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转帖“国务院参事:房子闲置7年可学德国收归政府所有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1:49:11
“解决目前房价高涨不下的一个核心对策是16字方针: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在近日举行的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上,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陈全生如此认为。


陈全生解释说,允许买房是说,如果你有钱,政策不限购,想买100套都卖给你,但是限卖。为什么?因为投机买房者是为了卖,从而套取中间差价获利。那么怎么限卖呢?就是国家对差价征收高额税费,比如买房后一年就卖的,房屋总价与买房时总价差价的95%由国家收走,若两年后卖的,85%的差价归国家;三年卖的为75%;四年卖的为65%;五年卖的为55%,以此类推。通俗来讲,掐断投机者的获利方式,这些人自然不会买房了,把房源留给真正需要住房的人。而奖励租房是指把房东的租房所得税全部免掉,这样的好处是利用部分有房的百姓解决部分百姓住房问题,同时增加部分百姓的收入,也有利于社会稳定。处罚空房是指,比如可以向德国学,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这样的方式中国也可以适用。

对于他的观点,与会的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也表示赞同。他说,限售可以把租赁市场搞活,鼓励对长期不住的房子进行惩罚。但同时要拓展投资渠道。“资本市场搞活的关键是看资本市场有没有投资机制。美国人养老有30%左右的钱在房地产上,剩下的大量资金在股票和其他方面。简而言之,中国可投资的稳定渠道太少。所以,要拓宽投资渠道,让资金分流到其他领域,地产投机客自然就减少。”

http://news.163.com/13/1022/09/9BPGPVDM0001124J.html“解决目前房价高涨不下的一个核心对策是16字方针: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在近日举行的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上,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陈全生如此认为。


陈全生解释说,允许买房是说,如果你有钱,政策不限购,想买100套都卖给你,但是限卖。为什么?因为投机买房者是为了卖,从而套取中间差价获利。那么怎么限卖呢?就是国家对差价征收高额税费,比如买房后一年就卖的,房屋总价与买房时总价差价的95%由国家收走,若两年后卖的,85%的差价归国家;三年卖的为75%;四年卖的为65%;五年卖的为55%,以此类推。通俗来讲,掐断投机者的获利方式,这些人自然不会买房了,把房源留给真正需要住房的人。而奖励租房是指把房东的租房所得税全部免掉,这样的好处是利用部分有房的百姓解决部分百姓住房问题,同时增加部分百姓的收入,也有利于社会稳定。处罚空房是指,比如可以向德国学,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这样的方式中国也可以适用。

对于他的观点,与会的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也表示赞同。他说,限售可以把租赁市场搞活,鼓励对长期不住的房子进行惩罚。但同时要拓展投资渠道。“资本市场搞活的关键是看资本市场有没有投资机制。美国人养老有30%左右的钱在房地产上,剩下的大量资金在股票和其他方面。简而言之,中国可投资的稳定渠道太少。所以,要拓宽投资渠道,让资金分流到其他领域,地产投机客自然就减少。”

http://news.163.com/13/1022/09/9BPGPVDM0001124J.html
“解决目前房价高涨不下的一个核心对策是16字方针: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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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说老百姓听得懂的话噻:你把钱掏出来是允许的,想把钱要回去是限制的,帮我的钱生钱是极好的,你想存钱是给脸不要脸的!
我觉得说的很好
我觉得说的很好
我觉得只要把空置住房定为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就行了
强迫囤房的业主将房屋出租,不仅能收租金,还能免掉房产税,从而增加租房市场的供应
我只想说,国外炒房好艰辛。。。
我完全同意 政府处罚屯空房不出租的行为

楼主以为是奇闻  我觉得楼主是奇葩

敢问楼住辛辛苦苦转新闻挣几个小钱 能攒出几套空屋?
scut_m 发表于 2013-10-22 15:30
我觉得只要把空置住房定为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就行了
强迫囤房的业主将房屋出租,不仅能收租金,还能免掉房产 ...
这也是一种好思路 不过具体操作上 还要区分地段
挺好阿。为什么觉得是奇闻?
zhepro 发表于 2013-10-22 15:39
这也是一种好思路 不过具体操作上 还要区分地段

凡定性为空置房屋的,政府请资产评估公司每两年估价一次,按评估价格征收房产税,估价费用从房产税中支出,养活一批资产评估公司。
第三套可以
我觉得没有道理,我合法所得买来的房子,怎么处置是自己的事情。
吃相越来越难看了。
想起来好恶心。
很好的法律支持
关键是德国没有这政策
http://star.news.sohu.com/20131023/n388717680.shtml
且不论政府是否有权没收公民合法私人财产,人家是不是空置房,空置了几年政府如何得知?
貌似德国网友出来辟谣了。
转发够500次没?
zhepro 发表于 2013-10-22 15:36
我完全同意 政府处罚屯空房不出租的行为

楼主以为是奇闻  我觉得楼主是奇葩
你以为到时候真的会把那些炒房的给清理掉吗?
没准哪天你房子住的好好地,突然房管局过来收你的房。
scut_m 发表于 2013-10-22 16:10
凡定性为空置房屋的,政府请资产评估公司每两年估价一次,按评估价格征收房产税,估价费用从房产税中支 ...
怎么定性是空置房,我一个月住三天算不算空置房?
强烈要求拘捕造谣分子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陈全生
……跟国际接轨结果被国际友人辟谣了?
豺狼的马甲 发表于 2013-10-23 08:30
你以为到时候真的会把那些炒房的给清理掉吗?
没准哪天你房子住的好好地,突然房管局过来收你的房。
凡是没有完美的 能达到一定效果就行 我觉得如果实施细则定的合理  就会压迫更多出租房源出现

至于你说的后半句 我觉得完全没有任何价值  对于任何法律规章都可能如此猜想

根本就没有可操作性,如何定义闲置,谁来决定房屋是否是闲置?天天让警察登门查房?书生空谈误国。
zhepro 发表于 2013-10-23 08:35
凡是没有完美的 能达到一定效果就行 我觉得如果实施细则定的合理  就会压迫更多出租房源出现

至于你说 ...
按照某大国的法律的执行情况,如此猜想具有相当合理性。
zhepro 发表于 2013-10-23 08:35
凡是没有完美的 能达到一定效果就行 我觉得如果实施细则定的合理  就会压迫更多出租房源出现

至于你说 ...
限制炒房完全就是政府转移视线的一种手段,房价推高的主要因素是政府。
供求关系决定价格,那么政府需要做的是增加供给,而限制二手房转让却降低了供给,房价不涨才怪。
我今年买房子,一个明显的感受是,如果你有三四十万,差不多能买到新房,要买二手房,手里没有六十万,再远再小的房子你都买不到。
说到出租房,刚工作的时候哦住在群租房,三室一厅住了13个人,现在政府取消了群租房,隔断间都不让租了,租房的价格也也嗷嗷升了。
陈这话为政府在经适房,廉租房上找替罪羊。一条看门恶狗
豺狼的马甲 发表于 2013-10-23 08:59
限制炒房完全就是政府转移视线的一种手段,房价推高的主要因素是政府。
供求关系决定价格,那么政府需要 ...
增加供给没有错 你觉得政府如何操作呢?
konming 发表于 2013-10-23 08:48
按照某大国的法律的执行情况,如此猜想具有相当合理性。
然后说明了什么? 应该无法律?
在消息来源“中国经济网”没查到相关发言。
大武悼天王冉闵 发表于 2013-10-22 16:59
我觉得没有道理,我合法所得买来的房子,怎么处置是自己的事情。
吃相越来越难看了。
想起来好恶心。
你这么说的话 这世上就没有囤积居奇坐地起价的说法了
alfred68 发表于 2013-10-23 08:09
关键是德国没有这政策
http://star.news.sohu.com/20131023/n388717680.shtml
德国网友。。。说不定是德国公知。。。国务院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吗
konming 发表于 2013-10-23 08:48
按照某大国的法律的执行情况,如此猜想具有相当合理性。
德国交不起房产税全家自杀的发来贺电
zhepro 发表于 2013-10-23 09:32
增加供给没有错 你觉得政府如何操作呢?
别瞎出调控政策就是了,年初的国五条就是瞎弄。
豺狼的马甲 发表于 2013-10-23 09:59
别瞎出调控政策就是了,年初的国五条就是瞎弄。
你说的我都凌乱了 五条里面不时有一条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么

你难道要的是无为而治?
zhepro 发表于 2013-10-23 10:07
你说的我都凌乱了 五条里面不时有一条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么

你难道要的是无为而治?
问题是增加了吗?今年商品房买卖那么多日光盘,北京地区一个月开盘的房子一只手都不到。除了加税做到了,增加供应完全是虚的。
www1942ghj 发表于 2013-10-23 09:49
德国交不起房产税全家自杀的发来贺电
转发500次,你这个是谣言。
zhepro 发表于 2013-10-23 09:33
然后说明了什么? 应该无法律?
现在本来也没有此条法律,怎么了?
开发商5年卖不完的房怎么算?
www1942ghj 发表于 2013-10-23 09:47
德国网友。。。说不定是德国公知。。。国务院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吗
这位不把“国务院”逼到绝路不甘心啊。
konming 发表于 2013-10-23 10:36
现在本来也没有此条法律,怎么了?
不存在的东西 不存在的理由 不是我提的啊

现在不是在讨论新增的么
momoranshi 发表于 2013-10-23 10:51
开发商5年卖不完的房怎么算?
捂盘惜售 圈地不建等行为

理论上和这都是一码事儿  应该打击