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笨弹时代”的第一场反恐战争——加沙之战初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2:21:46
【恐怖主义的“笨弹”时代】

阿哈迈德是个住在迦沙的巴勒斯坦人,某一天不知哪根筋搭错,他决定去当一名自杀攻击者。他跟哈马斯报了到,受了训,腰间捆上炸药,裤兜里揣上一把自卫用的手枪,就向耶路撒冷出发了。哈马斯给他的指示是:“自杀之前要打电话汇报一下周围情况,得到许可再行动。”

到了耶路撒冷,阿哈迈德直奔市中心,然后他找了个公用电话给他的哈马斯头目打电话。头目问:“你周围有多少人?”“大概二十个。”阿哈迈德回答。“那么再等等。”

等了一会儿,阿哈迈德报告说:“现在我周围有五十个人了。”头目说:“再等等。”又等了一会儿,阿哈迈德报告说:“现在有一百个人了。”“安拉保佑你,现在自杀吧。”头目下达了命令。

于是阿哈迈德从裤兜里掏出手枪,朝自己脑袋上打了一枪。

这个笑话虽然夸张一点,但大体上概括了八十年代以来以巴勒斯坦恐怖主义为主导的世界恐怖主义发展的一个基本特性:无论恐怖主义的领导者和策划者如何精明狡猾,在第一线实施攻击的恐怖分子都是被当作没头脑的“肉体运载工具”来使用的。所谓的“肉弹攻击”实际上是一种“笨弹攻击”,攻击者就像行尸走肉,只要把武器运到指定地点,然后进行几个简单的动作即可。因此,在巴勒斯坦人那里,肉弹的来源甚至包括弱智少年、犯通奸罪的家庭妇女、因嫁不出去性压抑而患抑郁症的老姑娘,诸如此类其实根本不够战斗人员资格的人物。就是魔王级的恐怖组织“基地”,虽然其攻击者的素质要高一些,但攻击者的行为仍然只是按指定程序到位自杀,其“笨弹”的本质与巴勒斯坦人并无太大差别。

与这种“笨蛋”攻击相对应,这一时期所谓的反恐战争本质上并不具有真正的战争形态,而是一种加强版的“警察抓强盗”式的治安行动。恐怖分子由于只有简单的“笨弹”训练,没有多少真正的军事素养,一旦暴露遇到抓捕,基本上只有逃窜的份儿。如果军队参加这种行动,那么在本质上是拿军队当警察使用。第二次黎巴嫩战争结束后以军总结出的一条重要的教训就是:长期的反恐安全行动降低了以军的作战水平。也就是士兵长期扮演警察身份,已经忘了真正的战争是怎么回事了。一旦碰上训练有素的对手,就显得不知所措。

【“笨蛋”时代的终结】

“笨弹”时代终结于2006年的第二次黎巴嫩战争,不过世人对此的清醒认识则要等待至少两年以上的时间。

简单地说,在真主党那里,以色列碰上了一种谁也没见过的全新的“恐怖分子”:他们的军事训练水准不比世界上任何一支军队低,他们的武器装备甚至不比以色列步兵差,他们的作战方式不再是一次性的笨弹攻击,而是跟常规部队差不多的有战术指导、有通讯指挥的攻防配合。当然,他们仍然保持着恐怖组织的基本特色:在平民屋下修工事,拿平民当人体盾牌,同时以平民百姓为主要攻击目标,包括向以色列居民区发射大量火箭弹。

以军打过阿拉伯正规军,打过巴勒斯坦游击队,打过巴勒斯坦恐怖组织,却从未打过这种正规军与恐怖组织杂交生下来的九头怪物。由于事先对这一新现实毫无认识,第二次黎巴嫩战争是按“加强版安全行动”的模式展开的。在遇到前所未有的顽抗之后,以军未能正确评估形势,只是在数量上梯次增兵,犯了“添油战法”的兵家大忌,直到战争结束也没能根本扭转局面。

第二次黎巴嫩战争结束后,包括哈马斯在内的全球恐怖组织均把真主党看成自己的楷模,恐怖主义“正规军化”已经成为一种潮流。与此同时,以色列也全面总结了自己的问题,以军经过两年的整训,其作战概念和作战意识均有了本质的改变。

于是就有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场迦沙战争——第一次有人拿一个恐怖组织当一支正规军打。为了准备这场战争,以色列从半年前就开始收集情报,摸清了迦沙哈马斯的设施配置,制定了详细的行动计划。像以军的历次战争一样,战前以色列进行了大量的迷惑性宣传:周三的安全内阁会议讨论了几个小时的迦沙行动问题,对外却发布了一个关于全球伊斯兰圣战问题的文件,让人们误以为迦沙问题没那么严重;国防部长巴拉克一周前在内阁会议上跟外长利夫尼和副总理拉蒙大吵大闹演双簧,反对对加沙开战,让人们误以为以色列军方无意开战;周五在哈马斯向以色列境内发射了几十枚火箭弹之后,巴拉克居然同意开放边界给迦沙运送给养,以至于以色列右翼政治家威胁说要上法庭去控告巴拉克支持恐怖组织;最后,以色列媒体透过各种渠道放风,说总理奥尔默特要在周日开会讨论迦沙问题。哈马斯本来在周三已经从各基地撤出了武装分子,听到这一消息又把他们放回去了。老天在上,以色列并没撒谎,只是这周日的会议要讨论的是对迦沙开战后的后续问题,而不是是不是开战的问题。怪只能怪哈马斯自己想歪了。此外,这场战争到目前为止的进行模式也跟以色列历次战争类似,集中空军优势,在最初几分钟里对敌人的有生力量进行毁灭性的打击;战争的精神也焕然一新,以色列南部军区司令今天表示:“以军将避免伤亡,但作战命令一旦下达,部队的首要考虑是完成任务,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完成任务。”这跟第二次黎巴嫩战争表现出巨大的差别,那次的战前动员是:“只要有一个士兵受伤,作战任务就宣告终止,部队的任务自动转变为救护伤员和撤退。”

当然,战争仍在进行之中,结果仍存在变数(照我看最初这几分钟其实已经一锤定音,以色列这次脚踏实地准备充分,哈马斯心高气傲准备不足,翻本的可能性极低),但这场战争的性质已经昭然天下。今后虽然还会有“笨弹”级的恐怖攻击存在,但正规化的恐怖组织将成为越来越大的威胁,“反恐战争”也将越来越缺少“治安行动”的色彩,而带上越来越多的常规战争的特点。

【孟买袭击与后“笨弹”时代的全球化】

恐怖主义的后“笨弹”时代,或者说恐怖主义的“正规军化”时代并不限于以色列周边地区。孟买恐怖袭击让我们看到了这种趋势全球化的开始。在孟买实施恐怖袭击的那些恐怖分子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跟我们惯常理解的那些木头木脑一味凶残的传统恐怖分子有着巨大的不同。这些恐怖分子的训练水平、单兵作战与协同作战能力、恐怖组织的协调指挥能力都跟任何一个国家的特种兵水准有一拼。

除了跟真主党学样以外,恐怖主义的“变形”也有其内在原因。“笨弹”攻击说到底只是一种原始形态的恐怖主义,虽然影响巨大,但其实际破坏力相当有限,而且也相对容易防范:以色列修了隔离墙,巴勒斯坦肉弹们便失去了用武之地;全球加强了机场安检措施,九一一就没了重演的可能。“笨弹”们说到底是些机器,没有应变突破的能力。此外,“笨弹”的一次性消费品特征也使得恐怖攻击成本极高,同时因为每次实施攻击的都是新手,攻击力量格外有限。

新形态的恐怖主义的危害远远超过“笨弹”们。从孟买袭击案可以看到,仅仅几名恐怖分子就可以突破印度的海防,连续几天让一个金融都市处于瘫痪状态。恐怖分子们甚至制定了撤退脱身的计划,虽然这次他们失败了,但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就会出现成功逃跑的恐怖分子,甚至出现“身经百战”的恐怖“老兵”。这些恐怖分子的破坏力和突破能力将使得一些传统上防范比较严密的国家面临新的威胁。

那些因为孟买袭击而嘲笑印度反恐能力的人可以休矣。新形态的恐怖主义将是令任何人头疼的问题。不妨简单回忆一下1994年的北京建国门枪击事件。一个训练有素的低级军官,在相对空旷的建国门立交桥一代与数十名军警露天交火,不仅打死打伤数十人,而且一直纠缠到外交区才被击毙。设想一下,如果有十名具有这种训练素质和作战能力的恐怖分子在北京、纽约、特拉维夫或者世界任何一座城市里发动突袭,占领了两三座大型宾馆或购物中心,扣押了几十上百名人质,各国的军警能怎么样?谁敢保证自己处理的结果比孟买强?强又能强出多少去?

【小结】

即使在某种程度上出现正规军化的现象,恐怖主义依然是恐怖主义,他们的攻击对象依然主要是无辜的平民百姓,这一点使他们无论如何不可能脱胎换骨变成传统的正规军人或者游击战士。

虽然哈马斯目前尚处于后“笨弹”化转换时期,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正规军化的恐怖组织,但以色列的这场迦沙之战已经带上了全新的战争特点,所以仍然可以被看作是这一新的反恐时代的第一场战争。因此,这场战争的进程和结果值得所有对反恐问题感兴趣的人们分析和研究。

张平 2008年12月28日 于特拉维夫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1000270.html

【恐怖主义的“笨弹”时代】

阿哈迈德是个住在迦沙的巴勒斯坦人,某一天不知哪根筋搭错,他决定去当一名自杀攻击者。他跟哈马斯报了到,受了训,腰间捆上炸药,裤兜里揣上一把自卫用的手枪,就向耶路撒冷出发了。哈马斯给他的指示是:“自杀之前要打电话汇报一下周围情况,得到许可再行动。”

到了耶路撒冷,阿哈迈德直奔市中心,然后他找了个公用电话给他的哈马斯头目打电话。头目问:“你周围有多少人?”“大概二十个。”阿哈迈德回答。“那么再等等。”

等了一会儿,阿哈迈德报告说:“现在我周围有五十个人了。”头目说:“再等等。”又等了一会儿,阿哈迈德报告说:“现在有一百个人了。”“安拉保佑你,现在自杀吧。”头目下达了命令。

于是阿哈迈德从裤兜里掏出手枪,朝自己脑袋上打了一枪。

这个笑话虽然夸张一点,但大体上概括了八十年代以来以巴勒斯坦恐怖主义为主导的世界恐怖主义发展的一个基本特性:无论恐怖主义的领导者和策划者如何精明狡猾,在第一线实施攻击的恐怖分子都是被当作没头脑的“肉体运载工具”来使用的。所谓的“肉弹攻击”实际上是一种“笨弹攻击”,攻击者就像行尸走肉,只要把武器运到指定地点,然后进行几个简单的动作即可。因此,在巴勒斯坦人那里,肉弹的来源甚至包括弱智少年、犯通奸罪的家庭妇女、因嫁不出去性压抑而患抑郁症的老姑娘,诸如此类其实根本不够战斗人员资格的人物。就是魔王级的恐怖组织“基地”,虽然其攻击者的素质要高一些,但攻击者的行为仍然只是按指定程序到位自杀,其“笨弹”的本质与巴勒斯坦人并无太大差别。

与这种“笨蛋”攻击相对应,这一时期所谓的反恐战争本质上并不具有真正的战争形态,而是一种加强版的“警察抓强盗”式的治安行动。恐怖分子由于只有简单的“笨弹”训练,没有多少真正的军事素养,一旦暴露遇到抓捕,基本上只有逃窜的份儿。如果军队参加这种行动,那么在本质上是拿军队当警察使用。第二次黎巴嫩战争结束后以军总结出的一条重要的教训就是:长期的反恐安全行动降低了以军的作战水平。也就是士兵长期扮演警察身份,已经忘了真正的战争是怎么回事了。一旦碰上训练有素的对手,就显得不知所措。

【“笨蛋”时代的终结】

“笨弹”时代终结于2006年的第二次黎巴嫩战争,不过世人对此的清醒认识则要等待至少两年以上的时间。

简单地说,在真主党那里,以色列碰上了一种谁也没见过的全新的“恐怖分子”:他们的军事训练水准不比世界上任何一支军队低,他们的武器装备甚至不比以色列步兵差,他们的作战方式不再是一次性的笨弹攻击,而是跟常规部队差不多的有战术指导、有通讯指挥的攻防配合。当然,他们仍然保持着恐怖组织的基本特色:在平民屋下修工事,拿平民当人体盾牌,同时以平民百姓为主要攻击目标,包括向以色列居民区发射大量火箭弹。

以军打过阿拉伯正规军,打过巴勒斯坦游击队,打过巴勒斯坦恐怖组织,却从未打过这种正规军与恐怖组织杂交生下来的九头怪物。由于事先对这一新现实毫无认识,第二次黎巴嫩战争是按“加强版安全行动”的模式展开的。在遇到前所未有的顽抗之后,以军未能正确评估形势,只是在数量上梯次增兵,犯了“添油战法”的兵家大忌,直到战争结束也没能根本扭转局面。

第二次黎巴嫩战争结束后,包括哈马斯在内的全球恐怖组织均把真主党看成自己的楷模,恐怖主义“正规军化”已经成为一种潮流。与此同时,以色列也全面总结了自己的问题,以军经过两年的整训,其作战概念和作战意识均有了本质的改变。

于是就有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场迦沙战争——第一次有人拿一个恐怖组织当一支正规军打。为了准备这场战争,以色列从半年前就开始收集情报,摸清了迦沙哈马斯的设施配置,制定了详细的行动计划。像以军的历次战争一样,战前以色列进行了大量的迷惑性宣传:周三的安全内阁会议讨论了几个小时的迦沙行动问题,对外却发布了一个关于全球伊斯兰圣战问题的文件,让人们误以为迦沙问题没那么严重;国防部长巴拉克一周前在内阁会议上跟外长利夫尼和副总理拉蒙大吵大闹演双簧,反对对加沙开战,让人们误以为以色列军方无意开战;周五在哈马斯向以色列境内发射了几十枚火箭弹之后,巴拉克居然同意开放边界给迦沙运送给养,以至于以色列右翼政治家威胁说要上法庭去控告巴拉克支持恐怖组织;最后,以色列媒体透过各种渠道放风,说总理奥尔默特要在周日开会讨论迦沙问题。哈马斯本来在周三已经从各基地撤出了武装分子,听到这一消息又把他们放回去了。老天在上,以色列并没撒谎,只是这周日的会议要讨论的是对迦沙开战后的后续问题,而不是是不是开战的问题。怪只能怪哈马斯自己想歪了。此外,这场战争到目前为止的进行模式也跟以色列历次战争类似,集中空军优势,在最初几分钟里对敌人的有生力量进行毁灭性的打击;战争的精神也焕然一新,以色列南部军区司令今天表示:“以军将避免伤亡,但作战命令一旦下达,部队的首要考虑是完成任务,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完成任务。”这跟第二次黎巴嫩战争表现出巨大的差别,那次的战前动员是:“只要有一个士兵受伤,作战任务就宣告终止,部队的任务自动转变为救护伤员和撤退。”

当然,战争仍在进行之中,结果仍存在变数(照我看最初这几分钟其实已经一锤定音,以色列这次脚踏实地准备充分,哈马斯心高气傲准备不足,翻本的可能性极低),但这场战争的性质已经昭然天下。今后虽然还会有“笨弹”级的恐怖攻击存在,但正规化的恐怖组织将成为越来越大的威胁,“反恐战争”也将越来越缺少“治安行动”的色彩,而带上越来越多的常规战争的特点。

【孟买袭击与后“笨弹”时代的全球化】

恐怖主义的后“笨弹”时代,或者说恐怖主义的“正规军化”时代并不限于以色列周边地区。孟买恐怖袭击让我们看到了这种趋势全球化的开始。在孟买实施恐怖袭击的那些恐怖分子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跟我们惯常理解的那些木头木脑一味凶残的传统恐怖分子有着巨大的不同。这些恐怖分子的训练水平、单兵作战与协同作战能力、恐怖组织的协调指挥能力都跟任何一个国家的特种兵水准有一拼。

除了跟真主党学样以外,恐怖主义的“变形”也有其内在原因。“笨弹”攻击说到底只是一种原始形态的恐怖主义,虽然影响巨大,但其实际破坏力相当有限,而且也相对容易防范:以色列修了隔离墙,巴勒斯坦肉弹们便失去了用武之地;全球加强了机场安检措施,九一一就没了重演的可能。“笨弹”们说到底是些机器,没有应变突破的能力。此外,“笨弹”的一次性消费品特征也使得恐怖攻击成本极高,同时因为每次实施攻击的都是新手,攻击力量格外有限。

新形态的恐怖主义的危害远远超过“笨弹”们。从孟买袭击案可以看到,仅仅几名恐怖分子就可以突破印度的海防,连续几天让一个金融都市处于瘫痪状态。恐怖分子们甚至制定了撤退脱身的计划,虽然这次他们失败了,但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就会出现成功逃跑的恐怖分子,甚至出现“身经百战”的恐怖“老兵”。这些恐怖分子的破坏力和突破能力将使得一些传统上防范比较严密的国家面临新的威胁。

那些因为孟买袭击而嘲笑印度反恐能力的人可以休矣。新形态的恐怖主义将是令任何人头疼的问题。不妨简单回忆一下1994年的北京建国门枪击事件。一个训练有素的低级军官,在相对空旷的建国门立交桥一代与数十名军警露天交火,不仅打死打伤数十人,而且一直纠缠到外交区才被击毙。设想一下,如果有十名具有这种训练素质和作战能力的恐怖分子在北京、纽约、特拉维夫或者世界任何一座城市里发动突袭,占领了两三座大型宾馆或购物中心,扣押了几十上百名人质,各国的军警能怎么样?谁敢保证自己处理的结果比孟买强?强又能强出多少去?

【小结】

即使在某种程度上出现正规军化的现象,恐怖主义依然是恐怖主义,他们的攻击对象依然主要是无辜的平民百姓,这一点使他们无论如何不可能脱胎换骨变成传统的正规军人或者游击战士。

虽然哈马斯目前尚处于后“笨弹”化转换时期,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正规军化的恐怖组织,但以色列的这场迦沙之战已经带上了全新的战争特点,所以仍然可以被看作是这一新的反恐时代的第一场战争。因此,这场战争的进程和结果值得所有对反恐问题感兴趣的人们分析和研究。

张平 2008年12月28日 于特拉维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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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就是地狱——加沙之战二评

我在《迦沙之战初评》一文中曾指出这次战争与以色列以往的反恐行动有着本质区别——这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战争”而不是“安全行动”。以色列国防部长巴拉克也在战争爆发的第二天明确点透“这是一场全面出击的战争。”哈马斯在过去的半年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谁说迦沙贫困?),力图组建一支真主党式的有正规军素质的恐怖组织,发动毁灭以色列国家的真正的战争。如今,当真正的战争到来时,哈马斯却像个十足的白痴,根本弄不懂战争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就是为什么该组织残暴成性的恐怖头目、巴勒斯坦肉弹的狂热吹嘘者尼扎尔•拉扬会在自己家中被炸成肉酱的原因。他以为家中有了四个老婆、几个孩子和其他一些身份不明的女人,以色列就不会来剪除他这恐怖元凶了;他以为他把平民放上屋顶当肉盾,以色列就会纵容他在家中囤积武器弹药了。他以为他可以无限制地利用以色列对现代民主人权的尊崇来保护自己,同时以为他自己可以肆无忌惮地用攻击以色列平民的暴行来践踏人类共同生活的基本准则。

然而这次这位恐怖宝贝想错了!这次不是他那点浅薄的见识所能认识的“反恐行动”,这是一次真正的战争!战争改变了游戏规则。别说这次他在自己家里搂着四个老婆做不成肉盾,就是他把天堂里那七十二个处女全勾引下来摆成防空肉洞,以色列也一样炸他个屁滚尿流!

对于平民伤亡问题,战争与“安全行动”有着完全不同的底线。“安全行动”本质上是“治安行动”,也就是在警方对局势有着绝对控制能力的情况下,遵循“法之为事,宁失有罪,不伤无辜”的基本原则,其底线是“尽一切可能避免平民伤亡和财产损失”。战争则指的是两支军队级的武装力量之间的武力对抗,遵循的唯一原则是“消灭敌人,获取胜利”,其底线是“不以平民为攻击目标”。在平民的房屋被罪犯占据,平民本人成为人质的情况下,警方可能依据“先救人质”的原则跟罪犯达成妥协,甚至放走罪犯。然而战争的情况完全不同,任何一座被敌军修筑了工事弹药库的民居都会被视为军事据点而不会再被看作民宅,任何一个主动在这些地点帮助敌军的平民(无论是攻击还是掩护)都会被看作敌军的一部分而不会再被看作是平民,即使在这些地点真的出现了无辜平民,军队也不会因为顾及他们的伤亡就终止行动,军队的原则只有一个:“摧毁目标,消灭敌人”。而一旦出现了平民伤亡,那么这里的战争罪犯并非进攻者,而是那些拿平民当肉盾的胆小鬼!你见过哪场战争里军队会因为敌方据守民宅就停止进攻?难道因为会造成大量平民伤亡盟军就不该轰炸德雷斯顿了?难道因为造成几十万平民死亡美军就不该朝广岛长崎扔原子弹了?如果为了让这几十万日本平民活下来美军就该打日本登陆战而自己损失一百万将士,那第二次世界大战就该改名叫做“第二次世界大治安行动了”。

公元1864年9月2日,当北军攻克南军重镇亚特兰大市之后,主将谢尔曼将军下令赶走市内所有居民,一把火将这座明珠城市烧成了平地。在随后的“谢尔曼海岸进军”中,他所统帅的部队一路走一路烧,把南方人多年建造的大片城镇种植园化为了灰烬,愣是烧出了一条几百公里长的火胡同。与此同时,谢尔曼下令把能破坏的一切全部毁掉,他的部队甚至把南方的铁轨拆下来,用火烤软后绕着树木拧成麻花,制成世上留名的“谢尔曼领带”。

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谢尔曼明白战争不只是南方“一小撮”种植园主挑起的,而是整个南方人民的选择。因此,在战争之初,当北军盲目自信,以为依靠军事优势可以轻而易举地击败南军时,谢尔曼就警告说这场战争将是长期而惨烈的。谢尔曼认为,南方人之所以选择战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不明白“战争就是地狱”,因此,要想赢得战争,就必须懂得“我们不是在跟一支军队作战,而是在跟充满敌意的人民作战,因此必须让他们无论老幼贫富都感受到战争的重拳。”而赢得战争的唯一出路是:“让这场战争尽可能的严酷,决不显示一丝懈怠,直到南方求饶为止。”换句话说,战争的唯一出路是让整个南方人民而不只是军队明白什么是地狱。

而在这一切背后的是一个谁都不愿意说出来的赤裸裸的事实:“战争就是地狱!”“战争就是残酷!想改变这一点是无济于事的,战争打得越残酷,就结束得越快。”

而巴勒斯坦人?那个几十年来挑起了这块土地上几乎所有的流血冲突、破坏了几乎所有和平机遇的民族;那个因为自己的暴民政治传统和宗教狂热而几十年来拖累整个世界不得安宁、至今还让全世界的纳税人出钱养活他们的人民;那个国际社会一给他们选举的自由就把恐怖组织选成自己的政府、无休无止地向邻国进行武装挑衅的人民;那个把屠杀邻国和平居民的恐怖分子当作英雄来歌颂的人民,他们懂得什么叫做“战争就是地狱”吗?我看他们不懂!可惜的是看来谢尔曼将军的名言不足以教训他们,他们只能象当年的美国南方人一样,慢慢在自己的鲜血和苦难中领会和学习了,如果他们还有一点基本的学习能力的话!

即使这样,以色列的战争行动仍然坚持了“不以平民为目标”人道底线,他们只攻击军事目标,甚至在攻击前十分钟打电话通知攻击地点的人离开。他们是堂堂正正的军队!看看哈马斯,在以色列通知攻击之后,他们不是组织楼内的居民转移,而是安排平民到楼顶上去当肉盾!迦沙周围布满了以军营地,哈马斯的火箭弹不去打击这些营地,却去攻击平民区没有任何军事用途的民宅和学校。什么是恐怖主义?这就是恐怖主义!什么是文明和野蛮的区别?这就是文明和野蛮的区别!别跟我说什么土地不土地的,谁告诉你别人占了你的土地你就可以不顾做人的基本原则了?世界上有多少个国家认为别人占着自己的土地?都象巴勒斯坦人这样纠缠不清,世界大战恐怕早就爆发了几十回了。

有幸生活在和平里的人们哪,为留住你们的和平祈祷吧!警惕你们身边那些煽动战乱的极端分子(无论他们的理由是何等冠冕堂皇)!祈祷你们的子孙能永远记住谢尔曼将军的话:“战争就是地狱!”永远别象巴勒斯坦人那样把战争当成儿戏!

张平 2009年1月4日 于特拉维夫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1000268.html
自卫战争的合法性、适当性与平民伤亡问题——加沙之战三评
作者:张平

历次的中东战争,无论战争的起因如何,甚至无论以色列是否参与,都会让国际反犹主义沉渣泛起。某些华文媒体也从不例外!这次的加沙之战,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亲兄弟都还没说什么,很多华文媒体就“皇上不急太监急”,迫不及待地跟在反犹势力后面对以色列横加诬蔑,替恐怖主义张目。这些污蔑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以色列所进行的战争是否合法的自卫战争?这场战争是否具有适当性(也有人翻译成对称性)?战争中加沙地区的平民伤亡是否构成战争罪行?

在讨论这三个问题以前,先附带说明一个小问题,就是所谓的白磷弹问题。这个喧嚣一时的让某些反以反犹人士大脑兴奋不已的所谓以色列使用非法武器的问题日前已被国际红十字会官员正式澄清。白磷弹并非违规武器,战争中使用白磷弹照明或施放烟幕都是国际法允许的。国际法不允许有意使用白磷弹伤害人群或者焚烧建筑物,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以色列军队将白磷弹用于这两个目的。散播谎言煽动仇犹情绪是反犹主义历史上常见的伎俩,今天也不例外。

【以色列所进行的是否合法的自卫战争?】

国际法的自卫战争概念有两个来源。

第一个来源是所谓的“凯罗林号法规”。

凯罗林号是一艘美国货运汽轮。19世纪30年代,加拿大境内出现反英暴动组织,美国支持这些组织的活动并为他们运送武器,凯罗林号便参与了这些活动。1837年12月29日夜间,一支英军越过尼亚加拉河,登上凯罗林号放了一把火,又把这条船沿河送下了大瀑布。一名美国人死亡,数人受伤。这次偷袭行动引发了美国国务卿丹尼尔•韦伯斯特与英国贵族阿什布尔敦之间有关“先发制人的自卫战争”的合法性问题的讨论。讨论的结论是:先发制人的自卫战争是合法的,但前提条件是:“情况紧迫、无法避免、别无选择、没有时间深思。”

第二个来源是《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该条款规定:“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在安理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会员国因行使此项自卫权而采取之办法,应立即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此项办法于任何方面不得影响安全理事会按照本宪章随时采取其所认为的必要行动之权责,以维持和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

从内容上看,凯罗林号法规显然比《联合国宪章》严格,因为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前者谈的是受到实际武力攻击之前的自卫行动,后者谈的是受攻击之后的情况。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联合国宪章》实际上已经取代了凯罗林号法案,并将联合国法案中的“武力攻击”解释为包括了武力攻击之前的准备阶段。

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一个国家在遭受武力攻击后即可行使自卫权,无需联合国批准,行使自卫权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均不受联合国约束。至于行使自卫权的目的,虽然《联合国宪章》没有规定,但海牙国际法院的《核武器使用和威胁的合法性》案卷谈到了自卫的必要性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制止攻击者的攻击行为。也就是说,自卫最主要目的是防卫自己不受攻击,只要攻击还在继续,受害国就有权继续进行武力自卫。从常理上说,这一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自卫不能制止攻击,自卫行为就失去了意义。

《联合国宪章》并没有规定“武力攻击”的明确定义。其它国际法规似乎也同样阙如。事实上,在战争观念不断变化,作战武器不断更新的情况下,即使有人作出这种规定也很难是长期有效的。对于这一点的判断通常是根据惯例和常识。以色列希伯莱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尤瓦尔•沙尼对此有个简要的解说:“如果发射了一颗火箭弹,那么国家无权入侵并征服另一个国家的全部领土……但我们这里谈的不是一颗火箭弹,而是连续数年的火箭弹。”

具体到这场加沙战争,由于哈马斯武力攻击在前,所以凯罗林法规并不适用,适用的是《联合国宪章》。到目前为止,以色列对自卫权的行使并没有任何一点违反这一宪章。这场自卫战争的发起和进行都是完全合法的。唯一有可能争辩的是哈马斯的行为是否构成联合国所规定的“武力攻击”。关于这一点,我以为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加以判断:翻翻现代历史,看看世界上是不是有哪个国家在遭受了几千枚火箭弹攻击之后认为自己“未受到武力攻击”。或者还有一个更简单的办法,哪个国家认为这不算武力攻击,就让以色列朝他们国家的居民区发射几千枚火箭弹试试,如果该国在挨了这些揍以后还心悦诚服地认为自己“未受到武力攻击”,咱们就承认这些诡辩或许有根据,否则就是在睁着眼睛撒谎。

【以色列所进行的自卫战争是否具有“适当性”?】

对于以巴冲突,历来就有一种奇谈怪论,他们把以色列在冲突中死亡的人数跟巴勒斯坦方面死亡的人数放在一块,宣称因为这两个数字悬殊太大,所以以色列的战争不具有“适当性”。这个理论背后的逻辑是赤裸裸的反犹主义,他们对巴勒斯坦人死了多少并没有真正的兴趣,唯一让他们遗憾的是犹太人死得太少了。在他们看来,如果巴勒斯坦恐怖分子再多杀害一些犹太人,这战争就“对称”了,就“成比例”了,他们就满意了。

虽然“适当性”是国际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但没有任何一个国际法规定战争的“适当性”是根据冲突中的双方死亡人数计算的。“消灭敌人,保存自己”是战争的基本原则,只有白痴才会在战争中要求自己的死亡人数跟敌方的死亡人数“对称”。国际法不是白痴法律,所以只要攻击的是对方的武装人员,死亡多少都不会构成所谓“不适当”的问题。

还有一个谬论,是说以色列的武器比哈马斯的武器厉害得多,所以也“不对称”。在这一点上,同样没有哪部国际法用武器级别的高低来计算战争的“适当性”。国际法上的“适当性”在这方面实际上指的是攻击行为与反击行为之间的适当关系,也就是对于不同级别的攻击行为应该有相应的、有差别的反击行为。绝对不是说攻击者采取何种行为反击者也必须采取何种行为。如果反击行为必须跟攻击行为相等的话,那么哈马斯是倾尽全力攻击以色列平民区,所以以色列也该把能用上的导弹炮弹炸弹全扔到加沙的居民区里去才对,那样加沙的伤亡就不会以百计算,而是早就以万乃至以十万计算了。

战争适当性的最主要内涵实际上指的是攻击目标的价值与攻击行为可能造成的对无辜者的伤害的关系。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攻击目标必须有军事价值。第二、平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与这些目标的军事价值之间有一定的关系。按照这两个内容去分析,真正没有“适当性”、真正不“对称”的是巴勒斯坦恐怖组织。哈马斯攻击的绝大多数都是毫无军事价值的平民住宅区、造成的是百分之一百的平民生命财产损失。而以色列攻击的都是情报确认的军事目标,而且在很多情况下采取了减少平民伤亡的措施。因此,除非你对以军攻击的目标的军事价值和所造成的平民损失进行了逐一分析并得出法律认可的结论,否则你没有任何理由宣称以色列的战争“不适当”。由于“适当性”并不排除平民伤亡的可能性,因此无论平民伤亡是何等令人遗憾,都不单独构成“不适当”的结论。

【如何看待平民伤亡问题?】

展示死者照片,特别是儿童的死亡照片,是巴勒斯坦恐怖组织干的最高兴的事情。这种照片可以很快地引起不明真相的人的愤怒,让人们忘记战争的性质是什么,忘记真正的屠夫是谁。

关于战争中的平民死亡问题,我在《战争就是地狱》一文中已经讲得非常清楚,在战争中,军队不会因为可能伤到平民就停止军事行动,战争中军队的底线是“不以平民为攻击目标”,只要这个底线不破,就不是犯罪行为。在此我将给我的观点提供一点国际法依据。

海牙国际犯罪法庭的起诉人办公室曾在2006年2月就美军在伊拉克的行为问题发表过一封公开信(http://www.icc-cpi.int/library/o ... 9_February_2006.pdf),其中对战争中的平民伤亡问题作了专门的说明:

“根据国际人道法律和《罗马法》,武装冲突中的平民死亡,无论如何严重和令人遗憾,其本身都不构成战争罪行。国际人道法律和《罗马法》允许交战国对军事目标进行适当的攻击,即使确知某些平民伤亡将因此发生。罪行发生的条件是:有意对平民进行攻击,或者在攻击军事目标时确知平民意外伤亡将明显远远超过预期军事价值。”

的确,有不少巴勒斯坦平民死于这场战火,我对此深感遗憾,但如果你想就此指责以色列犯有战争罪行的话,你必须证明以色列有意攻击平民,或者证明该攻击的平民伤亡远远超过军事价值,而且得证明以色列事先明确知道这一点。

如果你能证明,就请拿出来,否则就请停止污蔑以色列国。

【别忘了真正的战争罪犯!】

哈佛大学法学教授Dershowitz曾谈到一个令人感叹的事例:某次以军发现某民宅被用来给哈马斯制造火箭弹,于是在打击前给宅主半个小时的时间撤离。结果宅主给哈马斯打了电话,哈马斯不但不让居民撤走,反而送来一群怀抱婴儿的妇女,呆在宅子里等着以军的炮火。

那些举着巴勒斯坦儿童尸体照片游行的反战垃圾们、那些用平民的死亡来为哈马斯的恐怖行为百般辩解的文人骚客们历来让我恶心。他们不是和平使者,他们是一群恐怖主义的帮凶。因为他们的努力,哈马斯才想方设法地把平民送上火线,想方设法地让平民损失最大化。因此,每个死亡的巴勒斯坦儿童的背后,都有这群恐怖主义帮凶的罪恶之手。

善良的人们,我理解你们对那些死亡的平民的同情。我一样同情他们。但是我们必须理智,必须明白谁是真正的战争罪犯。如果我们同情这些罪犯,让这些罪犯的阴谋得逞,这个世界只会有更多的平民死于战火。

张平 2009年1月16日 于特拉维夫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1000269.html
一共三篇,全部转载完毕。
最后是扯淡,无耻之级。
瞎扯,感觉以色列才是真正的恐怖主义,不过是有老爹罩着的恶霸
听雨客 发表于 2013-11-2 09:47
瞎扯,感觉以色列才是真正的恐怖主义,不过是有老爹罩着的恶霸
散布在各国的YSL极端分子也不是什么好鸟。


以色列炸巴勒斯坦平民就是战争行为,哈马斯炸以色列平民就是恐怖主义行为?真扯淡,至于拿平民当肉盾,我想如果哈马斯有和以色列一样的装备水平当然不会这么做,但对于一个别人抢占了土地又持续封锁的国家还能有什么抵抗方法?如果没有以色列,如果没有美国,今天的伊斯兰不过是一种宗教而已

以色列炸巴勒斯坦平民就是战争行为,哈马斯炸以色列平民就是恐怖主义行为?真扯淡,至于拿平民当肉盾,我想如果哈马斯有和以色列一样的装备水平当然不会这么做,但对于一个别人抢占了土地又持续封锁的国家还能有什么抵抗方法?如果没有以色列,如果没有美国,今天的伊斯兰不过是一种宗教而已
以色列是个恶棍。但我喜欢。国与国之间就是森林法则。
对以色列,可以考虑用脏弹了
按照这个理论对于恐怖主义最大发源地大BOSS美国是不是应该用反物质武器?
日本人肯定好喜欢这个作者的逻辑
按这个sb逻辑,鬼子怪不得嚣张啊,其实这是为鬼子侵华的洗地文
这种文章典型的螺丝壳里做道场,坐井观天。真把以色列当神了。
大国之间博弈,造就了阿以,巴以冲突。
以色列再牛比,把哈马斯都杀光,能保证不出现新的反以组织吗?以色列再牛比一点,干脆把巴勒斯坦人都彻底消灭,以色列安全就有保障了吗?
至于阿、以之间的正义性问题,本来战争毫无正义性可言,但为了强占土地,甘当大国棋子,最后恐怕免不了被弃子的命运
这是哪个犹太鬼佬写的漂泊文章啊!
西方宗教就是罪魁祸首。
张平?一张贫嘴?
从以色列当年兵败黎巴嫩看,哈马斯学的不错,这篇文章就是以色列水军出动,包皮们已经着急了
对这SB就一句话,以色列犯了60年战争罪
磷弹呢?                     
   真主党和加沙哈马斯根本就没可比性。一个大一个小,一个后援充分地理有回旋补给有通道,一个后援难继地理封闭补给被封锁。“吸取经验”的以色列再打一次真主党试试?如果还能象打哈马斯那样砍瓜切菜,早动手了吧。
双方就是恐怖主义对恐怖主义而已,一个是恐怖主义组织,一个是恐怖主义国家。谁也别说谁高尚!
fatelight 发表于 2013-11-2 18:32
对这SB就一句话,以色列犯了60年战争罪
阿拉伯犯了600年恐怖罪,一丘之貉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楼主这三弹捅了CNN的马蜂窝,恐怖粉儿都散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