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盘点国家部委败诉记:财政部7年遇3次败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23:44:47
十年来,国家多个部委已经陆续甚至数次被单位或个人推上被告席

当国家部委站上被告席,法院的压力也不小

近几年,国家部委败诉案件多与信息公开问题密切相关

有数据显示,国家部委涉诉的行政案件败诉率在不断下降

今年国庆节前,上海律师王录春打赢了与财政部的官司。法院判令财政部重新处理王录春关于公开民航发展基金相关信息的申请。

事实上,十年来,国家多个部委已经陆续甚至数次被单位或个人推上被告席。但每每类似案件发生,案情进展依然会强烈地吸引着公众的眼球。

财政部7年中的3次败诉

始于1992年的机场建设费,于2012年更名为民航发展基金。这一笔广受质疑的费用,在财政部的主导下多次延期收取。根据相关规定,民航发展基金的“告别”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2012年5月16日,上海律师王录春以撰写论文为由,向财政部申请公开制定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依据,即国务院的批示文件和批准文件。

王录春认为,机场建设费开征是一个在“合规、不合法”状态下诞生的权力怪胎。到如今,民航发展基金已经发展成为“既违规、又非法”。

5月29日,财政部回应:被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密”,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王录春申请复议失败,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4个月后的2013年7月29日,此案开庭。

法院最终认为,财政部拒绝公开信息的告知书缺乏事实依据,应予撤销,判令财政部对王录春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截至法治周末记者发稿时,仍无王录春等来财政部最新处理结果的公开消息。

早在7年前,财政部就被推上过被告席,并首次领到败诉判决。

2005年6月,财政部委托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公司)就某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北京北辰亚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奥),参加了其中第16项医用制氧机的投标。

当年7月5日,中化公司公布鱼跃医疗中标的消息。7月20日,北京亚奥向中化公司书面质疑鱼跃医疗的投标资格。

在得到一系列不满意的答复后,2006年2月10日,北京亚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宣判财政部所作处理决定应予撤销。

有媒体称,这是财政部首次在政府采购行政诉讼案件中败诉。

当时,财政部表示:“一审判决打破了我们长期的工作模式,将对今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产生影响。”而每年的政府采购金额有数千亿元之巨,不能不说,这纸判决相当有分量。

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从1996年开始。自2003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供应商投诉逐渐增多,针对财政部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也逐年增多。

2005年,被多家媒体视为“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的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财政部行政不作为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一审判决财政部败诉。

这起案件发端于“非典”之后举行的一场价值高达114亿元的政府招标采购。

当时,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委托两家采购代理机构,对医疗救治体系项目公开招标,用以采购相关仪器设备。这两家机构分别是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

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公司)分别参加了两家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投标,报价均为最低,但都未中标。沃尔公司认为此次招投标存在“暗箱操作”。

2005年3月23日,沃尔公司以财政部未履行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职责和未对其投诉事项予以处理和答复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财政部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定职责。

由于该诉讼是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例状告财政部的政府采购案件,因此也被称作为“政府采购第一案”。

2006年12月8日,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财政部败诉。财政部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多起官司败于信息公开问题

2004年7月22日上午,在一场事关律师是否有权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官司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关于该律所不能代理商标申请业务的行政决定,原告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胜诉。

这是行政许可法自当年7月1日实施后,国家部委首次在行政许可官司中落败。

当时,有媒体发文称,此案的宣判标志着从司法上认可并保护了律师依法从事商标代理的权利,使广阔的商标代理服务市场向律师敞开了大门。

这起判决的前一年,另一个国家部委成被告的案件,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法学界和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

2003年,在北京土地监控呼声渐高之时,商务部卷入京城一场地产官司,初审败诉。该案是建国以来首起因中央政府部门纠正地方政府部门行政行为而成被告的案件。

而近几年来,国家部委站上被告席的原因,更多地涉及到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一个突出表现是:市民申请信息公开的案例越来越多。卫生部、国资委、原铁道部、国土资源部等国家部委,均因此收到过败诉判决书。

2004年1月3日,国土资源部作出《关于无锡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150名无锡农民认为此批复有违法律,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国土资源部撤销此批复。

2010年4月6日,卫生部组织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年11月25日,河南消费者赵正军向卫生部申请政务信息公开,请求其公开“都征集了哪些宝贵意见、如何修改以及何时出台等事项”。

2010年11月,杨先生购买动车组二等座票后,被安排到餐车就座。杨先生要求铁道部给出明确说法。

2011年9月13日,邹某等人向国资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方案》以及所依据的文件规定。

2012年,河南消费者赵正军再次向卫生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编写的会议纪要”。

以上所列5起案件中,原告方都因未得到满意的答复、或信息公开申请遭拒,而将国家部委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

败诉率在不断下降

根据行政诉讼法属地管辖的规定,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承担着国务院部委涉诉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

截至2007年3月29日,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召开之时,国务院的28个组成部委中,已有24个,即近九成站上过行政诉讼的被告席。

国家部委涉诉行政案件主要有两种情况:一部分是以国务院部委和中央在京直属机构为被告的常规行政案件,另一部分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人民法院新承担起的商标、专利行政确认的司法审查案件。

2011年1月,时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作工作报告称,2010年审结9116件行政案件,其中包括涉及南水北调、京沪高铁、轨道交通、城乡一体化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案件。其中,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相关行政案件审结2430件。不过,其中部委败诉的案件占几成,尚不得而知。

据统计,自2001年至2007年,国家部委涉诉行政案件约3200余件。从案件审理的总体情况看,国家部委涉诉的行政案件败诉率不断下降,依法行政水平逐年提高。

对于这些“告部委”的案件,有媒体曾给予肯定的评价:“行政有级别,人却不应有贵贱。”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总结出国家部委涉诉行政案件5个特点,并于2007年4月,发布在中国法院网上。

“第一,案件上升幅度大,涉及领域广。第二,新情况、新问题、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处理难度大。第三,政策性、政治敏感性较强的案件增多,案件的审判结果往往会影响国家对某一行业或领域管理政策的调整。第四,群体性诉讼案件数量上升,经常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第五,商标专利行政案件上升幅度大,涉及到的国家和地区多。”

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辖区内,集中了近7成国家部委和上千家各级行政机关,这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备受瞩目。

“国家部委坐在被告席上。”池强说:“确实让法院的审判感到压力不小。”

2004年4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法庭上,首次出现中央国家机关高级行政官员——时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常务副局长的范汉云。

而范汉云之所以出现在法庭上,是因为国家工商总局被起诉。这起源于“雪花粉”之争的案件中,与国家工商总局同时出现在被告席上的还有国家粮食局。向法院起诉的,则是内蒙古金穗工业食品公司(以下简称为金穗公司)。

2003年1月,国家粮食局给河北省粮食局批复,认为“雪花粉”应当作为面粉的通用名称加以确认。

同年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对国家粮食局关于申请将“雪花粉”确认为商品通用名称的函件作出答复,认定金穗公司在“面粉”商品上享有的“雪花”商标受法律保护,但是金穗公司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雪花粉”、“雪花面粉”文字。

针对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粮食局的表态,金穗公司认为,其享有的“雪花”商标专有权利遭到限制和剥夺。于是,金穗公司遂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两局的答复。

从范汉云副局长作为国家机关高官出庭应诉行政案的第一人开始,亲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行政诉讼案件的政府官员逐渐多了起来,而以旁听形式了解案件审理过程的各级行政官员则更多达数千人次。

(资料来源:《法制日报》、《每日经济新闻》、《新京报》、《北京晨报(微博)》、《北京晚报》、《21世纪经济报道》、《山西晚报》、《中国经营报》、中国法院网、财新网、财经网)

范牧群 本文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者:高欣责任编辑:NN084
http://news.163.com/13/1204/12/9F8IUIT20001124J.html十年来,国家多个部委已经陆续甚至数次被单位或个人推上被告席

当国家部委站上被告席,法院的压力也不小

近几年,国家部委败诉案件多与信息公开问题密切相关

有数据显示,国家部委涉诉的行政案件败诉率在不断下降

今年国庆节前,上海律师王录春打赢了与财政部的官司。法院判令财政部重新处理王录春关于公开民航发展基金相关信息的申请。

事实上,十年来,国家多个部委已经陆续甚至数次被单位或个人推上被告席。但每每类似案件发生,案情进展依然会强烈地吸引着公众的眼球。

财政部7年中的3次败诉

始于1992年的机场建设费,于2012年更名为民航发展基金。这一笔广受质疑的费用,在财政部的主导下多次延期收取。根据相关规定,民航发展基金的“告别”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2012年5月16日,上海律师王录春以撰写论文为由,向财政部申请公开制定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依据,即国务院的批示文件和批准文件。

王录春认为,机场建设费开征是一个在“合规、不合法”状态下诞生的权力怪胎。到如今,民航发展基金已经发展成为“既违规、又非法”。

5月29日,财政部回应:被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密”,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王录春申请复议失败,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4个月后的2013年7月29日,此案开庭。

法院最终认为,财政部拒绝公开信息的告知书缺乏事实依据,应予撤销,判令财政部对王录春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截至法治周末记者发稿时,仍无王录春等来财政部最新处理结果的公开消息。

早在7年前,财政部就被推上过被告席,并首次领到败诉判决。

2005年6月,财政部委托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公司)就某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北京北辰亚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奥),参加了其中第16项医用制氧机的投标。

当年7月5日,中化公司公布鱼跃医疗中标的消息。7月20日,北京亚奥向中化公司书面质疑鱼跃医疗的投标资格。

在得到一系列不满意的答复后,2006年2月10日,北京亚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宣判财政部所作处理决定应予撤销。

有媒体称,这是财政部首次在政府采购行政诉讼案件中败诉。

当时,财政部表示:“一审判决打破了我们长期的工作模式,将对今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产生影响。”而每年的政府采购金额有数千亿元之巨,不能不说,这纸判决相当有分量。

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从1996年开始。自2003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供应商投诉逐渐增多,针对财政部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也逐年增多。

2005年,被多家媒体视为“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的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财政部行政不作为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一审判决财政部败诉。

这起案件发端于“非典”之后举行的一场价值高达114亿元的政府招标采购。

当时,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委托两家采购代理机构,对医疗救治体系项目公开招标,用以采购相关仪器设备。这两家机构分别是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

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沃尔公司)分别参加了两家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投标,报价均为最低,但都未中标。沃尔公司认为此次招投标存在“暗箱操作”。

2005年3月23日,沃尔公司以财政部未履行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职责和未对其投诉事项予以处理和答复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财政部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定职责。

由于该诉讼是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例状告财政部的政府采购案件,因此也被称作为“政府采购第一案”。

2006年12月8日,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财政部败诉。财政部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多起官司败于信息公开问题

2004年7月22日上午,在一场事关律师是否有权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官司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关于该律所不能代理商标申请业务的行政决定,原告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胜诉。

这是行政许可法自当年7月1日实施后,国家部委首次在行政许可官司中落败。

当时,有媒体发文称,此案的宣判标志着从司法上认可并保护了律师依法从事商标代理的权利,使广阔的商标代理服务市场向律师敞开了大门。

这起判决的前一年,另一个国家部委成被告的案件,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法学界和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

2003年,在北京土地监控呼声渐高之时,商务部卷入京城一场地产官司,初审败诉。该案是建国以来首起因中央政府部门纠正地方政府部门行政行为而成被告的案件。

而近几年来,国家部委站上被告席的原因,更多地涉及到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一个突出表现是:市民申请信息公开的案例越来越多。卫生部、国资委、原铁道部、国土资源部等国家部委,均因此收到过败诉判决书。

2004年1月3日,国土资源部作出《关于无锡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150名无锡农民认为此批复有违法律,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国土资源部撤销此批复。

2010年4月6日,卫生部组织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年11月25日,河南消费者赵正军向卫生部申请政务信息公开,请求其公开“都征集了哪些宝贵意见、如何修改以及何时出台等事项”。

2010年11月,杨先生购买动车组二等座票后,被安排到餐车就座。杨先生要求铁道部给出明确说法。

2011年9月13日,邹某等人向国资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方案》以及所依据的文件规定。

2012年,河南消费者赵正军再次向卫生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编写的会议纪要”。

以上所列5起案件中,原告方都因未得到满意的答复、或信息公开申请遭拒,而将国家部委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

败诉率在不断下降

根据行政诉讼法属地管辖的规定,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承担着国务院部委涉诉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

截至2007年3月29日,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召开之时,国务院的28个组成部委中,已有24个,即近九成站上过行政诉讼的被告席。

国家部委涉诉行政案件主要有两种情况:一部分是以国务院部委和中央在京直属机构为被告的常规行政案件,另一部分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人民法院新承担起的商标、专利行政确认的司法审查案件。

2011年1月,时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作工作报告称,2010年审结9116件行政案件,其中包括涉及南水北调、京沪高铁、轨道交通、城乡一体化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案件。其中,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相关行政案件审结2430件。不过,其中部委败诉的案件占几成,尚不得而知。

据统计,自2001年至2007年,国家部委涉诉行政案件约3200余件。从案件审理的总体情况看,国家部委涉诉的行政案件败诉率不断下降,依法行政水平逐年提高。

对于这些“告部委”的案件,有媒体曾给予肯定的评价:“行政有级别,人却不应有贵贱。”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总结出国家部委涉诉行政案件5个特点,并于2007年4月,发布在中国法院网上。

“第一,案件上升幅度大,涉及领域广。第二,新情况、新问题、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处理难度大。第三,政策性、政治敏感性较强的案件增多,案件的审判结果往往会影响国家对某一行业或领域管理政策的调整。第四,群体性诉讼案件数量上升,经常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第五,商标专利行政案件上升幅度大,涉及到的国家和地区多。”

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辖区内,集中了近7成国家部委和上千家各级行政机关,这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备受瞩目。

“国家部委坐在被告席上。”池强说:“确实让法院的审判感到压力不小。”

2004年4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法庭上,首次出现中央国家机关高级行政官员——时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常务副局长的范汉云。

而范汉云之所以出现在法庭上,是因为国家工商总局被起诉。这起源于“雪花粉”之争的案件中,与国家工商总局同时出现在被告席上的还有国家粮食局。向法院起诉的,则是内蒙古金穗工业食品公司(以下简称为金穗公司)。

2003年1月,国家粮食局给河北省粮食局批复,认为“雪花粉”应当作为面粉的通用名称加以确认。

同年11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对国家粮食局关于申请将“雪花粉”确认为商品通用名称的函件作出答复,认定金穗公司在“面粉”商品上享有的“雪花”商标受法律保护,但是金穗公司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雪花粉”、“雪花面粉”文字。

针对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粮食局的表态,金穗公司认为,其享有的“雪花”商标专有权利遭到限制和剥夺。于是,金穗公司遂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两局的答复。

从范汉云副局长作为国家机关高官出庭应诉行政案的第一人开始,亲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行政诉讼案件的政府官员逐渐多了起来,而以旁听形式了解案件审理过程的各级行政官员则更多达数千人次。

(资料来源:《法制日报》、《每日经济新闻》、《新京报》、《北京晨报(微博)》、《北京晚报》、《21世纪经济报道》、《山西晚报》、《中国经营报》、中国法院网、财新网、财经网)

范牧群 本文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作者:高欣责任编辑:NN084
http://news.163.com/13/1204/12/9F8IUIT2000112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