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我国防空识别区法理斗争的一点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40:19
我国建立东海防空区,遭到了美日等国强烈反对,不仅口头上反对,而且以骚扰的方式表明其态度,当然针对这些即无理又无礼的举动,我国都进行了一定的驳斥与反制,初步确立了我国防空识别区客观存在的事实,已经取得了初步胜利,为进一步争取政治上的主动,我认为我国可以以提议创设“防空识别区国际公约”的方式进一步反制美日,
      我国可以邀请已经建立防空识别区的国家,特别是日美,还有其他未设立该区但比较有国际影响的大国,针对各国设立防空识别区无序的现状,和设立国之间的冲突问题,提议参照以经济专属区或大陆架划分的原则来创设关于设立防空识别区的国际公约。如果该公约可以按照上述原则变成现实(当然参照国际海洋法公约的设立过程之漫长,这一过程或将持续十年以上),则我国可以将日方的防空识别区西沿逼退至至少是中间线位置,当然我国防空识别区东沿也要做相应后撤,但我国据此原则之所得将大于所失,还是占了很大便宜的。
我国建立东海防空区,遭到了美日等国强烈反对,不仅口头上反对,而且以骚扰的方式表明其态度,当然针对这些即无理又无礼的举动,我国都进行了一定的驳斥与反制,初步确立了我国防空识别区客观存在的事实,已经取得了初步胜利,为进一步争取政治上的主动,我认为我国可以以提议创设“防空识别区国际公约”的方式进一步反制美日,
      我国可以邀请已经建立防空识别区的国家,特别是日美,还有其他未设立该区但比较有国际影响的大国,针对各国设立防空识别区无序的现状,和设立国之间的冲突问题,提议参照以经济专属区或大陆架划分的原则来创设关于设立防空识别区的国际公约。如果该公约可以按照上述原则变成现实(当然参照国际海洋法公约的设立过程之漫长,这一过程或将持续十年以上),则我国可以将日方的防空识别区西沿逼退至至少是中间线位置,当然我国防空识别区东沿也要做相应后撤,但我国据此原则之所得将大于所失,还是占了很大便宜的。
必须叫他们尝到教训
楼主啊,我防空识别区和主张的专属区基本重合,就是有潜台词,但试图与虎谋皮,想让美帝及同盟来支持自己,和80面前期望国联支持有和区别?表面上是天真幼稚,实质是倒退。大国的做法就是,走别人的路,让人无路可走,走自己的路,让人家跟风去。即便从现实的军事目的来说,东海识别区也是在和美较量,关日本么事。打狗要看主人,但真要打狗的时候,是和狗主人交道才是根本,关狗么事?
楼主啊,你想简单了点吧,东海识别区的划定不是脑子一热随便乱划的,你仔细对照图片看清楚点啊,我们几乎是是按照大陆架基线划的,这就有了多层含义了,本来按照国际惯例来讲,我们划的是合情合理的,你说退让点,我请问你要退到哪里人家才会跟你聊什么识别区公约呢,这跟满清政府签订割让条约又有什么区别呢。。。东海识别区的划定关系着我国向东进入太平洋的出海口的安全,这是战略决策,同时挤压美日对我国的战略压迫的空间,你难道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别人拿把剑在你脖子跟前晃悠吗?还有,按大陆架延伸的方式划定东海识别区可以支持我国对大陆架延伸的诉求,并在国际上造成更多的事实依据。东海识别区还能斩断美日南下,为我国南海地区的战略斗争提供支援;另外真要哪天武力收复台湾时,东海识别区的作用可就大着呢。总而言之,东海识别区的划定可不会考虑到一两点的利益,它涉及到许多方方面面的考虑无论是战略层次,还是战役层次。你所谈到的识别区公约我还想不到对我国有什么大的利益着呢,反而会惹上一身骚。目前东海识别区要保障它的威慑力,不至于它的效益降低,其余就坐看脚盆呱呱叫吧!
楼上两位可能还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所说的提议创设有关防空识别区的国际法公约,是政治上的一种姿态,目前来说是虚招,并不是指望它立即产生实效。就像朝鲜战争中的谈判一样,政客干政客该干的事,军队干军队该干的事,军队管打不管和,毕竟东海防空识别区的确立并稳固需要政治、经济、军事等多方面的配合才能更快的达到我方的目的,并非是心存幻想,与虎谋皮,更不是类似清政府或民国政府曾经的卖国谈判。
目前各国设立防空识别区的做法类似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各国自行划设领海、经济专属区的做法,所以创设关于设立防空识别区的国际公约将是越来越多国家的共识。
国际公约的缔结,是各国不断相互妥协的最终结果,我国提议创设该方面的国际公约,是在 法理上(请看清主题) 进一步反制日美蛮狠做法的有效手段,并未排斥其他手段。希望各位不要误读。
我国的这个提议,将向全世界宣布:创设防空识别区是世界各国平等的权利,而不是先设先得,后者无份的独占权利。从而有力驳斥美日自己设立防空识别区,却要求我国撤销的诉求的无理和荒谬。从而在法理上将美日两国致于全世界各国的对立面上,从而在法理上抢占制高点,在政治上进一步打击日美。
目前这个措施只是一个打击日美的手段。属于我国应对美日挑衅反击中虚实结合中的虚招。它的提出是以我国能有实力应对美日挑衅的实力为基础。也就是以打促和,能战才能和。
英国已表态支持日方观点,在政治上已表明其立场,这就更需要我国在政治上夺取先机,以陷美日在法理上处于世界各国对立面位置,从而更能突出此举使我国处于法理制高点的位置的必要性。
难道不怕弄巧成拙?设识别区的多是美帝为首的海权国家,联合挤兑你怎么办?本来除了美日,别人都是嘴炮居多,这么做等于给了美国一众小弟发挥的空间,到时众口铄金中国怎么下台?
大漠雪无痕 发表于 2013-12-2 19:40
楼上两位可能还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所说的提议创设有关防空识别区的国际法公约,是政治上的一种姿态,目前来 ...
防空识别区的目的不是为了维护所谓的海洋经济区域,而是为了早期防空预警存在。你要是弄这个,敢问陆地边界是不是就不能有识别区了?印度的防空识别区深入我西藏境内,南朝鲜的识别区深入北朝鲜境内,但是这个识别本身就是一个多种手段的事情,用雷达做早期预警也是一种方式,所以并不是一定要自己飞机能飞到的地方才能画识别区,同样也和任何海洋公约内容无关。最关键的是,这本身就是一个单边设定的,以设立国自身的空防需要设定的,有重合又如何?
我国的这个提议,将向全世界宣布:创设防空识别区是世界各国平等的权利,而不是先设先得,后者无份的独占权 ...
权利靠嘴来提议,是下下策,是最不保障的。上策是,我琢磨个设防空识别区其实对我有利,那我就不说不指责,等我要设的时候,就照葫芦画瓢还多画点,直接就设,为什么要给人家削我权利的机会,连嘴炮的机会都不要给。这世界上,除了月球的和平权利,从来就没有什么权利是靠嘴说出来的。
英国已表态支持日方观点,在政治上已表明其立场,这就更需要我国在政治上夺取先机,以陷美日在法理上处于世 ...
英国表明了什么立场?国际法解决问题,那算什么立场?和我提议美国出台法律要听取美国人民意见有何区别?
13楼,还要我解释多少回你才能明白,我所说的这个提议,是在众多实质性反制基础上,增加的一个在法理上反制日美挑衅的虚招,并不是你理解的紧靠这招来保障我们的权力。
12楼,我所说的提出创设关于防空识别区的国际公约,主要目的是有两个,近期目标是在法理上反制日美,抢占法理制高点,只是一个政治姿态。远期目标则是针对各国设立防空识别区无序的现状,和设立国之间的冲突问题,确实缔结国际公约,以使各缔约国在防空识别区的设立上遵循法定依据。这个阶段才涉及如何划分的具体问题,这些问题必然涉及海上和陆地如何划分的原则,我所说的提议参照以经济专属区或大陆架划分的原则来创设关于设立防空识别区仅是海上识别区划分的参考原则而已,至于陆上识别区如何划分,则是考验各国智慧的一个命题。而不是你所理解的我的这个建议是以设立防空识别区来维护海洋经济区域,
11楼,缔结国际公约的过程,是一个各国平等表达自身诉求,各缔约国不断相互妥协的过程,其最终的效力对各缔约国来说也是等效的。正是因为没有可依的国际公约,美国才可以在识别区问题上偏袒日本,它的仆从国或盟友才可以顺势鼓噪。
13楼,还要我解释多少回你才能明白,我所说的这个提议,是在众多实质性反制基础上,增加的一个在法理上反制 ...
说白了,中国现阶段就不希望有什么法理基础。所谓国际法理基础,是一个那么无用的东西,对于不遵守的国家,一点约束力没有,对于自己,想有样学样还要担心人家唠叨,干脆没有最好,可着劲攒实力是上道。想想为什么美国没有接受海洋公约,中国又保留了海洋公约的一些条款?因为束缚了我的手脚。记住一句话,兔子的目标是星辰大海,兔子可不希望在还不具备实力的时候,去用什么只局限于眼前的法理基础来给自己使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