表示,“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属实,但不存在误导成份,“‘红罐’、‘红罐凉茶’是我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唯一指向性,就是指向加多宝产品。‘全国销量领先’是一个限定词,我方产品一直以来都是市场销售第一,不存在任何误导。”  加多宝方面否认制作或授权他人制作广告语“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我方做了‘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但并不代表我方做了‘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广告。”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若加多宝不服判决,需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上诉申请。

  图为资料图  恩怨纠葛  “王老吉”争夺战谢幕:广药集团胜诉收回商标  华夏时报12月15日消息,2012年5月11日晚间,广州药业股份于在港交所公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对此仲裁结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表示认同和赞赏。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同时认为,这一仲裁结果必将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据悉,此前广药集团一直认为香港鸿道集团是通过行贿手段获得了王老吉商标后10年的续约权,而加多宝方面则认为自己的签约符合程序,也是合法的。  此前,广药集团负责该案的一位高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双方最后走向“和解的可能性不大,如果仲裁没有达到我们的要求,双方是不可能和谈的”。  广药诉加多宝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调解失败  每日经济新闻2013年9月4日消息,加多宝方面则称,更名广告语是对加多宝凉茶包装变更的事实陈述,红罐凉茶特指加多宝生产的凉茶产品,不构成虚假宣传,广药提起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法庭应全部驳回。  一位长期关注凉茶大战的法律人士认为,该案件预计在1至2个月后宣判一审结果,随后又可能是一场“不了局”。  今年8月广药集团就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4句广告语申请诉中禁令,但法院尚无裁定结果。  广药再启“诉中禁令” 加多宝叫苦  证券时报网2013年8月7日消息,由于媒体高度关注,昨日法院专门设立媒体席,蜂拥而至的旁听者挤满了法庭。今年1月,广药提出“诉中禁令”并获得广州中院支持,禁止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此次广药集团认为,加多宝的广告语“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以及“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加多宝凉茶,全国销量遥遥领先”、“加多宝凉茶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等广告语属于虚假不实宣传,损坏了王老吉的商誉。  广药集团代理律师表示,加多宝这些广告语比起之前的广告语,对申请人来说危害更大,其通过这种方式更加彻底地把原本附着在王老吉品牌上的无形资产,转移至加多宝,因此再次依法提起“诉中禁令”。http://www.js.xinhuanet.com/2013-12/20/c_118646797_3.htm

  微博 视频截图  中新网广州12月20日电 (奚婉婷 索有为)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案20日在广州中院宣判,法院判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红罐王老吉凉茶更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同时赔偿广药公司经济损失费1000万元。
  此前,广药方面还诉求加多宝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对此,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加多宝需在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和人民网头条发表道歉声明;判决还要求加多宝赔偿广药方面合理费用813250元。
  宣判后,加多宝方面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提起上诉。
  据了解,今年年初,王老吉方面曾就“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一广告向法院提出诉中禁令,认为该广告语误导消费者,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法院经依法审查,裁定加多宝公司撤回上述广告。

  法院认为,广药为王老吉商标权人,以及王老吉凉茶生产企业,广药诉讼请求有事实依据。2012年5月后,加多宝生产的产品不具备“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的识别性。加多宝宣传行为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影响。加多宝经销商彭碧娟发布涉案广告语,构成不正当竞争。  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而广药代理律师也告诉网易财经,判决的结果与其预期有出入,“虽然表面上看我们是胜诉了,但我们一共提出了6条诉求,法院只支持了我们其中两条,我们认为这是不够的,而1000万的赔偿也远远无法弥补广药的损失。我们也不排除会提出上诉的可能。”  在宣判后,广州中院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副院长余明永表示,在本案整个诉讼过程中,法院公平对待国企和私企,并没有故意倾向本地企业或者国有企业,“法院支持了广药两条诉求,可能加多宝认为两条都不构成虚假宣传,但是广药也可以认为两条是远远不够的,认为6条都是虚假宣传,他们都可以上诉。””  今年1月31日,广州中院做出诉中禁令,裁定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宣传。3月2日,加多宝新的广告正式上线。“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  9月3日,广药追加诉求,要求加多宝消除此前虚假广告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该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当时,广药代理律师称,加多宝的广告是为了消灭“王老吉”品牌,“我方为此不得不打出未更名广告及大量的调查取证。为此,我方付出了1.4亿元的费用,但我方只提出了1000万元的赔偿数额和80万元的合理费用。”  广药的诉求是判令加多宝不得使用上述广告语,无条件撤换含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和广告,赔偿1080万元人民币并在各知名媒体公开道歉。  而加多宝代理律师则表示,“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属实,但不存在误导成份,“‘红罐’、‘红罐凉茶’是我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唯一指向性,就是指向加多宝产品。‘全国销量领先’是一个限定词,我方产品一直以来都是市场销售第一,不存在任何误导。”  加多宝方面否认制作或授权他人制作广告语“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我方做了‘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但并不代表我方做了‘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广告。”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若加多宝不服判决,需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上诉申请。

  图为资料图  恩怨纠葛  “王老吉”争夺战谢幕:广药集团胜诉收回商标  华夏时报12月15日消息,2012年5月11日晚间,广州药业股份于在港交所公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对此仲裁结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表示认同和赞赏。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同时认为,这一仲裁结果必将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  据悉,此前广药集团一直认为香港鸿道集团是通过行贿手段获得了王老吉商标后10年的续约权,而加多宝方面则认为自己的签约符合程序,也是合法的。  此前,广药集团负责该案的一位高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双方最后走向“和解的可能性不大,如果仲裁没有达到我们的要求,双方是不可能和谈的”。  广药诉加多宝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调解失败  每日经济新闻2013年9月4日消息,加多宝方面则称,更名广告语是对加多宝凉茶包装变更的事实陈述,红罐凉茶特指加多宝生产的凉茶产品,不构成虚假宣传,广药提起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法庭应全部驳回。  一位长期关注凉茶大战的法律人士认为,该案件预计在1至2个月后宣判一审结果,随后又可能是一场“不了局”。  今年8月广药集团就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4句广告语申请诉中禁令,但法院尚无裁定结果。  广药再启“诉中禁令” 加多宝叫苦  证券时报网2013年8月7日消息,由于媒体高度关注,昨日法院专门设立媒体席,蜂拥而至的旁听者挤满了法庭。今年1月,广药提出“诉中禁令”并获得广州中院支持,禁止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此次广药集团认为,加多宝的广告语“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以及“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加多宝凉茶,全国销量遥遥领先”、“加多宝凉茶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等广告语属于虚假不实宣传,损坏了王老吉的商誉。  广药集团代理律师表示,加多宝这些广告语比起之前的广告语,对申请人来说危害更大,其通过这种方式更加彻底地把原本附着在王老吉品牌上的无形资产,转移至加多宝,因此再次依法提起“诉中禁令”。http://www.js.xinhuanet.com/2013-12/20/c_118646797_3.htm

‘红罐’、‘红罐凉茶’是我方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唯一指向性,就是指向加多宝产品。

等待对这个说法的分析
一地鸡毛            
加多宝向来视法律如无物,这个判决软了点,处罚力度不够。
和其正说你哥俩再玩打官司这游戏的时候能不能带我玩玩
加多宝率先祭出“销量遥遥领先”这种广告词,现在打开电视机,隔几个广告就听见这句话或者变种,听在耳朵里恶心感已经超过脑白金了
5刀软妹的瓶装王老吉,吗的就是红糖水
现在只喝和其正了
加多宝这是强词夺理啊,销量领先的改名?之前都知道那个红色的东西叫王老吉,商标判决了以后,才开始铺天盖地的上加多宝,误导的意思很明显嘛
啥JB凉茶,不就是红糖水嘛,俺不听你们忽悠已经很多年了。。。
垃圾广药又一次把国企庸碌无能、寡廉鲜耻本色展露得淋漓尽致 不过垃圾就是垃圾,无论如何挣扎,终究摆脱不了被市场持续边缘化的宿命
我能说现在加多宝准备在市场摆烂了吗?尼玛现在的批发价降的厉害,以前没有王老吉跟他打官司的时候,还是一副装B像,现在都将自己往妓女身上靠。
ppl 发表于 2013-12-21 09:03
和其正说你哥俩再玩打官司这游戏的时候能不能带我玩玩
那货好像被间接伤亡了
官司拖了这么久才判,就商场而言是加多宝赢了
俺阴暗地怀疑法院事实上被收买了,结果不指望,加多宝只要拖时间
在广州和广药打官司还有想赢的?
更名加多宝,这的确是虚假广告………
加多宝那帮搞策划就是无聊嫌事不够多,来个“汶川捐款一个亿的凉茶”直接就把广药那帮废柴爆肛了。
鄙视加多宝个垃圾,明明是抢人家品牌,商场里围殴王老吉送货人员,广告误导大家,罪状累累
别的不知道,反正我现在住的旁边这个店,每次微信订快餐都送一瓶王老吉。要是送冰红茶就好了,王老吉不喜欢喝啊。


加多宝的确是侵权宣传,洗脑宣传,误导宣传,再加上不时爆出的欺行霸市的流氓行销消息。
平时去买凉茶,本人一般都说:“老板,王老吉。”(相信大多数买凉茶饮料的都这么说)。
然后老板通常情况下会递来加多宝,有时我会质疑,老板会理直气壮地说“加多宝就是王老吉!”,显然是广告误导加洗脑。从本人这个例看,王老吉方的利益得到损坏。
违法者获利、守法经营者被淘汰的这种劣币驱良币行为,对任何消费者都没有好处。

加多宝的确是侵权宣传,洗脑宣传,误导宣传,再加上不时爆出的欺行霸市的流氓行销消息。
平时去买凉茶,本人一般都说:“老板,王老吉。”(相信大多数买凉茶饮料的都这么说)。
然后老板通常情况下会递来加多宝,有时我会质疑,老板会理直气壮地说“加多宝就是王老吉!”,显然是广告误导加洗脑。从本人这个例看,王老吉方的利益得到损坏。
违法者获利、守法经营者被淘汰的这种劣币驱良币行为,对任何消费者都没有好处。
楼上的智商碉堡了

hpcao 发表于 2013-12-24 21:24
别的不知道,反正我现在住的旁边这个店,每次微信订快餐都送一瓶王老吉。要是送冰红茶就好了,王老吉不喜欢 ...


你喜欢喝什么牌子的冰红茶呀?
这种事在帝都肯定比较难理解,因为王老吉虽然比加多宝便宜,但还是比冰红茶贵一些,除非那个店里有若干箱快过期卖不动的王老吉,否则肯定会愿意送便宜一点的饮料。
hpcao 发表于 2013-12-24 21:24
别的不知道,反正我现在住的旁边这个店,每次微信订快餐都送一瓶王老吉。要是送冰红茶就好了,王老吉不喜欢 ...


你喜欢喝什么牌子的冰红茶呀?
这种事在帝都肯定比较难理解,因为王老吉虽然比加多宝便宜,但还是比冰红茶贵一些,除非那个店里有若干箱快过期卖不动的王老吉,否则肯定会愿意送便宜一点的饮料。
以前的“王老吉”改名叫“加多宝”了,这怎么会是假的呢?千真万确的嘛。
请相信我,想喝以前的“红罐王老吉”,现在就得“加多宝”,如果买现在的“王老吉”肯定是买错了。

北斗七星高 发表于 2013-12-21 11:03
官司拖了这么久才判,就商场而言是加多宝赢了
俺阴暗地怀疑法院事实上被收买了,结果不指望,加多宝只要拖 ...


加多宝会赢得市场是肯定的。
现在市场上相同规格的凉茶,王老吉虽然便宜,还出了一升以上的大包装,卖得还是比加多宝差远了。
加多宝仅凭四五百毫升的小包装,打得广药屁滚尿流。

十罐凉茶,七罐加多宝!欧耶。气得广药满地爬。
鸿道就是不回国,不回国呀不回国,气得国企满地爬,满地爬呀满地爬,满!地!爬!!!
北斗七星高 发表于 2013-12-21 11:03
官司拖了这么久才判,就商场而言是加多宝赢了
俺阴暗地怀疑法院事实上被收买了,结果不指望,加多宝只要拖 ...


加多宝会赢得市场是肯定的。
现在市场上相同规格的凉茶,王老吉虽然便宜,还出了一升以上的大包装,卖得还是比加多宝差远了。
加多宝仅凭四五百毫升的小包装,打得广药屁滚尿流。

十罐凉茶,七罐加多宝!欧耶。气得广药满地爬。
鸿道就是不回国,不回国呀不回国,气得国企满地爬,满地爬呀满地爬,满!地!爬!!!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12-21 08:06
加多宝向来视法律如无物,这个判决软了点,处罚力度不够。
我一直不明白,对一个靠行 贿的手段来抹去不当利益的加多宝,为什么很多人能够同情他呢
排-头-兵 发表于 2013-12-25 14:37
我一直不明白,对一个靠行 贿的手段来抹去不当利益的加多宝,为什么很多人能够同情他呢
呵呵,某组织不培养索贿的领导干部,企业吃饱了撑得拿白花花的银子去行贿。
现在无所谓了,加多宝这段时间的广告已经达到目的了,大家都知道它改名了就行
不喝凉茶的飘过,一般在外面吃饭或者烧烤,都喜欢叫鲜榨的果汁。。。
王老吉创始人的后人 跟 王老吉 还有关系么?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3-12-25 15:03
王老吉创始人的后人 跟 王老吉 还有关系么?

是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王老吉和王老吉创始人的后人没关系,而且好像是仅在中国大陆地区。
vip51280 发表于 2013-12-25 14:22
你喜欢喝什么牌子的冰红茶呀?
这种事在帝都肯定比较难理解,因为王老吉虽然比加多宝便宜,但还是比冰 ...
康师傅冰红茶,呵呵,就爱喝这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